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入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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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入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从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入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社会。根据民政部最近公布,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2%,且每年仍以 3.2%的速度递增。随着老年人口的迅猛增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居家养老符合中国的国情和我国人民的传统习惯,然而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带来的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日益弱化,单纯的依靠家庭的力量来赡养老人显然是行不通的,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在老龄化社会中受到挑战,突出表现在物质与精神生活两个方面。

一、物质生活保障

虽然我国老年人口中大部分是70岁以下的年轻型老人,他们多数能够自理,然而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增长生理机能逐渐老化,对于疾病侵扰的抵抗力大大下降,随着年龄的积累,因疾病和体力缺乏使老年人不能正常参加劳动。据统计在城市74%的老人依靠退休金保障老年生活的医、食、住、行,其余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三无”老人靠政府救济,而在农村绝大多数老人无退休金,土地是

老年人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具备劳动能力时依靠个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维持生活,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后则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其决定因素是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经济来源状况。经济状况决定老年人的就医保健,身体健康与否又影响老年的经济收入,而且农村老年人多数收入微薄,还要负责养家教育子女的责任,无力积蓄,晚年生活受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家庭的依赖也有所增加。

我们应该认识到养老不仅是晚辈的一种反哺,更是全社会的责任。而且老年人对我们的付出远远大于我们对老年人的回报。然而部分家庭不愿意赡养老人,原因有:1、经济负担难以承受,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总体偏低,部分家庭生活停留在解决温饱的程度,加之老年医疗保健匮乏、医疗费用高等导致老年人有病不能医、不敢医的就医难问题。2、无力照顾老人,表现在与工作、事业、子女抚养的冲突。3、思想上与老人和不来,一些人受不良思想的影响,过分重视物质享受,金钱至上,淡漠亲情,视老人为负担。因此要把这些老年人的老后经济保障,从以土地和家庭为主的保障向社会保障过渡,及时采取措施,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障体系,以减轻居家养老的负担是十分必要的,其中重点解决的应是养老金来源问题。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生老循环是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要解决老年人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中,解决老人的经济来源问题应放首位。因为养老金不足很难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要进一步挖掘养老资源,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的渠道,准备充足的养老金以保障居家养老之需。

1、家庭赡养费。我们从小到大,步入社会的全过程都来自老人的帮助,理所当然的要在经济上供养老人,保证老人的基本生活所需,为鼓励子女尽赡养职责,有必要签定赡养协议,并制定优惠政策,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对高收入家庭减免税收,及在住房等问题上给予一定的照顾。

2、社会援助。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统一组织、倡导由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等进行专项集资捐助,加之政府税收中专项用于老年人生活的救济金,对贫困老年人进行医、食、住、行等方面的救助。

3、保证老年人最低医疗费用。老年人具高患病率,高医疗利用率的特点,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处于现收现付制向半积累制转变中,基金缺乏,我们要在医疗服务方面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和自身特点,对老年人提供优先就医、最低医疗费用等特殊照顾,尤其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4、为贫困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凝聚着老年人的贡献,他们理应得到晚年生活的保障,然而城市老年人多数有养老金、医疗费,而绝大多数数农村老年人和三无老人得不到退休金和公费医疗,如果说老年人社会救济是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福利计划,那么老年人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则是一项涉及绝大多数老年社会成员的公共计划。要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特点,以个人缴纳、社会资助缴纳、国家补偿等方式实现为贫困老年人争得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目的,这同时也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争取社会各界援助

老年人的一种手段,具有社会互济性。但是农村养老保障事业一定要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才能保证它的稳定持续的发展,因为任何单一的方式离开国家法律的支持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都是无法实现的。

5、开辟渠道,创造必要的条件,为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再次就业的机会。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继承者和传授者,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可低估的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参与教育传授,参谋咨询,社会公益和老年人自助互助等形式的工作,这样在主观上增加了老年人的收入,客观上使老年人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余光余热,体现了剩余价值,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的依赖思想,尽可能长久的保持经济和生活上的独立与互助。

6、建立服务组织和家庭自我服务等多种形式结合的统一体.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出现的一种叫做劳务储蓄的新的服务方式,让低龄健康的老年人为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务,如此循环发展,以服务换服务的形式,组织老年人互帮互助。这样既可解决中低收入老年人的需求,又可用自己现在的劳动换取以后的服务,弥补了收入较低的不足的同时,解决了中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二、精神慰藉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空巢老年人家庭越来越多,据统计,65岁以上空巢家庭全国为22%,一人家庭中65岁以上单身老人户占27.71%超过四分之一,二人家庭中只有一对老年夫妇户口占13.41%,老年人难享子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每天夫妻二人相对或形单影只,加

之身体健康状况和社会关系的改变,很容易形成一个较为封闭的社交圈,由此产生孤独感和畏俱情绪,最近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完成的调查表明,我国农村现有35.1%的老人经常感到孤独,独居和没配偶者的老人孤独寂寞比例更高,专家认为:人们的物质生活质量提高之后,消费相对低的老年人更注重的是心理需求的满足,精神上的交流对老年人意义很大。老年人与社会联系的纽带主要是子女,但由于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了“一个闲、一个忙、一个需人陪、一个没时间陪”的矛盾,出现了老年人精神赡养不足问题,因长期缺乏感情交流,易使老人产生感情漠然,易灰心等不良心理,进而导致各类心理和生理疾病的发生,因此要高度重视起老人的精神慰藉,规划好老年人晚年生活。

第一、来自家庭子女的亲情慰藉。亲情这一特殊的感情是其他人无法替代的,在老人的精神慰藉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角色的变化,社会活动范围相对缩小,心理上会发生很多复杂的变化,老年人不仅要求有满意的物质赡养,更渴望情感的关爱,心灵的慰藉,期望儿孙绕膝尽享天伦之乐。如何解决子女在工作、事业、子女抚养、社会交往与老人的精神需求之间的矛盾,需要社会、家庭和老年人的共同努力。

1、精神上安慰满足依存的需要。老年人普遍有孤独感,他们希望赢得周围人的亲近,求教与拥戴,要在人格上尊重老人,满足老人自尊需求。

2、生活上关心,满足老年人求助愿望。年龄原因,老年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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