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政协特约策划和通讯员宣传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信息密度和效果,扩大政协宣传信息影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宣传工作
(一)奖励对象
凡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各公开媒体,报道和反映全区政协工作的各类稿件,均属奖励范围。
(二)奖项及标准
区政协宣传奖励设先进单位奖、先进个人奖、策划奖和用稿奖四项。
1、先进单位奖
⑴政协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⑵全年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稿件12篇以上;
⑶全年被区及区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20篇以上(同一篇作品在各级发表可重复计算);
⑷全年至少推出2个以上政协委员履职的先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