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GB6067-85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之欧阳德创编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 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 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 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 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 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技术要求(一)司机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穿合体的工作服并做到三紧,必须穿绝缘鞋,系好鞋带,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登高作业有坠落危险时必须系安全带。
(三)上下天车必须确认好,攀登梯架要抓牢踏实,严禁跑步上下或打闹等。
(四)作业前全面检查并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检查各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关的动作灵敏性和各制动器的工作可靠性。
(五)下列情况下,应发出警告信号:1. 起动前2. 靠近相邻同跨的起重机时3. 吊物起升或下降时4. 吊物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5. 在吊运通道上方运行时。
6. 在吊运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时。
(六)操作中要做到“稳,准,快,安全,合理”。
(七)不准用限位开关,联锁开关做断电停车操作。
(八)严禁吊运的物品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沿安全通道移动,吊运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地面情况,吊装物件时需设专人监护指挥。
吊物上严禁站人或放置其他物品。
(九)运行过程中吊物应高过地面最高设备0.5米,并严禁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十)注意制动行程,不准迅速扳转控制手柄,应逐级推进,防止抓斗游摆产生冲击。
(十一)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好情况的天车,禁止从天车上投任何物品,禁止将易燃物贮存在天车上,不可用天车作为提升运载人的工具。
(十二)严禁运行中检查维修和打扫卫生,特别严禁带负荷调整制动器。
打扫卫生时严禁站在主梁上,打扫端梁时要面向舱口,防止失足坠落,确需登上主梁或轨道时应切断电源,专人监护。
(十三)吊物时只听专职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
(十四)发现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十五)天车上和轨道上不得遗留工具等杂物。
(十六)进行检查和维修,打扫卫生时应切断电源,运行中停电时应将控制器扳回零位,根据情况落下吊物。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67-85 #EB41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 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 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讲解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目录•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3 高强度螺栓连接1.4 司机室1.5 栏杆1.6 直立梯1.7 斜梯1.8 起重机上的走台宽度1.9 防滑1.10 金属结构的报废• 2 主要零部件2.1 吊钩2.2 钢丝绳2.3 起重用焊接环形链2.4 卷筒2.5 滑轮2.6 制动器2.7 制动轮2.8 在钢轨上工作的车轮2.9 传动齿轮2.10 齿轮联轴器2.11 气动系统2.12 液压系统2.13 润滑2.14 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具2.15 常用简易起重设备• 3 电气设备3.1 总要求3.2 供电及电路3.3 对主要电气元件的安全要求3.4 电气保护装置3.5 照明、信号• 4 安全防护装置4.1 设置4.2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5 使用与管理5.1 使用5.2 管理5.3 检验与维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编制说明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_GB6067机械机电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_GB6067 机械机电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6067-1985 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 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 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 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 GB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 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 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050mm的栏杆。
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145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目录?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3 高强度螺栓连接1.4 司机室1.5 栏杆1.6 直立梯1.7 斜梯1.8 起重机上的走台宽度1.9 防滑1.10 金属结构的报废? 2 主要零部件2.1 吊钩2.2 钢丝绳2.3 起重用焊接环形链2.4 卷筒2.5 滑轮2.6 制动器2.7 制动轮2.8 在钢轨上工作的车轮2.9 传动齿轮2.10 齿轮联轴器2.11 气动系统2.12 液压系统2.13 润滑2.14 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具2.15 常用简易起重设备? 3 电气设备3.1 总要求3.2 供电及电路3.3 对主要电气元件的安全要求3.4 电气保护装置3.5 照明、信号? 4 安全防护装置4.1 设置4.2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5 使用与管理5.1 使用5.2 管理5.3 检验与维修?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编制说明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之欧阳法创编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 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 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 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 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2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一85)中已有详细要求,现就一些基本要求作扼要介绍。
总的要求是:起重机械应结构良好,由优质材料制造,有满足要求的强度,没有明显的缺陷,有合乎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定期检查和正确使用。
有许多适用于各种起重机安全操作的通用技术。
①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使用与管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②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应有超负荷显示仪,司机室内应有注明起重机械技术参数和工作特性的标示牌。
③在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验,安装后须经试运转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④起重机械必须有可靠的过卷限位装置。
⑤轨道式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必须有行程限位开关、缓冲器、轨道端部应有止挡或立柱。
⑥在有可能被起重机构件碰撞发生事故的区域内作业,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并认真做好监护工作。
⑦操作起重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烟雾太大,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时,不得进行作业。
b.不准斜拉斜吊、拖拉物体、吊拨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体。
c.被吊物体不准从人身上方通过,吊离地面的物体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进行捆绑。
d.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起重机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过卷。
f.在同一轨道上有多台起重机运行时,相邻两台起重机的突出部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两层起重机作业时,下面服从上面。
g.吊运物件时禁止调整制动器,制动垫磨损超过一半时,应立即更换。
h.起重机吊钩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绳不得少于3圈i.不准用电磁盘吊物件上球磨平台。
⑧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上、下起重机,严禁在轨道旁行走。
⑨禁止由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撞移另一台起重机。
⑩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起重机在不同操作条件下的额定起重量,这是起重机在操作中不允许超过的极限值。
对旋臂式起重机还规定了不同高度的额定起重量。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试卷教案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
1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结构件焊接要求1.2.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1。
2。
2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
2。
3焊条应符合 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
2.4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
3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
4司机室1.4.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
4。
2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1.4。
3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
4。
4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1。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GB6067-85
1.5栏杆
高度应为10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因在空中润滑或维修,而在臂架上设的栏杆,其扶手应能悬挂安全带挂钩,并应能承受4.5kN(450kgf)的载荷而不被破坏。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金属结构
1.1结构件的布置
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棧叮贰逗阜焐湎咛缴吮曜肌分卸 逗阜欤 颍剩拢保保担矖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1.2.2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4.4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1.4.5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1.4.6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门应向里开。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距离超过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直立梯通向边缘敞开的上层平台时,梯两侧扶手顶端比最高一级踏杆,应高出1050mm,扶手顶端应向平台弯曲。
1.7斜梯
应按表1的要求设置,在整架斜梯中,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
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梯侧应设栏杆。
表1对斜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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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之欧阳与创编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金属结构 1.1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焊条应符合 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司机室 1.4.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目录•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3 高强度螺栓连接1.4 司机室1.5 栏杆1.6 直立梯1.7 斜梯1.8 起重机上的走台宽度1.9 防滑1.10 金属结构的报废• 2 主要零部件2.1 吊钩2.2 钢丝绳2.3 起重用焊接环形链2.4 卷筒2.5 滑轮2.6 制动器2.7 制动轮2.8 在钢轨上工作的车轮2.9 传动齿轮2.10 齿轮联轴器2.11 气动系统2.12 液压系统2.13 润滑2.14 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具2.15 常用简易起重设备• 3 电气设备3.1 总要求3.2 供电及电路3.3 对主要电气元件的安全要求3.4 电气保护装置3.5 照明、信号• 4 安全防护装置4.1 设置4.2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5 使用与管理5.1 使用5.2 管理5.3 检验与维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编制说明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二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一85)中已有详细要求,现就一些基本要求作扼要介绍。
总的要求是:起重机械应结构良好,由优质材料制造,有满足要求的强度,没有明显的缺陷,有合乎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定期检查和正确使用。
有许多适用于各种起重机安全操作的通用技术。
①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使用与管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②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应有超负荷显示仪,司机室内应有注明起重机械技术参数和工作特性的标示牌。
③在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验,安装后须经试运转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④起重机械必须有可靠的过卷限位装置。
⑤轨道式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必须有行程限位开关、缓冲器、轨道端部应有止挡或立柱。
⑥在有可能被起重机构件碰撞发生事故的区域内作业,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并认真做好监护工作。
⑦操作起重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烟雾太大,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时,不得进行作业。
b.不准斜拉斜吊、拖拉物体、吊拨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体。
c.被吊物体不准从人身上方通过,吊离地面的物体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进行捆绑。
d.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起重机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过卷。
f.在同一轨道上有多台起重机运行时,相邻两台起重机的突出部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两层起重机作业时,下面服从上面。
g.吊运物件时禁止调整制动器,制动垫磨损超过一半时,应立即更换。
h.起重机吊钩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绳不得少于3圈i.不准用电磁盘吊物件上球磨平台。
⑧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上、下起重机,严禁在轨道旁行走。
⑨禁止由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撞移另一台起重机。
⑩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起重机在不同操作条件下的额定起重量,这是起重机在操作中不允许超过的极限值。
对旋臂式起重机还规定了不同高度的额定起重量。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2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一85)中已有详细要求,现就一些基本要求作扼要介绍。
总的要求是:起重机械应结构良好,由优质材料制造,有满足要求的强度,没有明显的缺陷,有合乎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定期检查和正确使用。
有许多适用于各种起重机安全操作的通用技术。
①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使用与管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②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应有超负荷显示仪,司机室内应有注明起重机械技术参数和工作特性的标示牌。
③在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验,安装后须经试运转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④起重机械必须有可靠的过卷限位装置。
⑤轨道式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必须有行程限位开关、缓冲器、轨道端部应有止挡或立柱。
⑥在有可能被起重机构件碰撞发生事故的区域内作业,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并认真做好监护工作。
⑦操作起重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烟雾太大,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时,不得进行作业。
b.不准斜拉斜吊、拖拉物体、吊拨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体。
c.被吊物体不准从人身上方通过,吊离地面的物体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进行捆绑。
d.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起重机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过卷。
f.在同一轨道上有多台起重机运行时,相邻两台起重机的突出部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两层起重机作业时,下面服从上面。
g.吊运物件时禁止调整制动器,制动垫磨损超过一半时,应立即更换。
h.起重机吊钩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绳不得少于3圈i.不准用电磁盘吊物件上球磨平台。
⑧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上、下起重机,严禁在轨道旁行走。
⑨禁止由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撞移另一台起重机。
⑩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起重机在不同操作条件下的额定起重量,这是起重机在操作中不允许超过的极限值。
对旋臂式起重机还规定了不同高度的额定起重量。
最新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 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金属结构1.1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结构件焊接要求1.2.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焊条应符合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司机室1.4.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