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否出现“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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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否出现“拐点”

我国伤亡事故死亡人数已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且与GDP增长幅度开始负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到2009年底,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6年稳定下降,年平均幅度达到5%以上。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其发展规律产生了重要变化。2003年以前,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指数与GDP增长幅度呈明显正相关,2003年后,在我国经济发展持续增长背景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未升反降,表现出明显的负相关性。刘铁民介绍,这是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拐点时期的特征。

近年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例如2001年开始建立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体系,2002年出台安全生产法,2005年建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发展原则。刘铁民认为,重大政策干预措施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发挥了无可估量的作用,并且表现出强劲和持久的后续推动力。尤其是在近年来工伤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后,政策干预度并没有出现减弱趋势,反而更为增强。

刘铁民特别强调,所谓安全拐点,并非某一具体年或月的时点,而是安全生产各项统计参数出现趋势性改变的一个观察时段。

虽然目前我国已进入安全拐点时期,但安全生产工作仍不能松劲、不能盲目乐观。刘铁民认为,拐点时期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出现较大波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只有通过长时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开展更加科学有效的工作,才能逐渐向安全稳定期迈进。

刘铁民建议,在新的形势背景下,应该认真思考如何对传统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与创新,强化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现代安全生产监察体系,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四级运行机制,避免上下之间职能交叉、重复和行政资源浪费。二是建立专业化监察队伍,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员执业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安监人员的素质,保证法规政策的执行力。三是建立激励相容与绩效评估机制,使政府、企业、个人等每个参与方在追求各自利益的同时,也能达到总体设定目标。四是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级监察,即在对企业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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