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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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切实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目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现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组织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手册》、《衢江区村两委工作二十项制度》和《衢江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二、认真抓好村务公开工作,做到“五个统一”。
1、统一时间:每季次月10日。
2、统一内容:按《村务公开制度》规定的公开内容,对村务、财务、党务、其它分栏目进行公布。
3、统一地点:各村公开的地点要落实在人口较为集中,便于群众监督,查看的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内。
4、统一对象:每季次月公开的内容,必须经驻村干部、两委干部和监督小组参加的两委联席办公会议或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5、统一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求一式三份,公开栏内张贴一份,村留档一份,报镇财务代理中心一份。公开的内容要齐全,村财务支出和公开内容签字须规范,要注明“同意”、“经村两委研究同意”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字样,无实质性内容的栏目内均填“无”。
三、严格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本村村民和村集体利益的山林、土地等各种集体资产承包、处置、公益事业建设等都要按“五步工作法”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并报镇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涉及各类承包、工程建设和各种集体资产处置,都要进入镇招投标中心。
四、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或借用集体资金,自觉遵守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每月的村财务收支必须经驻村指导员和村监督小组成员在村两委联席办公会上联审,由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和监督小组联签,并在村两委联席会议记录本上逐笔进行登记,做到一季一报一公。
五、加强村级办公场所管理。村级办公场所是方便群众办事、开展党员活动、群众议事、进行村务、财务公开、科学教育、文化娱乐、信息传播的活动阵地,各村要加强科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禁抵押、拍卖或改变用途。
六、督查通报制度。镇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各村在驻村指导员的指导下,每季开展自查自纠。督查方式:1、听汇报:每季次周例会听取各驻村指导员汇报村务公开落实情况。2、查记录:督查小组对各村的村两委联席办公会议记录进行汇审检查。3、见实地:每个季度对各村村务公开栏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村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镇党委备案。
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村两委工作二十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和各种规章制度,如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党员发展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党内表决”、“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建设相关制度的。
3、违反每季不召开两委联席办公会议,财务不逐笔登记审批的。
4、违反“五步工作法”,重大事项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及虽经村民代表表决但未上报镇或有关部门批准就开始实施的。
5、涉及村集体、村民利益的资产处置,山、塘、水库承包租赁、工程建设项目未进镇招投标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