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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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计划模板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2、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未通过考核者,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二、课程学习要求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

2、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分别按照所在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直接选择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
分别按照硕士、博士一级(或二级)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选择课程
总学分不低于44学分;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
注:因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涉及到跨学科问题,因此各一级学科不用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

本模板用于指导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00519_2010916102646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00519_2010916102646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年5月修订)一、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的体魄和完善的人格;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四会(听、说、读、写)水平。

二、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课题需要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协助工作,也可吸收学有专长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组成指导小组。

导师(组)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订和调整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安排开题、中期考核、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进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同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及个人的特点适当安排学习若干课程,以拓宽专业基础、掌握开拓性、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方法。

鼓励博士研究生跨学科选修专业课程。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三、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总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总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在职博士研究生为5年。

在职博士研究生为5年。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研究生本人需在学制期满之前6个月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超过5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超过7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对于极少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答辩,具体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标准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低于6学分,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学术活动4学分。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0年9月修订)为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条件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本专业和跨专业的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申报分两种形式: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经导师同意,可直接选择本专业或跨专业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制定硕士-博士培养计划,第四学期考核通过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过三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在第四学期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考核,考核通过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审批手续(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1、各学部、院系及时向新入学的学术型研究生宣传学校有关硕博连读政策,新生需在入学三周内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部、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3、各学部、院系需在新生入学四周内将本院系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生名单及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1、未在新生入学时选择硕士-博士连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在第四学期提出硕士-博士连读申请。

2、各学部、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的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三、学制与培养模式(一)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

博士阶段若在4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学习年限超过5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博士阶段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

(二)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大连理工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博士生招生简章是大连理工大学发布用于招收博士生的文件,包含了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招生政策等信息。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大连理工博士生招生简章内容概述:
1.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招生导师等相关信息。

2. 报考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年龄要求、专业背景、英语水平要求等。

3. 报名方式:详细说明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材料等。

4. 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考试、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等内容。

5. 招生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如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等,可能享受的相关政策,如推免政策、奖学金政策等。

6. 录取流程: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定、面试环节、公示及录取程序等。

7. 学费及奖学金:详细说明学费标准及学费减免、奖学金的类型、数额及评定方法。

8. 其他相关事项:如体检、入学注册、学籍管理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个典型的概述,实际的招生简章内容可能会因学校和招生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准备报考大连理工博士生的考生应当仔细阅读并了解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报名、录取情况及进入复试分数线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报名、录取情况及进入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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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大工研发〔2019〕2号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平稳顺利,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6]2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各学部(学院、部)、校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发布年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分配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三)审核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制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材料,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审批各学部(学院、部)、校区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

(五)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流程、调剂要求、录取政策等各环节的具体规定,并对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并提前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一、概述大连理工大学作为中国著名的高水平学府之一,为了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的质量和选拔标准,决定实行考核制的博士招生方式。

本简章将详细介绍大连理工大学考核制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招生专业和规模大连理工大学考核制博士招生将面向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招生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领域。

每个专业将根据需求而定,具体招生规模会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三、考核方式考核制博士招生将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入学考试:通过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而定,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专业测试。

2.学术表现:对申请者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术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3.专业素质:评估申请者在所申请专业领域的专业素质和学术能力。

四、申请材料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表;2.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位证书(如申请者已取得硕士学位)复印件;3.学士学位成绩单、研究生学业成绩单(如申请者已攻读硕士学位)复印件;4.两封推荐信;5.个人简历和学术成果;6.其他申请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五、入学流程通过考核的申请者将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并按照学校规定的入学流程进行录取手续,包括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手续等。

六、奖学金和科研基金支持大连理工大学对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科研基金支持,具体政策和资助标准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七、招生联系方式详细的考核制博士招生信息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站上发布。

申请者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x八、总结大连理工大学考核制博士招生在选拔博士研究生方面具有更严格的标准和更科学的方式,旨在选拔优秀的研究生,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

希望所有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者能够通过努力和准备,成为大连理工大学的一员,为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大连理工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博士招生简章包括以下内容:
1. 专业介绍:介绍招生专业的研究方向、学科门类、学位授权点等信息。

2.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计划招收的人数、学科专业分布等。

3. 申请条件:招生专业的研究生申请条件,包括学历要求、英语水平要求、学术成绩要求等。

4. 报名时间和方式:研究生招生报名的截止时间、报名途径、所需材料等。

5. 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科目和考试形式。

6. 面试:如果需要面试,会详细介绍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

7. 奖学金和助学金:招生专业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包括招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8. 入学名额和录取方式:招生专业的研究生入学名额和录取方式,包括推荐免试、考试录取等。

9. 入学相关事宜:包括入学注册、学费、住宿安排、校园生活
等。

10. 联系方式:招生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邮箱等。

以上是一般大连理工博士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内容会根据学校和专业的规定有所不同。

建议有意报考者详细阅读招生简章并进行相关咨询。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1. 本次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该专业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位授予专业。

二、学习要求1. 考生需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数学功底、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 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潜力。

三、申请材料1.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2.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3. 本科及以上学历成绩单复印件4. 英语水平证明(如托福、雅思成绩证明或英语专业全日制学历证明书)5. 两封推荐信6. 个人简历7. 个人学习和科研计划四、考核方式1.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水平,以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2. 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研究动机和科研潜力五、招生计划1. 本次招生计划拟招收1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1. 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全球信息站公布为准2. 报名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七、其他要求1. 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2. 考生需如实提交报名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

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上为大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请有意向的考生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通联学校研究生院进行交流。

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核,成为大连理工大学的一员,共同开启博士研究生之路。

[新内容开始]八、招生政策和待遇1. 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全免。

2. 生活补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3. 住房安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住房安排,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4. 其他: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学术会议、科研项目等,同时有机会得到学校、学院和导师的指导和支持。

九、考试具体安排1. 笔试:笔试将主要考察考生的数学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英语水平。

数学部分将覆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内容;计算机部分将涉及算法、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等;英语部分将主要测试考生的阅读理解、写作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的需求,完善中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我校继续在2019年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一、学习形式及招生规模
2019年工程博士计划招生15人,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全日制学习形式招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招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

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须全脱产在校学生,其学籍管理和奖助等与学术型博士一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调转手续;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在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满足我校2019年博士生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
2、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已经获得硕士学位;
(2)来自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
(3)经所在单位推荐,并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4、相关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生领域及院系。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外语水平测试通过考生名单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外语水平测试通过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101419191001010 101419191001014 101419191001016 101419191001018 101419191001022 101419191001029 101419191001037 101419191001041 101419191001043 101419191001047 101419191001052 101419191001054 101419191001055 101419191001056 101419191001065 101419191001068 101419191001069 101419191001070 101419191001074 101419191001078 101419191001081 101419191001089 101419191001092 101419191001094 101419191001096 101419191001098 101419191001099 101419191001100 101419191001101 101419191001102 101419191001103 101419191001150 101419191000375 101419191000376 101419191000378 101419191000380 101419191000524 101419191000526 101419191000528 101419191000532 101419191000534 101419191000535 101419191000538 101419191000539 101419191000540 101419191000542 101419191000543 101419191000546 101419191000548 101419191000551 101419191000553 101419191000555 101419191000556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条 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博士级学位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本校主要负责人和指导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各院、系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多少,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征求意见和协商后,最后由校长审定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公布。
如果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文章发表的要求,但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硕士生毕业两年内满足上述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再审议其学位。如果硕士生自毕业答辩之日起满两年仍未满足发表论文要求,学校将不再讨论其学位。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二OO七年四月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校暂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按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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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新修订)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新修订)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士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
及录取工作通知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研究生院现启动2017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2、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学时已经申请硕博连读,并已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执行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2)经过二个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3、申请者前二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综合考核标准由学部、学院(部)结合导师意见自行确定。

4、申请硕博连读考核的考生应落实指导教师,录取之后占用所报导师2019年的博士招生名额。

5、可以跨专业申请硕博连读。

二、工作程序
1、报名。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切实做好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与我校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的改革要求,本着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将考生的科研能力与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规范复试程序,充分体现公平性、公正性与有效性,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保障复试录取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生录取的基本要求(一)符合20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

(二)普通招考生达到学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最低基本分数线且达到学部设定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三)通过学校及学部相关考核的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四)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学部审核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二、组织管理(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部部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部长任副组长的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定学部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成立学院复试小组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组织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名本学科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博导不少于2人)职称的专家组成。

原则上学科带头人任组长。

组长负责确定本学科的复试程序、内容与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对准考证、身份证与考生本人严格逐一核对及复试记录与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一)复试名单的确定:报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经初审合格,并完成初试各科目考试,达到学校划定的基本初试线与学部划定的复试线。

(二)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地点:见附件(三)复试内容:包括对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

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大工办发〔2019〕43 号
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健全我校博
士生学历管理规定,完善博士生分流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2015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 年修正)、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6〕 第 4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 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第 1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 管理规定(2019 年 6 月修订)》和《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 则》(2019 年 6 月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具体情 况,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经 2019 年 6 月 27 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自 2019 级入学的博士生开始执行,2018 级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参照执行。 原《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完善淘汰 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工办发〔2014〕77 号)同时废止。
第三章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第六条 博士生在通过中期检查后,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博士 毕业论文》撰写,即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博士毕业论文答辩: (1)博士生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 申请书》(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单、开题和中期检查报告、发表论文、 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和《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毕业论文》; (2)博士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毕业论文》须经学部 (学院)内容查重,内容重复率须满足各学科现有规定要求; (3)博士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毕业论文》须按要求 送 2 名校外专家盲审,2 名专家均同意答辩的,博士生方可参加博 士毕业论文答辩。只要有 1 名专家不同意答辩,博士生就不能参 加毕业论文答辩,博士生须修改毕业论文,并再次进行外审,其 中对于在校时间满 6 年的博士生,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后经补 充研究和完善论文后,可返校再按规定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未解除者,学校将不受理博士毕业论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07年12月修订)大工办发[2007]91号为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

一、报名条件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这些专业录取的统考及应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本专业的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二、申请及审批手续1、各院系应在开学后安排适当活动,使新入学的研究生能对本专业博士导师及其课题研究情况有较多了解。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愿意选择硕士-博士连读者须在入学后前三周内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各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研究生进行考核,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3、各院系须在入学后前四周内将本院系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生名单及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公室。

三、培养方式1、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5年。

2、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半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三年至四年。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四学期享受博士生待遇。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3、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的需要,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导师签字、院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执行。

四、课程学习要求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0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环节:学术报告4学分,主讲和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与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相同。

在课程学习阶段,除了应完成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课程外,根据各学科拓宽知识面的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的特点,还应该选修一定学分的跨学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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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导师、研究方向、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
(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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