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的六个误区,不要等掉坑里了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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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的六个误区,不要等掉坑里了再后悔

误区一:只有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税费用。

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计入所得税。但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还可能计入商誉,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

1.若产生暂时性差异影响利润总额,则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应的科目为所得税费用。

2.若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则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应的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下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由此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

3.若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由于免税合并形成的,则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应的科目为商誉。

4.若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差错更正形成的,则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应的科目为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若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误区三: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暂时性差异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准则:第十一条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例子: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暂时性差异特殊情况下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如免税合并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企业合并成本是固定的,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考虑递延所得税后被购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规定不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如: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虽然存在账

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内部研究发生的差异,该差异在发生时既不影响资产负债表,也不影响以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存在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误区四:在确认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直接按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

准则:第十五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在确认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只有以后有足够的应纳所得税额予以抵减此项暂时性差异,才能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否则,不应确认,如果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例:比如2014年亏损100万元,如果现在已有证据表明该企业未来5年的盈利最多只有50万元,则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100×25%),只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50×25%)。

误区五: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不需要减值。

准则:第二十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误区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按照当下的适用税率计量。

准则第十七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注:一般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在不同年度之间不会变化,除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问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前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则如何确定财务报表中计提报告年度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时所使用的所得税税率?

某企业于2010年2月22日取得了其所在省的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批文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认定该企业2009年度为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为2010年3月25日。

解答:应根据该企业所获取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上的落款日期确定处理方式。

如果落款日期在2009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该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所列示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计算。2009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应根据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时的税率计算。在考虑预计转回时的税率时,可以考虑目前已经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效期,以及预计以后能否持续获得该项认定。

如果落款日期在2010年1月1日或以后的,则说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取得尚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状态,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披露;该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所列示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仍按25%法定税率计算。---来源《计学撮要》

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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