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信访工作基本程序流程图

合集下载

上访、接访流程

上访、接访流程

接访范围:接待本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外地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意见或投诉请求的采访。

接访方式、方法: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登记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并提出处理意见。

接访案件的处理:对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通报、交办、转送、协调处理等。

(一)上报:反映政策性、地区性、苗头性问题,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来访事项;对群众走访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信访形式。

(二)通报:向县(区)和部门反馈群众来访情况和我局处理来访事项的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政策性、地区性、苗头性问题和县(区)、部门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交办:对市领导批示的;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有关县(区)或部门处理明显不当等来访事项作发函交办处理。

(四)转送:对需有关县(区)或市直部门一般掌握、了解和处理的来访事项作发函转送处理。

(五)协调处理:对情况繁杂、难度较大的或涉及多个地区、部门的来访事项,经主管局领导同意,可邀请有关县(区)或部门来人协调处理。

(六)督查督办:严格按照《石嘴山市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七)复查:来访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来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八)复核:来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九) 来访人收到原办理机关处理意见30日内未提出复查请求的,或来访人收到复查机关的复查意见后30日内未提出复核请求的,视同认可,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完整word版)权利运行流程图(word文档良心出品)

(完整word版)权利运行流程图(word文档良心出品)

权利运行公开流程图
信访工作流程图
(承办单位:中心校)


↓↓
↓↓
↓↓
↓↓

公章使用流程图(承办单位:中心校)
东墟中心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流程图
(承办单位:中心校)
教师奖励工作流程图(承办单位:中心校)
教师年度考核流程图(承办单位:中心校)
学籍管理流程图
(承办单位:中心校)
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图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流程图
(承办单位:中心校)
教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承办单位:中心校)
教育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
(承办单位:中心校)
行政执法流程图
(承办单位:中。

1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运行流程图

1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运行流程图
机关
复核
30日
内提
出复
核意
见并
告知
信访人
对处理
意见不
服,自
收到书
面答复
30日内
请求复




访


提出
登记
原办理
机关的
上一级
行政机

复查
办理
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督办
书 传
信 真
、等
电 形
子 式
邮 提
件 出

情况复杂,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办
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
重大紧急情况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研究、形成《盖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报送营口市信访局,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工作人员接谈
受理
30日内,相关局报送《复查意见书》
组织召开评议会、听证会,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进行评议、听证
未通过
责任处室:案信科,联系电话:7689073
4、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60日内办结,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并向信访工作机构书面反馈结果
信访工作机构
30日
内提
出复
查意
见,
并予
以书
面答

信访

请求
复核
复查
机关
的上
一级
行政
2信访事项复查运行流程图
召开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会议,对复查意见进行审定
不符合受理条件,直接劝返或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环境信访工作流程图

环境信访工作流程图

环境信访工作流程图
来访、来电、来信、上级交办
登记
受理
不属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告知信访人原因)
部门领导派单
交办
工作人员调查、取证
情况不属实
回访
结案
情况属实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整改完成达标排放回访结案、存档
整改未完成或整改
后未实施达标排放
有照经营
无照经营
立案调查
督办拒不整改
向工商部门发函
建议取缔
下达行政处罚拒不整改
报请政府责令污染单位
停业、搬迁、关闭
结案、存档
结案、存档。

【最新2018】办理信访工作流程图-精选word文档 (1页)

【最新2018】办理信访工作流程图-精选word文档 (1页)

【最新2018】办理信访工作流程图-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办理信访工作流程图
办理信访工作流程图
办理信访工作流程图
信访工作包括:"书记信箱","院长信箱","来信","来访"及上级信访部门转来的信访批办件的办理工作.学院办公室一般事务管理岗负责"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群众"来访",和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信访办理人员要建立"信访"工作登记本.负责及时登记各项"信访"办理件.
信访办理人员在办理各项"信访"工作时,要填写"信访工作登记单".对"来访"者,还要登记来访人姓名,单位,来访时间和来访事由,并将"信访工作登记单"连同"信访书面材料"一起送学院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
根据办公室主任签署的意见,送有关领导批示或直接送相关部门处理.并有办公室进行
协调.
承办单位负责人收到"信访工作登记单"后,要在原件上签字,同时应在受理之日起的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及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负责督办"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并负责向上级信访部门和信访人反馈处理意见.
将"信访工作登记单"和信访原件及处理结果一并存档.。

信访工作流程图

信访工作流程图

信访工作流程图12020年4月19日信访工作程序一、办信程序(一)来信签收、分发对来信应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来信启封、装订及盖章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收信范围处理来信,确保不误拆。

来信启封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并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

(三)来信登记审阅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办信工作原则要求,认真登记信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原信一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做好群众来信情况登记、领导批示来信登记和群众告知工作。

群众告知应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完成,告知包括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告知内容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

(四)来信事项办理方式中心领导对来信事项作出批示后,承办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时限规定迅速办理。

办理基本方式有:上报、交办、转送、暂存、通报。

二、接访程序(一)登记1、对所有来访,接待人员都应进行登记,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登记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22020年4月19日族、住址、联系方式、事发地、职业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确定或提出办理意见。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当日登记情况应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二)接谈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要记录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

2、接谈后,需其它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并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

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办理对由本中心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信访工作流程图 - 副本

信访工作流程图 - 副本

信访工作程序一、办信程序(一)来信签收、分发对来信应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妥善处理.(二)来信启封、装订及盖章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收信范围处理来信,确保不误拆。

来信启封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并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

(三)来信登记审阅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办信工作原则要求,认真登记信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原信一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做好群众来信情况登记、领导批示来信登记和群众告知工作.群众告知应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完成,告知包括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告知内容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四)来信事项办理方式中心领导对来信事项作出批示后,承办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时限规定迅速办理。

办理基本方式有:上报、交办、转送、暂存、通报。

二、接访程序(一)登记1、对所有来访,接待人员都应进行登记,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登记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事发地、职业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确定或提出办理意见。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当日登记情况应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二)接谈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要记录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

2、接谈后,需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并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

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办理对由本中心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四)督办对已经交办的来访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信访工作流程图

信访工作流程图

大秦乡信访工作流程图市直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合同管理流程图市直统筹企业社会保险登记4.青年时代的正常状态是什么,我想一切还是从真诚的谦虚开始。

青年人应该懂得,在我们出生之前,这个世界已经精精彩彩、复复杂杂地存在过无数年,我们什么也不懂,能够站正脚下的一角建设一点什么,已是万幸。

5.中年是对青年的延伸,又是对青年的告别。

这种告别不仅仅是一系列观念的变异,而是一个终于自立的成熟者对于能够随心所欲处置各种问题的自信。

6.中年人的当家体验是最后一次精神断奶。

你突然感觉到终于摆脱了父母、兄长、老师的某种依赖,而这种依赖在青年时代总是依稀犹在的;对于领导和组织,似乎更贴近了,却又显示出自己的独立存在,你成了社会结构网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点;因此你在热闹中品尝了有生以来真正的孤立无援,空前的脆弱和空前的强大集于一身。

7.中年人一旦有了当家体验,就会明白教科书式的人生教条十分可笑。

当家管着这么一个大摊子,每个角落每时每刻都在涌现着新问题,除了敏锐而又细致地体察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开每一个症结,简直没有高谈阔论、把玩概念的余地。

这时人生变得很空灵,除了隐隐然几条人生大原则,再也记不得更多的条令。

8.中年人的坚守,已从观点上升到人格,而人格难以言表,他们变得似乎已经没有顶在脑门上的观点。

他们知道,只要坚守着自身的人格原则,很多看似对立的观点都可相容相依,一一点化成合理的存在。

于是,在中年人眼前,大批的对峙消解了,早年的对手找不到了,昨天的敌人也没有太多仇恨了,更多的是把老老少少各色人等照顾在自己身边。

请不要小看这“照顾”二字,中年人的魅力至少有一半与此相关。

9.中年人最可怕的是失去方寸。

这比青年人和老年人的失态有更大的危害。

中年人失去方寸的主要特征是忘记自己的年龄。

一会儿要别人像对待青年那样关爱自己,一会儿又要别人像对待老人那样尊敬自己,他永远活在中年之外的两端,偏偏不肯在自己的年龄里落脚。

10、某个时期,某个社会,即使所有的青年人和老年人都中魔一般荒唐了,只要中年人不荒唐,事情就坏不到哪里去。

公明街道办信访工作流程图

公明街道办信访工作流程图

公明街道办信访工作流程图1. 收到信访件• 1.1 来源确认– 1.1.1 来源于社区居民• 1.1.1.1 民众来访• 1.1.1.2 电话投诉• 1.1.1.3 书面举报– 1.2.1 来源于外部反映• 1.2.1.1 政府部门推送• 1.2.1.2 大型活动反馈2. 初审核实• 2.1 核实信访内容– 2.1.1 信访主题– 2.1.2 内容核实• 2.1.2.1 联系投诉人核实信息• 2.1.2.2 确认问题属实性• 2.1.2.3 数据收集3. 分派处理• 3.1 初审组派遣– 3.1.1 问题分类• 3.1.1.1 紧急问题• 3.1.1.2 一般问题– 3.1.2 分派具体责任人员• 3.1.2.1 相关专业人员• 3.1.2.2 信访处人员4. 处理及反馈• 4.1 问题处理– 4.1.1 制定解决方案• 4.1.1.1 确定解决方案• 4.1.1.2 协调资源– 4.1.2 落实方案• 4.1.2.1 监督执行• 4.1.2.2 数据录入及分析• 4.2 问题反馈– 4.2.1 信访人员回访• 4.2.1.1 反馈解决情况• 4.2.1.2 意见收集– 4.2.2 填写反馈报告• 4.2.2.1 汇总反馈信息• 4.2.2.2 数据整理5. 结案归档• 5.1 结案审核– 5.1.1 问题解决确认• 5.1.1.1 完成反馈流程• 5.1.1.2 快速结案– 5.1.2 核查归档• 5.1.2.1 文件整理• 5.1.2.2 案卷归类6. 信访工作总结• 6.1 统计分析– 6.1.1 问题分类统计• 6.1.1.1 问题数量• 6.1.1.2 解决率分析– 6.1.2 服务质量评估• 6.1.2.1 信访人员工作评价• 6.1.2.2 反馈意见整理7. 信息共享•7.1 报告上级部门–7.1.1 问题汇报•7.1.1.1 上级主管部门•7.1.1.2 指导与反馈以上是公明街道办信访工作流程图的详细拆解,每一步骤都经过精心规划和执行,旨在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办公室信访工作流程

办公室信访工作流程

办公室信访工作流程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市局(公司)来信来访接待、办理、督办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局(公司)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督办。

2 工作流程信访工作流程图见附件A。

3 职责3.1法规员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督办工作。

4 程序和要求4.1 接待、登记、督办来信、来访法规员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中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中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中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进行登记。

4.1.1法规员要保管好信访资料,与来访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并报至办公室主任。

4.1.2办公室主任对信访资料进行审阅并提出意见。

4.1.3报市局(公司)领导批办。

4.2相关部门办理根据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并填写信访处理表。

4.2.1办公室(法规科)对相关部门进行催办、督办。

4.3办理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填在信访处理表中,并签字确认。

4.3.1相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局(公司)领导和来信、来访人。

4.3.2相关部门将《中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交由办公室(法规科)归档。

5 考核指标6 本局规章制度6.1《中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试行)》(卫烟办〔2009〕43号)6.2《中卫市烟草专卖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试行)》(卫烟办〔2009〕46号)7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7.1《国务院信访条例》8 记录8.1《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JL-BG-10 B)8.2《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JL-BG-11 B)附件A信访工作流程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访工作基本程序流程图信访工作程序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信访事项的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具体工作程序的参照标准为:登记,告知,受理,办理,复查与复核,督办,立卷归档。

一、登记登记是信访工作初始阶段的基本工作。

《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

同时,规定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拆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登记基本内容的参照标准:一是信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二是基本事实,即信访人反映的主要事实情况;三是具体要求,即信访人提出信访事件的目的及所要解决的问题;四是相应理由和依据;五是信访事件的来源,即信访事项由信访人直接提出,或由上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六是信访事项的处理方式,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七是信访事项受理、答复的规定期限等。

二、告知告知是指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件后,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其受理范围和该级管辖,从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信访人。

判断信访事项是否予以受理的参照标准:一是信访事项是否属于受理的范围;二是信访事项是否属于本级有权受理的事项;三是信访事项是否属于本地区有权受理的事项;四是信访事项是否已经过终结性的信访工作程序;五是信访事项是否有实质性的内容和具体请求;六是信访事项是否已经受理、正在办理。

关于应当告知的情形,《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对本条例第15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三、受理受理,是指信访人工作机构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受理范围,决定进行处理的行为。

特殊情况下,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信访行为、集中投拆行为,或即将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较为广泛影响的事项,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向信访工作机构提出信访事项前,可以根据相关的信息和线索主动受理。

受理程序的参照标准:(一)转送。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根据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级别管辖,将信访事项转到有权对信访事项的实体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的部门。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转送适用两种情形:一是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二是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

转送程序的参照标准:首先,明确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一是指由于作出具体或者抽象行政行为而引发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即通常所称的责任机关;二是指依上下级隶属关系或管理职能,有权进行层级监督的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三是由于信访工作机构自身引发的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也是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其次,直接转送至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同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二)交办。

《信访条例》规定,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交办适用情形;一是对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属于本经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二是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

交办信访事项应当附正式的交办函件,制定交办函件的参照标准:包括交办函件的文号、交办的信访事项、指定的办理期限、对办结报告的要求等基本内容。

办结报告有两个参照标准:其一,形式标准。

包括交办件的文号;信访人陈明的事实、意见和要求;调查核实的事实;办理意见、办理依据及办理意见的落实情况或落实计划;签发人等。

其二,实质标准。

一是事实清楚,即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问题的前因后果清楚,证据材料确凿;二是办理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三是形成办理意见后,办理机关在报送办理结果时,应当注明办理意见是否落实或落实的计划与期限。

(三)通报、报告。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其目的在于:一是便于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全面掌握本辖区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

信访工作机构除了了解本级受理的信访事项外,还应该了解属于本级受理范围但是信访人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信访事项,只有全面了解本辖区内信访事项的总体情况才可能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为本级人民政府更好的开展各方面工作,为行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便于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

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过下一级信访工作机构的报告,了解一下级信访工作机构对其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办理办理,是指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研究论证或者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予以处理的行为,这是狭义的办理。

广义的办理还包括复查、复核,是指行政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后、信访终结前所有的程序性活动。

办理程序的参照标准:(一)开展信访调查。

《信访条例》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同时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信访调查步骤的参照标准:一是事前通知。

办理机关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或者第三人到场陈述或提供文书、物品等相关资料,或者召开听证会之前,都应当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当事人,以便其能够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是表明身份。

在开展信访调查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表明自己享有调查者的合法身份,而且遵照调查的基本规则,信访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三是说明理由。

信访调查人员应当向被调查对象说明调查的理由、法律依据,同时告知其在调查过程中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以获得被调查对象的配合。

四是实施调查。

如询问当事人、调取资料等。

五是制作笔录。

信访调查结束之后,调查人员应当制作相应的调查笔录并交由当事人签字。

对于比较复杂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关还应当制作调查报告,基本内容的参照标准:其一,调查的事项和问题;其二,信访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其三,信访当事人、第三人所作的其他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其四,办理机关经查核认定的事实、意见以及予采纳的事实、意见,并说明理由;其五,对信访事项的初步处理意见及依据。

(二)作出办理决定。

《信访条例》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3、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作出办理决定的形式要求:第一,经调查后作出。

信访调查是作出办理决定的法定前置程序。

信访事项办理机关要按照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先取证、后裁决”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辨别的基础上依法作办理决定。

属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关还必须在举行听证后作出办理意见。

第二,以书面方式作出。

《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意见必须书面答复信访人,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知情权、申辨权的保护。

(三)送达与执行。

送达,是《民事诉讼法》对行政文书的送达与诉讼文书送达的通用性规定,信访行政文书也适用此规定。

信访处理意见的送达主要采用邮寄的方式,即办理机关将要送达的处理意见书通过邮局挂号寄给信访人。

同时,办理机关也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执行,是指信访人的请求得到支持的,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即可执行。

《信访条例》规定,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根据法律,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作出后,在未被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改变或撤销之前,都要承认其效力,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以保证行政管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五、复查与复核(一)复查。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复查机关是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如果原办理机关是非垂直领导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复查机关可以是办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办理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如果办理机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则复查机关为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办理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的,复查机关只能是上一级人民政府。

复查程序的参照标准:1、申请。

信访人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请求,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信访人不服信访事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意见;二是有具体的复查请求和事实依据;三是属于信访复查的范围,并且无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他法定途径得到救济;四是属于该接收申请机关的职权范围;五是在申请复查的期限的范围之内。

2、审查。

其一,形式审查。

审查是否符合复查申请的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机关不予复查,同时告知信访人相关理由;接受符合条件的复查申请,申请事由部分不清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补正。

其二,实质审查。

审查关于信访事项的事实认定是否准确,办理意见是否合法(含政策规定)与适当。

复查机关必要时,可以根据《信访条例》第31条的规定,享有办理机关相同的信访调查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信访人、办理机关的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