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规范2017版
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和要求20170914
九、关于充分发挥健康档案作用提高使用率 • 推动实现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 • 发挥健康档案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载体作用,通过多种渠
道完善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 与医院、专业卫生机构、体检中心等机构的联通对接。 • ——全面、动态、准确、联通的居民健康档案就是“金山银 山”! • ——着手研究制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办法》。
• 不代表不允许村卫生承担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
• ——村卫生室既要敢担当,又要能胜任,“打铁还需自身 硬”。
16
七、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 全国范围开展一次主题为“基本公共卫生 你健康我服务” 的宣传月活动。
• 2-3条标语、宣传壁报、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播放公益广告、现场宣传。
• ——良好的宣传是群众接受优质服务的助推器。
11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 75%以上 根据《“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
12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根据《“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结核 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逐步达到90%。
3
三、新增人均5元的分配
新增经费用途 调整的项目 调整情况 人均经费(元)
老年人健康管理
1.65岁以上老年人测算基数从13161万人调整至14386万人 2.目标管理率从65%提高至67% 目标管理人数从8500万人提高至9000万人 目标管理人数从2800万人提高至3000万人
0.98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按照人口数拨付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解读版本幻灯片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强 服务网络的建设。
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 定期评估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服务规范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建议
01
当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临着人才短缺、服务质量不均等问题,需要加强人才 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02
部分地区存在服务项目单一、覆盖面不广等问题,需要加强统筹规划,丰富服 务项目,扩大覆盖范围。
精神卫生和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管理
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治疗、康复 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03
服务规范落实与执行
服务规范落实措施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01
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推动各
项任务落实。
加强资金保障
02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
足额到位。
强化项目管理
服务规范相关政策文件
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的通知》
原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工作的通知》
原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 )》
02
服务规范内容
服务规范总体要求
加强卫生服务工作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慢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03
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服务,提升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减
少心理障碍的发生。
服务规范对卫生机构的影响
1 2 3
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 供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发展方向,推动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和建设。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机制(一)健全免疫规划疫苗调整机制。
省卫生计生委要建立甘肃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防病工作需要组织疾病控制机构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综合评估相关疾病负担、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制定全省疫苗接种方案,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机制。
各市州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
逐步建立包括基础保险、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保险补偿体系,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
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建立之前,按照《甘肃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开展补偿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4〕19号),扎实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续关怀救助工作,保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者基本医疗、康复与生活需求。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后测试题2017年(有答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后测试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接种室和候种休息室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 30 分钟以上,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 2-3 周用酒精擦拭1次。
2、接种局部皮肤消毒应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消毒,涂擦直径≥ 5 cm,待晾干后立即接种。
3、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冷藏。
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 1 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4、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指出生 24 小时内完成第一针接种,麻疹疫苗及时接种指 8 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
二、单项选择题(请从下面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填入括号内。
)(40分)1、下列哪种疫苗接种途径为皮下注射?( c )A、百白破B、卡介苗C、麻疹疫苗D、乙肝疫苗2、皮下注射时针头刺入皮肤角度不宜大于度。
( c )A、15°B、30°C、45°D、90°3、需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 b 年。
A、2B、5C、10D、154、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至少查看次(最少间隔6小时)设备温度并填写记录表?( B )A 、1次 B、2次 C、3次 D、4次.5、乙型肝炎可以采用下列哪种生物制品人工被动免疫(D )A 抗毒素B 丙种球蛋白C 胎盘球蛋白D 特异性高效价免疫球蛋白6、最易引起胎儿畸形的病毒是( C )A 流感病毒B 埃可病毒C 风疹病毒D 轮状病毒E 麻疹病毒7、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国家实行的制度是( D )A 有计划的卫生防疫B 爱国卫生运动C 预防保健D 有计划的预防接种8、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是每年的( B )A、4月7日B、4月25日C、5月1日D、12月5日9、儿童预防接种证应保存在( B )A、接种医生B、儿童家长 C 、托幼机构 D 、学校10、疫苗在保存、运输和使用的各个环节需要持续保冷,这一保冷系统称为( D )A、计划免疫B、冷链工程C、疫苗供应系统D、冷链系统11、哪种疫苗用于暴露后免疫( B )A、卡介苗B、狂犬疫苗C、乙肝疫苗D、流脑疫苗E、甲肝疫苗12、乙肝疫苗不主张臀部注射,主要原因( D )A.易损伤坐骨神经B.易损伤腓总神经C.臀部肌肉丰富,疫苗吸收太快D.臀部脂肪丰富,妨碍疫苗吸收13、下列哪种接种方式有误( A )A、第二针百白破疫苗接种与第一针百白破疫苗接种时间间隔20天;B、乙脑减毒活疫苗与甲肝减毒活疫苗在同一天接种;C、对母亲为HbsAg阳性的新生儿乙肝同时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D、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同一天接种E、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28天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14、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___d___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A、2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48小时15、常见的活疫苗有( A )A、卡介苗B、乙肝疫苗C、流脑疫苗D、百白破疫苗E、白破二联疫苗16、接收疫苗索取的证明文件、验收、出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后备查。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配备从事疫苗管理的专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
(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配备普通冷库、低温冷库、冷藏车和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二)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配备普通冷库、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三)接种单位应当配备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要求:(一)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容积应当与储存需求相适应,应当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备用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
(二)冷藏车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
(三)冰箱的补充、更新应当选用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12
(一)预防接种管理-接种通知与接种单位
通知方式
• 预约 • 通知单 • 电话 • 手机短信 • 网络 • 广播 • 乡村医生
通知内容
• 接种疫苗的种类 • 接种时间 • 接种地点 • 接种门诊电话 • 相关要求
接种单位
• 预防接种门诊 • 预防接种站 • 村级接种点:偏远地 区 • 山东省:考虑到接种 安全性和信息录入及 时性等,不采取入户 巡回接种方式
0-14岁儿童
国家免疫规划特殊人群免疫程序服务对象
按照实施方案(应急免疫、群体性免疫)确定人群
第二类疫苗服务对象
按照说明书或接种指南确定的对象,自愿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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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
预防接种管理
预防接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 应处置
4
(一)预防接种管理-建卡、建档
规范要求 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
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2
领取或购进疫苗
接种单位根据各种疫苗受种人数计算领取或购进疫苗数 量,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运输疫苗的冷藏箱(包),应根据环境温度、运输条件、 使用条件放置适当数量的冰排。 冷藏箱(包)中疫苗的放置
底层:脊灰减毒活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乙 脑减毒活疫苗等放在冷藏箱(包)的底层。 中层:卡介苗放在中层,并有醒目标记。 上层: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脊灰灭活疫苗等严禁 冻结,要放在冷藏箱(包)的上层,不能直接接触冰排。 其他疫苗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温度,参照上述要求放置。
省流入)或临时登记(外省流入) 同ຫໍສະໝຸດ 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6
预防接种卡(大卡)&信息系统个案
预防接种的法律法规
百白破接种误用卡介苗
接种单位过错:违反三查七对
某乡卫生院,专职接种的乡医生因故离开 接种现场,另一名医生误将卡介苗当作百白破 三联疫苗给一名儿童进行了注射,预防注射了 10名儿童后,专职医生才返回,此时发现注射 器内的卡介苗没有了,不知此卡介苗注射到哪 个儿童身上,20天后,村医生发现一名6月龄 儿童出现烦躁,胃口差等症状,右侧臂部上外 侧有一大小为20cm*2.0cm肿块,压之有波动感
疫苗报废处理
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发现包装无法识别、超过 有效期、来源不明等疫苗,应当逐级上报,其中第 一类疫苗上报至省级疾控机构,第二类疫苗上报至 县级疾控机构。
需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在 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 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5年。
侵权责任法
➢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家长是否可以自由选择方案, 例如:2个月,IPV、五联疫苗
未告知败诉的案例
接种单位过错
未尽:“知情告知” 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 风险,就是过错
1、口服脊灰疫苗引发的损害赔偿 纠纷案(2001—2011) 2、终审判决:浙江**县门诊赔偿接 种者人民币55万元。 3、**门诊接种过程中,未详细询问 接种者病史,未告知糖丸的风险(该 3个月患儿在接种前不久做过肛门脓肿 手术)。**作为实施接种单位,在实 施接种“糖丸”过程中的操作瑕疵,导 致接种者急性迟缓性瘫痪,脊髓灰质炎 临床符合,二级伤残,须终身护理。
对免疫规划外二类疫苗的忽视:不宣传、
不告知、不备货,是否“少做风险就小”
---传染病疫情控制不力
(法律风险)
保管好受种者交给我们的“秘密”
谢谢
2018.12.26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配备从事疫苗管理的专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
(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配备普通冷库、低温冷库、冷藏车和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者设备等。
(二)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配备普通冷库、冷藏车或者疫苗运输车、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 、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者设备等。
(三)接种单位应当配备普通冰箱、冷藏箱(包) 、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者设备等.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要求:( 一)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容积应当与储存需求相适应,应当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备用制冷机组、备用发机电组或者安装双路电路。
(二)冷藏车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
(三)冰箱的补充、更新应当选用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四)冷藏车、冰箱、冷藏箱(包)在储存、运输疫苗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 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 规范服务提供者行为
•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实施效果
01
居民健康素养得到提高
• 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居民健康知识水平提高
• 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
• 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
投入持续加强
• 增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效实施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CREATE TOGETHER
DOCS
• 设定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评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考虑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
•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评估结果应用与改进
评估结果应用
• 将评估结果作为服务提供者考核的依据
• 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改进措施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服务提供者的工作
0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监督管理与评估
监督管理制度与措施
监督管理制度
• 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 加强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措施
• 定期检查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情况
• 对服务提供者进行考核和评价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
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信息化技术应用
信息化技术推广
•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修订)解读20170406下载
修订过程 (三)
• 2014年3月,CCDC组织讨论常规免疫接种率算法。 • 2015年5月,CCDC汇总卫生部疾病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免疫规划分 委会委员对《规范》反馈意见。卫生部疾控局组织专家讨论《规范》 (修订稿)。 • 2016年5-6月,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和两局委落实《条例》通知。 中国CDC组织讨论、修订。 • 2016年7月,国家卫计委征求各省卫计委意见 • 2016年9月,国家卫计委征求卫计委各司局意见 • 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主任办公会专题讨论 • 2016年12月6日,国家卫计委正式颁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 年版),同时颁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 年版)》
主要修订 人员
• 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免疫处领导 • 免疫规划咨询专家 –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免疫规划分委会专家 – 原卫生部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 • 中国CDC及免疫中心、病毒所、传染病所相关专业人员 • 部分省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免疫规 划所(科)长及业务骨干等
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 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 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 各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第二类疫苗的使用规定
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 第二类疫苗。 • 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愿自费 选择第二类疫苗。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在接种时间上有冲突的, 原则上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 但在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风险的非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如狂犬病疫苗、黄热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 种的疫苗,可优先接种。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1.13•【文号】国卫办函〔2016〕11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办函〔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司局和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肃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月13日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主线,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持续深化医改,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中医药,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预防为主,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一)大力推进健康促进。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品牌活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进一步加强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加强储存运输管理(一)实行疫苗省级集中采购。
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均实行省级集中采购。
第一类疫苗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使用计划,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备案后,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第二类疫苗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阳光挂网、县级带量采购。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组织制定第二类疫苗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对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带量谈判、集中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内的接种单位。
鼓励各市组织辖区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疫苗生产企业开展集中议价;条件成熟时,选择部分用量稳定的第二类疫苗,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用量需求,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与疫苗生产企业统一进行议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7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7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要求,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各部门要从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投入与保障,切实落实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要充分发挥市和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和协调作用,不断强化市与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工作合力,协同研究并解决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严格落实“全过程、可追溯”的疫苗采购、储存、运输、冷链等要求,强化对预防接种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温馨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要不断完善本市免疫规划疫苗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将有关疫苗纳入或退出本市免疫规划的建议。
适时将水痘疫苗纳入本市免疫规划。
二、进一步规范疫苗集中招标和采购工作本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集中招标和采购,并由疫苗生产企业或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疫苗配送企业”)配送。
2017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培训试题及答案
2017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培训试题及答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培训试题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1、为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制定本规范。
(A)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当按照要求储存,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C)3、疫苗运输时间超过5小时,须记录途中温度。
途中温度记录时间间隔不超过6小时。
(C)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配送企业提供的复印件《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A)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不符合储存温度要求的疫苗,应当定期逐级上报,其中第一类疫苗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A)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1、《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适用于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
(A、B、C、D)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必须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储存和运输疫苗。
(A、B)3、《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内容包括: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启运至到达行驶里程、送/收疫苗单位、送/收疫苗人签名。
(A、B、C、D)4、第三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配备质量负责人和从事疫苗管理的专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有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A、B、C)1、为了规范疫苗的储存和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2、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配备普通冷库、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以保障疫苗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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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 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 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 开展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的重点人群:如麻疹疫苗初始强化免疫的8月 龄~14岁儿童;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的15岁以下的儿童;开展脊灰 强化免疫的0~4岁儿童;
➢ 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其些群体性接种的重点人群,如开展 甲流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等。
二、服务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 种卡(薄)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五、考核指标
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 数×100%。
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年度内某种疫苗 应接种人数×100%。
六、附件 国家免疫规化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注:
1.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 年(月)龄。
➢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 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 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 “三查 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 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卡(薄) 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接种者姓名、年龄、疫苗 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 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 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 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 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 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 的情况。
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 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1.接种前,查验儿童档案,核对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
受种者信息。询问健康状况以及 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
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 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
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 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
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 处理和报告。
国家基本公共1.服务对象 2.服务内容 3.服务流程 4.服务要求 5.工作指标 6. 附 件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其他重点人群:
➢ 重点地区某些疾病的重点人群:流行性出血流行地区的16~60周岁人 群;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钩体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 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 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 种。
➢ 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 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2.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年龄之前完成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
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3.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 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 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 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 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三、服务流程
预防接种管理
预防接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 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 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 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 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 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 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 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 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 式进行预防接种。
事项,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2.接种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 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 规定予以接种。
3.接种后,告知在接种现场观察 30分钟,及时在档案中做好记录, 预约下次接种疫苗事宜。
四、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 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 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 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 接种服务工作。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 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