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重点
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相关经济法律制度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定义和本质特征: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三、法的形式1.法的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6、国际条约。
2.法的结构:法律规范,法的部门,法的体系3.法律规范:(1)假定(2)处理(3)制裁4.法的部门:将调整相同类和密切相联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即形成法的部门。
5.法的体系:各个法的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相互关联状况,依据一定次序排列组合的统一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四.法与国家的关系:1.一致性:1)都是私有制、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2)有着共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3)都是同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为同一个统治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
2.不同点:1)他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总和,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机器;2)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也是由国家保证其贯彻执行的;3)统治阶级需要通过法去组织、建立国家机构,规定它们的地位、职责权限和活动原则,需要通过法建立和贯彻各项政治、经济制度;4)法也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最重要的工具,统治阶级依靠法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
五,法与政策、道德的关系1,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则是一致的。
经济法概论(徐磊)期末复习重点总结
经济法基本理论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内容:指法律经济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客体::指法律经济关系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4.行为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事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5.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而该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本人)的法律制度。
代理的种类:根据代理权产生依据,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6.可以代理的行为。
除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之外,一般法律行为均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
如代理履行债务、代写遗嘱、代理公司成立、代缴税款、代理民事诉讼行为等。
7.禁止代理权滥用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有下列三项: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8.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有三种情况:根本未经授权或者授权无效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9.表见代理:是指本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
10.构成表见代理应有以下四个要件:1)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
2)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
3)第三人应当善意且无过失。
即第三人对行为人未获得本人的授权不知情,而且第三人的不知情并非由其过失造成的。
4)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内资企业法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经济法概论重点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重点复习资料第一张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个方面的含义1.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法的范畴。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范畴,而不是国际法范畴,它不同于国际经济法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而且这种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有本质区别三。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最一般原则2国家干预原则本质特征的原则3经济民主原则决策机制,动力机制和利益机制的前提条件,国家经济干预中首先要市县的目标4经济公平原则最高价值目标基本追求和基本目标5经济效益原则经济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国务院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经济法规4地方性法规5司法解释6国际条约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组织法2市场调控法3市场调空法4社会分配法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具有权力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意志的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在主体资格上具有复杂性,在范围上具有广泛性,在组织上具有隶属性3经济职权和经济权利不能抛弃,经济职责和经济义务一般不能转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具有相对性4.经济调空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最重要,最普遍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题的定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限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这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经济法主体取得条件1法定取得2授权取得公民的民事与经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承担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的资格。
从出生到死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与经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与经济权利和承担民事与经济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主体法人条件1依法成立2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与公民的民事责任区别1权利能力的产生与消灭不同2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3权利能力的限制不同经济权限经济权限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受的一种具有命令与服从性质的权利。
自考经济法概论各章节重点
自考经济法概论各章节重点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
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
(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
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
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
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
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
《经济法概论》重点内容详解
(四)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经济法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这一章的重点是:1.经济法的制定;2.经济法的实施。
二、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四)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法的概念;固定资产投资法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法是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投资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法制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管理、投资资金管理、投资项目建筑施工管理、投资程序以及违法等方面内容。
(七)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法的概念和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对外贸易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对外贸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律规定、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制度、国际服务贸易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对外贸易秩序和对外贸易促进的法律规定,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二)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原则及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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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企业法★企业的概念:企业是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的特征:1企业是经济组织(经济性、组织性)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企业的分类:1全民所有制企业)(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体地位,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企业法的定义: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是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及终止的法律规范,也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企业法的特征: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在我国,企业法的主要渊源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分解知识点:1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主要法律有: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
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特征: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分类: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交付的出资4由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物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的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定义:是指合伙人的出资和由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负债、合伙经营的积累等。
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相关经济法律制度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定义和本质特征: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三、法的形式1.法的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6、国际条约。
2.法的结构:法律规范,法的部门,法的体系3.法律规范:(1)假定(2)处理(3)制裁4.法的部门:将调整相同类和密切相联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即形成法的部门。
5.法的体系:各个法的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相互关联状况,依据一定次序排列组合的统一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四.法与国家的关系:1.一致性:1)都是私有制、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2)有着共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3)都是同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为同一个统治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
2.不同点:1)他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总和,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机器;2)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也是由国家保证其贯彻执行的;3)统治阶级需要通过法去组织、建立国家机构,规定它们的地位、职责权限和活动原则,需要通过法建立和贯彻各项政治、经济制度;4)法也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最重要的工具,统治阶级依靠法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
五,法与政策、道德的关系1,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则是一致的。
密切联系:政策是法的灵魂,是法的指导思想,核心内容,有法无规定时,更需要运用政策。
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归纳
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归纳
经济法概论自考的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了解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的定义、功能和发展历程,以及经济法对经济活动的调整和保护的特点。
2. 经济法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市场经济原则、自由竞争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利益保护原则等,这些原则是经济法调整经济活动的基础。
3. 经济法的法律制度:熟悉经济法的法律制度,包括经济法的法源、立法和行政监管等方面,了解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4.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了解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规范的对象和范围、经济法的基本制度和核心制度等方面。
5. 经济法的应用与实践:熟悉经济法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的应用和实践,包括经济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
总体来说,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主要是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法律制度、主要内容以及应用与实践方面的理解和掌握。
同时也需要了解经济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经济法的发展趋势等相关知识。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知识点总结一、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调节社会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管理经济和调控市场的法律工具,是经济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特殊法律体系,涉及经济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如市场竞争、合同管理、金融制度等。
经济法对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
二、财经类知识点总结1. 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它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是经济交易活动的重要工具。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内容,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合并收购等内容。
公司法是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法律基础,有利于公司制度的健康发展。
3. 证券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和监管等内容。
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4. 税法税法是规范税收制度和税务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税收范围、税种、税率、征收程序等内容。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法的实施有利于保障税收的合法征收,促进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5. 金融法金融法是规范金融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金融法的实施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金融市场稳定。
综上所述,经济法概论涵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财经类知识点涉及了市场经济中各种重要法律规范。
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对于参与经济活动、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经济法爱好者能够深入学习经济法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规范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法的基本理论(小题)二、法的概念、特征与本质(一)概念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具有内容特定性。
5.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具有普遍性。
(三)法的本质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①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而非全部意志。
②是统治阶级整体的意志,而非统治阶级中个人或部分(阶层或集团)的意志。
三、法的作用(一)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教育作用3.评价作用4.预测作用5.强制作用(二)社会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四、经济法或法的渊源(形式渊源,效力来源)--选择题1.宪法(其制定和修改权都归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是其他法的立法依据和基础)(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本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3.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和修改)(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5.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机关)6.行政规章(由有关行政机关制定的)(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我国签订或加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小题)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1.首次使用:1755年,摩莱里,《自然法典》4.1979年,经济法一词出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文件中小结:经济法形成的历史非常短暂和相应的国家经济密切相关(放任自由——国家过渡管制——两手并用)(市场————国家——————市场、国家)(二)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一、概述经济法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的学科,它涉及到经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经济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法治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自主经营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垄断限制原则2.经济法的核心领域:–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经济法的立法体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它要求经济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是约束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最高准则。
法治原则保证了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保障全体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3.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市场经济中的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原则自主决定订立、履行或终止合同,合同权利和义务应得到法律保护。
合同自由原则在经济交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4. 自主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可以依法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自由决定经济活动的内容、方式和规模等,但不能违法违规。
5.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国家可以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调控,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公共利益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当考虑社会效益,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6. 垄断限制原则垄断限制原则是指国家对垄断行为进行限制和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垄断限制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经济法的核心领域1. 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设立、组织和运营的法律规范。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权益关系、运营管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内容。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它规范着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和主体之间的关系。
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知识点,对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经济法的概念、分类以及相关的法律原则等知识点进行汇总和介绍。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一门法律科目,它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经济秩序,调整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经济法也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以调整和规范经济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经济法的分类1. 宏观经济法:主要涉及国家经济管理、宏观调控和宏观经济决策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它包括宏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家计划经济法和市场经济法等。
2. 微观经济法:主要关注经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规范个体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定。
它包括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等。
3. 其他专门经济法:这些法律规范是为了适应特定经济领域的需要而制定的,如金融法、税法、知识产权法等。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经济法强调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即经济主体在市场中享有平等自由的地位,不受不正当限制和歧视。
2. 公平竞争原则:经济法倡导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
3. 保护经济主体权益原则:经济法强调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 保护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公共利益,确保社会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经济法的重要内容1. 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经济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违约等方面的规定。
2.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公司的设立、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以及公司财务等方面的规定。
3. 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4.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创造者权益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规定。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概论是一门涉及经济领域的法律学科,它研究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并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本文将概述经济法概论的几个主要知识点,包括市场经济体制、经济法律关系、民法、商法以及金融法等内容。
一、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是当代社会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它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效率性。
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参与者的自由意志和平等地位得到确立,市场竞争成为调节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
同时,市场经济体制也需要法律的规制和保护,以确保市场的顺利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各方因经济关系而导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法律关系。
它包括生产关系、交易关系、劳动关系、金融关系等方面。
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的研究对象,也是法律规范的对象。
通过合理、公平、公正地规范经济法律关系,可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三、民法作为经济法的基础,民法规定了个人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为经济交易提供了法律保护。
民法涵盖了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等多个方面,为经济主体的交易行为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例如,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违约等法律规则,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商法商法是专门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分支,它对商业交易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多个领域,它们为不同类型的商业组织提供了设立、运营和解散等法律依据。
商法对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保护了商业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了商业的稳定运行。
五、金融法金融法是指规范金融活动的法律体系,它主要涉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领域的管理和监督。
金融法的主要任务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市场的运行规则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经济法概论包括市场经济体制、经济法律关系、民法、商法和金融法等多个主要知识点。
经济法概论重点总结年改
第一章公司法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司法。
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定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名称组成:1、公司类别。
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4、商号、即公司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
公司章程法定性表现:1、内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4、效力的法定性公司章程自治性表现:1、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
2、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
3、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
公司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又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一、简单知识点:1.法的本质属性,是指法的阶级性2.经济法调整的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主要是指方案管理3.债的最典型、最广泛的形式是合同之债4.构成企业法主体的要素主要是工厂5.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却不表示反对的,负法律责任的应当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6.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仍进展代理的行为是无权代理7.经济法调整的国民经济管理关系是以行业内部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管理关系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原则是,首先提取储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开展基金,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的9.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10.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机构是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11.法人财产权是法人所享有的以及经营权为核心的全部财产权的总称12.有权修改公司章程的是股东会13.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1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15.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而股票的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16.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17.在我国,创造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18.甲及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要求乙承当违约责任19.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此行为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20.甲方卖给乙方20台空调,双方约定甲方在2005年3月5日交货,乙方在4月5日前付款。
乙方是后履行义务人,因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保证人,乙方委托丙方提供保证担保。
丙方遂向甲方承诺:假设乙方到期不支付货款,由自己来支付。
这样甲方及丙方之间形成保证合同法律关系21.法律对产品最根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起码的限度的是产品平安2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解决该合同争议而订立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务款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23.在消费者的诸多权利中,第一权利是平安权24.依照现行专利法,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在申请日起第十八个月后被公之于众。
经济法概论重点
一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特征是1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2.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4.企业是能够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法人。
二.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1.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它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2.经济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3.法律上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经营权,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特征是:1.合营啊企业的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2.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3.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4.为有限责任公司;5.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总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合营企业的终止是指合营企业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解散,情况如下:1.合营期限届满;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且无发展前途;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
7.除第一种外,其他情况发生时,均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五.企业设立的实体条件:1.独立的组织形式和名称;2.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 有与其预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须的财产、资金和生产经营条件;4.必要的内部机构和人员;5.有明确的经营范围;6.能独立地承担财产责任。
自考00244 经济法概论-精讲(有笔记)
重点难点重点重点重点本章重难点分析知识点1知识点2知识点3知识点4知识点5知识点1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何谓经济法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点1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何谓“市场失灵” 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公共产品供应不足;2.公共资源过分消耗;3.垄断、不正当竞争现象突出;4.经济信息的不对称;5.失业问题严峻;6.贫富悬殊。
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知识点3 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知识点3 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知识点4 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知识点5 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本章重难点分析知识点1 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调整对象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问题定位”和“客观定位”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客观定位要求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计划调控关系知识点3 经济法的基本定义知识点1 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有普遍性、包容性和基础性知识点1 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垄断与竞争、公平与效率、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知识点1 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
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
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调整目标、调整手段、调整对象、调整领域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1.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2.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3.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知识点1 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当然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当然可以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并且是整个法律系统中日益重要的一个子系统。
《经济法概论》全套ppt课件全
○四、法的作用
1、制裁、惩罚被统治阶级破坏和反抗现行 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 3、维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资料
所有制及分配制度
4、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保障统治阶 级内部的团结和民主
5、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第二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对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 P41)
经济法 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 法律地位以及调整他们在经济管 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 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 体。
○三、经济法的特征
(一)具有广泛的综合性 1、调整对象 2、调整方法 3、法律性质
(二)具有直接的经济性 (三)具有明确的指导性 (四)具有一定的技术性
四、债的履行: 2个原则
五、债的变更与终止:P63-65
第三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复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P12),法律关系,民事 法律关系(P25) 1、概念 (P67) 2、经济关系及其特点 3、经济关系(物质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思想关系) 4、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关系 5、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条件
《经济法》概论全套课件
《经济法》
第一编 法学基础知识 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 第三编 市场运行法 第四编 经济保护法 第五编 经济调控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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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重点1、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①物权是权利人支配物的权利②物权是由权利人直接对物行使权力③物权具有排他性2、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概念: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内容:①占有:是指人对财产的实际控制②使用:是指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所有人产生和生活的需要。
③收益:是指收取物所产生的果实或利益。
④处分:是指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命运。
3、简述按份共有的特点①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②按份共有人在内部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分享财产的收益,分担共有财产需支出的费用,对外则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或承担按份责任。
③按份共有财产的处分或者重大修缮,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④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拥有的财产份额可以要求分出,也可以转让给他人,但转让时,在同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或依法律的专门规定进行。
⑤按份共有关系可因全体共有人的协议而终止。
4、简述债的法律关系的构成①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
②债的内容: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承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③债的客体: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5、简述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①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各个主体各自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②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各个主体享有连带权利或连带义务的债。
主要适用于建立个人合伙、私营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等领域。
6、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①无形性②法律直接确认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7、简述商标的分类①按商标的构成要素分: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商标,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的商标。
②按商标使用的对象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③按商标使用的目的分: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④按商标所有人的不同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⑤按商标是否注册分: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⑥按商标是否驰名分:驰名商标和非驰名商标8、简述商标权的保护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⑤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9、简述专利权取得的实质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实质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的实用条件: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10、简述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概念:是指国家主管专利的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程序允许第三者利用该专利发明创造,并向其颁发利用该发明创造的强制许可证。
适用条件:当发明和实用新型难以找到同类的可以代替的技术解决方案,而专利权人不愿实施时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强制许可。
11、简述著作权的作者与作品作者:指创作作品的人,包括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判定作者的标准是看其有无参加作品额创作。
作品:①必须有文学、艺术或者科学的内容②须有独创性,即该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12、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概念: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法律特征:①投资主体的单一性②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③业资格与业主人格的重合性④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1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①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④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14、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概念:是指自然人、法人好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特征:①以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②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③各合伙人之间利害相关、休戚相关。
15、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①有2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16、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内部关系①17、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18、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19、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20、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21、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划分为均等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分为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分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3万,2-50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和国有独自公司三种。
22、简述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使,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3、简述股份的概念与特征概念:公司的资本由股份组成,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也是表示股东法律地位的计数单位。
特征:①是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②是股东法律地位的计数单位24、简述股份公司分权与制衡的组织结构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
对特别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即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是指由股东推选的董事组成的,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的公司常设机构。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察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管理实行监督,其成员不得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活动,一般也无权对外代表公司,但可以与董事会成员一起共同处理有关事务。
25、简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议事方式: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程序: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26、简述我国合同法中的要约与承诺制度要约条件:①要约的内容要具体明确②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承诺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②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③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④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做出27、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以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或者未依约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行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序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对待给付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债务的权利。
28、简述合同履行中的债的保全制度债的保全又称合同的保全,是指为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法律允许合同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在合同保全制度中,债权人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29、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①继续履行②采取补救措施③赔偿损失④违约金⑤定金30、简述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损失的范围构成要件:①有违约行为②有损害事实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有因果关系赔偿损失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违约者赔偿的损失应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1、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2、什么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会导致什么结果?概念: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
结果:①双方都有违约行为,都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造成违约的,由违约方当事人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33、简述担保的性质担保是一种合同关系,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
34、简述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35、简述抵押与质押的异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特征:①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②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标的物的占有就其财产所设定的物权③抵押权的标的——抵押财产,必须为特定的、可处分的财产,包括不动产或者动产④抵押权的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⑤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特征:①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②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
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③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36、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①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②留置的财产必须与债权人的债权有牵连关系③必须是债务已届清偿期④留置的财产必须为动产37、简述仲裁范围与仲裁法原则仲裁范围:调整仲裁机构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仲裁活动和活动中产生的仲裁关系。
仲裁法原则:自愿原则、一裁终裁原则、或审或裁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公正及时原则、不公开原则、法院监督原则、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原则38、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效力内容:①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的事项③仲裁地点④仲裁机构⑤仲裁规则⑥仲裁的法律适用⑦仲裁的效力法律效力:①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②仲裁协议是仲裁裁决发生强制执行力的依据③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④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案件的处理39、简述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异同相同点: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