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学会完成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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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完成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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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造船》2016年第06期
2016年11月2日,学会在广州船舶工业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2016年度船舶工程系列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30人通过了本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
这是学会首次举办职称评审,评审组由广州船舶工业公司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
根据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学会被广东省科协纳入职称评审试点单位之一。
学会十二届理事会2015年常务理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学会为会员和科技人员提供职称评审服务,并委托副理事长单位、广州船舶工业公司船舶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为学会开展职评工作。
学会专门成立了职评工作小组,在评审前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
为科学、客观、合理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学会参照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及广东省人事厅的相关职评标准与规定,编制了广东造船工程学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办法(试行)》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等三个文件,作为学会开展职称评审的指导文件及评审标准。
学会职评工作小组下步将总结经验,对评审流程进行调优和固化,职称评审将纳入学会常态化工作。
中国科协学会承接政府职能 承接的是服务不是权力
中国科协:学会承接政府职能承接的是服务不是权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向学会转移职能,如何转?如何做到公平公正、杜绝腐败?如何进一步发挥学会的特色和优势?会对广大科技工作者带来哪些好处?中国科协副主席程东红日前就这些问题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专访。
人民网科技:这次政府下放部分职能给学会,有提到“简政放权≠自由落体”,您能解释一下学会或政府将如何在这中间作出一个平衡吗?程东红: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最后的目标是要让政府放心,行业和社会认可,科技工作者满意。
要做到这一点,我们是要使得学会社会服务不放空,持续监管不放松。
我个人认为,从政府简政放权的角度看,现在学会要承接的有两类职能:一类是政府不该管的职能,它是由社会各类主体自主承接;还有一类是政府管不好的公共服务职能,这个应该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授权的方式,由各类社会主体竞争性承接。
从长远看,竞争是社会各类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基本形式。
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培养的初期,这些学术团体的能力也是在不断地建设加强,所以如果现在让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主体放开平等竞争,有可能形成事实的不公平,造成政府和社会对转移职能抱有疑虑。
如何避免“自由落体”,建议把职能转移的平稳过渡、跟踪研究、指导监督纳入中央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视野,按照适度竞争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学会培育扶持的政策法规和环境,强化学会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激励扶持政策,如收费问题等等。
这样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扶持,推动学会提高自主能力,确保对政府要转出去的两类职能,学会能够接得住,接得好。
人民网科技:接下来,学会将会有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的权利,如何在评估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杜绝腐败,您能谈谈具体措施吗?程东红:一、强化监管,规范运行。
中国科协应该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对学会承担科技工作、科研工作的后评估的运行机制、约束机制、服务机制和公开性的制度要做出相应的规范。
学会水平评价工作背景
学会水平评价工作背景一、国家政策背景(一)政策梳理1、简政放权1)2015年简政放权一年红利逐步显现:①国务院发布有关简政放权的文件达55个;②国务院常务会议有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主要议题涉及简政放权;③国务院全面清理了4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④国务院首批取消6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2)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①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②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③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清理职业资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要根据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职称制度框架,构建面向全社会、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2013年以来,国务院将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
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
3、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人社发2017年68号文)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共列入140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通知指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
4、国务院政策吹风会2016年11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汤涛介绍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1)推出“职业培训包”制度,促进职工技能提升,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需要。
2)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
3)以用人单位评价为主体,发挥好行业组织作用,建立自主评价体系。
5、两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1)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目录一、前言 (3)1.1 编写说明 (3)1.2 目的和意义 (5)1.3 范围和定义 (6)二、背景分析 (7)2.1 全球化与国际技术转移的历史背景 (8)2.2 当前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与趋势 (9)2.3 我国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与挑战 (10)2.4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11)三、建设目标与定位 (12)3.1 建设目标 (13)3.2 功能定位 (14)3.3 发展战略 (15)四、功能与任务 (17)4.1 科技资源共享与服务 (17)4.2 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18)4.3 人才培养与国际合作 (19)4.4 政策研究与管理咨询 (20)五、建设策略与措施 (21)5.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3)5.2 创新体制机制 (24)5.3 引入多元化资金来源 (25)5.4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26)六、实施计划与步骤 (27)6.1 短期计划(1-2 年) (28)6.2 中期计划(3-5 年) (29)6.3 长期计划(5 年以上) (30)七、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32)7.1 技术风险 (33)7.2 管理风险 (35)7.3 市场风险 (37)7.4 政策风险 (37)八、保障体系与支持系统 (39)8.1 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 (40)8.2 制度建设与政策支持 (41)8.3 资金保障与财务管理 (43)8.4 技术支持与创新平台 (44)九、总结与展望 (45)9.1 建设成果与经验总结 (47)9.2 发展前景与展望 (48)9.3 结语与致谢 (49)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技术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我们制定了本建设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目标、任务、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以期为我国技术转移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河北省科协
【期刊名称】《学会》
【年(卷),期】2017(0)2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北省领导批示意见,河北省科协将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总页数】3页(P47-49)
【作者】河北省科协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做好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大文章
2.以提升能力为抓手扎实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3.深入调研有序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4.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实践及路径探析
——以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为例5.重庆市贯彻落实常态化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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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狠抓落实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作者:田万龙魏军锋来源:《学会》2016年第09期[摘要]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中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的重要部署,是科协系统落实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突破口。
安徽省科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关键词]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做法体会2016年2月14日,安徽省委书记王学军主持召开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月9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以两办文件印发《安徽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这标志着安徽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正式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局。
一、主要做法(一)深入学习调研安徽省科协九届七次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提出了安徽省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科协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做出了具体布置和安排。
先后到近50个学会开展调研,鼓励引导学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发放了近200份调查问卷,了解学会能够承接和希望承接的职能。
先后召开4次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分别到江苏、浙江两省科协学习调研,了解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做法和经验。
举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培训班,邀请中国科协有关同志作辅导讲座。
通过学习调研,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学会能够承接和希望承接的职能清单。
(二)主动协商沟通在广泛了解学会能够承接和希望承接职能的基础上,安徽省科协主动向23个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报告中央精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要求,寻求指导、支持和协作,了解可以转、希望转、同意转的职能,在沟通协商中达成了共识,认为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可以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有助于学会自身能力提升,这项工作应该做、可以做。
中国发明协会深入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中国发明浙会深入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補屬1*1^id 圈_I1.::、'IM I :s:sii 111随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国发明协会开始了新一轮的国奖推荐工作。
中国发明协会自2006年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积极推荐在发明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和发明家参评国家科 学技术奖,共有10多个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中国发明协会推荐的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一线工人王军完成的“热轧带钢柱 塞式层流冷却系统研发及应用”进入2016年拟授奖项目名单。
中国发明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余华荣(左四)在中车四方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梁建英(右二)陪同下考察项目92 INNOVATION TIME I 2017.1A S S O C I A T I O N D Y N A M I C I 协会动态余华荣(左三)与副理事长唐大立(左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院考察项目为做好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近期,余华荣带队组织了多次项目评审会,考察了 10多个项目完成单位。
经过认真严格的筛选,最终确定了5个拟推荐项目,其中技术发明奖2项,科技进步奖3项。
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是《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项目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中国发明协会不断提升开展推荐工作及相关后续辅导工作的能力,为在发明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和各有关单位发明家提供更好的服务,推荐更多的优秀发明家获奖,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服务。
■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提出的四个主要内容,作为中国科协佘华荣(左一)在项目评审会上听取金川集团工人发明家的项目汇报创新时代12017.193。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科学评价科技成果水平,保证科技成果鉴定质量,促进科技创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评价方法》、《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方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学技术成果是指由单位或个人完成的计量测试领域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被评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保证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鉴定受理范围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1.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筹资金、自主研发的计量测试领域的科技成果;2. 其他自愿委托学会鉴定的科研项目。
第五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确认的科技成果;2.科技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3. 科技成果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4. 已由其他全国性组织和机构组织过鉴定的项目;5.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6. 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第三章鉴定形式第六条组织鉴定单位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可选择下列鉴定形式:1.会议鉴定:由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资料审查、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作出技术评价;2.检测鉴定:委托经国家和部委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关专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规定的有关指标,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质量和水平的评价;3.通讯鉴定: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技术评价。
深化改革 创新发展 增强县级科协活力
我国市域铁路技术标准研制特点
我国市域铁路技术标准研制特点周诗广【摘要】市域铁路是一种介于城际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新型快捷的轨道交通系统,主要服务于中心城区与郊区或中心城区与卫星城,承担以大城市通勤客流和卫星城到大城市中心购物、旅游、休闲为主的短途旅客运输.研制《市域铁路设计规范》,是在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推进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新形势下,中国铁道学会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深入推进铁路创新发展的一项开拓性工作.通过介绍《市域铁路设计规范》的研制背景、编制意义与原则、编制过程及主要技术创新等内容,阐述了我国铁路行业首部重大综合性团体标准填补国内市域铁路技术标准领域空白所产生的双重里程碑式的创新性,以期为我国刚刚起步的团体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供借鉴和参考.【期刊名称】《中国铁路》【年(卷),期】2017(000)007【总页数】5页(P17-21)【关键词】市域铁路;设计规范;团体标准;技术创新【作者】周诗广【作者单位】中国铁道学会标准与认证部,北京10084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293.42017年3月28日,中国铁道学会发布了T/CRS C0101—2017《市域铁路设计规范》,标志着我国铁路行业第一部团体标准的诞生。
在该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上,专家组近50名路内外专家作了如下总体评价:规范体现了专项科研、科学试验、国内外调研与交流对市域铁路设计关键技术的理论支撑,强化了自主创新;突出了市域铁路移动设备与固定设施的系统匹配性,形成了独立的车辆、荷载、限界篇章,实现了设计规范的结构创新;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迫切需要,形成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三位一体”的客运专线铁路技术标准体系,充分考虑了市域铁路运输特点,规范了市域铁路建设标准,填补了该领域国内铁路技术标准的空白。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当下,市域铁路对城市和区域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5.11•【字号】宁科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5月11日关于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坚持把引进转化应用科技成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欠发达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等领域,围绕“六新六特六优”等重点产业、“七大产业基地”“十条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科技需求,建立科技成果高价值产出、高效率登记、高时效发布、高成效引进、高质量转化、高水平融资机制,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及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省级学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做法和实践r——以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为例
省级学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做法和实践r——以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为例张欢;曹振林;潘卫东;陈阳【摘要】辽宁省科协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机制和模式,引导学会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推动形成学会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开创科技公共服务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格局.本文以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为例,从承接科技成果评价的背景、工作模式及取得的成果等方面进行阐述,总结了学会在承接科技成果评价职能过程中的做法和实践.【期刊名称】《学会》【年(卷),期】2018(000)002【总页数】4页(P47-50)【关键词】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试点单位;政府职能转移;成果评价【作者】张欢;曹振林;潘卫东;陈阳【作者单位】辽宁省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辽宁营口 115003;营口市莲花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辽宁营口 115003;辽宁省科协, 辽宁沈阳 110000;辽宁省科协, 辽宁沈阳 11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科技社团要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2014年以来,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按照中国科协、辽宁省科协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要求,根据《关于推进辽宁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推进省级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开展,并成为辽宁省首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公共服务试点示范学会。
一、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概况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是依托辽宁省能源研究所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成立于1987年4月。
学会受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领导,在辽宁省民政厅备案,被省科协多次授予“优秀省级学会”称号。
2014年,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获得辽宁省民政厅授予的学术类社会团体5A等级称号,拥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资质。
首批12家团体标准试点全国学会工作进展简析
学会透视22/科协论坛/2018.05[摘 要] 基于对中国科协所属首批12家团体标准试点全国学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标准的统计分析和有关学会官方网站标准相关内容的梳理研究,简要分析了首批12家全国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主要进展和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学会团体标准相关工作,需要大力动员更多的全国学会参与研制团体标准,大力推动全国学会团体标准的应用和转化,大力提升全国学会团体标准相关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关键词] 全国学会 团体标准 试点 进展推动部分全国学会牵头或参与制定团体标准是近几年中国科协和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选择3D 打印、物联网、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中医药等专业领域,鼓励学会面向新兴交叉学科和市场需求空白,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同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启动39家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中国科协所属中国电子学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水利学会、中国公路学会、中国铁道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和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共计12家学会入选试点名单。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
计划提出,“研究制定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开展标准制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
做好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先行先试,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2017年11月,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
目前,国家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已结束近一年时间。
本文主要基于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标准的统计分析和首批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全国学会官方网站标准相关内容的梳理研究,对首批12家全国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进展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就进一步推动全国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民营养计划,加强我国营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营养师职业知识和技能,规范营养师从业行为,以便更好的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居民营养健康。
在借鉴国外营养师行业管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营养学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营养学会设立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面向会员和全社会提供营养及营养相关专业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服务。
其目标围绕推进科技人才评价专业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利用学会专业属性和技术优势,更好地服务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国家健康服务和保障体系。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营养及营养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和计划以营养师为职业的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技能的水平评价。
第三条注册营养师实行统一课程、实践和考试的评价方式。
通过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并成功备案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营养专业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中国营养学会设立注册营养师工作委员会(英文:Registered Dietitian Commission , RDC),负责注册营养师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工作委员会下设教育和考试工作组及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负责监督管理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
中国营养学会秘书处教育和培训部承担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和继续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分为注册营养师和注册营养技师两个级别。
(一)注册营养师,英文译为:Registered Dietitian,简称为RD。
是指具有营养学和膳食营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通过中国营养学会组织的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考试并完成备案注册。
注册营养师能运用营养科学知识,独立从事健康或疾病状态下的个人或团体膳食管理、营养支持和治疗、营养咨询和指导工作。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历次会议汇总表
2014.10.27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
第七次
2014.12.2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历次会议
次序
时间
主要内容
第十三次
15.6.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等。
第十二次
2015.5.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次
2014.6.6
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来源:《学会》2015年第08期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
在首批试点基础上,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拓展工作领域,加强制度建设,现就积极稳妥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对深化行政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深化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适合由学会承担的,可整体或部分交由学会承担。
政府部门取消部分职能后,积极引导有关学会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审批的方式,加强对服务行为的规范,发挥自律作用;政府部门有关职能中涉及专业性、技术性、社会化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学会承担。
在扩大试点阶段,围绕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科技创新等中心工作,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突出学会特点,强化效果监督和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建立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接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示范案例。
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激活学会活力,逐步形成好学会增多、强学会更强的整体格局,建设一流现代科技社团。
二、工作原则(一)服务大局,稳妥有序扩大试点工作要着眼简政放权中心需求,发挥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重要作用,坚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相结合,发挥学会独特优势与扩大试点项目相促进,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做到让政府放心,让行业和社会认可,让科技工作者满意。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技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技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要“以服务科技发展、科学决策为目标,以客观中立、开放实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独立第三方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宏观层面的战略评估,促进科技评价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形成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的运行机制”等文件精神,为填补学会作为行业内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类评价工作的空白,体现学会评价工作公正、客观、独立的特性,完善、规范评价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参照科技部《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和《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
第二条学会成立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行业专家担任。
(一)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专家委员若干名。
主要负责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制定,同时负责受理科技评价申报单位和个人初审、立项、仲裁等工作;(二)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秘书组主要负责发放通知、收集材料、形式审查、发放评价报告、组织评价会议等工作;(三)根据申报内容专业方向,设置不同专家组,专家组组成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确认。
第三条评价对象:“学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自愿向“学会”提交申请评价的科技研发成果。
第二章科技评价项目的分类和申报条件第四条科技评价范围分为两大类:1、学术类成果申报条件:在国际复合材料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对复合材料科技发展具有现实推动作用或长期学术影响。
2、工程类成果申报条件:取得重要工程技术发明或创新,或者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产生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三章科技评价指标第五条评审专家基于同样的评价指标但是不同的权重因子,分别对学术类成果和工程类成果进行定量评价,评价指标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一)研究基础:在国内外同类科技发展背景下,评价本项目团队的研发资源与研发历程;(二)市场需求:主要指此成果的市场需求程度及产业化前景,同时包括潜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技术复杂程度:主要指成果在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的复杂程度;(四)创新性:主要指成果利用科学知识和原理,在材料、工艺和产品等方面的自主创新程度;(五)先进性:主要指成果在主要技术指标、自动化程度、结构优化、环境保护、操作条件、现代新技术的应用等方面具有技术上的先进,并在时效性方面能满足技术发展要求;(六)成熟度:成果的研发阶段,主要有小试、中试、工程化、产业化等,体现成果的技术成熟度和市场化程度。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与思考
学会透视/科协论坛/172018.07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厅字〔2015〕15号)、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襄阳市医学会把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作为学会能力提升和建设一流现代科技社团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优势,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力求实效,稳妥、有序地开展了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一、基本情况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明确指示。
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中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推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内在要求。
襄阳市医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深感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压力之大、任务之重,因此积极从破解“能转”和“敢接”这两个难点入手,潜心研讨政策、深入调查研究,为稳妥、有序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18年年中,共承接了9项政府转移职能及社会化服务项目。
在承接的项目中,医学鉴定3项,医学考试3项,考核、审验等项目3项,各占约33.3%。
二、主要成效(一)公正鉴定,强化公信意识医学会现在所承担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工作是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窗口,学会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抓住“公正公平、依法鉴定”这个中心,围绕“规范管理、严格程序、热情服务、化解矛盾”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专家资源优势,不断推动全市医鉴工作扎实、健康、有序进行。
每年开展鉴定数十例,成为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及至社会稳定的重要阵地,一些引起堵门等严重后果的突发医患纠纷被消弥于无形。
学会的鉴定办公室多次获得全省先进医鉴办的荣誉,还获得了全国先进医鉴办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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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
在首批试点基础上,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拓展工作领域,加强制度建设,现就积极稳妥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对深化行政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深化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适合由学会承担的,可整体或部分交由学会承担。
政府部门取消部分职能后,积极引导有关学会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审批的方式,加强对服务行为的规范,发挥自律作用;政府部门有关职能中涉及专业性、技术性、社会化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学会承担。
在扩大试点阶段,围绕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科技创新等中心工作,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突出学会特点,强化效果监督和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建立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接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示范案例。
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激活学会活力,逐步形成好学会增多、强学会更强的整体格局,建设一流现代科技社团。
二、工作原则(一)服务大局,稳妥有序。
扩大试点工作要着眼简政放权中心需求,发挥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重要作用,坚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相结合,发挥学会独特优势与扩大试点项目相促进,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做到让政府放心,让行业和社会认可,让科技工作者满意。
重要环节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创新方式,破解难题。
立足学会适宜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聚焦试点目标,提升试点探索的系统性。
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改革路径、积累改革经验,坚持社会化公共服务定位和去行政化思路,不断完善符合学会特点的工作方式,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质量,坚决避免“红顶中介”、“二政府”现象。
(三)强化监管,规范运行。
防止简政放权“自由落体”,确保职能转接后社会服务不放空、持续监管不放松。
加强对学会的指导、监督与评估,制定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相关规范。
完善扩大试点学会工作机制,健全学会的运行机制、约束机制、公开制度和服务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和道德学风建设。
(四)转变观念,提升能力。
加快学会社会化、专业化改革进程,以学术导向和服务导向为重点,树立社会化公共服务理念,加快学会治理机制改革,拓展学会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引导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学会在竞争中成为政府转移职能信赖的选择对象。
三、主要内容以首批试点工作成果为基础,围绕相关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开展扩大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深层次问题,形成制度机制成果,积累改革经验。
(一)相关科技评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以服务科技发展、科学决策为目标,以客观中立、开放实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独立第三方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宏观层面的战略评估,促进科技评价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形成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的运行机制。
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科技部等部门委托,以后评估为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试点探索。
1.国家科研和创新基地评估。
围绕科技部管理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的运行情况和能力建设,由政府部门按照中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择优委托具备条件的学会、专业机构等作为第三方,按照要求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2.科技计划实施情况的整体评估。
围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监督评估通则和标准规范,按照中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配合开展科技计划的实施情况、绩效、成果等整体评估,从反馈角度对相关机构组织实施计划任务情况提出评估咨询意见。
3.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评估。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在科研项目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围绕科研项目产生的效益、作用和影响等,依据科研项目的实际数据和必要的预测数据,开展系统、客观、专业化的后评估,从反馈的角度为政府部门、行业社会、科研主体等提供具有专业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评估意见,为科技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二)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围绕推进科技人才评价专业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突出学会专业属性和技术优势,重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类而非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以区分学会和行业协会的差异与合理分工。
选择信息工程、软件开发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领域,遴选具备能力要求的学会,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核确认,参与或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试点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三)技术标准研制选择3D打印、物联网、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中医药等专业领域,鼓励学会面向新兴交叉学科和市场需求空白,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促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团体标准研制模式,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发挥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优势,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
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完善国家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支撑。
(四)国家科技奖励推荐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国家科技奖励推荐提名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扩大专业学会推荐范围。
进一步完善学会推荐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学会强化自身管理,严格工作规范和程序,稳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扩大试点工作总体协调组织由中国科协牵头,有关扩大试点项目对应的政府部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4个政策扶持部门,以及扩大试点项目承担学会参与,建立定期协商制度,统一部署,联系会商,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政府部门要明确分管司局,加强协调对接。
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和“人随事走”要求,统筹研究相关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二)建立项目实施团队。
每个扩大试点项目由承担学会与对应政府部门组成项目实施团队,承担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中国科协可派人加入团队。
扩大试点学会要明确负责人,成立专门机构。
(三)明确综合协调部门。
中国科协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扩大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能,向中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承担跟踪服务、考核评价、研究论证、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协调保障等工作。
围绕扩大试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调整组织构架、充实工作人员,可从扩大试点项目所对应的学会抽调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五、有关工作制度(一)分工责任制度。
扩大试点项目对应政府部门、承担学会与中国科协签署《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项目任务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方式等,确定项目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质量要求、量化考核指标和资金来源等。
(二)项目负责人制度。
项目实施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学会秘书长以上级别的学会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
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事项应按照民主决策的程序,由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三)例会督导制度。
定期召开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例会,交流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制定阶段目标和推进重点,统筹推进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问题。
(四)信息交流制度。
建立扩大试点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在中国科协网站、扩大试点学会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开发布工作进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编发工作简报。
建立网络信息交流平台。
六、工作流程扩大试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各阶段工作严格遵循工作流程,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质完成。
(一)筹备协调阶段1.向中央报送扩大试点工作方案;2.按照中央审批的工作方案,与扩大试点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具体项目对应的政府部门协商沟通,明确扩大试点范围,遴选试点参与学会;3.指导各参与学会分别编制扩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对应政府部门审查;4.启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相关规范的研究。
(二)部署动员阶段1.召开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2.扩大试点项目承担学会与对应政府部门协调沟通,明确项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工作模式、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完善扩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经中国科协汇总后,报中央审批;3.中国科协、扩大试点项目承担学会与对应政府部门签署项目任务书。
(三)实施阶段1.指导督促各相关学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扩大试点工作;2.健全扩大试点工作协调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和评估机制;3.及时了解有关政府部门对扩大试点项目的意见建议,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对扩大试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4.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适时对扩大试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形成扩大试点工作绩效报告;5.初步形成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相关规范,并征求有关政府部门和学会意见。
(四)系统总结阶段1.指导学会开展扩大试点项目总结,撰写项目总结报告;2.全面总结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项目情况,形成工作报告;3.梳理形成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的分类承接模式、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编印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典型案例。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
中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中国科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和沟通工作,改进和完善对学会培育、扶持的政策法规环境,形成稳定、有效的学会监管和业务指导体系。
(二)形成工作规范。
中国科协要会同中央编办、科技部、民政部等部门,制定推进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规范,把试点经验凝炼上升为规范性文件。
重点建立完善适度竞争的学会择优遴选机制,以综合实力、管理质量、服务水平为核心的承接资格条件和履职能力标准,引导激励学会建立社会化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机制。
(三)提供经费和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