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仪表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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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电厂技术标准

电测仪表检修规程

标准代码 QJ/NEJ/FDC-B02-2009

2009–12–31 发布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电力企业相关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和东北电网:公司有关专业标准和规程、结合尼尔基发电厂实际情况,并参考生产厂家的技术资料和借鉴相关发电厂的检修试验经验编写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检修维护部提出。

本规程由尼尔基发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审人员

批准人:

审定人:

审核人:

校核人: 吴兴波

编制人: 宋飞飞

目录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标准 (1)

3检修的周期、项目和质量标准 (1)

4检修工艺 (7)

5测量用互感器及计量仪表的检验 (24)

6测温表头校验检修的周期、项目和质量标准 (38)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4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42)

电气测量仪表检修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测仪表检修的周期、项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艺。

本标准适用于尼尔基发电厂电工系统,电测量指标仪表的检验周期、项目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尼尔基发电厂电工系统,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检验周期、项目和质量标准。从事仪表电测计量检修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有关领导应熟悉并执行本标准,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术工人应了解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标准

SD110-83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

JJG-313-83测量用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314-83测量用互感器检定规程。

3检修的周期、项目和质量标准

3.1尼尔基发电厂的电测量指示仪表的检修周期,应按“表1”的规定执行。

表1 电测量指示仪表的检修周期规定

3.2检定条件、设备及要求

3.2.1检定设备主要有:

3.2.1.1多功能标准器式三用表校验仪

3.2.1.2调节设备

3.2.2对检定设备的要求

3.2.2.1检定装置的总不确定度应小于被检表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

3.2.2.2检定装置的相对灵敏度或标准表分辨率应为该装置误差限的四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3.2.2.3电源在半分钟稳定度应不低于被检表误差限的十分之一。但对等级指数小于0.1的交流表,电源稳定度允许不低于被检表误差限的五分之一。

3.2.2.4调节器保证由零调至被检上限,且平稳而连续地调至仪表的任何一个分度线,其调节细度应不低于被检表允许误差限的十分之一。

3.2.2.5检定装置应有良好的屏蔽和接地,以避免外界干扰。

3.2.3检定的环境条件

3.2.3.1仪表的基本误差应在“表2”规定的标准条件下进行检定。

表2 检定时有关影响量的标准条件和允许偏差

3.3检定项目

3.3.1新生产和使用中的仪表周期检定时应做:

3.3.1.1外观检查:

3.3.1.2基本误差的检定:

3.3.1.3升降变差的检定(仅对自动部分为轴承、轴尖、支撑的标准表)

3.3.1.4偏离零位。

3.3.2修理后的仪表除做上述项目外,根据修理后的部位还要做下述项目:

3.3.2.1位置影响;

3.3.2.2电压试验;

3.3.2.3绝缘电阻;

3.3.2.4阻尼。

3.4质量标准

3.4.1仪表应有保证其正确使用的标志,且不应有可以引起测量错误和影响准确度的缺陷。表盘上或外壳上至少应有下述符号:

3.4.1.1名称或被测之量的标志符号;

3.4.1.2型号;

3.4.1.3系别型号;

3.4.1.4准确度等级;

3.4.1.5厂名或厂标;

3.4.1.6制造标准号;

3.4.1.7制造年月或出厂编号;

3.4.1.8电流各类或相数,三相仪表中测量机构的组件数量; 3.4.1.9正常工作位置;

3.4.1.10定值导线值和分流器额定电压降值(对低量限电压的要求); 3.4.1.11互感器的变比(指与互感器联用的仪表)。 3.4.2仪表外观整体状况。

3.4.2.1仪表的端钮和转换开关上应有用途标志;

3.4.2.2从外表看,零部件完整,无松动,无裂缝,无明显残缺或污损;当倾斜或轻摇仪表时,内部无撞击声;

3.4.2.3向左向右两方向旋动机械调零器,指示器应转动灵活,左右对称; 3.4.2.4指针不应弯曲,与标度盘表面间的距离要适当。对装有反射镜式读数装置的仪表应不大于(0.02L+1)㎜;其余仪表应不大于(0.01L+1)㎜。指针与尺在同一水面上的仪表,其指针尖端与标度尺边缘的间隙应不超过(0.01L+0.8)㎜。其中L 是标度尺长度,单位:㎜。刀形和丝形指针的尖端至少应盖住标度尺上最短分离线的1/2,矛形指针可为1/4-1/3;

3.4.2.5检查有无封印,外壳密封是否良好。 3.4.3基本误差

仪表的基本误差在标度尺测量范围内(有效范围)所有分度线上,不应超过“表3”中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即引用误差)。

表3准确度等级及最大允许误差

仪表的基本误差以引用误差表示按下式表示:

r=N

X X X 0

×100%...............................公式(1)

式中:X -代表的指示值; X 0-被测量的实际值;

X N -引用值;

3.4.3.1 X N 所代表的量:X N 代表被检表测量范围上限; 3.4.3.2机械和(或)电零位在标度尺一端的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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