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教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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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专门的机构领导幼儿教育事业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在 初等教育司内设置幼儿教育处。1952年11月, 中央教育部机构调整,幼儿教育处由原来的司 属处调整为部的一个直属单位,幼儿教育事业 在中央教育部领导下迅速发展。
确定“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教育必 须向工农开放”。1952年新中国幼儿教育处第 一任处长张逸园在全国初等教育及师范教育会 议上提出了学前教育方针,即“发展重点,首 先应放在工业地区企业部门,其次是机关、学 校及郊区农村,主要是解决工农劳动妇女对幼 儿的教养问题。”
二、法规和教育法规
1、什么是法规?
亦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特定社会群体 中一般成员共有的行为规则和标准,是法律 文件的一种。
2、什么是教育法规?
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 整有关的法律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教育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和公布的地方性教育行政法规
结合案例《依法解决拆迁纠纷》
思考: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有何作用?
• 保障作用:保障儿童学习权和被尊重权,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 目的的实现,提高工作的效率。
• 指引作用:指引人们按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和要求开展教育活 动 ,反映其价值取向和政策指引。
• 教育作用:教育和规范人们学习遵守其规定,教育其他团体或 个人重视学前教育和学前儿童。
2、制订政策性文件,指导幼儿教育事业发展
《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1952年) 《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1952年) 《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1956年) 《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1952年)
《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1956年)
《关于大力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养员的指示》 (1956年)
社会背景:
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改革开放给中国的学前教育带 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广大城 乡人民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 将学前教育列入重要发展规划并提到了议事日程。1979 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 十分重视发展托儿所、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同年 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托幼工作会议,探讨了当前形势 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政府颁布了一系 列法规政策。
1、不断提高幼教质量 1956年: 《关于幼儿园幼儿的作息制度和各项活动的规
定》 《关于组织幼儿教育义务视导员进行视导工作
的办法》
2、农村幼儿教育机构发展“大跃进” 1958年: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
➢ “三天托儿化”、“一夜托儿化”
➢ “大搞劳动集体化、住房砖瓦化、吃饭食堂化、 孩子托儿化,实现四化”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课程简介
• 在了解法律、法规、政策等基本概念、基本 原理基础上,理解我国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的 体系及作用。
• 重点对近年来我国针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制 定的主要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 联系幼儿园办园实际,分析学前教育的政策、 法律、法规,明确学前教育中的合法权益和 相关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 法》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纵向第一层次,教育法。其规定了我国教育的 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 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 处于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教育部门 法。其主要协调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 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实 际需要,目前主要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
知识点1: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概念及关系 知识点2:我国教育法律的体系
知识点3: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 知识点4: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建立与形成
一、法律和教育法律
1、什么是法律?
广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 义 其实施的行为规范(行为规则)的总和。
狭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 义 定和颁布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结合视频:《百年中国幼教》第四集(走向辉煌) 关注这几个时期分别颁布了哪些政策法规文件?
(一)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956年)
社会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学前教育从根本上 改变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发 生了革命性和历史性的变化,成为人民大 众的文化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 让工农集中精力搞建设,解决工农后顾之 忧,举办大批托儿所、幼儿园成为当务之
• 评价作用: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 判断、衡量人们教育行为的作用。它对办园、管理和评估等评 价具有客观性,也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质
七、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建立与发展
•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956年) • 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1956年—1966年) • 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986年) • 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末(1987年-1999年) • 二十一世纪(2000年至今)
育法律即可?
五、我国教育法律的体系
一、纵向:5个层次
•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教育
法 •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
律——教育部门法 • 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 • 由省、市、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政府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
• 以宪法为依据制定 • 内在的约束力。教育法律一旦形成,就成为法规政策的基本依
据和准则。教育法律法规一旦形成,又对政策产生影响和制约。 政策不仅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而且还要有利于法律法规的实施, 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应以法律为准绳。 • 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教育政策
教育法律、法规
2、区别
思考: 既然教育法律具有最高的效力层次,是否只需有教
第三层次,由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其主要是为实行 教育法和各个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其也用于 解决较为具体的、教育法和单行法没有规范的问题,并有相 应的宪法和法律授权,也可以由行政法加以调整。属于这一 层次的主要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学 前教育的规定,又称国十条。
第四层次,由省市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 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规章一类的地方性教育 法规。其主要是根据本行政区内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如我国各地都有其地域内的多种学前教育政策规定。
➢ “一天二十四小时,孩子都有人管;一年三百 六十五天,幼儿园都不关门”
年份
幼儿园数(万所)入园幼儿数(万 人)
1957 1958 1959 1960
来自百度文库
1.64 69.53 53.23 78.5
108.8 2950.1 2172.2 2933.1
3、幼儿教育起步,逐渐恢复正常秩序
• 幼儿教育师范学校重新受到重视
四、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关系
1、联系
• 目的一致性。都是调整教育关系和规范教育秩序的行为准则。三者都以宪法为 依据,是国家和政党在教育方面意志的表现,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都是教育规律的反映。其作为调整教育关系和规范教育秩序的规范,指明了教 育的方向、程序标准和条件,从根本上是一致的。
• 形成的连继性。教育法律、法规都是建立在相对稳定有效的政策基础上。教育 政策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法律法规是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教 育法律法规是在教育实践中,通过总结成熟经验和认识而形成的,都是从那些 具有长期稳定性、对全局具有重要意义的教育政策,以及实践获得巨大成功的 教育政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法律法规是政策的定型化。
二、横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你认为还缺少哪些方面的教育法律?
六、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
案例《依法解决拆迁纠纷》
某幼儿园由于市政建设需要,被列为拆迁单位。幼儿 园在施工期间有三年的周转期,需要另觅园舍。按照拆迁 合同,负责拆迁工程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为其提供周转 园舍。经幼儿园方面实地考察,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几 处周转房都不适合幼儿园使用。幼儿园园长认为,幼儿园 园舍、场地应符合办园要求,所以必须有适合的办园场地, 幼儿园才能搬迁。房地产开发公司则认为,幼儿园的做法 妨碍了市政建设工程的进度。一时,双方争执不下,都向 各自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支持。相 关的一些部门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支持幼儿园的主 张,有的认为幼儿园过于挑剔,应一切为市政建设的需要 着想。最后,幼儿园方面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 园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争取到了行政部门的支 持,获得了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较为理想的周转房。
《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师范教育会议的报告》 (1962)
•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幼儿园工作秩序
4、全国幼儿教育领导力量削弱
由于教育部精简机构,幼儿教育处被撤销,仅保留1 名干部在普通教育司综合处处理日常事务。此后相当长的 一段时间,教育部基本上没有对幼儿教育工作下发文件指 示。
(三)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986
• 全国: 《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1981) 《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1981)
• 农村:
3、加强幼儿师范质量管理 • 《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1978)
• 《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试行草 案)》(1980)
三、政策和教育政策
1、什么是政策?
• 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 的行动准则。
2、什么是教育政策?
• 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动态发展过程,是政党、 政府等政治实体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 目标和任务而规定的协调教育内外关系的行动依 据和准则。
Eg.《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 教职员工 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所需经费开支问题回复福建省 教育厅的公函》(1956年)
(二)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 全面跃进(1956年—1966年)
社会背景: 当时的社会用几个词来概括就是:人民公社、 大炼钢铁、赶英超美。随着国家工业生产大 跃进,幼儿教育一度出现发展失控现象。尤 其在农村更为突出。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 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全国 应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使学龄前儿童大 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幼儿园的任务”,并提出 应当由公社完成,且公社必须要培养大量合 格的保育员和教养员。在强调数量的形势下, 三天托儿化、一夜托儿化、实行寄宿制、消 灭三大差别等口号在农村纷纷出现。只顾要 求全村幼儿集中同吃同住,不顾中央的质量 要求。1957年全国幼教机构有16400处,1958
1、加强对幼儿教育的领导 • 设立幼教特教处(1978) • 全国托幼工作会议(1978)
——通过了《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 由国务院设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
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迅速恢复和规范各地的幼儿教育
• 城市: 《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1979) 《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1980)
第五层次,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政府规章——教育规章。 其主要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可因实际工作的需要而决 定其内容。如教育部门颁布的禁止开办学前班、兴趣班的相 关规定等。
从以上学前教育所处的层次来看,其主要是位于第三层次, 如果将宪法加上,则属于第四层次,相对较低的,也是学制 中唯一缺乏的第二层次单行法。因此,学前教育立法势在必
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制定的法律,才属于狭义的法律。
2、什么是教育法律?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
广 义
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狭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 义 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制定的教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