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击实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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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指导书
编制:
批准:
电动击实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电动击市仪的校准,参照《土工击实仪检定规程》[JJG(交通)058-2004]编制。
二技术要求
2.1仪器应带有铭牌(包括仪器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等)、合格证、使用说明。
2.2击实锤质量:轻型(2500±5)g,重型(4500±5)g。
2.3击实锤落高:轻型(300±2)mm,重型(450±2)mm,击实过程中落高应保持不变。
2.4击实锤锤头直径:(50±0.5)mm。
2.5击实锤体的侧母线与击实筒内壁的间隙:2~2.5mm。
2.6击实筒规格要求如表所示。
击实筒规格要求
三校准项目
3.1外观检查。
3.2击实锤质量。
3.3击实锤落高。
3.4击实锤锤头直径。
3.5击实锤体的侧母线与击实筒内壁的间隙。
3.6击实筒几何尺寸。
四校准环境及校准器具
4.1校准环境:环境温度(25±10)℃,先对湿度不大于85%,校准现场应洁净,周围无影响校准结果的振动、污染、腐蚀性气体。
4.2校准器具
4.2.1电子天平:量程不小于5000g,感量为1g。
4.2.2钢直尺:量程不小于500mm,分度值为1mm。
4.2.3游标卡尺:最大量程不小于200mm,分度值为0.02mm。
4.2.4赛驰:0.02~2mm。
五校准方法
5.1外观检查:按本方法2.1条要求对仪器的外观进行检查。
5.2击实锤质量校准:取下击实锤及导向杆放置在记数电子天平上准确称量,调整其配重,使锤质量准确至要求范围。
5.3击实锤落高校准:将击实锤提升至起始高度位置处,用钢直尺测量处击锤底部至落点处的垂直高度即击实锤落高,重复3次,取平均值。
5.4击实锤锤头直径校准:用游标卡尺测量击实锤锤头直径,每120°测量一次,共测量3次,每次测量结果均应符合技术要求。
5.5击实锤体的侧母线与击实筒内的间隙校准:将击实仪的
定位销调整到使用大型击实筒处,安装好大型击实筒,将击实锤体手动调整到击市过程下端位置,然后手动转动击实筒,每转动120°用塞尺测量击实锤体的侧母线与击实筒内壁的间隙,共测量3次,其间隙均应在2~2.5mm范围内:小型击实筒校准采用相同的方法。
5.6击实筒几何尺寸校准:用游标卡尺测量击实筒的内径及高度,每120°测量1次,共测量3次,每次测量结果均应符合技术要求。
六校准周期
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七结果处理
填写校准记录表,提交审核确认。
电动击实仪校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