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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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生均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二、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发放教师津补贴、偿还学校债务、基建项目;教职工家庭生活、独立核算的食堂及独立核算的基建项目的水电支出、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发生的各项公用支出、学校出租门面、摊点发生的各项开支、乡镇教辅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用开支等;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开支。用于学生的钱不能用于教师,用于基建的钱不能用于运转。

三、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1、办公费 2、印刷费 3、水电费 4、邮电费5、差旅费6、维修(护)费7、租赁费8、培训费9、劳务费10、活动费11、学生体检、学校办理校方责任保险等支出。

五、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六、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七、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其它不能支出的项目开支。

八、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九、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十、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十一、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十二、学校购置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按规定由政府统一采购,与相关单位完善所需手续。

十三、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二零一二年九月

生均经费

生均经费,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两个主要意项,即它同时是“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教育经费”的简称。

这两个意项均属于我国教育领域内的重要指标,但具体意义上存在一定的差别。

通常,生均经费会因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

1.生均公用经费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核定工作、

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01]38号)及财政部颁发的《中小学财务制度》[1](财文字[1997]281号)中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按照上述文件中的规定,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范围包括: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其中,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辆燃料费等;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以外的有关支出,包括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等。

人员经费和基建投资等方面的开支不包括在内。(即:教职工工资不属于公用经费范畴)

而生均共用经费,则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在该区域内统一实行的、对中小学校按照计划内学生人数的财政拨款标准。

例如,在广州市教育局、财政局于2004年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广州市核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方案》的通知》[2]中,就对此作出了如下规定:“全市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704元/人”“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502元/人”。换句话说,这一标准也就是当地财政向中小学校拨付公用

经费的依据,倘若某小学校实有计划内在校学生1000人,则当年当地财政部门向该小学校拨付的公用经费即为:

1000 X 502=502,000元

在一些地区,会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对本地区内的大中城市和农村地区划分不同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例如,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于2006年联合颁布的《关于核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26号)中,就划分了三类标准,分别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类.大中城市小学、初中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225元(含信息教育教育费,下同)和355元;

二类.县城(含29个国家和省扶贫重点开发县市城区小学、初中)小学、初中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215元和345元;

三类. 农村小学、初中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185元和285元。”

2.生均教育经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第42条的规定,对于教育经费的界定如下: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

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生均教育经费,即是在一定地区范围内(如某省、某市),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由政府制定的财政年度预算的依据,同时也是当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计划内在读学生数额,向相关教育部门拨款的依据。

3.两者的概念比较

比较“教育经费”与“公用经费”的定义范围,不难看出,“教育经费”涵盖了“公用经费”。这是因为“教育经费”不仅包括了维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的费用,还包括了中小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工资、学校的建设费用等,因此在数额上肯定是大于“公用经费”的。

简而言之,“生均教育经费”包括了开办费用和日常费用,而“生均公用经费”则往往只包括日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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