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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二○○七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继续教育 远程教育 规章 印发 通知
抄送: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学校党政领导、总务长。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7月2日印发
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网教〔2007〕16号
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院(部、直属系)、处及有关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已于2007年6月18日经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对中国人民大学等十五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以及陕西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实际,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择优授予、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现代远程教育2007年毕业的本科学生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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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本科应届毕业学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现代远程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有效学习期间达到毕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符合思想政治及业务学习方面的各项条件,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无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第十二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学位授予规定者,应予以复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可撤销所授学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学士学位申请只限于毕业后一年之内,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后,网络教育学院应将下列材料及时归档:
第三章 学位申请、审批、授予工作程序
第五条 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者可自愿申请。
第六条 毕业生在毕业设计(答辩)后,根据本实施细则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第七条 网络教育学院对学位申请者的授予资格及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毕业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一)2006年以前入学的学生为: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学校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学生名单及成绩;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为:通过陕西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及成绩。
(二)校学位委员会公报。
(三)授予学士学位名册。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与学分数,达到本科毕业生应有的各项要求。
(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它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所有课程成绩及格且总平均值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四)2006年以前入学的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学校认定的分数线,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须通过陕西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
(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成绩评定达到优良。
(六)2004年3月1日后入学的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公共课程统一考试。
第十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教务处审核后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审批通过者,由学校发布学士学位授予公报,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办理学士学位证明,并报陕西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审批未通过者,不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学位证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发,加盖学校钢印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章后方为有效。学位证书遗失不能补发。
第八条 由网络教育学院聘请相应学科教师(讲师以上职称)组成专家组(一般为3人)。由专家组对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授予资格及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及毕业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做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第九条 网络教育学院将专家组审核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专家组建议及有关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后,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