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6-2012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意见》收集整理竣工所需的原始资料,并按有关要求装订成册。
三、项目监理组应及时致函施工单位要求其按照地区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将此函抄送集团公司合同预算部。
四、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日期一个月之前将工程技术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工程部办公室应在收到工程技术资料的当天通知项目监理组办理领取手续,以便进行审核。
五、项目监理组应在收到资料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完整的审核意见至函施工单位。
六、施工单位收到项目监理组审核意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提供按审核意见修改好的竣工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
七、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资料之日起五天内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八、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将符合要求的竣工图及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地区质监站。
九、作为工程结算的竣工图纸在施工单位提交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及竣工图返还施工单位。
十、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图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审核签字及盖章。
项目竣工及移交管理规定
项目竣工及移交管理规定1 目的对项目的竣工及移交工作内容、流程、相关资料、移交以及记录等作出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竣工及移交管理。
3 职责3.1 成本计划部负责建管部执行本规定的指导、监督及检查。
3.2 建管部负责对项目竣工及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及指导;建管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竣工及移交工作的检查、验收。
3.3 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竣工及移交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4.1 竣工及移交范围:当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单位工程已经达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要求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交付手续。
4.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4.2.1 竣工验收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竣工验收通常应具备以下条件:4.2.1.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4.2.1.2 施工分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4.2.1.3 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2.1.4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4.2.1.5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2.1.6 有施工分包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2.1.7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4.2.1.8 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2.2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4.2.2.1项目经理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视合同结构关系组织或参加单位工程预验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对预验收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复验。
4.2.2.2 对已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单位工程,组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2.2.3 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具体按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规定)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公司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与移交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与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管理,全面规范公司竣工文件编制、归档和移交工作,确保竣工文件真实、完整和可追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三条公司总工程师是竣工文件管理的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汇总工作。
1.参建局经理部模式的项目,竣工文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编制、汇总、移交到局经理部。
2. 委管项目模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移交的具体工作。
综合卷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移交局档案室存档。
委管项目其他竣工文件资料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存档。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是竣工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移交,负责对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及对档案馆、接收单位的移交清册进行接收,并将移交记录、科技档案卷内目录存档、登记,形成台账。
第三章竣工文件编制依据和组成内容第五条编制依据。
竣工文件要根据业主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馆的要求进行组卷,格式及成册要求应符合接收档案馆的规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 GB/T11822-89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 GB/T50328-2001 )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 GB/T 50323—2001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17-200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铁道部办〔2002〕8 号) 和《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23 号),《公路工程竣(交)验收办法管理制度》(公交路发〔2010〕65 号文),《新编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指南》,《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 号) ,等文件规定。
第六条竣工文件组成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资料:竣工文件封面、卷内目录、施工许可证、开竣工报告、工程技术小结、竣工数量汇总表、施工原始记录 (工程日志,工程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定书,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鉴定单及技术证书,工程试验记录,工程检测记录等)、检验批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初步验收报告 (或验收交接记录) 、工程变更 (含调概索赔) 及经济签证有关资料、封底、竣工图纸、工程照片等。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须知(2012)(精选五篇)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须知(2012)(精选五篇)第一篇: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须知(2012)建设工程档案工作须知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形成、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成片开发小区及高层建筑工程还应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声像档案,现就有关主要规定告知如下:一、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从事建设工程资料工作的人员须取得有效岗位证件,持证上岗。
二、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一律采用A4幅面,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三、竣工图应是新蓝图,必须加盖规范的竣工图章。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 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四、声像档案应当具有成套性,真实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情况。
一般移交照片档案20—50张,录像档案10—20分钟;传统照片应是原版原件,正片一般规格为5寸,画面清楚,且附有底片,正片与要一一对应,使用照片档案专用盒存放;数码照片光学分辨率不得低于500万像素;传统照片和数码照片均应附有简洁、准确的文字说明;录像应图像清晰、色彩正常,录像应编辑、整理成录像片,配有字幕、解说词及文字说明,并刻录成DVD以上格式的光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竣工文件编制移交管理办法
二、铁总档案馆、设备接管单位基本要求
2.3进资产所属单位(呼张公司资料室)的竣工文件是第一正本,各种文 字材料只有一份的应归入第一正本。
三、竣工文件包括内容
一个单位工程竣工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附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组织设计、进 场人员、设备、材料、机械及其它开工报审表中涵盖的其它附件材料)。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单位工程施工小结。 4.单位工程竣工数量表。 5.单位工程涉及的变更设计(包括文件、图纸及商洽记录)。 6.单位工程各建交表(建交l-28)
二、铁总档案馆、设备接管单位基本要求
2.1特大桥、大桥、长大隧道等竣工文件应进铁路总公司档案馆(路局档 案馆代收)
进铁路总公司档案馆的竣工文件是第二副本。竣工图必须是采用CAD重新 绘制的蜡底图(一份),按专业分类。桥梁、隧道以座为单位,路基以区间为 单位。
进路局档案馆的项目内容及要求见P9 2.2进设备接管单位档案室的项目内容:全部竣工文件一套(文字及图, 包含各种原始记录、工程日志) 是第一副本,
四、竣工文件整理及案卷质量要求
竣工文件的整理是将收集的各项需要纳入竣工编制的资料、工程日志、图纸等 ,通过加工整理组成保管单位。 整理得主要任务是:将应收集归档的施工资料编排好次序装订成册,粘上竣工 文件软封面;重新绘制竣工图,更换竣工里程和图标,按尺寸要求进行折叠或 装订;对工程日志按照单位工程、时间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对卷内施工资料 、工程日志、图纸编张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装入部颁统一科技档案盒 内(竣工文件整理移交文整要求详见附件7),档案盒脊背、封面及软封皮要 统一印刷。
四、竣工文件整理及案卷质量要求
1.在组成保管单位时,应先区分专业,然后按单位工程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 即盒),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2.竣工文件一般按施工资料、工程日志、竣工图这一大顺序进行,文字在前, 图纸在后。为确保科学合理,在检验批组卷过程中,除按照施工规范做到每个 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齐全完整外,具体排序以分部、分项工程顺序进 行; 3.组成保管单位时,要考虑运营维修管辖区段和施工单位工程划分情况,不是 一个维修管辖区段的工程不能组在一起,不是同一单位工程的资料也不能组在 一起。
工程竣工文件的验收、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文件的验收、移交管理规定第一节质量要求一、归档文件应为原件,确无原件的应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所在单位。
打印文件归档应加盖公章或附有效签字。
二、工程文件必须有完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责任签章,各程序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责任人签认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必须由本人手工签字。
三、归档文件书写材料符合档案用笔规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面整洁,文件制作材料(纸张、照片、胶片、磁带、光盘等载体材料和记录材料)必须质地优良,益于长期保存,符合耐久性要求。
四、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必须注明变更所涉及的图纸编号,并按规定提供设计变更文件原件,签章齐全。
五、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
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利用反差明显的新图,修改后的竣工图必须图面整洁、图样清晰,文字材料字迹工整、清楚。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六、工程文件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297mm*210mm)。
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折叠成A4或A3大小。
七、归档的电子文件(光盘、录像、录音等)必须是可读文件,在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无病毒、清洁、无划伤,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
八、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组成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案卷,成套、系统、完整,真实记录、准确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九、地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应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等规范。
第二节文件的验收一、验收的要求1.同步性:竣工文件编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都要对归档文件进行汇总、整理,并通过验收。
2.规范性:应符合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合同要求。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明确相关责任。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
3. 定义3.1 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检查和验证,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完成,并具备开始使用的条件。
3.2 工程交接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可使用及维护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适当的管理单位或相关方的过程。
4. 竣工验收及交接的程序4.1 准备阶段在工程接近完工时,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和交接计划的制定,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人。
4.2 竣工验收4.2.1 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详细的工程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4.2.2 验收组成立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组成竣工验收组,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专家参与验收工作。
4.2.3 现场验收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测。
4.2.4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现场验收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结论。
4.3 工程交接4.3.1 交接准备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交接准备工作,包括整理工程资料、清理工程现场等。
4.3.2 交接手续工程交接应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3.3 交接验收接收单位对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填写交接验收报告。
5. 相关责任和处罚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和交接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6. 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的完整内容。
---*(800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关于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的有关规定(修改后的)
关于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各项目部:近几年,公司各项目部都非常重视竣工资料的编整工作,从资料的编制、文整、移交、入档都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向公司档案室的规范化递交归档,特对移交、归档的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强调:一、归档资料的文整要求1、卷内目录的填写(1)卷内目录“名称”栏第一格应填写单项工程名称,内容从第二格开始。
(2)卷内目录“张次”栏内只需填该内容的首页号,不必填写起、止号,但最终件注起止号。
(3)卷内目录统一用A4纸打印。
(4)卷内目录不装订在施工资料内,只散放在盒内首页。
2、卷内目录张号的位置(1)施工资料张号打在每一张资料的右上角,图纸在图标的右上方。
(2)张号用打号机打印。
(3)一个保管单位若图纸与施工资料放在一个盒内,不管图纸是否有目录,应统一编号。
(4)张号从施工资料的内容开始,统一用阿拉伯数字,从001起编,卷内目录、备考表、扉页、封面均不编张号。
(5)施工资料的装订厚度一般应不超过3cm为宜。
3、卷内备考表的填写每个保管单位内均应填写一份备考表,备考表不装订。
4、竣工图的折叠、装订(1)竣工图纸一般散装在盒内,不装订,折叠尺寸297X210毫米,图标外露。
(2)成套使用的图纸应用线绳进行装订(严禁使用铁制品装订),图纸装订成册后对折装在盒内。
二、竣工资料的归档内容和归档说明1、归档内容分为三部分:工程综合文件、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三部分。
2、竣工资料的归档说明:①铁路、公路等施工项目中,如有涵洞、桥梁、隧道、房建等工程,只需将大桥、特大桥、3公里以上长大隧道、大型房建工程归档;对中小型的桥梁、涵洞、隧道、房建等工程可不必归档。
②大型市政、房建、机场、水利水电、城市轨道交通及“四电”等工程必须归档。
三、竣工资料归档移交办法1、项目移交资料时,必须派专人来移交,应由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科长或资料员来向档案室进行面对面移交。
2012年04号文件关于项目竣工监理资料归档、移交的通知
重庆建渝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文件建渝监发[2012]第04号关于项目竣工监理资料归档、移交事宜的通知司属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监理机构:为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档案资料管理,统一各项目监理机构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重庆市2006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以及公司管理模式。
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对我司各项目监理过程控制工作和竣工验收后,对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等工作通知于下,希各项目监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一、以单位工程为组卷单元,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责任人负责,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赋予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职责和权利。
二、项目监理部由项目总监和项目负责人委派专门人员,负责本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做到监理资料归档及时、准确、真实、齐全、可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对监理资料的归档要求。
三、项目监理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管理部2~3月下发的现场资料归档目录和联营项目监理资料归档组卷一览表,以及本通知相关负责人履职要求,此归档目录附件1和组卷一览表附件2附后。
四、除以上归档目录和组卷一览表内容外,另:经公司研究增加以下资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监理业务手册(原件)等等。
五、以上监理资料原则上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装订成册,由项目总监和项目负责人及时向公司移交,但考虑到部分资料收集、移交工作较困难,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监理业务手册等。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办理最后技术资料手续时,由施工单位来公司办理的,暂由公司办公室收取2000元押金;由项目总监和项目负责人办理收取1000元押金,列入专项资金管理,待以上资料移交完成后,公司将及时退还此押金和办理项目监理费的结算工作。
关于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规定
关于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对管理资料的管理,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本规定。
1、明确工程竣工后需提交公司的竣工资料,详见附表。
2、竣工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负责。
3、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资料分类、整理、装订,交总工办归档。
4、竣工资料归档后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确有必须,需办理手续,并经总工批准。
5、竣工资料的整理、提交、归档的工作质量将作为公司对项目部和负责人进行考核的指标之一。
6、在2010年12月1日之后竣工的工程按此规定执行。
附表:竣工资料目录
2013年2月18日
监理项目竣工资料目录
项目管理项目竣工资料目录。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审核、移交管理26页PPT文档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探讨
1.工程建设初期,施工单位就应建立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制 定统一的编制要求和细则,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2.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工程竣工资料管理重要性的宣传,不断提高有 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的自觉性,使管理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并形成 制度。
3.每项工程开工前,管理部门应共同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工程竣工资料 编制措施,保证资料的编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防止漏项,并做好指导、监 督和检查工作。
4 竣工技术资料的划分及主要内容
4.5 第四册工程结算书内容共分为19项 1) 通信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结算表; 2) 结算编制说明; 3) 工程 算总表(表一); 4)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算表(表 二); 5) 建筑安装工程量 算表(表三)甲; 6) 建筑安装 工程机械使用费 算表(表三)乙; 7) 建筑安装工程仪器仪 表使用费 算表(表三)丙; 8) 器材 算表(表四)甲 (主要材料表); 9) 器材 算表(表四)甲 (地材费); 10) 工程建设其他费 算表(表五)甲; 11) 工程变更说明 (工程无变更的省略); 12) 工程变更单 (工程无变更的省 略); 13) 设计修改单 (工程无变更的省略); 14) 设备、 材料供货清单 ; 15) 工程变更追加减设备、材料清单 (工程 无变更的省略); 16) 设备、材料送(发)货清单; 17) 设备、 材料余料交接单; 18) 设备、材料平衡表; 19) 通信工程合同 书
4 竣工技术资料的划分及主要内容
4.3 第二册竣工测试资料内容共分为8项 1) 光缆配盘图 2) 光缆单盘检验测试纪录表 3) 光纤衰减统计表 4) 接头衰耗测试表 5) 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记录 6) 光纤向后散射信号曲线图片 7) 中继段对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8) 其他(建设单位需要的其他记录、表)
《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与移交要求管理规定》
编制说明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特别是各工程施工单位在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过程中执行统一的标准和格式,控股公司运营部土建办根据国家标准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在《XX管理手册》中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章节内容的基础上,对《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移交要求》再次进行部分修订与完善。
该《要求》修订版对竣工资料的收集范围、组卷的方法、移交归档的程序作了更详细的修订与完善说明,对有关部室及基地公司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和施工单位制作工程竣工资料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望控股公司有关部室、各基地公司和工程施工单位在移交技术资料时按此规定执行。
XX有限公司运营部二0一0年四月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移交要求1竣工资料的收集1.1竣工资料的归档内容。
土建、安装竣工资料的归档内容,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⑴文件材料(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⑵工程竣工图。
设备资料的归档内容主要是:⑴依据性材料;⑵设备开箱资料。
(详见“附表1”:)1.2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
1.2.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复印件或抄件应加盖公章,并且要注明原件存放处及经手人。
1.2.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范。
1.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1.2.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1.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1.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纸张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小于A4幅面的文件资料(如某些产品合格证等)须用A4白纸衬托。
1.2.7图纸一般采用国家标准图幅的蓝晒图,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分析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竣工档案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是指项目需要收集的工程施工资料,是项目部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包括各分包单位的相关施工资料。
(一)工程施工资料的具体整理归档范围见附表1,在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必须与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同步。
(二)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施工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设立专门条款确定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并明确相关单位应提交文件的责任。
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再增加一套集团公司自留;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编制时不少于三套,移交建设单位两套,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一套。
(三)声像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照片、胶片、录像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工程施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规定要求收集归档,归档范围包括:1、反映工程建设前、建设中、竣工后概貌的声像材料;2、反映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上级领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视察、检查、研究工作等活动的声像材料;3、工程建设中反映上级领导机关授予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等过程的声像材料;4、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要环节、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形成的主要声像材料;5、反映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声像材料;6、反映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含重大工程事故)形成的声像材料;7、其它与工程有关又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四)竣工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要求1、文件材料的规格尺寸为 A4 大小(297×210mm),同一卷内同一规格。
2、填写竣工工程施工资料时应使用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字迹材料,如碳素墨水。
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复写纸、铅笔等不耐久的书写材料进行填写,否则集团公司工程部有权拒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归档原则1.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
2.归档资料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文件为辅。
3.归档资料应按照文件的属性和内容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分类目录。
4.归档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的编号和名称进行编号、命名和存储,确保查找方便和准确。
5.归档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型、重要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归档流程1.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由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分为三个阶段:整理准备、移交归档、存储管理。
3.整理准备包括:收集、整理和核对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和编号等。
4.移交归档包括:制定移交计划、整理归档资料、设计移交手续等。
5.存储管理包括:建立归档库房、制定归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归档资料等。
四、归档资料1.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和索赔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结算文件、竣工图册等。
2.归档资料的著作权归建设单位所有,不得随意使用和外传。
五、归档库房1.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归档库房,用于存放纸质归档资料。
2.归档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等基本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归档库房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移交手续1.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编制归档资料移交清单,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2.移交手续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并建立移交档案。
3.归档资料的移交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相关电子文件的转交。
七、保密措施1.归档资料的保密程度根据工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并在归档目录中标明。
2.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使用。
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备案工作标准2012-11-28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审验交接管理工作标准一、数量要求:1、监理单位:二套。
2、施工单位:三套(合同约定)。
2.1、据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新增工程项目:①竣工备案文件、分户验收文件需要另备;②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和门窗栏杆又属节能验收范围,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还要交一套节能办公室;③消防、人防资料还需另备;④涉及结算的资料需要另外按照结算管理办法准备;⑤监理单位的造价控制和分包资质;施工单位的白蚂蚁防治工程、样板房/售楼部装饰工程、景观园林工程、车库划线及地坪工程等资料不属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只须向建设单位档案室提交)附表:项目设施设备档案2二、质量要求:1、文件幅面不是A4的文件要求统一折成A4大小便于后期装订,不能存在倒装现象,正式移交前可不装订,移交时统一三孔线装,统一采用牛皮纸式档案盒,厚度可根据案卷内文件多少选用,单要求档案盒样式统一。
2、竣工档案中竣工图要求按照郑州市要求编制。
涉及结算资料使用的竣工图要求按照地产本部要求的结算管理办法执行,需要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确认。
3、保证至少一份原件,其中一套提交物业的按照物业要求提交(涉及移交给物业的设施设备类档案要求详见附表《项目设施设备档案》。
4、表单统一用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的表格。
5、组卷顺序安装安装内容要求中一览表顺序组卷。
三、内容要求:四、特别说明:(一)、立卷要求1、全部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项目部/项目公司负责组织进行,其内容包括:(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本行业现行的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标准、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2)依据项目当地政府城建档案主管职能机构颁布的工程竣工档案分类编号体系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
(3)对全部项目工程竣工文件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工程竣工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2、卷内资料排列卷内资料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城建档案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的排序进行整理组卷;验收表格应根据分部工程的划分整理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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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移交管理规定1.目的通过控制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移交管理过程,以达到火电工程建设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确保竣工技术资料归档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建设技术资料的整理,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3. 职责3.1项目总工负责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移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专业专责/专职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
3.2直属单位/项目部资料室负责组织竣工资料的整理,以及整编、分类、组卷、装订、出版、扫描、光盘刻录和工程像片的编辑、移交业主/公司档案室。
3.3直属单位/项目部总工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负责联系顾客索取工程编码规定或自行编制工程编码。
3.4试验检测公司负责金属监督、调试部分的编制与整理工作。
3.5 直属单位/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原材料合格证、焊材烘干发放记录的编制与整理工作。
3.6公司技术办公室归口负责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工作,主管对竣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主管参与对竣工技术资料的质量验证。
4. 程序4.1 编制依据4.1.1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4.1.2 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4.1.3 原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号文《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国家电力公司 2002.1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
4.1.4 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5190-2012)。
4.1.5 工程建设合同有关规定4.2 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的一般要求4.2.1直属单位/项目部资料室应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本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4.2.2 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严格按三同步原则执行,即工程项目开工就与建立竣工技术资料同步进行、项目进行过程中要与竣工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项目交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竣工资料同步进行。
4.2.3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分类与立卷一般应按照专业(如建筑、电气)组卷,每个专业一卷。
每卷应按照单位工程的多少分册, 基本上一个单位工程一册,也可以两个或以上的单位工程合订于一册,但各自要独立,不得混淆。
设备或原材料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和检测技术文件,应分别编入有关专业的案卷中,不另立案卷。
4.2.4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至少编制两套原件,其中一套原件移交建设单位(合同另有要求时,需满足合同要求的数量),一套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包括全套光盘)。
4.2.5如合同中有特殊规定或顾客方要求,可以协商整理的套数以及是否需要打印和重新签字的手续。
4.2.6规格与填写。
为了提高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使用价值和利用率, 适应长期保管、重复查看和使用的目的,在编制时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要求, 做到表式规格统一,文字符号清楚,图文整洁,数据准确、齐全,不得漏项。
用纸规格和填写要求如下:4.2.6.1用纸尺寸为A4型297mm×210mm(长×宽) ,一般卷册的厚度不超过 5Omm。
4.2.6.2印制要求:用纸的天头宽 20±0.5mm地脚17±0.5mm订口宽20 ± 0.5mm翻口宽15±0.5mm 。
4.2.6.3文字填写及绘图,尽量采用微机化,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易褪色的墨水,也不得采用复写的文件资料归档。
4.2.6.4印制或自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用表时,除应保证用纸幅面尺寸和纸幅面图文尺寸外,在装订时应防止产生装订后内文被覆盖或装订不牢等缺陷。
4.2.6.5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统一的表式,在实际应用时可适当调整图文区尺寸和线格间距。
4.2.7 图示画法与加工符号的表示。
电力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中的图示画法及尺寸、加工符号的标注,应清晰规范,以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质量。
4.2.8抄件与复印件。
为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抄件与复印件,必须将出厂的厂家名称、公章及原经办人,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原件编号,制造出厂的时间,规定的指标、性能等主要项目内容毫无遗漏地抄写、复印清楚,并应有抄写、复印人的签字,以便于追踪核查。
4.2.9 装订成册的竣工技术资料中应包括工程彩色照片。
4.2.10直属单位/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提供原材料试验报告材料外构件等产品的合格证、复检报告。
资料整理单位用标准A4纸粘贴原件,若为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所在单位。
4.2.11设计变更按先后顺序编制目录4.3 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审核移交4.3.1工程项目总工负责组织本单位进行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4.3.2直属单位/项目部资料室负责审签后的竣工技术资料整编、分类组卷装订出版和工程相片的编辑工作。
4.3.3全部资料整编完后直属单位/项目部资料室负责编制竣工资料清单和编制情况的报告,接受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4.3.4竣工工程在移交建设单位生产后1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由直属单位/项目总工审核后向建设单位及公司技术质量部办理全部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移交签证手续。
4.4 竣工技术资料的卷册划分及主要内容火电建设工程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般可分为以下卷册第一卷建筑工程。
第二卷锅炉、输煤、除灰设备安装。
第三卷汽轮发电机组、管道、供水设备安装。
第四卷电气设备安装。
第五卷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
第六卷焊接与热处理。
第七卷金属监督、无损检测。
第八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起重机械安装检验。
第九卷机组整套调试试运与工程移交验收。
4.4.2内容规定4.4.2.1第一卷至第五卷的内容应包括九项第一项为工程概述,包括工程概要介绍、工程特点、主要工程量、劳动力组织、工期进度、施工方案、主要措施、技术交底、施工大事记等。
第二项为施工技术记录,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三项为原材料试验报告,外购件、配件产品合格证。
第四项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按照《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项为缺陷及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第六项为设计变更与材料代用签证。
第七项为工程重大问题的技术资料及处理文件。
第八项为单位工程竣工交接签证。
第九项为工程照片(可单独存放)。
4.4.2.2第六卷的内容应包括七项第一项为工程概述,包括工程概要介绍、焊接工程一览表、劳动力组织与工期进度、焊接工艺、措施、技术交底、施工大事记等。
第二项为焊接材料质量证明。
第三项为焊工考核登记。
第四项为焊接与热处理报告及质量检验评定表。
第五项为焊接技术记录。
第六项为工程竣工交接签证。
第七项为工程照片(可单独存)。
4.4.2.3第七卷的内容应包括五项第一项为工程概述,包括工程概要介绍、焊接工程一览表、劳动力组织与工期进度、无损检测与金属监督工艺、措施、技术交底、施工大事记等。
第二项为无损检测人员与理化人员考核登记。
第三项为无损检测设备与理化设备计量检定资料。
第四项为无损检测报告与理化试验报告。
第五项为本工程无损检测情况与理化试验情况统计表。
4.4.2.4第八卷的内容应包括三项:第一项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情况综述。
第二项为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第三项为安装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站检验报告(或安装质量证明书) 。
4.4.2.5第九卷的内容应包括四项:第一项为锅炉机组整套启动试运。
第二项为汽轮发电机组(包括化学)整套启动试运。
第三项为电气装置、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整套启动试运。
第四项为整套试运质量总评及工程交接验收。
4.5竣工图的编制4.5.1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
竣工图的编制应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基础,并以设计院工程代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材料代用签证记录等有效文件等有效文件为依据,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并附上必要的修改说明,文字说明应简练。
4.5.2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4.5.2.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4.5.2.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4.5.2.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
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增补必要的说明。
4.5.3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笔绘制。
竣工图编制完毕后需逐页加盖“竣工图”标记章,编制人、审核人、项目部总工及监理负责人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
5. 相关文件清单《记录表式总目录》QB/DR10328-2012《文件编号规定》QB/DR10315-2012《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QB/DR1030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