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二篇)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它包括监测点的选择、监测标准的制定、监测方法的选择、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监测结果的报告和发布以及监测机构的管理等方面。
以下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监测点的选择:确定监测点的范围和数量,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批发市场和零售店等。
2. 监测标准的制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标准。
3. 监测方法的选择:确定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检测方法和分析方法等。
4. 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包括监测结果、监测点的风险评估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的划分。
5. 监测结果的报告和发布:根据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编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发布。
6. 监测机构的管理:建立监测机构的职责和权益,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监测和掌握,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____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____实施;内科、急诊科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
二、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临床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对发现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
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手工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不得有缺项、漏项。
食源性疾病检测报告工作制度和报告工作程序
食源性疾病检测报告工作制度和报告工作程序食源性疾病监测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报告工作制度和报告工作程序。
一、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1.1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范围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
1.2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主体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
1.3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时间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1.4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流程(1)首诊医师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2)上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预防保健科。
(3)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1.5 奖惩制度对及时上报且上报信息填写完整的临床医师进行奖励,对迟报、漏报、上报卡填写缺项严重的临床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奖罚情况报分管领导,每月统计一次。
二、食源性疾病检测报告工作程序2.1 样品采集对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医疗机构应采集相关样品,包括粪便、呕吐物、血液等,并将其保存于冰袋中,尽快送检。
2.2 样品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样品后,应立即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病原体检测、毒素检测、重金属检测等。
2.3 检测结果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填写《食源性疾病检测结果报告表》,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4 结果反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结果反馈,并提出防控建议。
2.5 食源性疾病调查与控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调查与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病例追踪、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
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一)监测目标为了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二)监测范围1. 监测对象:我院就诊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
2. 监测时间:全年进行,每月为一个监测周期。
(三)监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发病时间、症状、疑似食物来源、暴露剂量等。
3. 生物标本:患者呕吐物、粪便、血液等。
(四)监测方法1. 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应当及时报告给院感科。
2. 院感科对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调查,收集患者相关信息和生物标本,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报的疑似食源性疾病进行审核、分析,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监测数据上报1. 医疗机构每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给院感科。
2. 院感科每月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食源性疾病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2. 设立专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部门,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的收集、审核、填写和上报等工作。
(二)培训与考核1. 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的培训。
2. 定期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符合工作要求。
(三)工作流程1.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及时报告给院感科。
2. 院感科对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和生物标本。
3. 院感科将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范文(3篇)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范文我院____年始被列为____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之一,将承担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标本的实验室检测;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等任务。
为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____机构及职责1、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副组长:____成员:信息网报员: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____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___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医务科职责。
制定我院监测方案、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诊断、生物标本检验技术指导、____院内会诊。
预防保健科职责。
负责全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知识培训;由网报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立即电话通知____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____区卫生局,并将“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会诊登记表》、病历复印件____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区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科职责。
指导临床正确采集标本送检,按照规范要求出具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临床医生职责。
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监测,收集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和《疑似食源性异常事件报告卡》采集送检合格的生物标本。
2、成立食源性疾病会诊专家组组长:____组员: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要求(一)监测内容1、监测病例定义。
监测病例为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每日排便____次或____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
2、监测科室。
全院各科室(重点为急诊科、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妇产科等科室)。
3、监测对象。
本院接诊的全部门诊、住院患者中符合以上病例定义的患者,重点为年龄≤____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____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4篇)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品或饮用水传播的由各种微生物、化学物质或其他因素引起的人体疾病。
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危害性,因此建立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监测体系的建立(一)监测项目的确定: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确定监测的食源性疾病种类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细菌性食物中毒、病毒性食物中毒、寄生虫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等。
同时对于每种食源性疾病,制定具体的监测内容和指标。
(二)监测网络的建立: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包括监测单位、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等。
监测单位可以包括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农业部门等。
监测人员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掌握监测方法和技术。
监测设备包括实验室设备、检测仪器等。
(三)监测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制定统一的监测数据采集表和相关记录表,监测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整理归档。
监测数据应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疫情分析、原因分析等。
(四)监测报告的制作和发布:根据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制作可视化的监测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发布给相关部门和公众。
监测报告可以包括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疫情趋势分析、风险评估等内容。
二、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一)报告流程的规范: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环节和责任人。
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二)报告信息的内容和准确性:报告信息应包括疫情的发生地点、发生时间、病例信息、疫情扩散情况等。
同时,报告信息需要准确、真实、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相关情况。
(三)报告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相关部门应对接收到的报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
并根据报告数据和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和政策。
(四)报告结果的反馈和应对措施:根据报告数据和分析结果,向上级部门反馈疫情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1.目的:进一步做好和监督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2.范围:全院医师。
3.定义3.1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的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3.2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3.3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4.权责4.1医师:为食源性疾病的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卫计委《关于全面加强综合性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的通知》(卫食品秘〔2016〕52号)的要求报告。
4.2疾病控制办公室:负责对住院及急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4.3门诊部:负责对门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5.制度内容5.1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5.2监测对象: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5.2.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5.2.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5.2.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5.3监测内容: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卫生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卫生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业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门诊部、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填写食源性疾病报告卡,填写项目规范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小时内向预防保健科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分管院长、院长,经医院同意后报告疾控及卫生行政部门。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预防保健科每月对相关科室门诊日志、住院病历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者,参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并及时补报。
卫生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制度
一、公共卫生科负责组织医院临床医生开展全员培训,以PPT授课为主,充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并根据食源性疾病好发季节,安排重点科室进行知识强化培训。
二、每年培训一次,每人每年不少于2学时,岗前人员及从
事食源性疾病监测人员培训不少于4小时,培训完进行考试,使本院临床一线人员基本掌握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基本知识,做到及时发现报告。
三、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对培训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培训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培训中发现的问题,为下次培训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发现、报告、调查、处理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医院应当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监测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应当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
第六条医院应当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接受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报告能力。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明确报告流程、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等要求,确保食源性疾病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章监测报告第八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当在诊断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对可疑构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按照当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报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食源性疾病信息的登记、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风险,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发现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开展调查,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暴露史、临床表现等,采集相关标本,分析食源性疾病的原因和危害因素。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病例的严重程度、暴露史、实验室检测结果等因素,确定病例的处置措施,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措施。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3篇)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____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等要求,我院作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负责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
为做好我院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对象包括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
3、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上报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首诊医师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____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4、预防保健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网络直报、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统计、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质量反馈等工作。
5、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执行奖惩制度,对及时上报且上报信息填写完整的临床医师进行奖励,对迟报、漏报、上报卡填写缺项严重的临床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奖罚情况报分管领导,每月统计一次。
6、发现食物中毒____,首诊医生除填写报告卡外同时报告医疗总值班,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7、所有发病人数在____人及以上或死亡____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并及时报县疾控中心,配合其做好流调工作。
8、对因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漏报、迟报、瞒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应制度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2)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摄入或食品接触引起的传染病。
为了及时报告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
一、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的目的和意义:1. 及时了解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2. 提供有效的信息,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部门进行疾病监测、防控提供依据。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或饮水摄入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有毒物质或其他致病物,而引起的一类传染性疾病。
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控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必须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设置1.建立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协调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
2.协调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监测范围和监测指标1.监测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
2.监测指标包括食品中的微生物、寄生虫、有毒物质等。
三、监测方法和途径1.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包括各级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
2.通过定期抽样检测、风险评估、现场调查等方法,及时发现患者和食品中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物质。
四、报告制度1.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或食品中有问题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通过网络平台、短信通知等方式,实现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共享。
五、应急响应机制1.建立食源性疾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一旦发现食源性疾病疫情或问题食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防控。
六、信息发布和公众宣传1.建立食源性疾病信息发布平台,向公众提供权威、及时的疫情信息。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评估和监督1.定期对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有效实施。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的传播源头,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患者数量和疫情扩散的可能性。
同时,通过信息的共享和公众的参与,可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模版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链传播的疾病,其发病率较高,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确保及时有效地监测、报告和管理食源性疾病情况,制定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
三、主要内容1.监测工作(1)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2)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档案,记录相关监测数据和结果,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3)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时,应采取科学、标准、系统的方法进行监测,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4)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预警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食源性疾病的疫情和异常情况。
2.报告管理(1)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报告。
(2)对已发现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配合和处置。
(3)加强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提供和报告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
(4)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奖惩制度,对积极上报和有效处置食源性疾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上报和处理食源性疾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
3.管理要求(1)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工作职责。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3)定期组织食源性疾病防控培训和演练,提高各单位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食源性疾病防控的长效机制,做好防控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5)加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合格和无风险。
四、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单位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符合要求的单位给予奖励和激励。
五、附则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和表格另行制定。
六、制度宣传各相关单位应将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食源性疾病防控意识和能力,促进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院2024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XXXX医院2024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为规范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能够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2023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制定我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食源性疾病定义: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
一般可分为感染性和中毒性,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害有毒物质所引起的疾病。
二、首诊医生应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登记、报告等工作,不得有瞒报、迟报、谎报病例情况发生。
三、病例监测:(一)监测对象:1.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怀疑由摄入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等病例。
2.食源性疾病确诊病例:符合《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附录“食源性疾病报告名录"中食源性疾病判定标准的病例。
3.食源性聚集性病例:具有可疑共同食品暴露史(同一种食品、同一个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或同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等)。
在时间、地点(同一个村庄、工地、学校、单位等)分布上具有关联,有类似临床表现的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或食源性确诊病例。
(二)暴发监测:1.监测目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为预防食源性疾病暴发提供技术依据。
2.监测内容: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四、食源性疾病的发现:首诊医师接诊时发现、怀疑就诊者由于摄入食品引起的肠道或全身部位感染性或中毒性的病例。
五、食源性疾病的救治:食物性中毒的治疗,需要根据中毒的人轻重程度以及进食食物的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进行治疗。
如果是进食食物中毒的时间比较短,患者症状比较轻,建议可以进行催吐,可以使用筷子或者其他比较干净的器具压迫压住舌根部位刺激引起呕吐。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食堂、餐厅、小吃店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第三条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早期发现、及时报告、有效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三)对食品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四)对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指导食品经营场所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临床科室、食堂、餐厅、小吃店等食品经营场所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场所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并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第七条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污染事故的监测与报告;(二)食物中毒事故的监测与报告;(三)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报告;(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报告。
第八条临床科室在诊疗过程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当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表》,并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第九条食堂、餐厅、小吃店等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及时准确掌握食品中出现的疾病,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建立的一套监测、报告和管理机制。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体系: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包括监测点的选择、监测指标的确定、监测方法和技术的规范等。
监测可以通过定期抽样检测食品样品、监测食品相关环境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方式进行。
2. 报告机制:建立食源性疾病的报告机制,要求医疗机构、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等发现食源性疾病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疾病报告要包括病例数量、症状描述、可能的食源和流行特征等相关信息。
3. 处理与管理:建立食源性疾病的处理和管理程序,包括对疾病病例的隔离治疗、追踪疫情传播途径、排查和处理与疾病有关的食品和环境等。
4. 信息共享: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级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以便更好地控制和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理食源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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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及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及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管理,提高临床医生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确保食源性疾病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范围内所有疑似与食品有关的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及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
三、监测对象1. 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
2. 所有调查处置完毕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四、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院感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办公室,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
3. 急诊科、腹泻病门诊、消化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
五、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2. 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监测计划,对监测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3. 医务科职责:负责食源性疾病诊断、生物标本检验技术指导、组织院内会诊。
4. 院感科职责:负责全院医生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培训;制定医院监测方案;收集信息表/卡,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临床医生填写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每月填写《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每月腹泻数据汇总表》。
5. 检验科职责:负责食源性疾病相关标本的检测和鉴定,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六、监测与报告流程1. 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或事件,均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完成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完毕后一周内,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完成事件的报告。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食源性疾病是指由于食品或饮用水中的病原微生物、毒素或化学物质引起的疾病。
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率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为了及时有效地监测、报告和管理食源性疾病,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监测体系建设(一)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为了及时、全面地监测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需要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地的监测网络。
该监测网络应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
各级监测单位应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形成快速响应的监测网络。
(二)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并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的指标体系是促进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的重要保障。
监测指标应包括病原微生物、毒素和化学物质等主要致病因子,以及人群暴露情况、疾病发病率和病例分布等指标。
同时,还应根据监测数据对风险评估进行科学判断,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监测技术能力建设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需要相关专业技术支持。
各级监测单位应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其技术能力和素质水平。
此外,还应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报告制度建设(一)建立及时报告制度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及时掌握和报告。
各级监测单位应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对监测到的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统计和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疫情动态、防控措施等相关信息。
各级监测单位应及时将报告发送给上级单位,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快速传递。
(二)加强报告的统一标准为了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比较性,需统一制定报告的标准和要求。
包括报告内容、报告格式、报告流程等方面的标准。
各级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报告,确保报告的规范化和统一化。
(三)加强报告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是及时了解食源性疾病发生的趋势和疫情的特点的重要手段。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背景和定义食源性疾病(Foodborne illness)是指由于食品或饮用水中含有致病微生物、有害化学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人体疾病。
它是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率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每年会导致数百万人生病、数千人死亡。
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各国都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监测制度的要求监测制度是指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旨在及早发现和控制疾病,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监测制度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涵盖全面监测制度应当对所有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的因素进行监测,包括生产、加工、运输、存储等环节。
监测应该在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食品中有害农业化学品残留的监测,另外一个是餐饮业中食源性疾病的监测。
及时准确监测的数据要求能够及时获取并且准确,以便及时开展疾病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一体化监测系统应该集成化,不同的监测机构和部门之间需要有完善的数据交换机制,保证监测数据的高效利用。
报告管理制度的要求疾病的报告管理制度要求在监测到患病情况时能够及时上报,并且能够从多方面获取病人散发信息,以便尽早控制疾病的传播。
物理报告机制疾病监测机制需要建立线下的疾病报告机制,面对可能出现的散发病例和集体感染病例情况进行物理报告。
网上报告机制互联网是一个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疾病报告管理制度也应当建立网上报告机制,通过公共网站、微信群等网络平台收集病情信息,增强信息的互通。
多方合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的卫生、食品、农业等多个方面的机制,通过多重渠道获取疾病信息,协同做好应对疾病传播的工作。
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监测制度需要全面准确,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疾病;报告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物理和在线报告机制,并且建立多方合作机制,以便及早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是一项用于监测医院中食品安全情况以及食源性疾病发生情况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医院食品安全,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对象:针对医院内的食品供应单位、餐厅、食堂等食品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环节进行监测。
2. 监测内容:包括食品原材料的来源、加工食品的质量、餐饮服务的卫生状况等。
3. 监测方法:采用定期抽样检验、现场检查、食品安全培训等多种方法进行监测。
4. 监测标准: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或食品供应单位采取相应的惩罚和整改措施。
5. 报告制度:制定统一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表格,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
通过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及时掌握医院食品安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
此外,监测结果也可以用于评估食品供应单位和餐饮服务的质量,并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罚,提高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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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
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监测对象
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
(一)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二)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三)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三、监测内容
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四、信息报送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首诊医师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表格》,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经审核接收报卡后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报卡的修订和保存。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认后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病历的复印件。
(三)报送时限: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病例就诊2日内报送,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发现病例1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病例报告管理:医院病例报告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包括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时间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随时接收报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
五、奖惩制度
根据首诊医师负责制,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并完整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奖励报告医师20元/例,迟报给予责任医师50元/例处罚,漏报给予责任医师100元/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