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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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关单位的发展也得到了极大的推动,同时机关车队在日常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特殊安全保障、紧急救援、公务用车等日常操作。

但是,这些车辆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并且保证在行驶过程中安全稳定。

为保障机关车队的正常运行,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车辆行车安全,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建立一套制度规范的车辆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车队的所有车辆和车辆驾驶人员。

三、管理要求1、车辆保险机关车队的车辆必须购买充足的商业保险,确保机关车队在交通事故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车辆检查每一辆机关车辆每月必须进行保养,并接受预防性维护,以确保车辆在正常使用中的牢固性和耐久性。

3、车辆保养机关车队的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加油时应避免溅油,维护车辆外观和内饰,使其始终保持整洁,符合标准。

4、车辆修理机关车队的车辆必须经过专业的修理,按照投票机关的规定指定维修商和品牌的技术和适合的零件,保障汽车的质量和公路安全。

5、车辆出行(1)行驶时速应不超过机动车道的限速标志、信号等的规定,不超过道路规定的最高限速。

(2)起步时要熟练掌握车辆的制动、加速、转弯等操作,以确保行驶安全。

(3)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循交通规则,不得随意变道、追尾、超车或快速转弯等违法行为。

6、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出行过程中,驾车人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标志,穿戴做好安全带,保持车内洁净卫生环境,禁止使用手机、抽烟、饮食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7、合理使用公务用车(1)仅在行政党组织的正式活动,如机构工作、检查考核、招待来访等活动中使用车辆。

(2)不得将公务用车借给非机关、政府、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禁止私境使用。

(3)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尊重机关车辆的使用,不得随意折损、抛弃、转卖公务用车。

8、保管车辆安全保护机关车辆是维护机关部门尊严的重要措施,车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使用、保养,存放时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车辆停放,车内物品也应存放有序,防止发生袭击和盗窃等不法事件。

2023年乡镇公车管理制度_乡镇公车管理制度办法

2023年乡镇公车管理制度_乡镇公车管理制度办法

2023年乡镇公车管理制度_乡镇公车管理制度办法乡镇公车管理制度篇1为了切实加强我镇的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一)统一调度:车辆由党政办统一调度,镇域内使用由分管领导签批,出镇使用由主要领导签批。

(二)使用前登记: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申报审核制度,实行专人负责。

车辆出镇使用的一律通过公车管理平台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派车;车辆在镇域范围内使用前需先填写相关用车登记表,存档备查。

(三)严格使用:1、严禁违规驾驶公车。

不准用公款或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非专职驾驶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驾驶人员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到驾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2、严禁公车私用。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车进行办理私事;严禁使用公车参与正常公务以外的旅游宴请、休闲度假等活动;严禁使用公车进行婚丧喜庆、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

(四)定点停放:非公务期间,公车必须实行定点停放,不准私自用车。

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或外出需在外住宿的,应及时告知党政办,并说明原因,同时,驾驶员做好出车记录。

二、驾驶员职责(五)驾驶员在行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发现故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修理。

(六)各专职驾驶员应驾驶镇里指定车辆,未经许可不可将车借与他人,未经批准也不可与其它驾驶员交换驾驶车辆。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上班时间不出车,必须在办公室等候工作,临时因私外出应口头请假。

(八)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需在定点厂修理和保养。

三、车辆维修(九)车辆维修前,驾驶员应先到党政办填报修理项目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并送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送修;在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应随车加强对维修过程监督,并由二人以上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乡镇车辆闲置管理制度

乡镇车辆闲置管理制度

乡镇车辆闲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车辆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政府、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各类车辆管理。

第三条乡镇政府、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责任和管理流程。

第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二章车辆闲置管理第五条乡镇政府、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车辆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避免车辆闲置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及时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定期公布车辆使用情况以及闲置车辆信息。

第七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对于长时间不用的车辆,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和保养,避免因长时间停用而引发故障。

第九条若车辆闲置时间过长,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处理方式。

第十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车辆闲置管理制度,明确闲置车辆的保管责任和处置流程。

第三章车辆处置管理第十一条乡镇政府、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车辆处置程序,对不符合使用标准或无法正常运行的车辆进行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车辆处置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公开招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保证处置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三条车辆处置所得资金应当用于车辆的更新和维护,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车辆处置流程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车辆处置的具体细则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日常巡检和保养,确保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车辆安全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的情况,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容

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容

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容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纷纷加大了公务用车管理的力度,旨在防止公款滥用、提高行政效能以及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镇级政府为规范公务用车的购买、使用和管理制定的一套完整的制度和规定。

本文将探讨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以期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促进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二、用车管理办法1. 用车审批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干部需提出用车申请,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应明确,审批权限适当分级,确保用车需求合理合法。

2. 用车登记制度每辆公务用车需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人员、行驶里程、加油情况等。

登记应及时、准确,便于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

3. 用车调度制度通过车辆调度中心或者专门管理部门进行车辆的日常调度安排,减少重复使用和闲置浪费。

调度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顺序,并及时通知使用人员。

4. 用车保管制度公务用车的保管责任由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具体责任分工应明确。

保管人员需做到防火防盗,勤务、保养和维护,确保用车设施完好和安全。

5. 用车保养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和安全。

保养维修方案应事先制定,并及时记录维修情况和费用,以便后续审计和核对。

6. 用车油料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车油料的购买和消耗,确保油耗合理和经济。

加油站应建立与镇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网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和管理。

7. 用车费用报销制度公务用车费用的报销需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报销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报销审批流程应事先明确,并建立合理的审批权限及责任追究机制。

三、监督与责任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重层面的监督手段。

监督部门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确保对公务车使用的全方位监督。

2. 责任追究对于公务用车管理中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对于违规使用、滥用公款购置豪华车辆和浪费公共资源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行政和纪律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乡镇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车辆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确保道路安全和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拥有的车辆。

第三条乡镇车辆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乡镇车辆管理应注重机制建设,通过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完善,推动科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乡镇车辆管理机构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负责管理乡镇车辆的登记、派遣、维修和报废等事务。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六条乡镇内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和民用车辆,必须在乡镇车辆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第七条车辆登记时,应提供真实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和车辆技术状况证明等必要材料。

第八条车辆登记后,乡镇车辆管理机构应颁发车辆标识,包括车牌号码和车辆贴纸等标识,作为车辆的身份识别。

第九条车辆登记后,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审查,核查车辆是否正常运行,并更新车辆相关信息。

第十条车辆登记管理工作由乡镇车辆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确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车辆派遣管理第十一条乡镇车辆管理机构应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车辆的调度和派遣。

第十二条车辆派遣应及时、准确,并根据乡镇工作需要进行优先排序。

第十三条车辆派遣前,必须进行车辆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车辆派遣应明确用车事由、用车时间和用车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由车辆驾驶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车辆派遣工作由乡镇车辆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派遣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车辆维修管理第十六条车辆维修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及时修复车辆故障,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第十八条车辆维修时,应使用标准零配件,并保证质量和性能的一致性。

第十九条车辆维修后,应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等信息。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管理工作由乡镇车辆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确保维修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公车使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保障公车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单位及所属机关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公车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条所有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挪用或超标使用公车。

第五条乡镇公车使用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遵守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受到表彰和奖励;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受到批评和处罚。

第二章公车配备与管理第七条乡镇公车使用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车数量和类型,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八条乡镇公车使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车档案,对每一辆公车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型号、使用年限、保养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九条公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明确申请公车的程序和条件。

第十条公车使用申请应当提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公车。

第十一条公车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公车使用计划,确保公车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公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车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公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对每一笔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公车使用第十四条乡镇公车使用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的原则,不得滥用公车。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人员应当合理安排出行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段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和目的地。

第十六条公车使用人员应当爱护公车,保持车辆的清洁和整洁,并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第十七条公车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油耗标准使用燃油,不得超标使用燃油。

第十八条公车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维修标准进行车辆维修和保养,不得擅自改装或修理公车。

第十九条公车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报销标准报销公车使用费用,不得擅自报销或超标报销费用。

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提高用车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各部门、办事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应严格遵守节约用车、合理用车、廉洁用车的原则,确保用车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四条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序调度、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镇政府应建立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管理及落实相关制度。

第二章用车配备与规划第六条镇政府公务用车的配备应按照工作需要、规模大小、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用车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选定品牌、型号和配置,做到用车的合理配置与资源的最佳利用。

第八条镇政府建立用车档案,明确用车的所有权、使用权、维护责任等。

第九条各部门应对所属公务用车建立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领取、交接记录等,并定期进行审查和归档。

第十条镇政府应制定公务车辆使用年限控制规定,合理安排车辆报废更新。

第三章用车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各部门、办事机构和所属单位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应提前向镇政府公务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具体用车事项由各部门、办事机构和所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规划,并明确用车的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各部门、办事机构和所属单位向镇政府公务车辆管理机构提出公务用车申请,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依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管理机构应按照申请情况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五条审批结果分为同意、不同意和需要调整等三种情况,同意的应明确使用时间和车辆等具体信息。

第四章用车调度与使用第十六条行驶路线的选择应根据最短距离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规划行程,确保效率与便利。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时间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私自使用用车。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xx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与调度1、政府公用车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党政办公室指派专人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统一调度。

2、严禁公车私用,出车人未经党政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

出车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3、未安排出车任务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前指定车位。

非公务活动,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4、党政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

月底由办公室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5、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保管。

车辆发生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

二、车辆维护1、出车人应在每次出车时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2、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

车辆出现故障,出车人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党政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到政府指定维修点维修。

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党政办留存。

不经办公室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3、党政办公室与政府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镇长审批后,到财会部门结算。

三、车辆用油1、车辆用油由党政办公室开具油卡,按照外出或下村的加油标准进行加油。

页脚内容1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到加油卡时,经主管领导同意,开具加油发票,按规定程序报销。

3、长途出差往返300公里以上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

出差归来,经镇长审批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附则1、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页脚内容2。

明溪口镇机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明溪口镇机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明溪口镇机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车辆调度制度1、机关车辆的日常调度管理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驾驶员不得拒绝调度用车,机关干部不得擅自用车。

2、车辆调度首先必须确保书记、镇长公务活动用车,领导短期外出则作机动公务车安排。

3、机动公务用车调度原则:先班子人员用车后一般干部用车,先特事急事用车后一般情况用车。

在同等情况下按先调先用的原则调车。

一般不安排私事调车。

4、机关干部在无公务用车情况下,可乘中巴车,往来车费按月结报。

班子成员在无公务用车情况下可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叫出租车,办好相关手续。

下村不得叫出租车,叫出租车不得跟车。

5、正常情况下凡公务用车必须在上一天或当天上午8:20分前向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特殊情况除外),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告知出车事由、去向等,一般情况送达目的地后按时返回。

6、机关干部班车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调度,出沅陵县外须向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车辆管理制度1、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镇政府大院车库内)待命,驾驶员确有特殊情况短途外出,须向调度人员请假同意。

驾驶员手机在早晨7:00时至晚上9:00时不得关机,包括节假日(值班驾驶员24小时开机),如二名以上领导班子人员发现驾驶员不按上述规定开机,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取消当年度通讯费补助,第三次诫勉。

2、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作出私车处理。

3、驾驶员必须维护、保养好车辆,确保安全和车况整洁。

公车公务结束后夜间必须统一停放在镇政府车库内,不得乱停乱放,发现一次批评,二次诫勉,三次除名。

4、节假日,值班驾驶员必须到岗,其他车辆遇有急事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不得推诿。

跟领导车辆须有领导电话联系后方可出车,机关公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出私车,如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诫勉,三次除名。

如因擅自出私车而发生车祸,一切损失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车辆维修制度1、机关公车维修保养,须由驾驶员向管理领导申请批准,并附申请清单,到指定维修点修理、保养,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乡镇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管理乡镇单位的车辆使用,有效保障车辆安全、合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特制定乡镇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以规范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一、总则1.为了明确乡镇单位车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单位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3.乡镇单位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二、车辆的购置1.乡镇单位购置车辆需提出合理的申请,并报送乡镇政府审批。

2.购置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在购置车辆前,应做好充分的预算和规划,确保车辆的使用符合实际需要。

三、车辆的使用1.车辆的使用应符合工作需要,不得私自借用或挪用车辆。

2.驾驶车辆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3.车辆出行应按照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4.车辆使用中如遇故障或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车辆使用人员应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卫生,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四、车辆的维护1.车辆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车辆维护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护质量。

3.车辆的日常检查应由驾驶员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4.车辆维修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销,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五、车辆的保险1.乡镇单位车辆应投保相应的交通意外险和商业保险,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保险的购买应由专人负责,保险的投保金额应符合实际需要。

3.在车辆发生事故或损坏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确保及时得到赔付。

六、处罚制度1.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罚。

2.对于严重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制度宣传1.乡镇单位应加强对车辆管理制度的宣传,使每个人员都清楚了解车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制度知识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以上是乡镇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我们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乡镇单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总体要求1. 机关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车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机关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机关车辆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公务需求,严禁将机关车辆用于私人利益,杜绝公私混用现象。

3. 机关应强化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以满足公务活动的需要。

4. 为提高车辆使用管理的效率,机关应加强车辆使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车辆使用的精细化管理。

二、车辆使用权限1. 机关内部应明确专人负责车辆使用的审批和调度工作,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权限,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接受必要的驾驶培训,确保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

三、用车申请和审批1. 车辆使用人员应提前向机关内部提交用车申请,并详细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

2. 车辆使用的审批工作应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审批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留书面记录以备查。

四、车辆调度和使用1. 机关内部应对车辆进行统一调度和编制使用计划,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2. 车辆使用期间,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安排,严禁私自更改行程或超范围使用车辆。

3. 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4. 车辆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员应及时归还车辆,并进行必要的保养和清洁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五、车辆维护和保养1. 机关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维护和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车辆使用管理1. 机关内部应设立车辆使用管理岗位,负责车辆使用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工作,为车辆使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2. 为提高车辆使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机关应建立车辆使用数据库,方便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和分析。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大全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大全一、引言随着各级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不断完善,乡镇公务用车管理也逐渐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乡镇公务用车的使用,增强财务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制定一套完备的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供一套全面、规范的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各乡镇参考和借鉴。

二、管理目标和范围1. 管理目标(1)节约用车成本,提高用车效率;(2)规范用车行为,加强用车安全管理;(3)提高用车监督和信息公开透明度。

2. 管理范围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公务用车。

三、乡镇公务用车配备和申领1. 配备原则(1)按需配备: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数量和品牌,避免过度配备。

(2)公平竞争:公务用车的配备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依据个人关系和特权进行安排。

2. 申领条件(1)必要性:必须是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才能申领公务用车。

(2)资格审查:对申领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岗位符合用车需要。

四、公务用车使用环节管理1. 用车申请(1)用车申请书:对所需用车进行书面申请,包括用车时间、目的地、用车理由等必要信息。

(2)领导审批:用车申请需经直接主管领导审批,涉及敏感或特殊情况的还需上报上级机关。

2. 用车审核(1)用车审核部门:设立专门的用车审核部门,负责核实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合理性。

(2)用车审核原则:用车审核时主要考虑用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是否存在其他解决方案等。

3. 用车调度(1)用车安排:由专门的用车调度人员负责,根据申请的用车时间和目的地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的调度顺序和路线。

(2)用车预定:提前预定公务用车,并做好登记备案,以确保用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用车执行和监督(1)车辆使用:公务用车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且在用车期间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辆安全稳定。

(2)用车监督和评估:建立用车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保证用车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随着国家进步及乡镇事务日益繁重,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逐渐成为重要的管理工具。

本文将从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用车程序、用车费用及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尽阐述,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使用范围乡镇公务用车是为了满足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工作中的需要而购置的汽车。

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差旅、执法执勤、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使用条件1. 具备工作需要。

公务用车的使用务必符合工作打算,服务于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平时工作。

2. 具备驾驶资格。

使用公务用车的人员务必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且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

3. 具备保管责任。

使用公务用车的人员务必勤勉负责地保管好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三、用车程序乡镇公务用车的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以确保公车使用的合理性和便捷性。

1. 申请用车:使用公务用车前,申请人需向上级部门提交用车申请,并注明详尽用车原因、时间及行程打算。

2. 审批用车:上级部门将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实际状况作出批准或拒绝的决定。

3. 派车打算:通过审批的用车申请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派车辆,并将车辆相关信息通知使用人员。

4. 车辆签领:使用人员在用车前需到车辆管理部门签领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验车、签订使用协议等。

5. 用车归还:使用人员在用车结束后,需将车辆按时归还,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车辆使用状况。

四、用车费用公务用车的费用主要包括燃油费、维护费和保险费等,详尽费用标准由乡镇政府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制定。

1. 燃油费:负责用车的部门需依据实际用车状况,按照相关燃油费补偿标准向使用人员报销。

2. 维护费:车辆的保养和修理费用由负责用车的部门承担,使用人员应定期将车辆送至指定修理点进行保养和修理。

3. 保险费:负责用车的部门需为公务用车采购相关的保险,以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五、管理措施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乡镇政府需要实行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公车使用的规范和合法性。

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公务用车,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对现有车辆的使用、维修、维护等作如下规定:
1、车辆重点为镇领导执行公务提供服务。

2、非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控制,有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由办公室酌情安排。

3、所有出车都必须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调派使用,不能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直接要车发生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否则,驾驶员可以谢绝提供使用。

4、除出差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内或停车位,不得随意在外停放或过夜,若违反规定发生车辆被盗、损坏等,该车辆驾驶员必须负责全部赔偿和相关责任。

事故严重的,予以待岗、下岗或开除。

5、车辆实行定员驾驶和管理,驾驶员必须时常对其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务必确保行车安全。

非该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驾驶。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办公室、财政所予以确认,并确定是否维修、更换和审核费用。

一次性费用超过1000元的须报镇领导审批。

报销修理费用时,必须附办公室、财政所维修费用审核、审批单。

否则,不予报销,依据不明也不予报销。

7、车辆用油实行定点限额管理。

按每100公里耗油量定额管理。

除出差需在外加油外,一律不得在外加油,每月由财政所、办公室向油站结算,按其行车里程核定。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乡镇车辆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规范车辆使用行为,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同时对车辆进行有效维护和保养,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管理成本。

以下将围绕几个关键要点展开详细阐述:一、车辆使用管理乡镇车辆应实行严格的用车申请与审批制度。

所有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员工必须提前提交用车申请,明确用车时间、目的地及用途。

经过审批后方可使用车辆,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车辆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填写行车记录,包括行驶里程、油耗情况等,以便进行后续的监管与核算。

二、车辆维护保养为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延长车辆寿命,定期的维护保养不可或缺。

乡镇车辆管理应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执行。

这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时更换磨损零部件,以及执行必要的清洁和保养工作。

所有的维修保养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作为日后管理和财务审计的依据。

三、安全管理安全驾驶是乡镇车辆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并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同时,乡镇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损失。

四、节能减排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乡镇车辆管理也应注重节能减排。

推广使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优化车辆调度,减少空驶和重复行程,不仅有助于环境保护,也能显著降低能源消耗和维护成本。

五、监督考核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是确保乡镇车辆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关键。

通过定期的车辆检查、不定期的抽查以及用车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遵守规定良好的个人或部门,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违规者应依规予以处罚。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能够提升乡镇行政管理的效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节能减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此范本仅为起点,各乡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管理需求。

乡镇府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府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府车‎辆管‎理制‎度‎篇‎一:‎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为‎了严‎格乡‎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乡‎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乡政‎府机‎关、‎计生‎办、‎财政‎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乡‎机关‎所有‎车辆‎由乡‎党政‎办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人‎员凭‎签批‎意见‎出车‎。

‎4‎、乡‎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乡‎政府‎坝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乡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6、‎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三‎、车‎辆的‎使用‎‎1、‎车辆‎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人‎员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小车全部由党政班子领导干部统一调用。

二、一般干部用车由分管领导安排。

三、凡不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用车。

四、驾驶员不经领导同意,不准随意擅自出车。

五、去桐乡办事,安排4145车为工作办事专车,上下午各一次。

六、需用大班车,先向分管后勤的领导请示后,方可用车。

七、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八、车辆一般不外借,遇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

九、节假日因工作急需用车,经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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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使用、管理好公务车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如下为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欢迎阅读!
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一) 一、车辆的使用调派
(一)职工上下班统一按时到指定地点乘车,否则不再接送。

(二)因工作需要派车的,属县内和镇内用车的,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提出,由镇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车,到县外办公用车由党委书记决定是否派车。

(三)各办公室确须到县上报送资料的,各经办人员先告知党政办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向镇长请示同意后,在工作日上午10:30和下午17:40点左右调度车辆统一送资料;确因时间紧急要立即上报的资料,经报告镇长后,由镇长告知党政办主任安排车辆。

(四)严禁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凡违反规定的,根据情况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因工作确需要另外租车的,由业务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安排党政办统一派车。

否则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六)车辆驾驶员随时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工作日原则上应保持一名驾驶员在镇政府待命;驾驶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给予警告,并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解聘处理。

二、车辆的保险、维修和加油
(一)机关车辆实行定点保险。

镇机关车辆所有品种保险须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统一定点购买。

(二)机关车辆实行定点维修。

1.车辆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需要维修及零配件更换,由驾驶员填写《阳春镇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经党政办主任会同定点维修厂家核定,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送定点维修厂家维修。

3.车辆修理完毕,定点维修厂家应出具《汽车修理出厂合格证》,填写《阳春镇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费用结算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与定点维修厂家办理结算。

一般每季度结算一次,采用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 因本地定点维修厂家无法维修,确需送外地或本县非定点维修厂家维修的公务车辆以及车辆外出时因故障确需在外地修理的 ,须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车辆维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一般故障要做到自己排除和检修,在送厂检修期间,驾驶员要到场把好质量关。

(三)机关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1.镇机关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并实行登记制度,驾驶员每次加油要如实填写登记卡并签字。

2.车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加油的,事后应经用车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3.党政办负责车辆用油登记、审核等管理,并每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油
耗进行单车核算,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方可报帐。

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二)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区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

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一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条党政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条每台车的驾驶员为固定车辆驾驶人员,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镇机关干部不得驾驶公务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四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

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驾驶员公车私用一次扣除驾驶员因私用产生的相关费用三倍的罚款,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
正式职工扣发一月工资,聘用人员直接解聘。

第五条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下班必须停放在纪委登记停放地点。

车辆在纪委登记点停放的,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损失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六条严格落实区纪委关于公务用车“两簿一单一台账”等制度。

党政办公室统一印制派车单、车辆加油登记簿、车辆行驶登记簿、公务用车费用台账,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

驾驶员要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派车单、车辆加油登记簿、车辆行驶登记簿和公务用车费用台账,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对“两簿一单一台账”进行审核。

“两簿一单一台账”填写不及时、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除驾驶员1天工资。

第七条除主要领导固定工作用车外,其余各领导及站所因业务工作需用车时,需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第八条因工作原因需出甘州区的,由用车领导及站所填报非常规用车申请表,办公室统一向纪委报告批准后方可派车。

第九条机关大院内所有车辆,包括外来办事车辆需统一停放在操场内,其它地方原则上不允许停放车辆,外来人员车辆由门房接访人员负责引导停至操场内。

车辆的费用管理:
车辆费用实行先加油、后报销制度。

每月3号前,驾驶员持加油站出具的票据报销上月油耗费用,由办公室审核把关,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

车辆的维修、保养:
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厂家进行;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它厂家维修。

车辆年审、维修保养等费用需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办理。

维修费用报销按镇上制定相关制度按程序办理。

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循新墩镇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我镇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遵章守法,严格遵守驾驶员岗位纪律,保守有关秘密,维护机关团结。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定人定车,严禁混开和驾驶证、执照不符的车辆。

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造成严重后果的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条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停放车辆,避免车辆停放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第四条执行完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本单位。

不出车时必须在政府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串岗,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注意爱护保养好车辆,每天做好车辆内外清洁,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不受损失。

第六条若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一律辞退;如认定为部分责任的,对驾驶员扣除当月3日工资;若因私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予以辞退。

第七条对违反车辆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和本乡镇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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