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

合集下载

孵化厂用地申请报告

孵化厂用地申请报告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日益重视,创新创业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单位拟在[具体地点]建设一座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孵化厂。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孵化厂用地申请事宜向贵单位提出以下报告。

二、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1. 申报单位概况我单位为[公司名称],成立于[成立时间],主要从事[主营业务],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股东构成稳定,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

2.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具体地点](3)主要建设内容:①研发中心:建设研发实验室、办公场所、会议室等,用于企业研发、技术交流和成果展示。

②生产车间:建设标准化的生产车间,为企业提供生产场所。

③孵化场地:设置企业孵化区,为企业提供办公、研发、生产等一站式服务。

④配套设施:建设食堂、宿舍、停车场等生活配套设施,满足企业及员工的生活需求。

(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面积]平方米,其中研发中心约[面积]平方米,生产车间约[面积]平方米,孵化场地约[面积]平方米。

(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金额]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政府补助。

三、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1. 发展规划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总体要求,与[相关规划]相衔接,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2. 产业政策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关于支持创新创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

3. 行业准入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关于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四、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1. 资源开发方案本项目所需土地资源为[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土地资源充足,可满足项目需求。

2. 资源综合利用分析本项目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规范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管理,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新品研发、产业集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业投资与风险补偿等方面.第三条本办法支持的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诚实申请、择优支持,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省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省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监督。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内容和额度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范围:(一)技术创新项目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产业化,包括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知识密集型产品的产业化项目;2、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和新产品的产业化;3、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4、中小企业为先进制造业提供配套服务、传统产业升级及品牌化建设.(二)产业集聚项目1、产业集群(园区)标准厂房、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依托产业集群,打造区域性专业市场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建设项目。

3、产业集群(园区)绿色制造项目。

(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1、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点服务机构,包括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管理咨询、政策法律、信息及技术等方面的公共服务;2、组织中小企业开展经贸交流合作活动,包括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参加境内外重要经贸活动;3、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包括为创业者提供价格优惠的生产经营场所、公共配套设施和相关服务;4、产业集群(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研究制定产业集群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开展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活动.(四)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项目1、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通过产品升级扩大生产、提高效益、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2、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技术创新、节能技改、新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及融资等项目建设。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苏科服〔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服〔2021〕9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20〕3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我市2021年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本次申报内容为2021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须符合《细则》规定的条件。

截止2021年2月28日,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半年;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二、申报方式(一)众创空间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网站(/),点击进入“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推荐表(见附件1)、主管部门承诺书(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统一报送。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进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推荐表(见附件2)、主管部门承诺书(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统一报送。

三、申报要求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1:技术领域:项目编号: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经营地址:邮编:项目负责人:电话:所在地区: (县、县级市、市辖区、国家高新区)所属载体:所属载体地址:市、县(县级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项目填报日期: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二Ο一Ο年制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12、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拥有情况3、项目负责人综合经营管理能力二、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术设施及开发能力、产学研合作情况、资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企业管理情况等,在下列表格中阐述。

2、企业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拥有情况3、企业财务经济状况单位:万元三、项目情况1、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突出说明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2、项目技术基础:(1)成果情况表(2)项目已有技术基础描述(包括:本项目研究现有起点科技水平及已存在的知识产权情况,有关的主要论文、专著情况,小试或中试成果情况,现有装备条件,以往承担国家、省级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等)。

3、项目技术方案(1)总体目标(包括实施期限、计划投资、预期规模等)(2)总体技术方案(包括项目所依据的技术原理、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项目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质量标准名称)(3)项目创新内容(4)项目技术开发可行性(包括国内外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现状,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及涉及的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的描述,项目技术或工艺路线描述,项目技术实现主要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4、项目市场与竞争(包括国内外市场应用现状、未来市场预测、竞争优势分析、市场开发等)5、项目经费概算及来源(178、项目团队基本情况申报单位审查及承诺意见、盖章申报单位:参加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承诺意见、盖章是否同意配套支持:是□配套支持经费:万元否□单位名称: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省辖市、高新园区管委会或县(县级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查承诺意见、盖章是否同意配套支持:是□配套支持经费:万元否□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本项目申报书所附的附件清单填报说明:1、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包括项目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四条孵化器的建设目标是落实囯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

第五条科技部和地方科技厅(委、局)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第六条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3年,且至少连续2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0家以上。

孵化器入孵企业管理办法

孵化器入孵企业管理办法

孵化器入孵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办好市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更好地孵化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有效地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宿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职能第二条宿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第三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创业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四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入孵企业进行指导管理,协助工商、税务、审计、安全等部门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心为入孵企业提供以下服务:(一)协助入孵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服务;(二)为入孵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提供资料初审、联系上报等全程服务;(三)为入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四)为入孵企业的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产品检测、软件测评、成果鉴定、合资合作提供服务;(五)协助入孵企业代理、办理人才引进的有关手续,接纳组织关系;(六)为入孵企业的员工及外聘人员的生活起居、文体活动、子女就学等提供协助;(七)为入孵企业举行的培训、项目洽谈等活动提供服务;(八)为入孵企业提供有关财务、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九)为入孵企业提供办公、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公共场所的设施配套、环境卫生、安全等服务;(十)为入孵企业在孵化期间提供融资渠道和信息的服务。

第三章入孵企业从事领域和人员第六条根据国家科技部颁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和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结合宿迁目前的实际情况,入孵企业所从事的领域规定如下:(一)生物医药产业:包括生物技术的药品、中间体、原料药;中药;化学药;轻工、食品生物技术及产品;新型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试制;农业生物技术的新品种研究、开发、培育,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孵化基地项目申请书模板(优秀范文5篇)

孵化基地项目申请书模板(优秀范文5篇)

孵化基地项目申请书模板(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孵化基地项目申请书模板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

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孵化基地项目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孵化基地项目申请书1项目名称北光种鸡养殖场项目属性新建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杨庙乡畜牧兽医水产站申报日期 __年4月15日一、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北光种鸡养殖场项目属性 1、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申请资金 3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杨庙乡畜牧兽医水产站项目单位(场)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用一年半时间建设,蛋鸡饲养舍4栋、育成舍2栋,进种鸡5万套,年出栏鸡苗400万羽,年收入600万元。

联系电话 6587830申请理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蛋、奶的要求也不断增加,用散养户饲养的蛋鸡满足不了市场供应,靠着外地进口,更不能得到新鲜的蛋,只有在当地饲养、孵化、销售等一整套的规模化养殖场,才能满足市场,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因此,做好种鸡养殖示范区是拉动农村经济、激励更多蛋鸡养殖户从而走上富裕之路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何集北光种鸡场的带动下,可以在全乡蛋鸡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即辐射周边乡镇,乃至其他省、地区,从而蛋鸡的规模化生产群体的增多,可以抵御市场风险,满足市场的需要,从而拉动和加快我们周边地区蛋鸡产业的发展。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1、项目概要项目建设用一年半时间建设,蛋鸡饲养舍4栋、育成舍2栋,进种鸡5万套,年出栏鸡苗400万羽,年收入600万元。

2、背景分析在何集北光种鸡场的带动下,可以在全乡蛋鸡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即辐射周边乡镇,乃至其他省、地区,从而蛋鸡的规模化生产群体的增多,可以抵御市场风险,满足市场的需要,从而拉动和加快我们周边地区蛋鸡产业的发展。

3、需求分析市场需求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消费意识越来越强,但蛋类生产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绿色食品、安全食品已进入人民的餐桌,只有种鸡场具有生产、孵化、药物残留监控等标准化生产线,才能保证产品无公害化,才能使消费者信赖,市场前景广阔。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8.31•【字号】苏科服〔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服〔2020〕53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科规〔2020〕3号,以下简称《细则》)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资〔2020〕6号),现将我市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符合《细则》第九条规定;其中,运营主体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市已实际注册并运营;2、在孵企业须符合《细则》第十条规定;3、毕业企业须符合《细则》第十一条规定。

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承诺书、《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1)及其相关附件。

申报材料经各市、区科技局网上审核提交后,不予退回修改。

2、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承诺书、《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审核及推荐工作,并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及电子版)统一报送。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表(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主管部门承诺书(附件3)等。

4、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附件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一、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2〕345号)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

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3.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5家以上);4.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

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600个(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300个);5.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6.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7.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3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8.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2年以上,并按省科技厅要求,至少上报1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9.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10.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二、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请表2.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3.附件清单申报材料样式: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材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五年制目录一、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申请表二、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提纲三、附件清单综合专业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注:推荐单位为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省直单位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条件对照表地。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评审工作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评审工作

xx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评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评审工作,现就做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评审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1.关于评审组织。

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专家评审主要分为会议评审和实地核查两部分,由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建立专家库(含科技管理专家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专家)。

会议评审中对每家孵化器的评审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科技管理专家至少2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专家至少3人),从专家库中遴选产生,并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实地核查中对每家孵化器的核查不少于3名专家,优先选取参与过会议评审的专家参加。

2.关于评审标准。

拟推荐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同时满足《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孵化器内在孵企业须满足第八条规定的三项条件,孵化器毕业企业须满足第九条规定的四项条件中任意一条。

对于申报专业孵化器的单位还须满足《管理办法》中第七条的有关要求。

有关指标口径详见附件1-1。

3.关于评审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事前做好评审工作方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专家评审过程中坚决杜绝徇私情、谋私利等行为,确保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附件:1-1.主要指标口径附件1-1主要指标口径一、成立时间1、机构在江苏境内实际注册满2年:指按照各地申报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机构的实际注册时间需满2年。

2、机构在江苏境内实际运营满2年:指按照各地申报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机构的实际运营时间需满2年。

二、孵化场地3、孵化场地集中:指孵化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且在同一个区县范围内。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指孵化器的自有产权场地、受托管理场地及租赁使用场地面积之和。

5、在孵企业使用面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

6、公共服务场地面积:指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服务所使用的会议室、复印室、餐厅、健身房、公共服务平台等使用的建筑面积。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企业成长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科技部研究制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2018年12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四条孵化器的建设目标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

第五条科技部和地方科技厅(委、局)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 (2)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 (2)

2.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201 年表 号:-02 制定机关:XX 批准机关:XX :国统制[20 ] 号 有效期至: 年 月填表人(7L122): XX(7L123):报出日期:20年月日删除: XX科技项目情况:获得XX创新基金资助额XX表-02指标解释XX代码指根据XX国XX标准《全国XX代码XX规则》(11714-2021),由XX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XX、机关、XX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XX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XX信用代码是指按照《XXXX批XX展XX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XX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XX》(【2021】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办法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置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统一XX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XX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XX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企业成立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XX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企业入驻时间指被孵化企业正式入驻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时间。

企业登记XX类型企业应根据XX与XX工商行XXXX联合制定的《XX划分企业登记XX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XX管理部门登记XX的类型填写.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XX标准)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高XX企业指经省、XX、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XX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获得高XX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大企业离职人员大企业指符合《XXXX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XX》联企业[2021]300号,第七条“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要求的企业连续创业者指创业超过一次以上的创业者。

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

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

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尊敬的审批部门名称:您好!我谨代表申请单位名称,怀着无比诚挚和迫切的心情,向您提交这份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名称成立于成立时间,是一家专注于核心业务领域的企业。

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的团队,团队成员在科技领域、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公司的使命是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助力其成长和发展。

我们的办公场地位于具体地址,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场地总面积达场地面积平方米,具备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基础设施,能够满足入驻企业的基本需求。

二、孵化器的定位与目标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以重点孵化领域为核心,集创业培训、技术支持、资金对接、市场推广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

我们的目标是在未来X年内,成功孵化X家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为推动本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服务内容与特色1、创业培训与辅导我们将邀请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为入驻企业提供定期的创业培训课程,内容涵盖商业模式设计、市场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方面。

同时,为每家入驻企业配备专属的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的辅导和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技术支持与创新服务与多家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联合研发等服务。

设立技术创新实验室,为企业提供实验设备和技术研发场地,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3、资金对接服务搭建与投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平台,定期举办项目路演活动,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对接服务。

协助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扶持资金和创业贷款,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4、市场推广与资源整合利用自身的资源和渠道,为入驻企业提供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行业展会、技术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寻找合作伙伴。

同时,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为企业提供供应链对接、客户资源共享等服务,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发展。

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全文完整)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孵化载体纸质申报材料须根据本清单要求制作,按 4 A4 纸张尺寸印制并胶装成册,严禁使用塑料皮、活页夹或打孔装订。

全部申报材料应按挨次逐页编制页码,供应材料总名目、分类名目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封皮、书脊写明申报主体全称及申报年度 2023年。

(所供应纸质附件佐证材料需与 2 2023 年度孵化载体建立嘉奖申报表所填数据全都)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孵化载体上报信息表》报送至所属市(地)科技局。

企业应自留申请材料存档备查。

相关数据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附件中所列出的内容,如有一样的佐证材料可以不重复供应,但需注明装订位置。

装订挨次如下:1.总名目2.诚信承诺书3.《2023 年度孵化载体建立嘉奖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4.运营主体注册成立证明材料。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孵化场地证明材料。

(1)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面积相关的合同、协议、产权证明等材料复印件;(2)在孵企业使用场地面积证明材料;(3)免费供应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如协议、合同等)。

6.组织孵化从业人员培训班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证明材料(开展活动的通知、签到、照片、新闻报道等)。

7.近两年入孵企业在孵企业、新增科技型企业、毕业企业、取得科中小入库企业、新认定高企证明材料(每个局部需要单独列企业清单且包含每个企业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两个年度的材料分别列出。

佐证材料包括: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入孵协议、毕业企业需供应到达毕业标准的证明材料、科中小入库企业及新认定高企应供应入库编号和高企证书编号,其中,专业孵化器需供应在孵企业的领域方向)。

8.近两年入孵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状况证明材料(两个年度的材料分别列出,需供应参赛企业清单、获省决赛名次的在孵企业清单、获国家赛荣誉(包括优秀和获奖)的在孵企业清单以及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近两年入孵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状况证明材料。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制度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制度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制度CATALOGUE目录•孵化器概述•孵化器认定•孵化器管理•孵化器扶持政策•孵化器发展展望•典型案例分析CHAPTER孵化器概述孵化器定义孵化器特点孵化器的定义与特点孵化器的重要性促进科技创新由于初创科技企业往往面临资金、市场、技术等多重风险,孵化器可以帮助这些企业降低风险,提高成活率。

提高企业成活率培养企业家精神起源与早期发展快速发展与多元化服务国际合作与网络化发展孵化器的历史与发展CHAPTER孵化器认定认定条件具备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专业的运营团队良好的孵化环境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孵化器可以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孵化器简介、运营团队介绍、孵化场地介绍等。

现场考察审核通过后,科技管理部门会安排现场考察,了解孵化器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发展潜审核材料认定公布认定流程孵化场地规模与设施运营团队专业能力孵化环境支持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定标准与评估指标CHAPTER孵化器管理010203投资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投资建议、尽职调查等服务,帮助企业规范投融资行为。

融资对接搭建创业企业与投资机构的桥梁,组织融资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获取发展资金。

融资担保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

投融资服务管理创业导师管理CHAPTER孵化器扶持政策对象条件政策支持对象和条件内容支持孵化器建设、运营、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在孵企业研发、产业化、市场推广等;支持孵化器与高校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支持科技金融结合,促进孵化器投融资服务等。

方式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支持、科技资源共享等。

政策支持内容和方式政策支持流程和注意事项CHAPTER孵化器发展展望国际孵化器发展趋势协同创新投资与孵化结合专业化发展03国际化发展我国孵化器发展前景01规模化发展02创新驱动发展孵化器创新发展方向数字化孵化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孵化器的数字化升级,提高孵化效率和服务质量。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模板】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模板】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孵化器名称:运营机构:(盖章)孵化器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2019年__月制填报说明1.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填制,填报时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孵化器类型包括: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

其中,专业孵化器产业聚集度应达75%(含)以上,否则按综合孵化器评审。

3.各孵化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且在同一个区县范围内。

4.艰苦边远地区界定参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______〔2006〕___号)文件。

5.相关指标解释(1)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有效知识产权:包括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3)每千平米在孵企业数量:在孵企业数量除以在孵企业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单位:千平米);(4)投融资: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投融资形式;(5)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指获得孵化器自有孵化资金、合作孵化资金或外部投资的企业数量,不局限于孵化器自有或合作的孵化基金投资;(6)挂牌: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四板市场)进行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行为。

附件:1.运营资质相关文件2.孵化场地情况表3.孵化资金情况表4.管理人员情况表5.创业导师情况表6.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专业孵化器必填)以下单独成册7.在孵企业情况表8.毕业企业情况表附件3-1运营资质相关文件一、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孵化器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三、孵化器企业入孵条件及企业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四、孵化器2017年、2018年火炬统计基本情况表- 11 -附件3-2孵化场地情况表须附:1.自有产权证明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
1、省辖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请示
2、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表1)
3、申报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
主要包括:孵化器建立背景及概况;主要建设工作、特色及取得的成果(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知识产权的产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

4、地方批准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地方有关编制机构批准设立孵化器的批复,孵化器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5、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主要包括:孵化器现有工作人员一览表(表2),孵化器领导学历证明复印件,孵化器其他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

6、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标准流程及支持措施
主要包括:孵化器的内部机构设置、内部管理制度与职能分工;对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的相关管理办法;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设立及运作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

7、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与毕业企业情况
主要包括: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表3),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表4),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孵化的成功案例。

8、科技企业孵化器现有孵化场地情况及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现有孵化场地情况表(见表5)、自有孵化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受托管理的孵化场地请提供对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双方协议证明复印件,租赁孵化场地请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