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医院票据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作为一个大型的医疗机构,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票据。
为了保证票据的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管理职责2.1 票据管理部门的职责票据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具体职责包括:管理和分发医院各类票据;监督医院各部门票据的使用和归还;负责票据的存档和归档工作;定期进行票据清点和盘点。
2.2 各部门的职责医院的各个部门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票据管理职责,具体包括:准确登记票据的领用和归还情况;妥善保管票据,防止丢失和损坏;在使用票据时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将用完的票据归还给票据管理部门。
3. 票据的分类和使用医院的票据主要包括发票、收据和结算单。
各类票据的使用场景和管理规定如下:3.1 发票发票是医院用于向患者或其他单位开具费用清单的凭证。
发票的使用规定如下:医院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发票应当加盖医院的公章,并在发票上注明开票日期和票据号码;发票应当由患者或其他单位在收费时核对,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查询和报销需要;发票的使用和存储应当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3.2 收据收据是医院向患者收取费用后提供的凭证。
收据的使用规定如下:收据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项目和金额;收据应当加盖医院的公章,并在收据上注明收费日期和收据号码;收据应当由患者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查询和报销需要。
3.3 结算单结算单是医院向医保部门或其他支付单位提供的用于结算费用的凭证。
结算单的使用规定如下:结算单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项目、金额和支付单位信息;结算单应当由医院和支付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结算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需要。
4. 票据存档和归档为了保证票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票据存档和归档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医院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票据的存档和归档工作;票据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档,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归档的票据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破损;票据的存档期限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行。
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加强票据管理,促进财务健康发展,增强财务监管能力,树立现代医院财务管理理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财政票据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借款凭证、票据等,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规范填写、使用和保存。
第三条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是医院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第四条财政票据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做到合法、规范、安全、有效。
第五条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应当遵守诚实、公平、透明的原则,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冒用、篡改财政票据。
第六条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实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专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形成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财政票据审批制度和复核制度,保障财政票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财政票据保管和统一监管制度,确保票据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盗窃。
第二章收款凭证管理第九条医院收款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收款单等种类,收款凭证根据财物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确认收支金额和对象。
第十条医院收款凭证应当由专门人员填写、盖章、审批,确保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医院收款凭证的开具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医院收款凭证使用应当及时、规范,不能错漏、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收款凭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台账和档案,确保账实物一致。
第十四条医院收款凭证的汇总上报应当经过专人审核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性。
第十五条医院不得私自挪用或挤占收款凭证款项,如有发现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付款凭证管理第十六条医院付款凭证包括支票、转账凭证、支票挂失、借款凭证等,付款凭证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医院付款凭证的填写应当真实、准确无误,严格遵守程序。
第十八条医院付款凭证的审批应当由会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审核,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票据,如门诊挂号收据、住院费用结算单、药物发放单等。
这些票据不仅仅是一种财务凭证,更是医院与患者之间交流的重要媒介。
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些票据,确保其准确性和安全性,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1. 票据的种类医院管理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 门诊挂号收据- 住院费用结算单- 药物发放单- 检查检验报告单- 手术同意书等2. 票据管理的主体票据管理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医院财务部门- 门诊部门- 住院部门- 药房部门- 检验科室- 手术室等三、票据管理的原则1. 准确性原则所有票据必须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记录或错误信息。
2. 完整性原则每个票据都必须包含完整的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费用明细、医生签名等。
任何篡改或缺失都是严重违反规定的。
3. 保密性原则票据上的患者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必须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4. 存档保管原则每个票据都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存档保管,方便日后查阅和审计。
四、具体管理要求1. 票据开具- 门诊挂号收据应由挂号工作人员开具,需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挂号费用、挂号日期等。
- 住院费用结算单应在患者出院时由费用结算工作人员开具,需包括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和结算金额。
- 药物发放单应在患者拿药时由药房工作人员开具,需标明药物名称、用法、用量等。
- 检查检验报告单应在检验科室或医技科室检查完成后开具,需准确记录检查结果和医生意见。
- 手术同意书应在手术前由医生和患者或其家属签署,需明确手术的类型、风险和同意内容等。
2. 票据存储- 所有票据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票据存储室或柜子中,以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 不同种类的票据应分别存放,方便查找和管理。
- 存储室或柜子必须设有合适的防火、防潮和防尘设施,保证票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票据使用与注销- 每次使用票据都必须经过授权和记录,避免未经授权或重复使用。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财务票据的管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保障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财务票据的管理工作,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药品销售收费票据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票据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三)完整性原则:票据的购领、使用、核销等环节应完整记录,确保票据流转的连续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的保管,防止票据遗失、损毁、被盗等风险。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财务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包括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
(二)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医疗服务收费票据。
(三)药品销售收费票据:包括药品销售发票、药品销售收据等。
第五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用于医院对外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用于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时的收费。
(三)药品销售收费票据:用于医院销售药品时的收费。
第三章票据的购领与核销第六条医院财务票据的购领:(一)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二)医院财务部门凭《票据准购证》向财政部门购买所需票据。
第七条医院财务票据的核销:(一)票据使用完毕后,应由财务部门进行核销。
(二)核销时,应将票据的号码、金额、日期等信息填写在核销单上。
(三)核销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作为财务票据的核销凭证。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保管:(一)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票据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二)票据库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票据的安全。
(三)票据的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在进行票据管理时所遵循的一套规
范性的制度。
医院作为一个大型机构,涉及到大量的收支款项,需
要建立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来确保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票据种类:明确规定医院所使用的各种票据的种类,包括门
诊发票、住院发票、收据等。
2. 票据的开具:规定票据的开具程序和要求,包括票据的抬头、发票号码、开具人员等。
3. 票据的登记:规定对开具的票据进行登记和管理的方式,包
括票据登记簿的记录、票据的存放位置等。
4. 票据的使用:明确规定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禁止私自转
让或乱用票据。
5. 票据的保管:规定票据的保管责任和措施,包括票据的存放、防火防盗措施等。
6. 票据的销毁:规定票据的销毁程序和要求,包括销毁的时间、方式等。
7. 票据的核对与审批:规定票据核对和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包
括票据的审核、复核和交接等。
8. 票据的定期盘点:规定对票据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点的程序和
要求,以确保票据的数量和准确性。
9. 票据管理的纪律与违纪处分:明确规定对违反票据管理制度
的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以上是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每个医院根据自身
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
医院医疗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票据的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票据的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票据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疗票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往来款收款收据等;(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如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三)其他合法的收费票据。
第五条医疗票据的使用范围:(一)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二)医院内部使用收款凭证时,可使用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三)其他合法的收费票据使用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票据购领与核销第六条收费票据的购置:(一)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由财务科负责统一购买;(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由财务科负责购买;(三)其他合法的收费票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收费票据的核销:(一)收费票据核销工作由财务科负责,确保票据的合法、合规使用;(二)收费票据核销时,应核对票据金额、患者信息、收费项目等内容,确保无误;(三)核销后的票据应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四章票据保管与监督第八条医疗票据的保管:(一)收费票据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票据的安全;(二)票据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数量与使用情况相符;(三)票据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医疗票据的监督:(一)财务科对医疗票据的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二)医院审计部门对医疗票据的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进行审计;(三)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患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票据管理,加强票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票据安全,防范风险,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票据管理工作,包括发票、收据、结算单、会计凭证、支票、出纳票据等所有与医院收支有关的票据。
第三条医院票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票据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合法合规。
第四条医院票据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票据管理意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第五条医院票据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科室、部门配合落实。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和编号第六条医院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具体种类根据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医院收据主要包括门诊收据和住院收据,其中门诊收据按照挂号收费系统打印,住院收据由出院结算科打印。
第八条医院结算单包括住院费结算单、门诊费结算单、检查费结算单、化验费结算单等,具体种类根据收费项目确定。
第九条医院会计凭证主要包括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原始凭证等,根据会计政策和制度执行。
第十条医院支票、出纳票据等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前应经过会计、出纳复核确认。
第十一条医院所有票据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号,确保票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编号信息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第三章票据的领用、使用和保管第十二条医院票据领用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安排,领用前应填写领用登记簿,核对清楚数量和金额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医院票据使用应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确保票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出现错、漏、重、乱等情况。
第十四条医院票据保管由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票据保管室,保管过程中应加强监管,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票据统一由财务部门进行归档,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归档规范,确保票据清晰完整。
医院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保障医院财务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在医院票据使用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专用票据、医院内部收据等。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等,适用于医院进行一般性收费业务。
第五条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由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适用于特定收费项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
第六条医院内部收据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内部科室之间以及与患者之间的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的购置、领用与核销第七条医院财务科负责票据的购置、领用与核销工作。
第八条购置票据时,须凭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第九条领用票据时,须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经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第十条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十一条使用票据时,须按照票据的种类、金额、用途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二条票据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部门将票据存根与相关凭证一同交财务科进行核销。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销毁第十三条票据保管员负责票据的保管工作,确保票据的安全。
第十四条票据保管员须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数量与账目相符。
第十五条票据保管员对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票据销毁时,须由财务科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不泄露医院财务信息。
第五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购置、领用、使用票据的;(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票据的;(三)未按规定保管票据,造成票据遗失、短少的;(四)其他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收费票据的管理,确保票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安全性,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患者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门诊、住院和特殊治疗等各个环节。
三、制度内容1. 收费票据的开具1.1 收费票据的开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票据格式,票据上必须包括患者的姓名、就诊日期、费用明细、总金额等信息。
1.2 收费票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授权的人员开具,且必须在医院指定的票据系统中进行操作。
1.3 开具收费票据前必须仔细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费用明细,确保准确无误。
1.4 收费票据开具后必须及时交给患者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并在票据系统中进行相应记录。
2. 收费票据的审核和登记2.1 医院收费票据部门负责对收费票据进行审核和登记,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 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对每一张收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票据的开具人员、票面信息、金额等进行核对。
2.3 审核无误后,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将票据登记到医院的票据管理系统中,并及时归档。
2.4 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建立收费票据登记日志,记录每一次票据的审核和登记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备份工作。
3. 收费票据的存储和保管3.1 医院必须建立统一的收费票据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和防伪性。
3.2 收费票据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票据保管柜中,保管柜必须设有密码和防盗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管。
3.3 收费票据保管柜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4 对于已经过期或作废的收费票据,必须进行专门的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4.1 医院必须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制度要求并严格执行。
4.2 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定期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
4.3 医院领导必须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票据购、领、存登记表,设置票据管理员岗位,专人保管登记表和各种财务空白票据。
第二条购入:票管员做好入库登记并在登记表中详细记载入库时间、来源地、种类、联次、本数和讫止号。
“银行汇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银行传票,凭医院出具的申请购票证明向开户银行办理购票。
第三条领取:票管员应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票据领取的日期、部门、种类、本数和讫止号,并由领票人签字。
第四条使用: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开具票据,并在报销联上加盖收费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已填开票据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作废票据全套保存于“存根联”票本中并注明“作废”标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抽取及撤本使用和扩大范围使用收费票据。
银行票据使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以及无资金保证的银行票据。
第五条核销:收费人员定期将结算联票据交给出纳签收,并向票管员办理核销登记。
收费人员因故离职,在办理已使用票据核销的同时,必须办理空白票据的移交,票管员以红字做好登记转销。
第六条结存:票管员应分类做好票据购、领、存记录。
定期向票管部门报告票据使用情况,做好下次购票计划。
第七条销毁:已使用的票据存根联(银行票据随记账凭证保存除外)票据领购薄应当及时移交单位档案部门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票据管理部门及单位分管领导查验后销毁。
医院收据票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收据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医院财务安全和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据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1. 收据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医院自行印制的专用收据。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1)统一票据:适用于一般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往来款收据等。
(2)专用票据: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收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
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3. 医院自行印制的专用收据包括:(1)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2)就餐券(3)洗澡票(4)其他收款收据三、收据票据的购领与核销1. 收据票据的购置:(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票据数量向财政部门购买。
(2)医院自行印制的专用收据,由财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印刷。
2. 收据票据的领用:(1)财务科设立收据票据领用登记簿,记录领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数量等信息。
(2)各部门需使用收据票据时,应向财务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领取。
3. 收据票据的核销:(1)收费处收取患者费用后,应将收据票据交由患者本人或指定人员保管。
(2)收费处每日将收取的收据票据汇总,交由财务科进行核销。
四、收据票据的管理与监督1. 收据票据的保管:(1)财务科设立收据票据保管室,专人负责收据票据的保管。
(2)收据票据保管员应定期对收据票据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收据票据的安全。
2. 收据票据的监督:(1)医院设立审计部门,对收据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患者有权对收据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询。
五、收据票据的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印制、购买、使用收据票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2. 收据票据遗失、损毁、伪造、变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医院票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票据管理,确保医院财务秩序,保障医院经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1. 医疗单位使用的票据分为行政事业性票据和医院内部使用票据两大类。
2. 行政事业性票据包括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3. 医院内部使用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三、票据的购领与核销1. 收款票据的购置(1)行政事业性票据的购置,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由医院财务科统一采购。
(2)医院内部使用票据的购置,由医院财务科根据实际需求统一采购。
2. 收款票据的核销(1)医院内部使用票据的核销,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财务科备案。
(2)行政事业性票据的核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票据的管理与监督1. 票据的保管(1)医院财务科负责保管行政事业性票据,确保票据的完整、安全。
(2)各科室负责保管内部使用票据,确保票据的完整、安全。
2. 票据的领用与发放(1)行政事业性票据的领用,由各科室负责人填写领用单,经财务科审核后领取。
(2)医院内部使用票据的领用,由各科室负责人填写领用单,经财务科审核后领取。
3. 票据的报销与退回(1)行政事业性票据的报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2)医院内部使用票据的报销,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财务科审核后报销。
4. 票据的检查与审计(1)医院财务科定期对票据进行自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2)医院审计部门对票据进行审计,确保票据的合规性。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院声誉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泄露医院票据信息,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健全医院票据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票据使用和管理流程,维护医院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保障医院财务和业务运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凡发生关于医院票据管理方面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票据种类医院票据主要包括发票、收据、结算单、收费单、凭证、财务凭证等多种种类;同时,医院票据还包括电子票据等形式。
四、票据使用管理1. 票据使用范围(1)发票:用于对外开具和记录医疗服务费用,仅限于医疗服务费用相关的费用项目。
(2)收据:用于收款、结算或交易等场合,并对外提供收款凭证。
(3)结算单:用于对患者或其他部门进行支付、退款等结算操作。
(4)收费单:用于对患者进行费用明细描述和收费确认。
(5)凭证、财务凭证:用于财务确认、业务交易等场合,具有财务确认和结算作用。
2. 票据使用管理规定(1)发票必须按照医院明确政策规定进行开具,并附有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2)收据必须按照实际收费金额进行开具,对应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和金额。
(3)结算单必须根据双方协议或协商确定结算金额,严格确认并核对凭证上的金额和内容。
(4)收费单必须对应实际服务项目和费用,确保准确描述和汇总各项费用。
(5)凭证、财务凭证必须记录详细的业务交易信息和财务确认内容,确保核对无误。
五、票据管理流程1. 开具票据(1)医院票据管理专门机构制定票据开具流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开具票据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权限的人员负责,必须严格按照开具流程和规范操作。
(3)票据开具后要及时加盖医院印章和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票据真实有效。
2. 使用票据(1)票据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票据,并对票据内容和金额进行核对和确认。
(2)票据使用过程中如有误操作或发生差错,必须立即向管理机构汇报,及时纠正。
3. 存储管理(1)票据必须按照种类和编号进行分类存放管理,确保票据安全和完整。
医院票据的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的使用,维护医院财务秩序,保障医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票据是指医院开具和接收的各种财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结算单等。
第三条医院票据使用范围包括医疗服务、药品配送、设备采购等各方面。
第四条医院票据应当规范填写、正确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涂抹、转让或者伪造。
第五条医院票据管理实行“谁开谁负责、谁用谁登记”的原则,相关责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医院票据管理依法征税,遵守税法规定,保证纳税金额的准确性。
第七条医院票据管理应当注重保密,防止泄露、遗失,对已使用的票据及时销毁。
第八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员工对票据管理的重视和自觉性。
第九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议和领导批准。
第二章票据开具第十一条医院票据的开具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票据种类、内容要求、格式规范等。
第十二条医院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实际收费项目填写,确保与实际收费金额相符。
第十三条医院收据必须明确标注收款人、收款金额、收款日期等信息,确保收款记录真实有效。
第十四条医院结算单的开具应当详细罗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数量等信息,便于患者了解和核对。
第十五条医院票据应当加盖医院公章,确保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医院票据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损坏,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七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每日对开具的票据进行登记和核对,做好记录和备份。
第十八条医院票据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票据接收第十九条医院票据的接收应当核对开具单位和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伪造和篡改。
第二十条医院票据的接收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票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收集到手的票据真实有效。
第二十一条医院票据的接收单位应当及时对票据进行登记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对。
医院 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票据是医院日常运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财务凭证和交易工具,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和合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财务规范化水平,保证票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财务部门、门诊部、住院部、药房、财务审计部门等。
三、票据种类和使用范围1. 收据:医院发放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收费凭证,用于确认患者的医疗费用缴纳情况。
2. 发票:医院开具给患者或者单位的费用凭证,包括诊疗费、药品费、材料费等。
3. 结算单:医院内部用于结算各项费用的凭证,用于确认患者的实际费用情况。
4. 退款单:医院退还患者费用时用于确认退款金额和原因的凭证。
5. 汇总表:各科室、药房等部门日常结算汇总的财务报表。
6. 其他相关票据。
四、票据管理责任部门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票据管理的规划、制定和执行,对票据的领用、使用、存储、销毁等业务进行管理。
2. 门诊部、住院部、药房等科室负责针对本科室票据的领用、使用和管理,并按照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的票据使用报表。
3. 医院财务审计部门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追究。
五、票据领用管理1. 票据领用:医院财务部门按照医院实际业务需求,定期向各科室发放符合要求的收费票据和其他相关票据。
领用单位必须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人、领用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并保管好领用单。
2. 票据使用:领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票据,确保票据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3. 票据存储:各科室领用的票据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挪用。
4. 票据保密:票据中的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
六、票据使用管理1. 票据盖章:领用单位在使用票据时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并在票据上签字确认。
2. 票据作废:领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票据填写错误、遗失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立即向医院财务部门报告,按规定程序进行作废。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范文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的使用管理,保障票据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医院内部人员,即医务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票据主要包括门诊发票、住院发票、收费结算单、医疗费用清单等。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使用的一切票据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医院票据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擅自私刻、买卖发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票据的领用、保管和使用第五条:医院应按照需要,向各科室、门诊发放足够数量的票据,每月底统一结算使用。
各科室、门诊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财务部门申领。
第六条:医院票据应在专门的票据保管室内进行保管,保管人员应定期清点票据并做好记录,严格控制票据的流转和使用。
第七条:医院票据应按照发放顺序进行使用,严禁跳号、错号、重复使用。
如有错号或发现票据丢失,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医院门诊发票应由医务人员在开具时填写完整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科室、病历号等,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医院住院发票应在患者入院时由财务人员开具,并填写详细的信息,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费用明细等。
第十条:医院收费结算单应在患者治疗结束时由医务人员开具,上面应详细列明所有费用项目和金额,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医院医疗费用清单应在患者出院时由财务人员开具,详细列明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项目和金额,以供患者核对。
第十二条:医院票据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严禁向非相关人员泄露。
第三章票据的审核和核准第十三条:医院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医院票据进行审核和核准,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使用医院票据时,应经过相应科室和财务部门的审核和核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对每一张票据的使用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定期进行盘点检查,确保票据的安全和追踪。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票据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票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票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领、隐瞒。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票据安全管理,防止票据遗失、损毁、被盗等风险。
(四)便捷性原则:简化票据领用、使用、核销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财务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等。
第五条票据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用于收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用于收取医疗服务、药品及卫生材料、劳务等费用。
(三)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内部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领用与核销第六条票据领用:(一)医院各部门需使用票据时,应向财务科提出申请。
(二)财务科根据申请,审核无误后,办理票据领用手续。
(三)领用票据时,应填写《票据领用登记表》,详细记录票据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第七条票据使用:(一)使用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种类、用途、金额等要求填写完整。
(二)收费人员应核对收费项目、金额、患者身份等信息,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三)收费后,应及时将票据交还患者,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票据核销:(一)票据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财务科办理核销手续。
(二)财务科核对票据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章票据安全管理第九条票据安全管理:(一)财务科应设立票据库房,专人负责票据的保管、领用、核销等工作。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票据管理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安全保密和有效使用,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票据管理工作,包括收、发、存、统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票据管理工作要遵循合规、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票据是医院的重要财务凭证,对于确保医院财务的安全和准确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条所有涉及票据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本制度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和使用第六条医院的票据主要分为收据、发票、支票等几种类型,各种票据的使用范围和规定如下:1. 收据:用于记录患者挂号、缴费等信息,并由医院留存备查。
2. 发票:用于记录医院的销售、服务等情况,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开具。
3. 支票:用于医院的支付和结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七条票据必须经过严格管理,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票据的填写必须规范、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改、涂改、遗漏等情况。
第三章票据的保管和发放第九条票据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票据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票据的保管人员必须定期对票据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没有遗漏或错漏。
第十一条票据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发放,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或发放。
第四章票据的使用和归集第十二条票据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额开具发票或收据。
第十三条收到票据后,必须及时入账、登记,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票据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归集和整理,确保财务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五章票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医院领导部门对票据管理工作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确保票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票据管理问题,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定期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票据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六章罚则与奖励第十八条对于票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雇等措施。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票据管理是医院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对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的票据管理。
三、票据种类及编号管理1. 票据种类医院票据主要包括: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发票、支出款项凭证等。
2. 票据编号管理(1)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等,根据每天收据量确定编号范围,编号自动产生,并进行连续编号。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根据财务部门统一规范进行编号管理。
四、票据保管1. 票据保管地点(1)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等,由出纳部门统一保管,每天明细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保管,设置专门的票据保管室,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2. 票据保管措施(1)票据保管室设置保管人员,做好票据的密封、防潮、防火等工作。
(2)严格执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确保票据的安全。
3. 废旧票据处理医院每年组织对废旧票据进行定期清理,由财务部门统一销毁。
五、票据使用1. 票据使用权限(1)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押金收据,由出纳室统一发放,财务部门和相关科室有使用权。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有使用权的部门需经财务部门审批。
2. 票据使用登记医院实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要求财务部门或出纳室严格审核和登记票据使用情况,确保票据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票据管理流程1. 入库流程(1)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押金收据,每天由出纳室向相关科室进行发放。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定期向各部门进行发放。
2. 使用流程(1)相关科室在进行收费时,发放门诊收费收据或住院押金收据。
(2)支出款项凭证使用时,财务部门会核对相关资料后进行放款。
3. 备案流程医院实行票据备案制度,每天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备案,以备日后查阅。
七、票据管理监督1. 审计监督医院每年进行一次票据审计,由审计部门进行全面审计监督,确保票据管理合规。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工作正常进行,维护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票据的印制、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医院票据的印制、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医院票据所记载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的保管,防止票据丢失、被盗、被毁等风险。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票据管理责任,确保票据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第五条医院票据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对外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
(二)医疗收费票据:用于医院对外收取医疗费用。
(三)其他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内部及与服务对象的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的印制与购买第六条医院票据的印制:(一)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二)医院财务科根据《票据准购证》要求,向指定的印刷厂购买票据。
第七条医院票据的购买:(一)医院财务科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购买票据。
(二)票据购买后,应及时入库,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八条医院票据的使用:(一)医院工作人员在使用票据时,应认真核对票据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票据开具后,应及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
(三)票据开具人应将票据存根联、记账联交由财务科进行核算。
第九条医院票据的保管:(一)医院财务科应建立健全票据保管制度,确保票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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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得管理与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得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得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得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与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得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就是指能够适应一般得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得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与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就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得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得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与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得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内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得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她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得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得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得行政事业统一票据与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得收费文件与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得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
用量较少得乡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得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2、医疗单位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得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得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得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得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得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得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得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得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得同意退费依据与原盖有“收费专用章”得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得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部门。
2、收费票据作废得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齐全,并且必须就是当天结帐前发生得事项。
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挂号收据作废、退号得规定
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就是否一致,只有当天得可以作废、退号。
作废、退号得挂号收据粘贴在挂号员报送得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部门。
(四)收费票据得核销
1、交回得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得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得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得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得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得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得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医疗单位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得凭证为核销依据。
3、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得,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得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
核对,确保收款得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得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根据内部牵制原则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得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与已领未销号收票据明细报表(按类别与领用人分别列示)。
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得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得,应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得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收回票据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四、责任追究单位与个人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得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单位应对票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得岗位责任制,对领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据遗失得(包括已开票据,未按规定销毁存根行为),视情节轻重,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二)应领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得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得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医疗票据对外收费,违反规定得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法人责任,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进行处罚,并责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三)医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出让、出借、代开票据得,卫生行政部门将违规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披露,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罚,违反法律得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