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条件及要求
军人结婚申请
登记条件: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军人结婚申请书××政治部(处):我与××,性别×,年龄××,××××年×月生人,在×××××工作,经××方式相识,恋爱,感情真挚,申请结婚,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年×月×日军人结婚具体条件及要求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军人结婚的年龄问题和配偶的条件问题
军人结婚的年龄问题和配偶的条件问题军人是特殊的职业,肩负着保障我国的国家安全的光荣使命,不仅在平常要严于律己,遵守军纪,在结婚的问题上面也比普通人更多要求,为了保持军人的纯洁性,我们也要求他们的配偶也必须保持纯洁性,下面随来看看关于军人结婚的年龄问题和配偶的条件问题。
一、关于结婚年龄问题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军队亦应按照这一规定执行。
但是,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即不到这个年龄不得结婚,而不是到了这个年龄就一定要结婚。
依照上述规定,未婚的干部、战士和职工,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现役军人结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二、关于干部的配偶条件及结婚问题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下列情况一般不允许结婚:(一)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结婚;(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包括志愿兵,但对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四)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五)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六)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
军人结婚不仅要遵守我国婚姻法的一般规定,还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重要性,比普通人多了更多要遵守的规定。
连配偶都需要组织的审核过关,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不纯洁的配偶把军人的纯洁性影响了,甚至会影响到国家安全,甚至要向领导报告恋爱状况,由组织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规定
现役军人结婚规定现役军人结婚规定为了维护良好的军人生活秩序和军事纪律,确保现役军人的身心健康和战斗力,我军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有一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对现役军人结婚的规定,以供参考。
首先,现役军人结婚需要满足年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性军人年满22周岁,女性军人年满20周岁,方可合法结婚。
这是为了保证军人在成年后,具备一定的情感、生活和社会责任能力。
第二,现役军人结婚需有合法的结婚对象。
合法的结婚对象是指满足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要求的人。
婚姻关系应当是民事行为,必须自愿、平等,并经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登记。
第三,现役军人结婚需获得上级机关批准。
由于军人的工作特殊性,决策和命令常常需要迅速、灵活的执行,婚姻对于军事行动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为了确保结婚对军人工作的影响最小化,军人结婚需要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
第四,现役军人结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军人结婚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登记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同时,还需要提供有关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这些材料将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和记录。
第五,现役军人结婚需遵守婚姻法和纪律规定。
婚姻需要建立在相互喜爱、相互尊重、平等互助、真实信任的基础上。
军人在婚姻中,需要恪守婚姻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保持良好的纪律和行为规范。
最后,现役军人结婚需报备军队。
军人结婚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队报备。
军队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待遇,为军人婚姻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总之,现役军人结婚是一项需要遵守相应规定和程序的重要事项。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能够保证现役军人的婚姻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平衡,确保现役军人具备良好的身心状态和战斗力,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军人婚姻也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单元,对于维护军人家庭的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军人结婚规定是怎样的?
军人结婚规定是怎样的?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军人是值得尊敬的一个团体,担负着特殊的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
下面就让来为您介绍一下军人结婚的相关规定。
▲一、登记条件: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军人结婚是比较严格的,要同时遵循国家和部队的规定。
如果您看完本文,对军人结婚规定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的在线律师,或寻找正规的法律咨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军婚女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军婚⼥⽅需要满⾜什么条件军⼈结婚总会让⼈觉得莫名的感动,可能是因为在部队那⼳久遇到⼀个爱你的⼈真的不容易,⼜或者觉得军⼈在部队带的时间远⽐家⾥多,总会产⽣⼀种⼼酸的感觉。
那⼳军⼈结婚有哪些要求呢,⼥⽅需要满⾜什⼳条件呢?店铺⼩编为您解答。
军婚⼥⽅需要满⾜什⼳条件1、军⼈配偶必须经过部队政审军队⼲部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
其他条件与普通婚姻⼀样。
2、《民法典》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部队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要求男军⼈满25周岁⽅能结婚,⼥性则要求满23周岁才能和军⼈结婚。
关于军队⼲部配偶的条件,⽐⼀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律不准与外国⼈或居住在⾹港、澳门及国外的⼈员结婚。
现役军⼈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职⼲部,⼠官,军队正式职⼯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职⼲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级政治机关审批;审查完毕后,应当制作结婚涵调报告表。
军⼈结婚不像普通⼈⼀样,他们需要经过繁琐的流程,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会⽐普通⼈多很多。
但是军-婚也有很多有益的地⽅,对于军⼈来说不能⼀直在家,没⼈照顾⽗母也算是⼀种不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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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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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2001年11月9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将有关重要内容印发你们,供办理涉及军人婚姻登记时参照执行。
一、《规定》要求,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略三、《规定》要求,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队院校生和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军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四、《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婚姻法军婚规定有哪些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
婚姻法军婚规定有哪些
军婚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一、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在离婚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
部队结婚申请流程
部队结婚申请流程
部队结婚申请流程
在军警部队里,许多士兵、军官们都想要结婚,但是想要正式结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申请才能最终得到批准。
部队结婚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第一步:提出结婚申请
申请人必须主动向部队服务中心提出结婚申请,并附上所有相关材料,包括本人和另一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工作证明、户口本、本人的服役证明等,每个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副本,以便于审核。
第二步:学习婚姻法
申请人还需要参加部队组织的婚姻法课程,以了解关于婚姻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应该遵守的注意事项,以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第三步:被部队批准
一旦申请人提交了所有的文件,部队将会进行审核批准,如果通过审核,就会发出批准函,证明申请人已经经过审核,可以正式结婚。
第四步:办理结婚手续
一旦获得部队的批准,申请人就可以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在办理手续时,申请人还需要把部队给出的批准函一同提交,以便办理完成。
第五步:备案登记
完成结婚手续之后,申请人还需要在部队备案登记,把这一信息反馈到部队,以备查验。
第六步:结婚报告
最后,在结婚正式完成以后,申请人需要向部队服务中心提交结婚报告,以证明他们已经正式结婚,以便于部队的管理和记录。
以上就是关于部队结婚申请流程的大致介绍,申请人在完成上述流程以后,就可以正式结婚了,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士官结婚管理规定
2024士官结婚管理规定
截至目前,2024年的士官结婚管理规定还没有正式出台。
士官结婚管理规定通常由各军队内部出台,以确保军队内部的纪律、秩序和可操作性。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婚龄限制:指明了士官结婚的最低年龄和最高年龄限制。
2. 婚姻对象限制:规定了士官可否与他人结婚的对象范围,可能包括军人、公民、异议者等。
3. 性别限制:规定了士官可以与何种性别的人结婚。
4. 家庭政策:决定了士官结婚后享受的家庭福利、奖励和权益。
5. 报备程序:规定了士官结婚需要向军队报备的流程和时间限制。
6. 家庭住房安排:决定了结婚士官是否有权享受军队提供的住房或改善住房条件的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的士官结婚管理规定可能因各国、各军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建议士官在婚前咨询所在军队相关部门或阅读所在军队的相应规定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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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2004年3月29日)第九条的规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仍按《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办函〔2001〕226号)执行。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附:《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办函〔2001〕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2001年11月9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将有关重要内容印发你们,供办理涉及军人婚姻登记时参照执行。
一、《规定》要求,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略)三、《规定》要求,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队院校生和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最新士官结婚规定有哪些?【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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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士官结婚规定有: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一、最新士官结婚规定有哪些?最新士官结婚规定有: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二、军婚条件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3.《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3岁,而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4.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结婚需要打报告吗
军人结婚需要打报告吗众所周知我国的军人是素质和条件非常优秀的人群,同时军人也是属于国家的优待群体。
良好的素质,优良的作息,严格的作风。
军人越来越成为未婚女性所追捧的对象。
那么和军人结婚需要注意什么,有需要什么样的证明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一一详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军人结婚的流程。
军人结婚需要打报告吗需要一、准备材料1.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2.双方有效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2方法/步骤首先:你要确定你这场恋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不是所谓的耍流氓。
在你确定了就可以由军人一方向政治部门提交恋爱报告,介绍对方基本情况。
请求组织上的批准。
这份恋爱报告要比结婚报告提前半年。
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真正的认识,理解,磨合。
就可以再次向部队政治部门提交结婚申请。
一般这个时间是恋爱报告上的时间半年以后。
政治部门会在结婚申请通过后给你开出一张证明。
这就是你从此和这个男人或这个女人过一辈子的凭据了。
最后:带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部队或单位开出的证明材料、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到军人一方驻地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她们会为你办理结婚证。
从此有情人终成眷属。
二、注意事项:有些部队需要在恋爱报告中注明对象的政治情况(政历清白或者中共党员),居民身份证与常驻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本注明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有些服务中心有照相服务,但是水平不高,照片最好是自己能准备就自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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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军嫂关于结婚调函的经验交流: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要在一张纸上。
2.未婚证明。
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去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需要上交的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那页和自己那页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军人结婚的有关规定
军人结婚的有关规定1980年12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二)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
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五)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婚姻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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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
(2)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3)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
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一般我们在生活中的普通结婚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进行登记结婚,但是由于军人的特殊性,所以军人的婚姻需要很多的步骤,那么现役军人婚姻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申请程序通常的步骤:(1) 户口本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
”,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
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和军人结婚及办理准生证材料、程序(刚办理的经验谈)
军人和地方人员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1)地方人员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军人的《军官证》或《士兵证》;(2)双方2寸合影彩色照片3张;(6)因军人没有户口,所以军人需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和地方人员结婚登记程序:(1)先得由军人分别打一份恋爱报告(有的需提前一年打报告)和结婚报告;(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由军人单位开到结婚对象单位)。
(4)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地方人员带上身份证到妇幼机构进行免费婚检(军人严格要求婚检,并且双方都得到场,大概一小时后就能拿到报告),并由妇幼机构开具婚检证明(这是给军人存档用);(5)所有手续齐全后由军人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结婚介绍信);(6)拍2寸的双方彩色合影。
(跟照相馆说拍结婚证件照即可)(7)最后,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结婚介绍信,地方人员带上户口本、个人身份证和双方合影照片(需3张),到所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需工本费9元)另:①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②如果是要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
③如果是在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
(回到地方办理需要军人有假期)军人和地方人员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军人和地方人员办理准生证是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理,所以女方要事先咨询所在街道受不受理,因为现在很多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但军人所在计生部门并没有办理准生证的权力。
①军人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女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②结婚证;③女方社区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④军人单位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⑤女方的个人免冠1寸照(后面要用的很多,故建议拍摄一组),夫妻双方的2寸合影照3张;⑥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的孕前优生检查证明。
与军人结婚需要政审吗
与军⼈结婚需要政审吗⼤家都知道,与军⼈结婚审核是⾮常严苛的,军⼈的另⼀半是要经过层层审查的。
所以很多⼈想问:与军⼈结婚需要政审吗?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与军⼈结婚需要政审吗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与军⼈结婚需要政审吗需要。
配偶政审另外,现役军⼈申请结婚时,对于军队⼲部配偶的条件,⽐⼀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律不准与外国⼈或居住在⾹港、澳门的⼈员结婚。
团级政审对于营以下的⼲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部结婚,必须申请上⼀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续。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军队有关规定,军⼈(含双军⼈)结婚的程序如下:1.个⼈申请:个⼈提前⼀个⽉向所在单位党⽀部提出书⾯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
符合特殊情况不到晚婚年龄申请结婚的,要在申请报告表中说明申请理由。
2.医学检查:申请双⽅到军队或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优育指导。
军队体系医疗机构不具备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军队⼈员可就近到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由军队⼈员所在单位卫⽣部门报销。
3.配合函调:符合结婚条件的⼲部、⼠官配合组织部门向爱⼈所在单位进⾏函调,了解对⽅的政治表现、社会关系和婚育基本情况。
4.办理登记:待回函、经政治机关审批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后,申请⼈双⽅到男(或⼥)⽅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进⾏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
5.报告建档:领取《结婚证》后,申请⼈向所在单位党⽀部报告,由党⽀部通知计划⽣育领导⼩组办公室建⽴《育龄夫妇计划⽣育档案》,将《申请结婚报告表》、体格检查表归⼊个⼈档案,同时进⾏计划⽣育责任承包登记。
在其中,⼤家需要注意的是:结婚的当天,去化装之前,记得往眼睛⾥滴⼀些眼药⽔,可以使你的眼睛⼀天都保持明亮有神,吃东西的时候要⼩⼼饭菜⾥的油把⼝红化开。
军人结婚登记的要求与办理程序
军人结婚登记的要求与办理程序我国军人结婚首先要向其单位组织或机关提出结婚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什么要求呢,具体的办理程序有哪些?摘要:我国军人结婚首先要向其单位组织或机关提出结婚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什么要求呢,具体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军人结婚的条件军人结婚,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同时,也要符合国家一般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1)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
(2)必须是本人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
如果本人不同意,父母、亲友等其他人不得违反本人的意愿,代为做主强迫他人结婚。
(3)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有条件的勉强同意。
法律规定结婚时,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有他人干涉,说明婚姻自主权不可侵犯。
当然,第三人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护,按法律和道德要求,可以提出请,但该请是否被采纳,则应由当事人决定,任何形式的强迫、包办,都是对当事人婚姻自主的非法干涉,是违背法律的行为。
2、根据婚姻法第六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这种法律明确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称为法定年龄。
必须明确的是,法定年龄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而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结婚的最佳年龄。
同时,婚姻法在这一条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这是一种提倡性的规定。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晚婚晚育不仅对国家有利,对公民个人也是有益的。
军人应当自觉响应国家号召,实行晚婚晚育。
3、根据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例如精神病、性病等。
4、对于军队干部的配偶要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2019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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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大家都知道,军婚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
但是同时,国家也对现役军人结婚存在相应的限制,那么具体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呢?有什么原则呢?下面就由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国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
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军人结婚流程
军人结婚流程
军人结婚流程正式结婚前,首先军人和准备结婚的另一半需要检
查身体健康情况,安排进行医学检查。
检查合格后,军人需先准备领
取《军官或士官承诺及婚礼证明书》、亲属联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结婚登记处所在地户口簿、结婚前的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要
办理结婚前结婚证明),然后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两个人的结婚登记。
结婚前,军人需要将以上所有文件和证件,提交由连长或更高职
位的官员复核,准予结婚。
便可以正式出示军官发出的《结婚证明》,带去结婚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在办理结婚手续时,需仔细阅读《结婚登记表》,完善好结婚双
方的个人信息,然后准备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等有关证件,
进行手续办理。
最后再由工作人员审核婚姻办理情况,颁发结婚证,
准备结婚仪式。
结婚仪式可以按国家规定,委托领导部门、民政局或公安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新郎新娘两家安排,赴某个礼堂举行结婚典礼。
在结婚
典礼上,新郎新娘需准备礼品、结婚结义,等等。
以上就是军人结婚的流程,结婚前需熟悉了解相关规定,做好准
备工作;结婚登记前需准备好有关证件,新郎新娘双方都可以参加举
行的结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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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程序的特别规定。
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值得注意的是,士
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
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人结婚条件
军人结婚,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同时,也要符合国家一般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
二是必须是本人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
如果本人不同意,父母、亲友等其他人不得违反本人的意愿,代为做主强迫他人结婚。
三是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有条件的勉强同意。
法律规定结婚时,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有他人干涉,说明婚姻自主权不可侵犯。
当然,第三人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护,按法律和道德要求,可以提出建议,但该建议是否被采纳,则应由当事人决定,任何形式的强迫、包办,都是对当事人婚姻自主的非法干涉,是违背法律的行为。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这种法律明确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称为法定年龄。
必须明
确的是,法定年龄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而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结婚的最佳年龄。
同时,婚姻法在这一条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这是一种提倡性的规定。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晚婚晚育不仅对国家有利,对公民个人也是有益的。
军人应当自觉响应国家号召,实行晚婚晚育。
相关结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