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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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工程施工承诺书
承诺书
:
我以名义承接的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现承诺如下:
1、对工程投标、结算、竣工以及工程保修期间内的所有工作由我方完成并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伤事故)均由我方承担并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3、我方决不以贵公司名义对外欠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如有发生由我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在保证金中扣除),与贵公司无关。
4、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所有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5、因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问题受到业主和行政部门的指责、处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6、我方保证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一切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7、自愿执行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见附表
8、自愿执行本公司工伤保险。9、自愿执行工程合作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承诺人:年月日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变电站安装工程劳务)
项目名称:
签订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电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或安装)工程劳务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5.工程合同编号:
6.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有变动,以工程实际送电时间为本工程合同截止日期)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劳务作业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2、dl 5009.3)。
(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8)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9)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0)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篇二:06-施工队五项承诺书
承诺书
我荣幸参加的建设工作,为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环水文保、合同履行等六个方面达到项目经理部的
相关要求,实现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争第一”的目标,我代表特做如下承诺: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达到项目部
“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环水文保”等各项指标达标细则的要求。
1、施工安全
按照经理部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配足安全管理
人员和设施,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满足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规程、标准、工艺施工,保证安全无事故。
若没有达到上述要求,有以下行为,自愿接受处罚:不执行项目
部规定,不按照批准的施工工艺和方案施工,未按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或未按要求措施落实到位的;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除的;不服从经理部或工区及其架子队人员正常管理、督察的;被监理、业主或质检站通报的;在企业信誉评价检查中被扣分的。
根据违规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以下等级接受处罚:性质或
程度一般罚款一万至二十万元;性质或程度严重罚款二十万至五十万元;性质或程度恶劣罚款五十万至一百万元;性质或程度极其恶劣罚款一百万至二百万元。2、工程质量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项目部质量验收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满足全面工作争第一的要求。
若没有达到上述要求,有以下行为,自愿接受处罚:有不按设计图施工的;偷工减料行为的;不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工艺、技术交底施工的;内部质量体系及制度不完善和执行不力、不到位的;不经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同意擅自施工的;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不服从经理部或架子队及其工区正常管理的;被监理、业主或质检站通报的;在企业信誉评价检查中被扣分的。
根据违规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以下等级接受处罚:性质或程度一般罚款一万至二十万元;性质或程度严重罚款二十万至五十万元;性质或程度恶劣罚款五十万至一百万元;性质或程度极其恶劣罚款一百万至二百万元。同时,对主体工程造成质量隐患的必须无条件返工,达到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