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至关重要,可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2. 鉴定评审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由相关技术标准化机构或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评审组织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进行全面的评审工作。
3. 鉴定评审程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3.1 提交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向评审组织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机构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人员资质等。
3.2 资料审查评审组织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机构进行修改补充。
3.3 现场评审评审组织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机构的实验室设备和条件、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
评审组织将根据评审情况制定评审报告。
3.4 报告评议评审报告将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将作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的依据。
3.5 结果公示评审组织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向机构发放鉴定证书。
4. 鉴定评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人员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4.2 设备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实验室设备,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能够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要求。
4.3 质量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管理、数据管理、文件管理等方面。
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能有效地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 保密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和滥用客户的信息。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试用)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2006年06月目录1 总则2 引用文件3 许可评审基本过程4 申请安装许可项目的管线试安装5 鉴定评审约请6 条件初审7 安装质量评审8 联审9 换证评审10 关于范围确认11 批准与发证12 关于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13 其它附录一(提示性附录)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览表附录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附录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整改报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1 总则1.1本指南依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监督与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制定,是实施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2本指南适用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
鉴定评审机构和鉴定评审人员在鉴定评审中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工作.2 引用文件2。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
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2。
3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2.4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2。
5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6 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7 CJJ28—89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8 CJJ33—8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9 其它有关安全技术规范3许可鉴定评审基本过程3。
1许可过程首次许可:申请-受理-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批准—发证。
增项许可(已被许可的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增加许可项目):申请-—受理-—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批准——换发新证.换证许可:申请-—受理——评审-—批准—-发证。
4 申请安装许可项目的管线试安装申请首次许可或者增项许可的申请单位,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控制下试安装相应级别至少一条管线(不少于500米),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试安装管线级别应当与申请级别相适应;b)试安装管线的规格和材质应该能够覆盖其申请的安装范围;c) 试安装管线见证文件必须为完整的涉及安装的全过程。
上海市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基本程序
上海市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基本程序以上海市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基本程序一、背景介绍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等领域使用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局设立了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申请阶段1. 提交申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相关机构向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局提交现场鉴定评审申请,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的资质证明和相关技术文件等。
2. 审核资料: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缴纳费用: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现场鉴定评审费用。
三、现场鉴定评审1. 评审组成: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组,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鉴定评审。
2. 现场检查:评审组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 技术交流:评审组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4. 报告撰写:评审组根据现场检查和技术交流的结果,撰写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对设备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四、评审结果1. 合格:如果特种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评审组将给予合格评价。
2. 不合格:如果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评审组将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3. 复检:对于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检,评审组将对其进行再次评审。
五、评审报告的使用1. 监管部门: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局将评审报告作为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依据,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根据评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设备的整改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相关方:评审报告也可作为特种设备相关方(如保险公司、法律机构等)了解设备安全情况的参考。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一、引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负责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对于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质量,制定本规则。
二、鉴定评审程序1.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相关部门提交鉴定评审申请,包括申请表、业务范围、人员资质等相关资料。
2.初步评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认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3.上门评审: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上门评审工作,包括实地考察、设备检查、文档审核等环节。
4.评审报告:评审组根据上门评审的结果,撰写评审报告,包括评审结论、不符合项、改进意见等内容。
5.整改和复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评审报告中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整改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复评。
6.鉴定评审:相关部门根据评审报告和整改报告,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评审,评定级别和有效期。
7.公示和备案:鉴定评审结果公示一定时间后,根据结果进行备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评审证书。
三、评审内容鉴定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要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要具备相关资质和从业经验,并且参加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培训。
2.设备要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3.文件要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以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的可控。
4.实地考察:评审组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实际工作情况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评审标准鉴定评审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资质: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提出要求,包括学历、从业经验、培训情况等。
2.设备要求: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对设备的要求,包括设备种类、数量、精度等。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鉴定评审作业指导书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背景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特种设备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运而生。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经国家认可、具有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能力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制定了相应的鉴定评审细则。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介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细则,帮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了解国家对其能力和水平要求,自我审查和提高。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试车台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
鉴定评审内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高效和准确。
具体要求如下:1.组织机构应健全,必须有专职检验检测人员,且人员数量应符合国家规定。
2.管理制度应完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仪器,并保证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转。
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和可靠。
具体要求如下:1.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知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计、材料力学、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等。
2.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并能进行初步评估和诊断。
3.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厂家、用户和管理部门沟通。
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1.检验检测方法应准确可靠,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2.检验检测技术应先进可靠,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一、概述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及人员授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规范的评审细则。
二、评审机构的组成1.评审组成员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
2.评审组由专家组长、副组长和评审委员组成,其中包括法律、管理、技术、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三、评审的目的1.确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资质。
2.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对其进行合格评定。
四、评审内容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的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管理组织架构等。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是否可以有效运行。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情况:包括机构是否配备了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并且是否经过了检定。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的资质和技能:包括机构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技能,并且是否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能力:包括机构的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独立完成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并且检验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五、评审程序1.提交评审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报告、检验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培训记录等。
2.评审组对评审资料进行研究: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资料进行细致的研究,进行初步评估。
3.现场评审: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检查机构的档案、设备、人员、业务操作等方面。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篇)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 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明细介绍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明细介绍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程序
(一)检验检测机构报名与鉴定
1、检验检测机构报名。
拟报名检验检测机构应首先准备《特种设备检测报名表》,按照表中的要求,将报名资料提供给社会保障部。
2、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拟报名检验检测机构须择期根据《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评审表》向社会保障部提交资质评审申请,由社保部核定是否可以参加评比,并根据《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鉴定标准》的要求,于评比日期前向社会保障部提出现场考察申请。
(二)考察和评选
1、考察及评选。
社会保障部组织考察组,对拟报名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考察,为确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真实性、诚实性、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以确定是否具有法定资格,并进行具体的评定,综合评定分数达到一定标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才被认定为满足特种设备检测的资格,取得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考察要求。
鉴定评审工作流程
鉴定评审机构 鉴定评审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 1、不符合规定的,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 3、认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或者因其他原因不接受约请的,应当在约请函上签 署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提交的资料。 4、自约请确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因自然灾害、疫 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认证或换证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的要求准 备材料,在材料准备齐全后告知鉴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审机构。
新申请或增项或升级单位:
按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二十条的要求完成规定数量的试设计文 换 件 新申请或增项或升级单位
鉴定评审机构 1、在接到申请单位材料准备齐全的告知后,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寄发《特 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2、组织鉴定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一般3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申请单位 1、根据鉴定评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2、撰写“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报告”和见证材料寄送鉴定评审机构。 鉴定评审机构 1、收到整改报告后,进行确认。 2、符合要求后,网上上报国家质检总局(10个工作日完成)。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审核批准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制证,颁发《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压力管道》。 申请单位 刻制《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压力管道》印章。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鉴定评审工作流程
申请单位 1、进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页 (网址:/) 2、在“在线办事”栏目中点击“行政许可”,再点击“行政许可”下的“行政许可申请”进入 “金质工程质检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 3、点击“企业用户”,按提示进行填报。在填写过程中要注意及时保存。 4、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专门用于生产、生活中或特定领域的设备,其使用需要特殊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成为必要的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具体细则,以规范鉴定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2. 背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经国家机构批准并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鉴定和评审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目的在于验证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其能够胜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3. 鉴定评审程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申请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鉴定评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步骤二:组织评审相关管理机构会组织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
步骤三:现场检查评审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备性、操作规程的符合性、人员资质的合格性等。
步骤四:技术能力评估评审专家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等方式,评估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
步骤五: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管理机构将给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成绩,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4. 鉴定评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能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检验检测方法的熟练掌握、技术装备的完备性、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等。
质量管理体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文件管理、过程控制、数据记录和处理等环节,确保鉴定评审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包括检测仪器、标准样品等,并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和有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一、评审机构的组织和管理1.评审机构应设立鉴定评审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鉴定评审工作计划和评审标准的制定。
2.评审机构应设立评审组,由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3.评审组成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鉴定评审能力。
二、评审申请和受理1.评审机构应公开宣传鉴定评审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2.评审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3.评审机构应在收到评审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评审标准的制定1.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标准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评审标准应明确评审内容、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
四、评审过程1.评审机构应向评审申请人提供评审流程和时间安排的通知。
2.评审机构应与评审申请人沟通,明确评审要求和提交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3.评审机构应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反馈给申请人。
4.评审机构应定期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五、评审报告和结论1.评审机构应编制评审报告,明确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2.评审报告应详细论述评审组的意见和建议,对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指导和改进。
3.评审报告应进行严格保密,严禁泄露评审信息。
六、评审结果的公告和备案1.评审机构应向评审申请人公布评审结果,并给予书面通知。
2.评审机构应定期公布评审结果,供社会公众查询和参考。
3.评审机构应将评审结果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七、评审结果的复议和申诉1.评审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评审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议。
2.如果对评审结果仍不满意,评审申请人可以申请申诉,评审机构应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鉴定评审指南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鉴定评审指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鉴定评审指南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高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而制定的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对象、评审程序、评审依据和评审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一、评审对象评审对象包括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施设备、试验方法和过程等方面。
评审的主要目标是评估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能够有效地开展型式试验工作。
评审程序1.前期准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在申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向评审机构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机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情况、设施设备的情况、试验方法和过程的情况等。
评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评审范围和目标。
2.现场评审: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的内容包括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设施设备的情况、试验方法和过程的情况等。
评审专家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参观设施设备和与人员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情况。
3.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专家根据现场评审的结果,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包括评审结果和评审意见。
评审结果包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和需改进等情况。
评审意见应具体明确,包括改进措施和改进时限等。
评审报告应提交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4.督促改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根据评审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评审机构应及时跟踪督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改进工作,并对改进情况进行评估。
评审机构可以组织复评,对改进后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再次审查。
评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评审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进行评审。
2.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评审机构可以参考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进行评审。
3.相关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作为评审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下列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对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下列简称“申请机构”)进行的鉴定评审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与要求。
实施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下列简称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与本细则的要求,制定包含鉴定评审具体内容与鉴定评审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与审查记录,同时依此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列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与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的基本程序包含:约请鉴定评审、确认申请材料、鉴定评审日程安排、构成评审组、现场鉴定审查(核实级别条件)、整改确认与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试检验检测报告。
试检验检测过程应当在具有相应资格4年以上(含4年)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见证下进行(无损检测的见证机构应当有A级资格),见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在相应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含记录)上以签字方式确认其见证了试检验检测过程。
见证机构应当出具试检验检测评价文件,其内容包含检验检测细则、方案、工艺(包含通用工艺与专用工艺)的评价,对检验检测实施过程技术与质量操纵的评价,对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的评价,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技术经历,所见证被检验检测对象的基本情况等。
试检验检测报告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站锅炉、客运架空索道有关核准项目1份;(二)其他检验项目很多于2份;(三)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应当满足《核准规则》附件2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申请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质检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约请鉴定评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发证的,其核准申请从其规定),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受理决定书;(二)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三)试检验检测报告(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时需要)。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一、评审目的与依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服务。
评审的目的是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是否具备持续改进的能力。
评审的依据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评审内容与要求1.机构管理评审将对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综合评估。
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2.技术能力评审将对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
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特种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并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服务。
机构应当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并建立完善的技术文件和记录。
3.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评审将对机构的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进行评估。
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以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机构应当建立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和校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4.质量保证体系评审将对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估。
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跟踪和质量改进等环节,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机构应当建立工作流程和文件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
5.服务能力三、评审程序和结果评审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最终得出评审结果。
程序主要包括申请评审、评审准备、评审实施、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等环节。
评审结果主要包括合格、不合格和限期整改等三种情况。
评审合格的机构将获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证书,并可以继续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评审不合格的机构将不具备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资格,并需要进行整改。
评审限期整改的机构将被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评审。
某特种设备鉴评机构鉴定评审首次会议程序
鉴定评审首次会议一般程序➢首次会议由组长主持➢首次会议参加的人员有:1、全体评审组成员;2、受评企业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或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管理工程师)、各质控系统责任人、设计审批人员(设计评审)、检验员(气瓶检验核准评审)、安全员(气瓶充装评审);3、监察机构代表。
➢会议程序1、组长宣布首次会议开始。
2、组长介绍此次评审的项目及依据:受(申请单位)约请,xx省特种设备协会派遣评审组对该企业经(受理机构名称,如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许可项目)进行现场鉴定评审(或条件初审)。
本次评审的依据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锅炉压力容器产品××许可规则、××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以及企业的质量手册。
3、组长宣布评审纪律,并告知企业的权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并严格遵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所规定的如下七条纪律:(一)不准接受申请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和现金;(二)不准要求申请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票据;(三)不准参加任何由申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四)不准以个人名义向约请单位提供有偿咨询;(五)不准泄露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六)不准参与申请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七)不准借评审之机推销产品。
希望企业积极配合我们的评审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和反映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同时也请你们对我们的工作作风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你们有权对违反上述鉴定评审纪律的行为,向协会、省局乃至质检总局进行投诉,对鉴定评审结论意见有异议的,有权拒绝签署备忘录并向审批机构申请复议。
4、组长介绍评审组人员和分工:下面介绍评审组成员和分工:这次参加评审的有×位同志,共分×个小组进行。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程序1. 简介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涉及到人身安全的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
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需要进行鉴定评审工作。
本文档旨在介绍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2. 鉴定评审的目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的目的在于:1.对于特种设备的质量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和鉴定,检验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对于特种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准确和真实;3.对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审核,确定使用单位是否具备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能力。
3. 鉴定评审的程序和步骤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流程包括以下步骤:3.1 申请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特种设备前,需向当地特设管理部门申请鉴定评审。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鉴定委托书;2.设备的资料和技术文件;3.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记录;4.使用单位的持证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证件或执照。
3.2 审查鉴定委托书收到后,特设管理部门应指派鉴定评审机构对设备进行审查。
主要内容包括:1.审核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合规;2.审核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情况,确保设备安装正确;3.审核使用单位是否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能力。
3.3 鉴定测试鉴定评审机构应根据鉴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测、评估和鉴定。
主要内容包括:1.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认设备整体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测试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3.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分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3.4 报告编制鉴定评审机构应按照要求,编制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鉴定设备的基本情况和技术资料;2.鉴定设备的鉴定;3.设备存在的不足及整改建议;4.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能力评估;5.鉴定评审机构的名称、资质和签名等。
3.5 报告审核和批准特设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鉴定委托的设备符合安全监管要求后,批准鉴定报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日期:2006-10-19][字体:大中小]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第六条约请鉴定评审时,申请机构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约请函》(附件1);(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九条所述的资料;(三)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四)本规则第五条所述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
第七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收到约请时,向申请机构提供鉴定评审指南。
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确认上述资料是否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一、背景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等造成危害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是我国重点监管的领域之一。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承担评价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任务。
而机构建立鉴定评审规则,有助于提高检验检测的质量以及评审公正性,进而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鉴定评审规则的内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包含以下内容:1. 鉴定评审目的明确鉴定评审的目的及对象。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评审是否满足使用、检验、检测的要求,保障特种设备使用性能。
2. 鉴定评审内容鉴定评审内容分为以下两部分:•机构内部管理评审。
包括管理制度、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质保控制、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的检查评审。
•检验检测技术评审。
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技术方法及装备的检查等方面的评审。
3. 鉴定评审流程鉴定评审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评审申请接收、审核•评审现场查看、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评审报告•评审结果表决、委员会讨论•最终结果产生、通知申请方4. 鉴定评审标准鉴定评审标准应该统一适用于所有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并且应定期修订、完善。
评审标准应体现检验检测机构的常规工作以及专业技术水平。
三、鉴定评审的方法推荐以下鉴定评审方法:1. 鉴定评审临时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至少组织一次鉴定评审临时检查,以跟踪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以及对应的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制定检测标准的要求。
2. 鉴定评审定期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制定的鉴定评审标准定期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可以反映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同时,评审定期检查也可以鼓励机构持续改进能力。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构建立鉴定评审规则,对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提升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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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工作程序1 约请前的准备协会负责从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接收一份已受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做好如下工作:1.1 建立申请机构档案。
1.2 将有关信息录入“鉴定评审管理系统”。
1.3 通知申请机构由协会网站(的“鉴定评审”-“下载专区”)下载“《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指南》”或“《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指南》”(建立下载链接)、资源条件附件及填写说明注。
注:资源条件附件由申请机构下载后在现场评审前填写完毕,供评审组现场评审时使用。
2 接受约请申请机构在接到受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后,依据自身的准备情况,适时(但应确保在受理后的一年内)向协会提出约请。
约请时应向协会提供以下资料:2.1《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填写完整有关信息并加盖申请机构<单位>公章)。
2.2质量手册文本注(一份)及程序文件目录(一份)。
2.3试检验检测报告(对于提出增项或首次核准申请的综合检验机构需要)。
注:1、质量手册应是正式颁布实施的版本;2、以上资料请尽量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我协会,协会的地址“”-“鉴定评审”-“联系我们”。
3 约请处理协会接到约请后做如下处理:3.1 不接受约请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协会不接受约请。
在接到约请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约请资料全部退回申请机构。
3.1.1 许可机关未受理的。
3.1.2 在约请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评审的。
3.2 接受约请3.2.1 约请资料种类、数量不符合2条要求的,在接到约请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补齐的资料。
3.2.2 申请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规定或补正后符合规定的,协会进行资料预审。
3.3 资料预审申请机构约请资料的种类、数量符合要求的,协会应尽快完成对申请资料的预审:3.3.1 申请资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协会在接到约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指需要重新修订质量手册)。
当完成相应的补正工作后,申请机构应重新约请,重新向协会提交2款规定的资料。
3.3.2 资料预审符合要求后,双方协商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
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机构协商鉴定评审工作日期安排。
4 制定鉴定评审计划4.1协会根据申请机构的约请及评审项目的特点,拟定评审人员。
4.2协会将确定的现场评审组成员通知申请机构,征求申请机构对确定的现场评审组成员有无异议,若申请机构对已确定的现场评审组中的成员要求回避时,申请机构应书面陈述理由,协会应对申请机构提出的陈述理由进行确认,若申请机构提出的陈述理由是合理的,应调换评审组成员,再次通知申请机构,征求意见(直至申请机构认可为止);若申请机构提出的陈述理由不充分,则应函告申请机构不予采纳的理由。
4.3评审组一般由2~4人组成,评审时间3~5天。
4.4制定分发通知函协会提前7天将拟定的《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邮寄或传真至申请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申请机构、评审组成员、评审组成员所在单位。
函中明确评审人员、申请机构和协会的联系方式等。
4.5协会及时准备并向评审组提供如下资料:4.5.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
4.5.2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4.5.3 试检验检测报告(对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时需要)。
4.5.4 《现场鉴定评审记录》、《首(未)次会议签到表》、《现场鉴定评审报告》(格式)、《评审员现场评审调查表》、《评审人员工作纪律》等(以上文件均由评审组长自协会网站(的“鉴定评审”-“评审员专区”下载打印)。
4.5.5 经费。
4.5.6 其它必要的资料。
5预备会注5.1评审组成员到达申请机构后,由评审组长召集评审组成员开会(预备会前),确定如下内容:日程安排、评审要求、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等。
5.2在评审组抵达的当天晚上,评审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注,申请机构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请当地安全监察机构代表参加,说明现场评审的安排、内容、分工、工作纪律等,同时分别征求当地安全监察机构代表和申请机构对评审工作的意见。
注:如果评审组成员较多(10人以上),申请机构应试先准备一个小型会议室。
6 首次会议注6.1 由评审组长主持,参加人员有评审组全体成员、当地安全监察机构代表、申请机构的有关人员。
6.2 会议内容6.2.1 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的依据、程序、内容、方法、工作计划、需要申请机构配合的事宜、评审组成员以及评审工作分工等,并宣读《评审人员工作纪律》,声明评审过程中所遵循的客观(以事实为评审依据)、公正(依法实施评审)、保密(对涉及申请机构的相关信息保密)原则。
6.2.2 申请机构负责人简要介绍主要参加人员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等情况。
6.2.3 地方安全监察机构代表介绍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安全监察情况。
6.2.4 申请机构安排联络人员,落实现场评审工作场所。
注:1、申请机构应事先准备一个会议室,用于召开首次会议;2、申请机构应事先按评审组的分工(一般分资源条件小组、质量管理体系小组,承压类检验工作质量小组、机构类工作质量小组等)确定各小组的陪同人员及工作地点。
7现场巡视首次会议结束后,安排现场巡视,总体了解申请机构的人员、设施、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等情况。
8现场评审8.1现场评审采用观察、交谈、询问、听取汇报、现场操作演示、跟踪检查检验,查阅文件(含记录、报告等)等方式进行。
8.2现场评审内容8.2.1 核实申请机构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8.2.2评审申请机构的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装备、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要求。
8.2.3评审申请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
8.2.4 评审检验工作质量。
8.3评审合议8.3.1 每天晚上各评审组成员向评审组长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以便组长掌握评审工作的进度及评审情况。
8.3.2 当现场评审工作基本结束,由组长召集评审组成员进行合议,同时请当地安全监察机构代表参加,各评审组成员将各自的评审情况进行汇报,确定不符合项,起草《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含《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其内容应得到评审组全体成员的认可。
8.4 评审过程中遇到重大评审问题,评审组长应及时与协会进行沟通。
9 交换意见评审组全体成员与申请机构的领导层等有关人员就评审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
评审组长、申请机构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确认,当申请机构主要负责人拒绝签署时,申请机构应当书面陈述理由,并加盖机构印章后交评审组长带回。
10 末次会议10.1 由评审组长主持,参加人员有评审组全体成员、当地安全监察机构代表、申请机构的有关人员。
10.2 末次会议内容10.2.1 评审组长宣读《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并告知申请机构的申诉权力和申诉时限,申请机构可以在现场鉴定评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10.2.2 申请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作表态性发言。
10.2.3 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讲话。
10.2.4 与申请机构交待其他需办的事宜。
11现场评审资料整理11.1 《现场鉴定评审记录》是对申请机构现状不经修饰的真实记载,记录应遵循真实、准确和规范的原则。
11.2 评审人员在各自的《现场鉴定评审记录》上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1.3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将各自的《现场鉴定评审记录》整理完毕后交评审组长,评审组长对评审情况进行汇总。
11.4 评审组长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且能追溯。
12 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或寄出)如下资料:12.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
12.2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12.3 试检验检测报告(对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需要)。
12.4 《现场鉴定评审记录》(一式一份)。
12.5 《现场鉴定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12.6 《评审员现场评审调查表》(每个评审员一份,由申请机构密封)。
12.7 最近一次核准证书复印件12.8 其它必要的见证材料。
13 评议由协会对评审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并根据下列情况处理:13.1 评审程序、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评议认为评审结论为不需要整改的,按16.1或16.2的规定处理。
13.2 评审程序、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评议认为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按14的规定处理。
13.3 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有疑问,应当要求评审组在提交现场评审资料后的3日内补齐或补充说明,待资料补充齐全后重新进行评议。
13.4 提交的资料有疑问或现场评审过程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评审,按协会《重大评审问题处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14 出具不符合项目通知书14.1 对符合13.2条情况的,由协会出具《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在接到评审组完整地提交现场鉴定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寄发申请机构。
14.2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中明确整改的确认方式和整改时限,若整改的确认方式为现场确认,按协会《重大评审问题处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15 整改期限申请机构在接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后的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
三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申请机构向协会提交《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整改期限延长申请书》,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16 整改确认16.1 整改需现场确认的,申请机构完成整改后,应书面约请协会进行现场确认。
协会组织确认小组进行现场确认。
协会编制通知函,邮寄或传真至申请机构、评审组人员、评审组人员所在单位。
函中明确确认人员、申请机构和协会的联系方式。
现场确认结束后,确认小组应出具现场《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整改确认报告》。
16.2 整改需资料确认的注,申请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协会提供不符合项目的整改见证材料(一式两份),整改报告的格式及说明自协会的网站( 的“鉴定评审”-“下载专区”)。
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对不符合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整改确认报告》。
注:整改资料请尽量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我协会,协会的地址见“”-“鉴定评审”-“联系我们”。
17 鉴定评审结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鉴定评审报告》由协会按以下规定出具。
《特17.1 对于13.1中经评议认为完全具备条件不需要整改的或经整改后符合要求的,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鉴定评审报告》结论为建议予以核准。
17.2 对于13.1中经评议认为不具备条件,或整改结果仍被确认为不符合要求,或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鉴定请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见证资料,评审报告》结论为建议不予以核准。
17.3 对于申请多个检验检测项目核准的机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某些申请项目未能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规则》中与其对应的规定要求,则这些项目的鉴定评审结论为建议不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