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语文上册《狼》教案(新人教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省锡中实验学校七年级语文上册《狼》学案新人教版
学习目标:
1、通过诵读,学生结合文下注释,翻译全文。
2、掌握重要实词虚词的用法和意义。
3、通过学习,学生能从文中总结出狼的本性
学习重点:
1、通过诵读,学生结合文下注释,翻译全文。
2、掌握重要实词虚词的用法和意义以及古文句式。
学习难点:通过学习,学生能从文中总结出狼的本性
学习安排:2课时
第一课时
二、简介作者及作品
作者蒲松龄,字留仙,号柳泉居士,清朝山东人,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他自幼勤学、聪敏,但一生考场不利,自学成才,在家乡设馆教书,创作了许多鬼怪故事,后来汇编成书,就是《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是我国著名的文学作品,是短篇小说集。作者通过谈狐说鬼,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科举制度的腐朽。作品的艺术成就很高,具有现实意义,故事曲折离奇,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很多篇目已改编成电影电视,为大家所熟悉。郭沫若也曾评价《聊斋志异》:“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鬼刺虐入骨三分”。
课文选自《聊斋志异》狼三则的第二则。
三、朗读感知,疏通文意
1、学生自由放声朗读课文,并且把文下的注音及重点字词的注释搬到文中去,同时圈出自己不理解的字词句。
2、个别学生朗读课文。(学生听,后评价)
3、学生自由读并齐读。
4、学生提出自己不理解的地方,师生一起探讨,在此基础上翻译全文。
5、全班再读课文
四、重点的字词汇总
1、一词多义:
其:
恐前后受其敌。(指狼)
场主积薪其中。(指打麦场)
屠乃奔倚其下。(指柴草堆)
一狼洞其中。(拾柴草堆)
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指屠户)
屠自后断其股。(指狼)
其一犬坐于前。(指两狼,可译作其中)
之:
复投之。(代词,代狼)
两狼之并驱如故。(助词,不译。用在主谓句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久之。(助词,凑足音节,无实义)
又数刀毙之。(代词,它,指狼)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助词,的)
以:
投以骨。(介词,把)
以刀劈狼首。(介词,用)
意将遂入以攻其后也。(连词,来)
盖以诱敌。(连词,用来)
意:
意暇甚。(名词,神情)
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动词,想)
敌:
恐前后受其敌。(动词,攻击)
盖以诱敌。(名词,敌方)
前:
恐前后受其敌。(名词,前面)
狼不敢前。(动词,向前)
2、词性活用
洞:名词作动词,打洞。一狼洞其中。
隧:名词作状语,从隧道。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犬: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其一犬坐于前。(停顿:其一/犬坐于前)笑:动词作名词,笑料。止增笑耳。
3、重点实词
缀行甚远:紧跟。
一狼仍从:跟随。
恐前后受其敌:恐怕,担心。
顾野有麦场:转头看,看见。
屠暴起:突然。
又数刀毙之:杀死。
屠自后断其股:大腿。
盖以诱敌:原来。
狼亦黠矣:狡猾。
4、通假字
止:同“只”,只有。例句:止有剩骨。止露尻尾。止增笑耳。
五、布置作业:
1、熟读课文。
2、背诵重要加点字,准备默写。
第二课时
一、分析课文
1、思考:按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故事情节归纳文章层次。
(l)开端:遇狼。(2)发展:惧狼、御狼。(3)高潮和结局:杀狼。
2、思考:课文中哪些语句写出狼的什么本性?
(1)贪婪: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后狼止而前狼又至;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2)狡诈: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目似瞑,意暇甚;意将遂入以攻其后也。
3、思考:文章哪些刻画了屠户的形象?
(l)心理描写:惧——投骨避狼。窘——骨尽狼仍从。恐——前后受其敌。悟——刀劈两狼。
解释:
起初,屠户采用“投骨”之法,试图摆脱狼的跟从,一再妥协退让,结果失败,由此悟出狼的“贪婪”。
(2)动作描写
“投以骨”“复投之”——屠户试图投骨避狼,结果无效。
“顾”“奔”“倚”“弛”“持”——屠户迅速抢占有利的地形,保卫自己,准备反击。
“暴起”“劈”“毙”——屠户趁有利时机,奋起杀狼,取得胜利。
“转视”“断”“毙”——屠户高度警惕,果断出击获全胜。
总结:屠户有勇有谋,警惕性高、心思细腻。
4、理解文末的“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明确:这既是对狼的可悲下场的嘲讽,也是对屠户勇敢、机智的斗争精神的赞扬。结尾的议论画龙点睛,揭示了文章的主题。
二、布置作业
巩固文中涉及的重点字词和古文知识。
课后拓展阅读: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肉者,不如姑悬诸树而蚤(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径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唯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