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碚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37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37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北碚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30日北碚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污普〔2018〕2号)和《重庆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18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打下坚实基础。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北碚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北碚府发〔2021〕93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北碚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4日目录第一章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第一节发展成就第二节发展环境第三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四节发展目标第二章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一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第二节抓好衔接要点第三节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三章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第一节稳定粮食生产第二节提高“菜篮子”保障水平第三节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第四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第四章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第一节优化农业区域发展布局第二节提质发展两大特色产业第三节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第四节打造成渝地区乡村休闲旅游首选地第五章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第一节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第二节建设完善国家区域性柑橘种苗繁育基地第三节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第四节加强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建设第五节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第六节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第六章建设“智慧农业·数字乡村”第一节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第二节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第三节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第四节强化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第七章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第一节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第二节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第三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第四节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第五节推动农村消费扩容提质第八章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一节建设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基地第二节建设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第三节畅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第四节健全乡村人才振兴机制第九章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第一节建立园城带动和街镇联动机制第二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第三节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第四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第五节建立促农增收长效机制第十章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第一节积极推进农业绿色生产第二节加强乡村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第三节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第四节建设绿色防控防疫体系第十一章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第一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第二节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第三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第四节提升街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第十二章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第一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第二节强化项目支撑第三节动员社会参与第四节强化法治保障第五节加强规划管理第六节加强规划环评重庆市北碚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隧道等地下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隧道等地下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7•【字号】北碚府办发〔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隧道等地下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6〕6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区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因隧道等地下工程建设导致的地面塌陷、地表水疏降等不良地质问题日渐增多,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31日刘学普常委、XXX副市长关于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防范风险、服务发展”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强对隧道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的监管,切实保护地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下空间建设中地质环境保护的通知》(渝办发﹝2009﹞317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3﹞9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地质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安全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隧道等地下空间项目建设中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切实保护地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职责,全面加强隧道等地下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责任监管和防治机制。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地下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北碚府办发〔2018〕145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北碚府办发〔2018〕145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3日重庆市北碚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控制政府投资支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进行投资的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决算等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审查,以及对政府投资项目中使用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及重点项目清单的政府投资项目,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及重点项目清单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程序提请立项后再申报评审。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区财评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原则,将经审查确认的预算评审结论作为财政安排和调整项目预算资金、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项目业主设置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03•【字号】北碚府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2021年6月3日目录第一章规划基础与形势分析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第三章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中心城区重要生态屏障第四章以碳达峰驱动绿色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五章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六章强化全过程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第七章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八章规划重点项目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前言北碚区是重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之一,生态环境本底优良,被誉为“嘉陵江畔的明珠”、重庆主城都市区“后花园”,嘉陵江穿城而过,缙云山绵亘于嘉陵江畔,是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
北碚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树牢“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十三五”期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缙云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批示精神。
北碚区在深入、持久、精准上狠下功夫,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推动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滩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7〕48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滩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滩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7〕48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梁滩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2日梁滩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2017年来,梁滩河北碚段污染出现反弹,加之上游来水难以达标,致使梁滩河北碚段水质1-4月连续超标,并被全市通报。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等文件要求,为彻底整治梁滩河流域的污染,特制定本方案,确保完成梁滩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任务。
一、整治目标(一)水质总体改善。
从即日起到2017年6月底,梁滩河水质总体改善,稳定达到Ⅴ类水质,确保全年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二)基础设施完善。
从即日起到2017年底,一是梁滩河流域沿线二三级污水管网要基本全覆盖;二是无法修建管网的区域要有临时措施处置后达标排放;三是长滩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主管网及时动工。
(三)污染源有效控制。
从即日起到2017年6月底,一是流域内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后排放;二是工业企业规范监管,严格执法;三是河道两侧畜禽养殖、垃圾等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二、整治任务对梁滩河流域沿线工业企业、餐饮及居民小区等各类单位排污情况进行严格排查;查处未按照相关规定排污的单位;加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管网漏损,减轻管网缺漏损造成的污染;强化梁滩河沿线环境巡查,清理沿岸垃圾堆放,取缔非法畜禽养殖。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3•【字号】渝府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5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3日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本底,守住“五个决不能”底线,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
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把重庆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指标(一)土地安全利用指标。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6〕107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6〕10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北碚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15日北碚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对建设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救援、依法处置。
(四)适用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行政辖区内的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工程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在建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辖区内交通、国土、房管、市政园林、水利、经济信息、通信、电力、铁路等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事故的防范应对,参照本预案执行。
(五)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建设工程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02•【字号】北碚府办发〔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日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重庆市北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前言 (5)第二章规划背景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 (6)2.1 北碚区概况及“十三五”发展目标 (6)2.2 “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回顾 (7)2.3 “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9)第三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依据及规划目标 (10)3.1 防治规划的指导思想 (10)3.2 防治的基本原则 (11)3.3 规划依据及规划目标 (13)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15)4.1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15)4.2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6)第五章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7)5.1 监测预警 ...................................................................175.2 地质灾害核(排)查和重点调查 (18)5.3 搬迁避让体系规划 (18)5.4 工程治理 ...................................................................195.5 宣传培训 ...................................................................205.6 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20)第六章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22)第七章经费估算及筹措 (22)7.1 估算依据 ...................................................................227.2 经费估算 ...................................................................237.3 资金筹措 ...................................................................23第八章实施效果评价 (23)第九章防治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4)9.1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规体系 (24)9.2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25)9.3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落实相关机制 (26)9.4 制定相关政策,健全防治经费投入机制 (26)9.5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27)9.6 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28)目录第一章前言第二章规划背景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第三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依据及规划目标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第五章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第六章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第七章经费估算及筹措第八章实施效果评价第九章防治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2.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规划一览表3.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规划一览表4.重庆市北碚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规划一览表5.北碚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装备配置表第一章前言为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地质环境,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北碚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庆市北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组织编制《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3•【字号】北碚府办发〔2018〕94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94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有关规定,为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予以公布。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3日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重要义务,是指导和管理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定工作。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7号)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水土流失现状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在《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规划(2006-2025年)》的基础上,以村组为基本单元进行复核划分。
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分为云雾山、缙云山、中梁山和龙王洞山等4个区域,涉及澄江镇、歇马街道、天府镇和复兴街道等15个街镇72个村(居)委,重点预防面积266.77平方公里,占全区幅员面积的35.33%。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碚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北碚府发〔2018〕9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碚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碚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北碚府发〔2018〕9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开展好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我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提高土地资源配置质量效益,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客观要求;是完善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的基本前提;是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三项攻坚战”和扎实推进“八项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北碚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象是全区行政辖区范围的国土(含两江新区水土复兴片区),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XXX保护状况;进行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全面核查土地所有权,完成城镇和主要村庄1:500比例尺地籍调查,查清区域内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进行土地条件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耕地质量等别状况。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7•【字号】北碚府办发〔2021〕53号•【施行日期】202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有关在碚市属部门:《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7月1日区政府第1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7日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构建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政策机制,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基本稳定,到2025年全区粮食年播种面积不低于13.5万亩,粮食年产量不低于4.3万吨。
二、重点任务(一)坚持耕地利用优先排序。
审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必须以保障粮食生产为前提。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排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玉米等谷物种植。
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二)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规定。
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北碚府办发〔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北碚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日北碚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渝府发〔2016〕50号),以影响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快推进我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北碚区行政管辖区域,水土高新园区(农田以外区域)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任务由相关市级开发主体负责编制和实施。
规范期限2017年-2020年。
一、现实基础近年来,北碚区委、区政府围绕生态宜居城区发展定位,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强化重金属防治,降低污染排放总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重庆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渝办〔2010〕75号)等文件要求,成立了北碚区重金属行业专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了对全区重金属行业的环境监管,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置辖区重金属污染。
建立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督促重庆格林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审批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了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等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开展了铅蓄电池、重金属废渣、危险废物等多个专项行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7•【字号】北碚府办发〔2018〕159号•【施行日期】2018.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北碚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7日北碚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5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构筑绿色屏障摆在首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逐年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突出重点。
街镇是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加快实施。
(二)统筹部署,分步推进。
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原则,先易后难,按年度分步推进我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位于自然保护区、“四山”管制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优先实施。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5•【字号】北碚府办发〔2019〕131号•【施行日期】2019.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园城管委会,相关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管理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渣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16〕127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建筑垃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工作机制。
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全区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水土街道、复兴街道除外,另由两江新区负责相应审批)、监管和执法工作;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各园城管委会负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建筑工地、已征土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监管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做好本行业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的监管工作。
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责任主体管理不到位的,由北碚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予以通报。
(二)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管理,确保文明安全。
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管理,在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开工前,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区住房城乡建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监管,运输建筑垃圾必须使用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密闭车辆,切实防止洒落、流溢,在工程运渣车驶出建筑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北碚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北碚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3•【字号】北碚府办发〔2018〕153号•【施行日期】2018.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北碚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53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8年北碚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3日2018年北碚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8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治理(一)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瘦肉精”、水产品禁用药物、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按照市农委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开展生猪屠宰资格清理行动,严禁私屠滥宰。
(区农委负责,各街镇配合)(二)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食品“两超一非”整治力度,着力解决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
加强水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各街镇配合)(三)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着力解决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销售过期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山寨食品”“傍名牌”食品等突出问题。
(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配合)(四)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北碚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21〕45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北碚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北碚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公司),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北碚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一)联席会议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拟定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协调解决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带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并及时将重大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
(四)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国资委、各园区管委会、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成立重庆市农业局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渝农发[2005]497号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成立重庆市农业局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成立重庆市农业局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渝农发[2005]497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是农业部新近提出的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重庆被列为全国6个省市12个村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试点单位之一,要求用两个月时间完成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圆满完成农业部交办的任务,促进农村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农业局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组成:组长:王越重庆市农业局局长副组长:王义北重庆市农业局副局长成员:欧阳柬重庆市农业局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处长黄贵川重庆市农业局科教处处长杨树海重庆市农业局财务处处长柯荣彩重庆市农业局计划处处长刘光德重庆市农业局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光德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有关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的计划、规划;组织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信息交流,宣传和培训;指导相关区县进行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重庆市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建设的经验和技术模式。
特此通知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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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碚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土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市委、市政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加强对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北碚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赵祺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刚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尹琼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覃林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王忠荣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成林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刘阳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韩晓嫚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李波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肖云区林业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研究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二)统筹解决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各街镇全面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刘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调整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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