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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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

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

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一、引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进行点评,以期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二、国家基本药物概述国家基本药物是指为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由国家确定并保障的药品。

基本药物具有疗效确切、价格适中、使用广泛等特点,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以适应临床需求和药品市场变化。

三、专项处方点评目的通过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进行点评,旨在提高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药品费用支出,提高患者满意度。

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专项处方点评内容1.处方规范性:点评处方是否符合规范书写要求,包括患者信息、诊断、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药物合理性:评价处方中所选药物是否符合患者病情需要,是否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是否存在不合理联合用药、超适应症用药等情况。

3.药物经济学:评估处方中药品的价格、用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医保支付政策,是否造成资源浪费。

五、专项处方点评结果通过专项处方点评,发现大部分处方规范、合理用药,体现了临床医生的良好职业素养和医疗水平。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处方书写不规范、部分药物选择不合理、少数处方存在超适应症用药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对临床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和反馈,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六、结论与建议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对于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生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和选用能力;二是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点评长效机制,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加强医保支付政策引导,鼓励患者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四是加强药品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就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得药品。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得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就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

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

为了响应WHO得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得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得工作。

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得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实施意见》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对基本药物得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得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得目得。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得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得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得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得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规程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规程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规程目的本规程旨在规范XX医院医生对基本药物处方的点评流程,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合理、安全的药物治疗。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XX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医生。

药物处方点评流程1. 医生在开具基本药物处方前,应仔细审核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病情及用药历史。

2. 医生应使用国家或省级基本药物目录中列出的药品进行处方。

3.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适当的基本药物剂量和疗程。

4. 医生在确定处方时,应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药物使用,避免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药物过敏等不良反应。

5. 医生应注重药品的规格、剂型和用法,避免药物的误用或滥用。

6. 医生在点评处方时,应参考最新的医学研究和临床指南,遵循循证医学原则,以提高处方质量。

7. 医生点评处方时应书写清晰、准确,并署名确认。

药物处方点评评估1. 医院将设立专门的药物处方点评委员会,由医学专家组成,负责定期评估医生的处方质量。

2.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监测等。

3. 委员会将根据评估结果,对处方质量较低的医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处方点评统计与分析1. 医院将定期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

2. 统计分析的目的是发现医生在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及评估整体处方质量。

3. 统计分析结果将为改进医生的处方行为和提升药物治疗效果提供参考。

定期更新与宣教1. 医院将定期更新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临床指南,以确保医生获得最新的药物信息。

2. 医院将开展药物处方点评相关的宣教活动,提高医生对处方质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如发现本规程存在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医院将及时进行修订,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为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规程内容,请各科室医生务必遵守和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医务部联系。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
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及我院的
相关规定,制定以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
1.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必须符合国家及我院的相应规定,同时,必须有确切的临床诊断与药物治疗指征;
2.基本药物的剂量、用法、用量应据患者病情、年龄、体质、
药物相互作用及不良反应等因素综合考虑,建立合理的个体化用药
计划;
3.基本药物处方应标明医师姓名、处方日期、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以及用法、用量、疗程等信息,建议使用电子处方系统书写,
保障信息安全;
4.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包括药师审核和药物监测,药师审核
时需核实处方信息、对患者进行药品知识指导、解答疑问、进行不
良反应监测等,药物监测主要包括药物疗效、安全性、合理性等方面;
5.对于常规使用的基本药物,需指定专人负责点评药品的疗效、安全性、合理性等方面,并建立档案,为持续改善用药管理提供科
学数据支持。

希望我院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处方点评,规范用药
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是一个用于评估和指导基本药物处方使用的规范性文件。

下面是一般性的指南概述:
1.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目标是确保基本药物在医疗实践中的合理、安全、有效和经济使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

2.适用范围:指南适用于所有开具、审核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3.基本原则:基本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

处方点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结合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
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综合评价。

4.处方点评内容:处方点评内容包括处方药物的品种选择、用法用量、联合用药、重复用药、禁忌症等方面的评价。

同时,还应关注处方药物的相
互作用、不良反应和药代动力学等因素。

5.处方点评方法:处方点评可采用定量和定性方法进行。

定量方法包括药物利用评价、药物经济学评价等;定性方法包括专家咨询、同行评议等。

6.处方点评结果应用:处方点评结果应用于医疗质量管理、临床路径优化、医务人员培训等方面。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应及时进行干预和改进,
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7.监督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应加
强对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指南的有效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发布的具体指南和要求。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1)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1)

附件: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目录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后,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目前医药更新快,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往往具有滞后性。

因此,药师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随着新规范、新指南、新共识等更新点评方法,不可仅凭借说明书草率判定处方合理性。

二、不合理处方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三、制定指南的法规依据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及其附件1:处方标准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4.《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四、判断为不规范处方情况【点评标准】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从“可获得性”、“使用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可获得性”评价可从整体上分析处方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程度,具体评价方法:1.分析处方中基本药物总体用药情况,统计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金额、单价等信息;2.针对“是否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进行点评;3.抽取样本处方为普通处方基本药物处方+非基本药物处方;“使用合理性”评价可通过分析具体基本药物使用合理情况,以了解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状况,具体评价方法:1.点评基本药物处方的规范性和适宜性,可与常规处方点评工作同步进行,点评参考标准同常规处方点评;2.评价疾病治疗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一致性,可通过比较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对于某类疾病治疗的用药方案与实际处方用药方法是否一致;3.抽取样本处方为基本药物处方即:处方中含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所收载的药品;二、点评依据1.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2.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09年版基层部分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4.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三、处方中基本药物使用状况点评即:基本药物“可获得性”评价(一)点评目的1. 分析处方中基本药物总体用药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程度;2. 针对“是否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进行处方点评,评价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二)点评方案1. 抽样频率:1次/月;3. 抽样范围:前一月所有处方包括:基本药物处方、非基本药物处方、住院医嘱;4. 抽样方法:全样本或随机抽样;5.处方判定标准: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所收录药品的处方为基本药物处方,反之,则为非基本药物处方;6. 点评内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及“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处方状况;7. 点评流程:(三)评价指标1.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目的:总体水平考查基本药物在患者疾病治疗中的使用情况;●基本药物处方数:在总的抽样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总抽样处方数:在规定的抽样时间段内随机抽取的处方总数;●统计:以就诊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除以同时期抽样处方总数乘100%;2.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品种百分率%3.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金额百分率%●目的:考察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相对水平;●就诊用基本药物金额:在总的抽样处方中所用基本药物的金额加和;●同期就诊用药总金额:同期抽样的总处方中所用药品的金额加和;●统计:以就诊用基本药物金额除以同期处方药物总金额乘100%;4.基本药物平均品种单价元/种●目的:考察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平均单价水平,可与同期使用的所有药物平均品种单价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就诊用基本药物金额:在总的抽样处方中所用的基本药物的金额加和;●就诊用基本药物品种数:在总的抽样处方中每张处方所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数加和;●统计:以就诊用基本药物的金额累计值除以同期就诊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总数;5.基本药物未优先选用处方百分率%●目的:考查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的可及性及公益性;●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的处方数:对于某类疾病的治疗,在医疗机构拥有可用于该类疾病治疗的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在无治疗指南、循证医学证据等支持下,未选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总抽样处方数:在规定的抽样时间段内随机抽取的处方总数;●统计:以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的处方数除以总抽样处方数乘100%;●说明:因门急诊处方不宜判断,此项仅用于病区医嘱点评;四、基本药物处方中用药合理状况点评即:基本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一)点评目的分析基本药物处方合理用药情况;(二)点评方案1.抽样频率:1次/月;2.抽样范围:三二中抽取的基本药物处方;3.抽样方法:全样本或随机抽样;4.基本药物处方选取标准: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所收录的药品;5.点评内容:1处方开具的规范性与用药的适宜性;2疾病治疗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简称指南的一致性;6.点评流程:(三)评价指标1.基本药物不规范处方百分率%●目的:考察就诊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中,不规范处方的比率;●统计:以不规范基本药物处方数除以基本药物处方总数乘100%;2.基本药物不适宜处方百分率%●目的:考察就诊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中,基本药物用药不适宜处方的比率;●统计:以基本药物用药不适宜处方数除以基本药物处方总数乘100%;3. 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百分率%注:指南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简称●目的:考察医疗机构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执行程度;●统计:以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数除以总抽样基本药物处方数乘100%;五、工作表格点评表1: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状况点评工作表点评表2:基本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表3:不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统计表点评表1 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状况点评工作表注:有或是=1,无或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A :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 F :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处方数 K :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处方总数B :用药品种总数 G :单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L :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品种百分率=C/B100% 医疗机构名称: 统计人: 统计日期: 基本1. 是=1,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A:合理基本药物处方数;B: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数;C: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D: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百分率%=B/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2. 不合理问题代码1不规范处方: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1-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1-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1-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1-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0: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2用药不适宜处方:2-1:适应证不适宜的;2-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2-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2-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2-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2-6:重复给药的;2-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2-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点评表3 不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统计表医疗机构名称: 处方日期:注:A:门诊不规范基本药物处方数;I:病区基本药物医嘱点评总数;B:急诊不规范基本药物处方数;J:门诊基本药物不规范处方百分率=A/G100%C:病区不规范基本药物医嘱数K:急诊基本药物不规范处方百分率=B/H100%D:门诊不适宜基本药物处方数;L:病区基本药物不规范医嘱百分率=C/I100%E:急诊不适宜基本药物处方数;M:门诊基本药物不适宜处方百分率=D/G100%F:病区不适宜基本药物医嘱数;N:急诊基本药物不适宜处方百分率=E/H100%G:门诊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总数;O:病区基本药物不适宜医嘱百分率=F/I100%H:急诊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总数;参考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EB/OL..2009-8-18.[2]张先洲,宋金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介绍J.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2009, 29 23:2037-2039.[3]世界卫生组织.药物:基本药物EB/OL. .[4]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Model Lists of EssentialMedicinesEB/OL..[5]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EB/OL..2009-3-17.[6]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EB/OL./htmlfiles/mohywzc/s3581/200908/.2009-8-18.[7]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EB/OL.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wzc/s3581/200908/.2009-8-18.[8]于娣,马月丹,张抒,等.26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 311:34-36.[9]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EB/OL.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7696/201202/.2012-1-3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通知EB/OL.h. 2009-8-18.。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评估和点评的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确保处方药的使用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卫生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背景和意义、点评的内容和流程、点评结果的应用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展现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1.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处方药的使用频率不断增加,而药物滥用、超量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也在日益突出。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药物使用,规范处方行为,减少滥用和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

通过点评,医生可以得到指导和反馈,提高处方准确性,更好地服务患者。

2. 点评的内容和流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主要包括处方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而言,点评的内容包括用药适应症、药物剂量和用法等。

点评流程一般分为医师填写处方、药师审核和点评专家评估等环节。

医师填写处方后,药师会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建议。

之后,点评专家会对药师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最终评估,给出点评结果。

3. 点评结果的应用和影响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结果将对医生的处方行为和患者的用药情况产生重要的影响。

点评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医生,以便其了解自身处方行为的优缺点,并作出改进。

同时,点评结果也可以作为医院药物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要参考。

通过点评结果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用药风险和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4. 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相关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例如,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并为医生提供培训和指导;加强对点评结果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药学团队的建设,提高药师的审核和点评能力等。

5. 国内外案例分析国内外许多医疗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已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药品说明书
内容提要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1.中药注射剂概述 2.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依据
3.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方案 4.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要点 5.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工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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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中药注射液处方点评方案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抽样频率:
抽样时间:
抽样范围
抽样方法
处方选取标准
1次/月
每月1日 到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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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药注射剂 专项点评工作规 范、有效开展
内容提要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1.中药注射剂概述 2.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依据
3.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方案 4.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要点 5.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工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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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中药注射剂点评依据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
A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 指南(中成药)2009 年版基层部分》(卫 办药政发〔2009〕232 号)
5
特殊疾病者禁用: 血栓通、 血塞通 脑溢血急性期禁用
6
特殊生理 状态者禁用: 丹参-经期及 出血倾向禁用
33
中药注射剂点评要点-点评细则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药品剂型不适宜 给药途径不适宜
诊断相符,但应用于需禁 用特殊人群
注射剂型与患者体 质强弱、病情轻重 缓急不符合
1. 能口 服 给药 的 ,选 用注 1. 射给药; 2. 能肌 内 注射 给 药的 ,选 2. 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 3. 3. 只可 肌 内注 射 的 , 开成 4. 静脉注射; 4. 只可 静 脉注 射 的 , 开成 5. 肌肉注射; 5. 只可 缓 慢滴 注 的 , 开成 6. 快速推注; 6. 非注 射 方式 使 用注 射剂 时,给药途径仍写为注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首先,指南对于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义和组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基本药物是基于疾病的临床需求、疾病的优先级和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多个因素综合考量而确定的一组必需药物。

指南重点介绍了国家基本药物的组成和分类,并详细列出了每一类药物的具体药品。

其次,指南对于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原则进行了详细阐述。

指南倡导医生在处方国家基本药物时,应根据患者的疾病病情、临床需要以及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指南明确指出,医生在处方药物时应尽量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遵守国内外治疗指南和药物使用指南,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再次,指南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和治疗方案,对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了具体点评。

指南详细介绍了各类药物在不同疾病的应用原则和使用方法,并提供了临床实例和专家建议,以帮助医生在处方药物时更准确地选择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此外,指南还对药物的禁忌症、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医生在处方药物时要特别注意患者的过敏史和相关病史,同时了解药物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情况,以避免潜在的不良后果。

最后,指南还对于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审核和监管进行了重点强调。

指南呼吁医生在处方国家基本药物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于处方的监管和评价,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对于规范医生在处方药物时的行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内容详实,给予医生临床上的指导,帮助医生更好地选择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同时,该指南也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审核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处方行为的管理,确保了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目的与原则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目的是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权益。

本指南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基本药物处方的评价和分析,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处方点评内容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处方格式:处方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用药适宜性:药物的选择、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规范用药情况。

3.联合用药: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联合用药情况,是否增加了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

4.抗生素使用:抗生素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5.处方签名:处方医师是否签署了姓名和签名,签名是否合法有效。

三、处方点评方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抽样调查:按照一定的抽样方法抽取一定数量的处方进行点评。

2.专题点评:针对某种特定药物或某种特定疾病进行专项点评。

3.定期点评:定期对一定时间内的处方进行全面点评。

4.计算机辅助点评:利用计算机软件对处方进行自动分析,提高点评效率和准确性。

四、处方点评标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标准包括:1.合理用药标准:药物选择、用法、用量等是否符合药物治疗规范和临床指南。

2.安全性标准: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是否存在过度使用抗生素的情况。

3.有效性标准:药物治疗效果是否符合预期,是否能够有效地缓解患者症状。

4.经济性标准:药物治疗成本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卫生经济学原则。

五、处方点评结果应用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结果可以应用于以下方面:1.反馈给处方医师,帮助他们改进处方习惯和提升药物治疗水平。

2.提供给医疗机构管理层,帮助他们评估和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3.作为患者教育和健康宣传的参考材料,提高公众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和理解。

4.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处方点评指南中药注射剂

处方点评指南中药注射剂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中药注射剂是指药材经提取、纯化后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及供临用前配制成溶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

其药效迅速,便于昏迷、急症、重症、不能吞咽或消化系统障碍患者使用,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瘤等疾病的治疗方面有着独特的治疗优势。

自抗战时期第一种中药注射剂(柴胡注射液)问世以来,已有多种中药注射剂被开发应用于临床,为国家多个药品目录所收载(见附件)。

然而,在中药注射剂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葛根素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栀黄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所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使得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2011年4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0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0年全年,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在中成药中的占比分别为50.9%、87.2%,在引起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排名前20位的中成药中,中药注射剂分别占据17位、20位。

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已不能忽视。

为警示社会关注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自2001年11月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断以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形式,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情况告知社会,以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相关中药注射剂信息见附件)。

纵观中药注射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导致不良反应/事件产生的原因,可归纳为:1. 药物自身问题,如:原料药材、制备工艺、组成成分、质量控制标准、运输和存储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能保证药品质量;2. 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缺乏,如临床前动物试验、临床试验、上市后临床研究等不足或不完整,未能充分证实药品的安全;3. 个体差异,如患者年龄、性别、生理状态、伴随治疗、合并用药、中医证候或体质等的不同,导致机体对药品的反应不同;4. 临床不合理使用。

从处方点评看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从处方点评看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建立处方点评标准 反馈,干预,通报
检查评估结果
有效性
安全性
适宜性
经济性
规范性
处方点评的内容
1 点评是否有用药指征 2 点评药物的选用是否恰当 3 点评药物的用法用量溶媒疗
程是否正确 4 点评联合用药是否恰当 5 点评是否重复用药 6 点评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而未
及时处理者 7 点评与用药相关的检查是否
完善,送检 8 点评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经
济性的原则 9 点评处方是否规范
监督管理
门诊处方点评 急诊处方点评 住院医嘱点评
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基本药物专项点评 肿瘤镇痛药物专项点评 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
基本药物
处方分析
主要政策(国家)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 《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版)
新在哪?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
2012年版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共 计520种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
发布调整 时间
1982年 1996年 1998年 2000年 2002年 2004年 2009年 2012年
(国办发【2010】56号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0】62号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卫生部令第93号) 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
(卫药政发[2013]16号)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六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 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第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第六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师开具处方中基本药物的合理性、规范性、经济性等进行审核评价,以提升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促进合理用药的一项制度。

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明确确定的、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安全有效、价格适中的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患者用药质量、降低用药风险、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具有积极意义。

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重要性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避免滥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减少用药误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通过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点评,可以及时发现医师用药不合理的问题,促使医师调整用药方案,提高用药经济性,避免患者因用药不当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实施方式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应当由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或者药事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对医师开具处方的基本药物进行审核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基本药物的准确性、规范性、剂量合理性等方面。

如果发现处方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师,并要求调整处方内容。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和健全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用药培训和指导,提高医师用药水平。

三、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效果评估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实施效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医师用药行为的规范程度、基本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等方面。

通过效果评估,可以了解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四、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意义与展望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医疗费用浪费,改善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未来,应当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医师用药管理,推动合理用药理念的普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作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重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共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努力。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一、导言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处方是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药品治疗的依据,因此处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规范和提升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的质量,制定了本指南,以便评价和指导医疗机构的处方工作。

二、处方专项点评内容及评价标准1.处方规范性(1)处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处方是否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和临床诊断、药物名称、用量、用法、疗程等内容(3)处方是否规范使用通用名称药品(4)处方是否规范使用抗菌药物2.药品合理性(1)处方是否符合临床指南和规范(2)处方是否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求(3)处方中的药品是否符合临床需要(4)处方中的用药是否存在明显的滥用、误用等情况3.用药安全性(1)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2)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存在过敏反应的风险(3)处方中的用药是否存在潜在的不良反应4.用药经济性(1)处方中的药品是否符合国家医保目录的要求(2)处方中是否合理使用药品,避免浪费和滥用(3)处方中的药品价格是否合理三、处方专项点评流程1.申报医疗机构在专项点评前需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提供相关的处方信息,并按要求配合专项点评工作。

2.抽查专项点评组对医疗机构的处方进行抽查,抽取一定比例的处方进行详细审核和评估。

3.点评专项点评组根据抽查的处方,进行规范性、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价,并进行打分和点评。

4.反馈专项点评组将点评结果反馈给医疗机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整改医疗机构根据专项点评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6.验收专项点评组对医疗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进行评定。

四、处方专项点评的意义1.规范医疗机构的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2.促进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降低患者用药风险。

3.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

4.促进医疗机构自身管理和提高。

规定处方点评以及评分的标准

规定处方点评以及评分的标准

规定处方点评以及评分的标准一、目的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用药合理性,根据《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对处方进行有效点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及评分工作。

三、点评流程3.1 处方收集各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并整理处方,保证处方的真实、完整。

3.2 处方审核由具有药师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收集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符合开具要求,包括处方格式、用药适应症、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

3.3 处方点评药师根据《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相关法规,对处方中的药物选择、剂量、用药频次、药物相互作用等进行点评。

3.4 处方评分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处方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见附录。

3.5 处方反馈将处方点评结果和评分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师,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处方点评及评分标准4.1 药物选择- 合理:药物符合疾病治疗指南和临床路径,无明显药物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

- 不合理:药物选择不符合疾病治疗指南和临床路径,有明显药物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

4.2 剂量- 合理:剂量在推荐范围内,符合个体化给药原则。

- 不合理:剂量超出推荐范围,或未考虑个体差异导致剂量不适宜。

4.3 用药频次- 合理:用药频次符合疾病治疗需要,便于患者依从。

- 不合理:用药频次不符合疾病治疗需要,影响治疗效果。

4.4 药物相互作用- 无相互作用:药物间无明显相互作用,不影响疗效和安全性。

- 有相互作用:药物间存在明显相互作用,可能影响疗效和安全性。

五、附录5.1 处方评分标准总分:4分,分数越高,处方越合理。

5.2 处方点评及评分工作量表根据上述表格,对每一份处方进行点评和评分,并将结果记录在表格中。

六、实施与监管本规定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及评分工作,并定期将点评结果报告给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

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

为了响应WHO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

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点评范围
点评对象:本机构所有处方,重点是抗菌药物、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及贵重药品处方。

点评时间:每月进行一次处方点评,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特定处方进行专项点评。

三、点评内容
处方书写: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是否规范。

用药适宜性:评价药品遴选是否适宜、药品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正确、联合用药是否合理、用药顺序是否科学等。

药品剂型与给药途径:评价不同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管理办法进行评价。

贵重药品使用:评价是否存在过度使用贵重药品的情况。

四、点评工作实施
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由药学、临床医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有明确的点评标准和程序。

处方点评结果经审核后向全院公布,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应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意
见,并跟踪改进情况。

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
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处方点评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将处方点评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科室和医生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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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就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就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

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

为了响应WHO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

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从“可获得性”、“使用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

“可获得性”评价可从整体上分析处方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程度,具体评价方法:1、分析处方中基本药物总体用药情况,统计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金额、单价等信息;2、针对“就是否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进行点评;3、抽取样本处方为普通处方(基本药物处方+非基本药物处方)。

“使用合理性”评价可通过分析具体基本药物使用合理情况,以了解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状况,具体评价方法:1、点评基本药物处方的规范性与适宜性,可与常规处方点评工作同步进行,点评参考标准同常规处方点评;2、评价疾病治疗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一致性,可通过比较《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对于某类疾病治疗的用药方案与实际处方用药方法就是否一致;3、抽取样本处方为基本药物处方(即:处方中含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所收载的药品)。

二、点评依据1.《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2.《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2009年版基层部分)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4.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三、处方中基本药物使用状况点评(即:基本药物“可获得性”评价)(一)点评目的1、分析处方中基本药物总体用药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程度;2、针对“就是否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进行处方点评,评价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二)点评方案1、抽样频率:1次/月;3、抽样范围:前一月所有处方(包括:基本药物处方、非基本药物处方、住院医嘱);4、抽样方法:全样本或随机抽样;5、处方判定标准: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所收录药品的处方为基本药物处方,反之,则为非基本药物处方。

6、点评内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及“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处方状况。

7、点评流程:(三) 评价指标1.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2. 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品种百分率(%)3. 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金额百分率(%)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金额百分率=● 目的:总体水平考查基本药物在患者疾病治疗中的使用情况; ● 基本药物处方数:在总的抽样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 ● 总抽样处方数:在规定的抽样时间段内随机抽取的处方总数;● 统计:以就诊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除以同时期抽样处方总数乘100%。

4. 基本药物平均品种单价(元/种)就诊用基本药物金额基本药物平均品种单价=5. 基本药物未优先选用处方百分率(%)四、基本药物处方中用药合理状况点评(即:基本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 (一) 点评目的分析基本药物处方合理用药情况。

(二) 点评方案● 目的:考查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的可及性及公益性;● 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的处方数:对于某类疾病的治疗,在医疗机构拥有可用于该类疾病治疗的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在无治疗指南、循证医学证据等支持下,未选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 总抽样处方数:在规定的抽样时间段内随机抽取的处方总数;● 统计:以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的处方数除以总抽样处方数乘100%。

● 说明:因门急诊处方不宜判断,此项仅用于病区医嘱点评。

● 目的:考察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平均单价水平,可与同期使用的所有药物平均品种单价水平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 就诊用基本药物金额:在总的抽样处方中所用的基本药物的金额加与;● 就诊用基本药物品种数:在总的抽样处方中每张处方所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数加与; ● 统计:以就诊用基本药物的金额累计值除以同期就诊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总数。

● 目的:考察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相对水平;● 就诊用基本药物金额:在总的抽样处方中所用基本药物的金额加与; ● 同期就诊用药总金额:同期抽样的总处方中所用药品的金额加与; ● 统计:以就诊用基本药物金额除以同期处方药物总金额乘100%。

1. 抽样频率:1次/月;2. 抽样范围:三(二)中抽取的基本药物处方;3. 抽样方法:全样本或随机抽样;4. 基本药物处方选取标准: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医疗机构所在省市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所收录的药品; 5. 点评内容:(1)处方开具的规范性与用药的适宜性;(2)疾病治疗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简称《指南》的一致性。

6. 点评流程:(三)评价指标1. 基本药物不规范处方百分率(%)2. 基本药物不适宜处方百分率(%)● 目的:考察就诊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中,不规范处方的比率; ● 统计:以不规范基本药物处方数除以基本药物处方总数乘100%。

3、 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百分率(%)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指南》一致处方百分率=注:《指南》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简称五、工作表格点评表1: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状况点评工作表 点评表2:基本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 点评表3:不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统计表● 目的:考察医疗机构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执行程度;● 统计:以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数除以总抽样基本药物处方数乘100%。

● 目的:考察就诊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中,基本药物用药不适宜处方的比率; ● 统计:以基本药物用药不适宜处方数除以基本药物处方总数乘100%。

点评表1 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状况点评工作表注:有(或就是)=1,无(或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F: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处方数K: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处方总数B:用药品种总数G:单张处方用药品种数L: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品种百分率=C/B*100%C:处方中基本药物总品种数H: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M: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金额百分率=E/D*100%D:处方总金额I:单张处方用药金额N:基本药物未优先选用处方百分率=F/处方总数*100% E: 处方中基本药物金额J: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金额O:基本药物平均品种单价=E/C点评表2 基本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注:1、就是=1,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合理基本药物处方数;B: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数;C: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D: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百分率(%)=B/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2、不合理问题代码(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1-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1-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1-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1-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与再次签名的;1-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0: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2)用药不适宜处方:2-1:适应证不适宜的;2-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2-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2-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2-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2-6:重复给药的;2-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2-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点评表3 不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统计表医疗机构名称: 处方日期: 统计人:注:A:门诊不规范基本药物处方数; I:病区基本药物医嘱点评总数;B:急诊不规范基本药物处方数; J:门诊基本药物不规范处方百分率=A/G*100%C:病区不规范基本药物医嘱数K:急诊基本药物不规范处方百分率=B/H*100%D:门诊不适宜基本药物处方数; L:病区基本药物不规范医嘱百分率=C/I*100%E:急诊不适宜基本药物处方数; M:门诊基本药物不适宜处方百分率=D/G*100%F:病区不适宜基本药物医嘱数; N:急诊基本药物不适宜处方百分率=E/H*100%G:门诊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总数; O:病区基本药物不适宜医嘱百分率=F/I*100%H:急诊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总数;参考资料[1]中华人民共与国卫生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EB/OL]、、2009-8-18、[2]张先洲,宋金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介绍[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9, 29 (23):2037-2039、[3]世界卫生组织、药物:基本药物[EB/OL]、、[4]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Model Lists of Essential Medicines[EB/OL]、、[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EB/OL]、、2009-3-17、[6]卫生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EB/OL]、/html、2009-8-18、[7]卫生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EB/OL]、public、2009-8-18、[8]于娣,马月丹,张抒,等、26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 31(1):34-36、[9]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EB/OL]、、gov、cn/public、2012-1-30[10]中华人民共与国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与《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通知[EB/OL]、http://、20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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