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性骚扰调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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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性骚扰调查研究)报告

《工作场所性骚扰调查研究》项目组

为了掌握中国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的差不多情况,对中国职业场所性骚扰的态势和趋势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评估,推动完善反性骚扰的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推动反性骚扰纳入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的范围,提升公众和劳动者的反性骚扰意识,我们在美国全球基金会的资助下,从2007年3月—2017年12月,开展了关于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的调研。该调研选择北京、广州和杭州三个地区发放调查问卷 1501份;同时,在北京、杭州、广州三地进行座谈和典型个案访谈。

本次调查采取定向调查的方式进行,基于调查方法的非随机性以及调查样本的数量限制等缘故,本次调查不能推论中国职场性骚扰行为的总体情况。

项目组要紧成员

王行娟研究员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

王金玲研究员浙江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

鲁英副教授广州中山大学原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背景

(1)法律背景

本报告中涉及的性骚扰一词,约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传到我国。自古以来,性骚扰行为在中国被称之为“耍流氓”。关于社会中男性对女性带有性内容的侵犯行为,在197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归类于“流氓罪”,但自1997 年刑法修订后,“流氓罪”已被取消。现行刑法对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行为,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对一般情节较轻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流氓”行为的处罚,曾规定在《治安治理处罚条例》之中,而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对猥亵他人行为的定义和处罚,都已区别于原来的规定,尤其是对被性侵犯、性骚扰的妇女缺乏明确的保护。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尽管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条文,但没有对性骚扰作出定义,也没有重点提到工作场所性骚扰的问题和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问题。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反性骚扰方面可操作性差,在防范和处理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上还不能有所作为。因此,依照现行刑法和治安治理处罚法,制定相关的专门的反性骚扰法,已是经济转制期间完善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而从目前立法的背景思考,在反性骚扰法目前立法条件

不成熟的情况下,制定和推动有关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立法有其可行性,能够让男性、女性,在同一立法框架下得到法律保护,尤其有利于保护工作场所中的女性人权。

(2)已有调研

目前国内在反性骚扰方面所进行的研究工作要紧有三种类型:一是利用网络进行大规模调查,二是一些学者和研究机构的小规模局部调查和研究,三是一些法学和社会学人士针对性骚扰个案,特别是诉讼个案所进行的研究和分析。这些调查研究说明,城市职业女性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的现象比较严峻。比如,新浪网2003年4月24日的调查,在8282被调查者中,遭受过性骚扰的多达59.36%;华坤女性调查中心调查的结果是:8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行为的性骚扰;在北京红枫妇女热线的调查中,来自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就占50%,其中35%来自上司,15%来自同事,被骚扰者中,76%是30岁以下的女性。性骚扰的存在使许多职业女性无法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身心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这些调查研究工作在反映国内性骚扰问题的大致情况、引起社会对性骚扰问题的关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性骚扰问题的立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出台,和这些研究工作的成果是分不开的。然而,国内关于性骚扰问题的深入研究,特别是关于工作场所性骚扰的专题研究仍然是空白。

概念界定

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委员会将性骚扰定义为:“任何凌辱或不合适的评论、玩笑、暗讽及对某人服装、体形、年龄、家庭情况的评论,等等;有损尊严的带有性暗示的凌驾于人或居高临下的态度;任何直截了当或间接的表示不欢迎的邀请或要求,不管其是否有威胁成分;任何与性有关的淫荡的外表或姿势;以及任何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如触摸、拥抱、捏掐、强奸。”当这些行为“是雇佣的一种情况,或雇佣前的情况,抑或是妨碍了在这一领域的决定”及/或“妨碍了工作”,那么构成工作场所性骚扰。性骚扰可能还会在“对某一性别怀有敌意的情况”下产生,因此除了涉及性行为的性骚扰外,它还包括由性别导致的骚扰行为。

欧盟1991年在议会决议中将性骚扰定义为“带有性倾向的不受欢迎的行为或其他妨碍男性和女性在工作中的尊严的涉及性倾向的行为,它损害了工作女性与男性的尊严,包括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语言或非语言行为”。

我国法律尚未对性骚扰作出定义,更未对工作场所的性骚扰作出定义。本调研报告中所指的性骚扰采纳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

调查原那么与实施

本调研要紧由问卷调查、工作坊座谈和个案访谈三部分构成。问卷调查选择北京、广州和杭州三个地区发放调查问卷共1501份,

差不多为有效问卷。选择这三个地区一是因为这三地差不多能代表北方、南方和中部地区,二是从经济和文化的角度考虑,北京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中国职场形态和文化的集中代表,广州和杭州基本上商品经济极为发达、各类就业人员相对较多的地区,其职场形态和文化也具有相当的代表性。鉴于可行性和被调查者意愿,问卷采取定向调查方法进行,但样本情况比较规范。调查样本中女性占61%,略高于男性,但差不多能满足性别分析的需求。

工作坊座谈在北京、杭州、广州三地区进行,有200人参与,其中北京100人,杭州60人,广州40人。被调查者来自服务业、生产企业和文教科研系统,行业覆盖面较广,其中服务业占多数,北京来自服务业的被调查者占70%,生产企业的占30%,杭州和广州两地来自服务业的占50%,来自生产企业的占20%,来自文教系统的占30%;性别比率女性略高于男性,占57%,男性占43%;所有被调查者年龄都在16—50岁。

另外,为了详细了解性骚扰对个体的妨碍,还在北京、广州、杭州三个地区对遭遇性骚扰的两个典型个案进行了深入访谈。

调研发明

【一】参与问卷调查的被调查者差不多情况

1.被调查者的性别与地区分布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被调查的女性有915 人,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61%;男性586 人,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39%。被调查者具体分布见表1:

被调查者的年龄差不多在55岁以下,其中25岁以下的占31.38%,26岁-35岁的占35.91%,35岁以下的被调查者占被调查者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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