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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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各地重大火灾事故【精选资料】

2016年各地重大火灾事故【精选资料】

2010年各地重大火灾事故一、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事故2010年11月5**9时15分许,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

该商厦为五层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经消防部门初步判断起火点在一楼,截至11月6**7时,吉林市珲春街商业大厦火灾已导致19人死亡,另有1人失踪,28人受伤。

   事故原因据一些知情人士表示,吉林商业大厦作为有二十多年历史的老楼,存在着用电线路老化的问题,给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不能排除这次火灾原因是因电路起火所致。

具体原因正在调查。

在火灾救援现场,广告牌和商厦楼体外侧围起的铁皮给救援人员添了很多麻烦。

二、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已导致53人遇难11月15**下午,上海市中心静安区一幢正在进行外部修缮的28层教师公寓燃起大火,烟雾、气味弥漫周边数百米。

大火持续约4小时,终在晚间6时30分许被基本扑灭。

消防队员进入楼道收拾残火,搜救楼内居民。

截至16**9时30分,在上海市中心胶州路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数已上升至53人。

正在医院治疗的伤者有70人,其中17人伤势严重。

现已初步查明上海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国务院上海“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和问题。

至11月17**,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

事故调查组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三、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火灾2010年8月28**14时54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由于售楼处销售大厅内放臵大量宣传用展板和条幅等易燃物品,致使火灾迅速蔓延。

特大重大火灾事故案例整理

特大重大火灾事故案例整理

火灾等级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

新的火灾等级标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A特别重大火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B重大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C较大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D一般火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火灾分类:火灾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 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案例编号:0001案例名称:河南洛阳东都商厦“12.25”火灾危机类型:事故灾害案例摘要: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东都商厦因非法施工、电焊工违章作业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起因物:电器设备(可勾选)案例信息:(一)东都商厦基本情况东都商厦位于洛阳市老城区中洲东路339号,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

北侧为正门,隔一小广场靠中洲东路,广场入口处有“步森服饰”等违章建筑,商厦南侧靠东大街,东西为宽约4米的走道。

吉林中百商厦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吉林中百商厦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吉林中百商厦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一、基本情况2004年2月15日11时许,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大火于当日15∶30时被扑灭。

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

中百商厦隶属市商业委员会,属国有商业企业,1995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328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

商厦一层(含回廊)经营五金、百货,二层经营服装、布匹,三层为浴池,四层为舞厅和台球厅,由146家个体商户承租经营。

经国务院调查组技术专家组勘察确定,火灾系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于当日9时许向3号库房送包装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香烟掉落在仓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引发的。

二、灭火救援过程2月15日11时许,中百商厦浴池锅炉工李铁男发现毗邻中百商厦北墙搭建的3号仓库有烟冒出,找来该库房的租用人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打开仓库,发现库内着火,即进行扑救,但未能控制火势。

据吉林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电脑记录,直到11时28分,消防支队才接到路过商厦的吉林市勘测设计院员工吕焱华用手机报警。

支队立即命令市区所有11个消防执勤中队和支队机关全体官兵以及吉化集团公司消防支队赶赴火场,并同时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

经各方全力奋战,于15时30分将火灾彻底扑灭,抢救被困群众190人(其中未受伤66人)。

火灾共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过火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426万余元。

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省公安厅、卫生厅、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总队领导都赶赴吉林市,对现场灭火救援、伤员救治、社会稳定、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部署。

吉林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灭火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组织了有200名干部参加的8个专门工作组,及时处理遇难者尸体,并对受伤人员提供了最好救治服务。

截止4月28日,70名住院伤者已治愈出院54人,特别是当时的14名重伤者均得到有效缓解并转入正常治疗,未新增死亡人数。

吉林市某商厦重大火灾原因认定剖析及思考

吉林市某商厦重大火灾原因认定剖析及思考

吉林市某商厦重大火灾原因认定剖析及思考作者:杨喆来源:《现代营销·营销学苑》2011年第06期摘要:2010年11月,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某大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有关部门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技术鉴定和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认定意见,认定了火灾原因。

本文通过剖析火灾原因认定过程,深入思考该起重大火灾暴露出的问题,吸取教训,建议加强消防工作,最大限度的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关键词:吉林火灾原因认定剖析1.基本情况1.1 火灾基本情况2010年11月5日9時17分32秒,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蔺某报警,称船营区河南街某商厦一楼服装区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共调出市区11个公安消防中队的53台消防车、310名指战员,吉化公司消防支队的18台消防车、66名指战员和吉林市相关社会联动应急救援力量。

经过12个小时的英勇奋战,大火于17时30分被控制,于21时30分被扑灭。

此次火灾扑救中,公安消防部队共营救出被困人员91人,有效地保护了商厦一区的一、二、三层的全部和四、五层的局部,商厦二区和三区的一层门市、三层鞋城和五层健身房,保护建筑面积26000余平方米,保护商厦内商品价值6000余万元。

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留院观察。

整个火场灭火用水约13000吨,过火面积15830平方米。

1.2 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吉林市某商厦位于吉林市船营区,1987年经消防审核合格后开工建设,1990年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于1993年、1995年两次扩建。

大厦共有业户64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7家,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7家,日常管理由吉林市某商厦负责。

该大厦东侧为商业区、西侧为某电影院、南侧为居民楼、北侧为联通大厦。

建筑高度为23.9米,长121.5米,宽99米,为“L”型建筑,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共5层,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

吉林中百“2.15”特大火灾

吉林中百“2.15”特大火灾

吉林中百“2.15”特大火灾
事件经过:2004年2月15日9时许,位于解放大路与长春路交会处的吉林市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红新不慎将吸剩的烟头掉落在仓库地上,在并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离开了仓库。

烟头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后,引发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

事故原因:经调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中百商厦“伟业电器”员工于红新将点燃的香烟掉落在库房中,引燃地面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发生火灾。

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中百商厦没有严格落实《消防法》关于法人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没有落实且未组织过演练;违章将商厦北墙外的自行车棚改建为简易仓库后,没有落实消防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经营管理混乱,超范围租赁经营舞厅项目,忽视对该舞厅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安全保卫人员没有组织三楼和四楼人员疏散,有关人员没有及时报警。

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对中百商厦管理不力,对商厦在消防安全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着问题失察。

吉林市消防、工商、城市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中百商厦存在的火灾隐患、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没有严格督促落实整改。

吉林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履行应尽的布置、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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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吉林20101105商业大厦火灾分析)

火灾(吉林20101105商业大厦火灾分析)

吉林201011.5商业大厦火灾分析一、火灾基本情况1、简介。

11月5日9时许,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的吉林商业大厦突发火灾。

火灾持续到当晚21时53分,造成19人死亡,26人受伤,过火面积15830平方米。

吉林消防部门先后调集70辆消防车,360名消防官兵、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

通过灭火救援,救出91人,商厦一区的一、二、三层全部和五层局部,二区、三区的一层门市、三层鞋城和五层健身房得到了有效保护。

起火部位初步确定为大厦一层东北部服装销售区,财产损失和原因在查。

2、起火建筑情况。

吉林商业大厦位于吉林市最繁华的商业区,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历史的商业老店:大厦一楼是日用百货,二三楼是一家鞋城,四楼是家具城,五楼是健身馆和模特舞蹈学校。

具体情况为:始建于1987年,1990年3月15日试营业,于1993年扩建二期工程,1992年改制为民营企业。

该建筑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共分5层,楼高23.9米,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

大厦现有职工52人,大厦的从业人员近2000人,固定资产超亿元,月客流量超万人次,是吉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商场。

火灾前,大厦内共有经营业户64户,管理人员49人,经营人员325人。

一楼:日杂百货。

主要是生活用品、鞋帽、服装等,一楼有东面和北面两个大门,顾客可以进入商场购物,外面有10多家小店铺经营,有理发店、眼镜店、酸辣粉店、糕点店等。

二楼、三楼:大富豪鞋城。

为大型零售连锁公司,创建于1995年。

公司拥有十余家单体经营面积5000-10000平方米的连锁门店。

在吉林市共有两家销售地点,其中商业大厦销售点,是今年刚刚开始经营的。

四楼:富安居家具城。

是吉林市雾凇雅居家私分店富安居名品家私,相继成立于1998年和2006年,是吉林市最大的自营家私综合类商场,从2000平方米的营业厅扩展到现有拥有12000平的豪华卖场。

五楼:吉林市铭阳模特舞蹈学校和健身馆。

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事故之思考

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事故之思考
摘 要 : 绍 吉林 省 吉林 市吉 林 商 业 大 厦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及 介
其 起 火 原 因调 查认 定 情 况 , 为 该 起 火 灾 的 直接 原 因是 电 气 线 认 路 短路 , 报 警 晚 、 章 关 闭 消 防 电 源 、 火部 位 上 方 自动 喷 水 而 违 起 灭 火 系统 管 网进 水 阀 门 关 闭 、 防 控 制 室人 员 未 按 消 防控 制 室 消
调 度 指挥 中 心接 到 报 警 , 船 营 区 河 南 街 商 业 大 厦 一 层 称 21 O O年 1 1月 5日 , 吉林 省 吉 林 市 吉 林 商 业 大 厦 发 生 重大火 灾事故 , 成 1 造 9人 死 亡 , 4人 受 伤 。全 国瞩 目 , 2
令人 深 思 。
服 装 区发 生火 灾 。接 到 报 警 后 , 林 市 消 防 支 队共 调 集 吉
关 键 词 : 灾 ;商 业 建 筑 ;灾 害成 因 ;火 灾 调 查 火
中 图分 类 号 : 9 8 7 T 4 , X 2 . 。 U2 7 TU98 1 文 献 标 志 码 : 9.2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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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简介 : 金 星 ( 9 6 ) 男 , 胡 1 7 一 , 重庆 市 电 力公 司 城 区供 电局 工程 师 , 士 , 硕 主要从 事 电气设备在 线 监测 与诊 断技术 、 型 电工传 感器 原理及 智 能化测 量仪器 、 新 低 压 配 电等 方面 的研 究, 重庆 市 渝 中 区人 民路 2 6号 ,

消防培训---火灾案例(吉林)

消防培训---火灾案例(吉林)

火灾案例—吉林“2.15”中百
商厦特大火灾
4、是高温热焰气通过 中百商厦东西两侧 的楼梯间向上窜, 在两个楼梯间的烟 囱作用下,以每秒35米的速度向上扩散, 将2-4楼的楼梯封住, 大量人员很难从楼 梯间疏散逃生。
火灾案例—吉林“2.15:
(一)行政责任: 1、吉林省省长 洪虎:我作为吉林省省长,作为 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失职,应负 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对不起人民和死伤的群众, 内心深感内疚和自责,向省委、省政府检讨, 向全省人民检讨。 2、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刚占标,作为安全生 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 责任。刚占标提出引咎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 同时辞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省委同意刚占标的辞职请求。吉林市十三届人 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刚占标辞去 吉林市市长职务。
火灾案例—吉林“2.15”中百
商 厦特大火灾
事故原因: 火灾事故直接起因系一丢落的烟头 引燃仓库内易燃物品,并导致特大火灾。
火灾案例—吉林“2.15”中百商
厦特大火灾
事故经过 火灾的起火点在商厦后临时搭建的 三号简易仓库。该仓库堆放有大量纸箱,还有 木柜、液化气罐等易 燃易爆物品。2月15日上 午9时许,仓库主人的亲戚于洪新在此丢落一 只烟头后离开,烟头燃了地板及其他物品。11 时左右,附近锅炉工发现该仓库冒烟,商厦人 员开始自行救火。11时28分,消防部门接到第 一个报警电话。从发现仓库冒烟到报警相隔二 三十分钟的时间,贻误了最佳灭火时机。
吉林中百商 厦特大火灾
吉 林 中 百 商 厦 特 大 火 灾
火灾案例—吉林“2.15”中百
商 厦特大火灾
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 特大恶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造成54人死亡, 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吉林省吉林市商业大厦11.5特大火灾案例分析

吉林省吉林市商业大厦11.5特大火灾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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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薄弱是养患成灾的大敌 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改革开放,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2010年以来,公安部消防局提出了在全国开展三年防火 墙能力,组织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能力和消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该商场消防安 全责任制长期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薄弱,防火检查流于形式,消防经费投入 不到位,消防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及时维护,电气线路老化,多项火灾 隐患无法整改,员工长期不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灭火预案演习,致使一楼大厅发生初 起火灾,现场员工不能及时报警和扑救,现代化的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启动, 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小火变成了大灾。发生大火后,商厦数百人无人组织疏散逃生,绝 大部分死、伤者都是被有毒气体窒息死亡或呼吸道被烧伤住院。但是,在此次大火发生过 程也发生了一个惊人的故事。五楼老年人活动中心有位60多岁的老太太,在火灾发生的危 急时刻,冒着生命危险站出来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在她的指挥下,80多位老年人从火场成 功逃生,这不能不说明火灾猛于虎,大火临头智存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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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吉林商业大厦11.5特大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 《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合”的方针,消防工作是“政 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 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了社会单位的十一条消防安全 职责。但该商厦的消防责任人, 管理人及消防管理人员,虽然 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多项火灾隐患长期存在,但各 项消防安全措施并有落实整改, 成了一纸空文。

吉林中百商厦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吉林中百商厦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基 本 情 况
2 0 0 4年2月 1 5日1 l时许 ,吉 林 省 吉林 市 中百 商 厦 发 生 特 大 火 灾 ,大火 于 当 日1 5: 3 0时 被扑
灭 火 灾 造 成 5 4人 死 亡 ,7 0人 受 伤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4 2 6万 元 。

巾百 商厦 隶 属 市商 业 委员 会 ,属 国有 商业 企 业 ,1 9 9 5年 投 入 使 用 ,建 筑 面 积4 3 2 8平 方 米 ,耐 火 等 级 为二 级 。 商 厦 一层 (含 回廊 )经 营 五 金 、百 货 ,二 层 经 营 服 装 、布 匹 ,三 层 为 浴 池 ,四 层
消 防 安 全 意识 较 差 ,缺 乏 防 火 、灭 火 常 识 和 自防 自救 基本 技 能 ,致 使 符合 规 范 标 准 的 消 防设 施 配 备 没 有 充 分发 挥 作 用 。 四是 虽 有灭 火 和应 急 疏 散 预 案 ,但 没 按 《 消 防 法 》规 定 组 织 开 展 灭 火 和 应
急疏 散 演练 。
公 安 消 防部 门 :一 是 督 促 整 改 不 到 位 。该 商 厦 和 其仓 房 相 通 的 1 0扇 窗 户 有 4扇 尚 未 封 堵 , 当
支 队 机关 全 体 官 兵 以及 吉 化 集 团公 司消 防 支 队赶 赴 火 场 ,并 同 时 报 告 市 公 安 局 指 挥 中心 和 l 2 O急 救 中 心 。 经 各 方 全 力 奋 战 ,于 1 5时3 O分 将 火 灾 彻 底 扑 灭 ,抢 救 被 困群 众 1 9 0人 ( 其 中未受伤6 6 人 )。火灾 共 造成 5 4人死 亡 ,7 0人 受伤 ,过 火 建筑 面 积 2 0 4 0平 方 米 ,直 接 财 产损 失4 2 6万余 元 。 火 灾 发 生后 ,省委 、省政 府 领导 及 省公 安 厅 、卫 生 厅 、经 贸 委 、安监 局 、省 消 防总 队领 导都 赶

深刻吸取吉林市“11.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

深刻吸取吉林市“11.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

深刻吸取吉林市“11.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1月5日,吉林市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9人死亡,教训十分惨痛。

按照廊坊市安委办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进一步强化责任,层层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和每位员工。

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防止和纠正只要发展、忽视安全的错误倾向,坚决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立即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要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业检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确保排查治理行动全方位、全覆盖。

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凡是应查未查、应改未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隐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

突出抓好冬季集中燃煤燃气安全。

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三、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要抓住不放,逐项整改到位。

要突出抓好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挂牌督办,采取措施,下决心进行整改。

对久治不愈的重大隐患,要将隐患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跟踪落实。

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落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涉及事故责任的行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坚决追究,一查到底。

要不留死角查隐患,不留余地治隐患,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实行谁检查谁签字,整改内容、完成时限等内容都要登记造册,不完成整改任务的,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该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绝不姑息手软。

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

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
死亡人员中,男27人,女27人,其中舞厅工作 人员2人,顾客52人;受伤人员中,男34人,女36人; 中百职工和业主雇工3人,消防官兵7人,顾客60人。
六、相关责任人处理 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刚占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4月17日 ,刚占标提出引咎辞去吉林 市市长职务,同时辞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省委同意 刚占标的辞职请求。吉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刚 占标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 院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和《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吉林省委、省政府决 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吉林市副市长蔡玉和,对事故发生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吉林市商业委 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刘文彬,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 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常委杨 开宝,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 处分。事故中分别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 吉林市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等5名直接责任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9名事故责任人,也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消防监督检查情况 多年来,在对中百商厦的消防监督检查方面,当地消防监
督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 1994年3月9日 ,吉林市消防支队接 到中百商厦工程申报后,对其进行了防火审核,下发了审核意 见书。工程施工期间,消防支队到工地进行了检查,对其发现 的回廊使用材料等8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1995年1月9日 ,吉 林消防支队接到中百商厦的工程验收申请,消防支队对其进行 了验收,移交支队重点管理科列入日常监督管理。现已查出自 1997年9月以来,吉林市消防机构向中百商厦发出的《防火检查 通知书》7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份,提出并责令整改 的消防问题70多处。这些问题,多数及时得到整改。其中, 1998年5月26日 ,支队检查发现中百商厦周边违章建设了平房 等8个问题,发出《防火检查通知书》,提出进行拆除等整改要 求。

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

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

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这场火灾夺去了#人鲜活的生命,经过这次血的教训,让我们再次反思。

2004年2月15日11时55分,我支队接到市消防支队报警,位于吉林市长春路段的中百商厦发生火灾,并有多名人员被困,请求我支队增援,经总指挥同意,11时55分调出四大队三台水罐车,一台云梯车,一台抢险救援车、一台干粉车迅速赶往现场参加营救工作。

12时04分又接到市消防支队电话,要求我支队调出所有水罐车到场增援,经请示付岩支队长后,命令所有水罐车赶赴现场增援。

一、火灾扑救经过:到达现场后经侦察发现火场烟雾很大,能见度极低,针对这种情况,我支队立即与市消防支队汇合,共同探究灭火救援方案,根据火场总体布署,当日总指挥李明忠科长迅速命令四大队云梯车,从商厦北侧展开救援,但是因现场空间狭窄云梯车无法展开救援。

面对这种情况,总指挥随即又命令各大队分别组成四个救援小组,佩戴空气呼吸器,从商厦北侧利用九米拉梯与挂勾梯联挂的方法,分别进入二层、三层、四层开展搜救工作,命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五大队在商厦北侧各出一支水枪,掩护救援小组救人。

并很快形成三条救生通道。

与此同时,在家休息的孙凌华政委、赵元龙副支队长、苗平远大队长、闫增富大队长、王洪江大队长、邵开国副大队长、刘成副大队长、裴伟副大队长得到通知后,立即打车赶往火场,到达现场后立即投入救援工作。

12时21分,各大队按照总指挥命令,展开完毕,四大队由裴伟副大队长同两名战斗员成立救援小组,在二楼展开搜救工作,对洗浴包房等场所进行仔细搜寻,成功解救出5名遇难者。

同时,闫增富大队长带领四名队员,出一支直流水枪对一楼火点实施扑救,使火势及时得到了控制,为救援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赵元龙副支队长根据现场情况,带领一大队战斗员在商厦西侧,出一支直流水枪,利用九米拉梯架设救援通道,王忠伟教导员带领杨光、李威等人佩戴空气呼吸器,成立了第二救援小组开展搜救工作,在沿九米拉梯向二层攀登过程中,由于棚子顶部承重较差,突然塌陷,站在正中的两名队员紧紧地抓住梯子才避免了摔伤的危险,但胳膊和大腿都不同程度的被木板划伤,稍作整理后,他们不顾个人安危,重新架设再次从二楼窗口进入商厦搜寻被困人员,通过两人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通往三楼的消防通道。

吉林中百商厦火灾引发建筑防火的思考

吉林中百商厦火灾引发建筑防火的思考

1.设置非封闭楼梯间的多层建筑,不宜按ii层划分防火分区
国家GBJ 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第5.1.2条,只规定了“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将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而对设非封闭楼梯间的民用建筑按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没有做其它规定。
水量及消防设备程控等方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始料不及的。所以,防火卷帘附近使用平面的合理布置,是设计和使用中应予重视的大问题。
4.2 在楼梯间、防火分区等开口部位以及其它应设置防火门的部位,应尽量设置防火门。如有连续人流,不便频繁开、关门的情况,应通过安装合适的闭门器或磁力释放开关等措施,解决防火门平时敞开,应急时关闭;在应急使用中,又具有自关功能的问题。这在技术可行性和使用功能方面也是没有问题的。如必须设置防火卷帘,应在卷帘旁侧设置一可供通行的小防火门,以保证卷帘垂放后的未来得及疏散人员逃生。
因为,设非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内,如果其下部楼层发生火灾,房间和走廊排烟不畅,烟气就会很快进入楼梯间,则势必直接影响上部楼层的安全疏散。“建规”对一般的公共建筑,不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没有应急警报、广播等设施。在上部楼层房间内的人,不可能及早知道下部房间已发生的初期火灾。因而,很难保证在烟气还未进入楼梯间的应急状态下,从房间最远点到出口门、再经过走廊、楼梯段,在允许疏散时间内,安全疏散到室外。
4.公共建筑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应尽可能采用防火墙
“建规”。第5.1.2条注④指出:“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公共建筑设计,大多追求通透的大空间。所以,一些大商场等建筑设计,往往把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墙分隔都采用了防火卷帘分隔。因为防火卷帘在使用中,毕竟要在发生火灾后还要滞后一些时间才能起到防火隔断的作用;况且万一“同步”降落时发生事故,就更容易出现意外后果。所以,不能简单地大量采用防火卷帘。笔者认为,如在商场等大空间场所采用防火卷帘,应注意以下问题: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吉林商业大厦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与河南街交汇处,1987年经消防审核合格后开工建设,1990年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于1993年、1995年两次扩建。

大厦共有业户64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7家,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7家,日常管理由商业大厦负责。

该大厦东侧为商业区、西侧为影院、南侧为居民楼、北侧为联通大厦。

吉林商业大厦建筑高度为23.9m,长121.5m,宽99m,为“L”型建筑,总建筑面积42000㎡,共5层,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

其中1楼2区摊位出租经营服装百货。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处置情况2010年11月5日9时17分32秒,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吉林商业大厦一楼服装区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支队调度指挥中心共调出市区11个公安消防中队的53台消防车、310名指战员,吉林吉化公司消防支队的18台消防车、66名指战员和相关社会联动应急救援力量,并及时向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指挥中心报告。

总队接到报告后,全勤指挥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调动邻近的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100部空气呼吸器和100个备用气瓶以及9台消防车,45名指战员进行跨区域增援。

经过12个小时的英勇奋战,大火于17时30分被控制,于21时30分被扑灭。

在此次火灾扑救中,公安消防部队共营救被困人员91人,有效保护了商厦一区的一、二、三层的全部和四、五层的局部,商厦二区和三区的一层门市、三层鞋城和五层健身房,保护建筑面积26000㎡,保护商厦内商品价值6000余万元。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此次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火灾烧毁商场内部分日用百货商品,火灾过火面积15830㎡,直接财产损失1560万元。

2024火灾事故反思心得体会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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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重特大火灾事故盘点

2010年中国重特大火灾事故盘点

2010年中国重特大火灾事故盘点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致19人死亡11月6日,11月5日9时15分许,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5830平方米。

这是吉林市5年来死伤人数最多、损失最大的一次火灾。

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后,5楼舞蹈教室内有近80人被困。

今年60岁的赵智超凭借以前学过的消防知识,和刘树全、梁春日、刘剑老人一起,带领被困人员成功逃到屋顶。

随后,近80名被困人员被消防官兵救下。

经过吉林省"11·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认定吉林"11·5"商业大厦火灾起火原因是大厦一层二区斯舒郎精品店仓库起火点范围内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发生火灾时,楼内的灭火喷淋装置一滴水没喷,整体失效;其次,发生火灾时电不通。

照明电别说了,很可能是照明线故障引起火灾烧毁了照明线路,连逃生通道应急灯没有亮;再次,发生火灾时路不通。

逃生通道被改造成仓库,商厦西侧一楼至五楼的30多扇窗子在内部用红砖砌死,一楼的窗子更是用水泥彻底封严。

商厦消防车道被附近步行街上用钢筋串在一起的上百斤的石礅“把守”,商厦西侧的石墩甚至用水泥筑在地上,无法搬动。

光清理这对石墩就用了近二十分钟,消防车才得以进入。

而商厦改造中,为了美观镶上铝塑板和玻璃,把整个楼包裹了起来,包裹得严丝合缝,艰难的破拆又耗去了宝贵的扑救时间。

纵深:商厦火灾是导致重大伤亡的火灾之一。

这起火灾的发生暴露了商厦消防安全的各种隐患:灭火喷淋装置失灵、消防通道被堵塞等。

商场消防安全亟待加强。

“11.15”上海高层公寓火灾58人遇难11月15日下午,位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弄1号的一栋28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火势不断蔓延,大火包围了整座大楼。

经对遇难者遗骸的DNA检测,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上升到58人,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

据了解,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是导致大火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

案例:2.15吉林中百商厦火灾

案例:2.15吉林中百商厦火灾

案例1:吉林“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简介2004年2月15日吉林中百商厦(以下简称:商厦)发生特大火灾。

商厦一楼五金家电日杂,隔层卖化妆品和文具,二楼是服装布匹,三楼洗浴中心,四楼是舞厅和台球厅。

每层建筑面积1100m2,总建筑面积4400m2。

上午9时左右,商厦某电器行雇员拿着纸箱去商厦楼外北侧的3号简易仓库,途中点燃了一根香烟。

进仓库后,嘴里的香烟也掉在堆满纸壳的地上,于红新随意用脚踩了踩,就锁上库门回到了电器行。

11时左右,未被踩灭的烟头引燃了仓库地面上的可燃物。

当时四楼舞厅里已经有100多人。

商厦可燃物多,火灾蔓延非常迅猛。

高温烟气通过两侧的楼梯间向上窜,将楼梯封住,大量人员很难从楼梯间疏散逃生。

近半个小时,没有任何人报警。

直到11时28分,一位过路人发现商场冒烟,才报了火警。

4分钟后,离商厦最近的消防中队带5台消防车赶到了现场。

此时整个大楼已被浓烟笼罩,大量人员被困。

11时50分,到场的消防车达到60台,有1100余名干警抵达现场进行抢险。

经过3小时奋战,终扑灭大火。

火灾最后死亡54人,伤70人,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二、吉林商厦“2。

15”火灾人员伤亡剖析(1)商场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密度大,高温毒烟使人快速窒息国务院调查专家组调查和法医化验,这次火灾中,至少有40人是中毒窒息死亡,遗体有火烧痕迹的只有6位,且均为先窒息后被烧损的,有4人是在浓烟,毒气的威胁下,直接跳楼引起的死亡。

(2)商场内货物的布置形式更易燃烧,失火后火灾发展迅猛商家为了展示商品,大都立体布置,四周墙壁和货架上挂满了衣服、窗帘、纤维和纸制品。

燃烧剧烈,火灾蔓延速度快,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商厦的高温烟气通过两侧的楼梯间向上窜,在两个楼梯间的烟囱效应作用下,以每秒3~5米的速度向上扩散,将2-4楼的楼梯封住,大量人员很难从楼梯间疏散逃生。

商厦的空间大,空气对流快,可燃物多,导致这场火灾蔓延非常迅猛。

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案例、商场市场火灾危险性及四个能力建设讲诉

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案例、商场市场火灾危险性及四个能力建设讲诉

商场市场火灾危险性及四个能力建设(自省: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员工培训、消防管理,以及,我们每位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态度)吉林商业大厦始建于1987年,1990年开业,1992年改制为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超亿元,月客流量超万人次。

该建筑占地面积13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是吉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商场。

顶层是舞蹈学校和健身馆,四楼是面积过万平米的富安居家具城,二、三层则是商业大厦最大的承租方大富豪鞋城,一楼是日杂百货。

火灾前,商业大厦内共有经营业户64户,管理人员49人,经营人员325人。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厦起火:惨剧形成的要素:1、商场大多设置在闹市中心和繁华地段;2、经营范围广、商品种类多(销售物品均为易燃物)3、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2010年11月5日上午9点10分,一楼钟表柜台业主张景全打开自己店铺,还没收拾利落,就听见有人喊着火了。

张景全走出柜台看到天棚上起了火,烧开了一个小洞,他转身抄起灭火器冲着火苗就是一阵猛喷,但烟越来越大,周围的商户跳出店面,三步并两步地涌向东面和北面的两个大门。

仅仅几分钟,浓烟压了下来,灌满了一楼所有的店铺,张景全感到呼吸困难,无法睁眼,只是凭着方位感逃了出来。

此时楼内外均已浓烟滚滚。

共有69辆消防车、360名消防官兵投入到此次灭火救援工作中,火灾现场救出受困群众91人,一辆消防车就拉了二十多趟水。

燃烧近13个小时后,大火终于被扑灭。

此次大火是由于一楼一商户在装修过程中,因不慎导致电路出现故障引发燃烧,从而漫及全楼。

吉林商业大厦一位电工讲,火灾发生后他马上跑到一楼,发现一商户家起火。

火灾发生前,大厦内逃生通道被改成仓库;窗户被砌死;大厦外被铝塑板包裹障碍逃生;商厦北侧路口砌有石礅消防车无法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

自1990年开业即在此营业的一位商户说,商厦每年冬春都要停电一天检查线路,但今年半个月前就有人反映过这个问题,却始终没有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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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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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吉林商业大厦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与河南街交汇处,1987年经消防审核合格后开工建设,1990年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于1993年、1995年两次扩建。

大厦共有业户64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7家,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7家,日常管理由商业大厦负责。

该大厦东侧为商业区、西侧为影院、南侧为居民楼、北侧为联通大厦。

吉林商业大厦建筑高度为23.9m,长121.5m,宽99m,为“L”型建筑,总建筑面积42000㎡,共5层,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

其中1楼2区摊位出租经营服装百货。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处置情况
2010年11月5日9时17分32秒,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吉林商业大厦一楼服装区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支队调度指挥中心共调出市区11个公安消防中队的53台消防车、310名指战员,吉林吉化公司消防支队的18台消防车、66名指战员和相关社会联动应急救援力量,并及时向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指挥中心报告。

总队接到报告后,全勤指挥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调动邻近的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100部空气呼吸器和100个备用气瓶以及9台消防车,45名指战
员进行跨区域增援。

经过12个小时的英勇奋战,大火于17时30分被控制,于21时30分被扑灭。

在此次火灾扑救中,公安消防部队共营救被困人员91人,有效保护了商厦一区的一、二、三层的全部和四、五层的局部,商厦二区和三区的一层门市、三层鞋城和五层健身房,保护建筑面积26000㎡,保护商厦内商品价值6000余万元。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此次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火灾烧毁商场内部分日用百货商品,火灾过火面积15830㎡,直接财产损失1560万元。

四、火灾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火灾发生后,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共抽调公安消防、刑侦人员32人组成调查组。

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也到现场指导调查工作。

调查组对69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60份。

经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和对火灾痕迹物证的鉴定,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这起火灾的起火原因系吉林商业大厦一层二区精品店仓库顶部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二)主要教训。

1、报警晚,贻误了灭火和楼内人员自救逃生的最佳时机。

这次火灾发生后,在场人员没有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而是在使用灭火器自行扑救后才向公安消防部门报火警,报警延误9min左右。

消防队到场时,火灾已进入猛烈燃烧阶段,并已向上迅速蔓延。

2、火灾发生后,电工关闭全部电源(含消防电源),导致消防设施启动后又停止动作。

当电工得知商厦起火后,立即将商厦的总电源开关关闭,未按正常操作程序保留消防电源,导致消防设施无法运行,特别是各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都只运行了一半就因断电停止动作,未起到防火分隔作用,导致烟、火蔓延到其它防火分区,造成人员伤亡。

3、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按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处置火灾事故。

消防控制室人员发现火灾报警信号后,室内2名控制室人员、2名保卫干部全部到起火点处扑救火灾,未按应急程序操作消防设备,也未通知其它楼层人员疏散,等到火势无法控制时,控制室人员才返回控制室操作消防设备,通知人员疏散,后因停电设备无法运行,导致火势蔓延扩大,人员也未及时得到疏散通知。

4、单位员工和群众逃生自救意识差。

此次火灾死亡的19人中,有16人是单位员工,3人为顾客。

据了解,火灾发生后有的员工已经疏散出来,
但为了抢救自己的财产,又重新返回商厦,结果失去逃生机会。

还有2人在没有受到火灾直接威胁的情况下跳楼逃生,导致死亡。

5、建筑外墙被封堵导致灭火困难。

整体建筑大部分用实体墙和铝塑板封堵,加之防排烟设施因人为断电停用,导致高温烟气无法排出,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工作,也导致了大量人员短时间内因吸入高温烟气窒息死亡。

6、起火部位处于扶梯附近,发生火灾后产生烟囱效应,致使火灾蔓延迅速。

五、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经人民法院审理,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做出一审判决:商厦原总经理、分管副经理2人、变电所科长、保卫科长及2名电工,共7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3年至4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六、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情况
(一)起火部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发挥应有作用。

火灾发生时,一层二区起火部位上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进水阀门关闭,致使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未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和控制火灾。

(二)电工误操作导致自动消防设施“瘫痪”。

火灾发生时,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已经正常启动,但由于单位电工在发现火灾时,将消防电源在内的所有电源全部切断,导致建筑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

(三)单位消防责任制不落实。

经调查,商厦管理部门重效益、轻安全,没有根据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混乱,无人组织防火巡查,无人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无人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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