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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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共青团赣州市委“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共青团赣州市委“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正在进行,现在在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1、十佳大学生每个学院限报一名。

2、优秀大学生(09、10大专生,包括技能生。08大专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名额分配:林业与环境学院1人(300)

园林与建筑学院4人(1087)

工业与设计学院3人(740)

商学院4人(1122)

通讯与信息学院2人(437)

机械与电子学院2人(473)

人文与旅游学院3人(635)

汽车工程学院2人(462)

注:优秀大学生请各分院排序,此次分配标准按各二级学院大专生配予。大专生900人以上的四个指标;600至900人的三个指标;600至400人的二个指标;400人以下的一个指标)

二、材料上交:

各分院务必于3月29日前将所有材料(含打印及电子版本hjxytw@材料)报院团委占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十佳、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及相关图片(“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需报送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2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3张,并附送电子版)。

校学工处、团委

2011-3-16

共青团赣州市委江西理工大学团委赣南师范学院团委赣南医学院团委赣州市学生联合会

赣市团联…2011‟5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赣州市“十佳(百优)大

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属及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精神,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培养一大批信仰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全面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及我市“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奉献青春和力量!共青团赣州市委、江西理工大学团委、赣南师范学院团委、赣南医学院团委、赣州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各主办单位组成的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燮耀共青团赣州市委书记

副主任:颜剑赣南医学院团委书记

欧阳鹏飞江西理工大学团委副书记、学工部副部长

罗正云赣南师范学院团委副书记

李志坚共青团赣州市委副书记

成员:熊淑华江西理工大学团委组织部部长

张小青赣南师范学院团委组织部副部长

温泉赣南医学院团委干事

肖青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部长

杨志正共青团赣州市委组织部部长

李知杰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主任科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少部,由肖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时间

2010年3月至5月

三、评选对象

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含驻市高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模范遵

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年级前茅,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勤于奉献,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市级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称号获得者;“挑战杯”省、市级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者;在省、市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品学兼优者。

五、推荐名额

1、“十佳大学生”:每个学校各推荐4名候选人(推荐排序由各学校确定)。

2、“优秀大学生”:学生数在50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50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15名候选人(推荐排序由各学校确定)。

六、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报阶段(3月—4月4日)。各单位要在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综合平衡,好中选优,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于4月4日前将所有参评材料上报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初评阶段(4月5日—4月10日)。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综合评估,从中择优确定“十佳大学

生”正式候选人20名。

3、公示和投票阶段 (4月11日— 4月25日)。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将开展候选人主题演讲比赛。同时通过网络、短信等投票方式,开展公众评选投票活动,发动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社会各界通过投票参加评选。同时,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公众投票30%,评委会投票50%,主题演讲比赛20%,加权计算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前10名的将获得“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授予“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4、表彰奖励。由主办单位联合表彰第三届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拟在“五四”期间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评选范围和条件,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考察、审核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确保推荐质量,保证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2、各校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校内校外广泛宣传发动,发现、挖掘典型,宣传优秀事迹,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3、各推报单位务必于4月4日前将所有材料(含打印及电子版本材料)报团市委学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十佳、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及相关图片(“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需报送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2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3张,并附送电子版)。

附:第三届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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