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xx学院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xx学院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意见》(中办发〔1999〕23号)、《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纪发〔2004〕6号)、《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闽委办发〔2014〕33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办高校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意见(试行)》(闽委教组〔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因私事出国(境)是指我校教职工因个人原因申请出国(境),所需费用个人自理。
主要包括出国(境)定居、探亲、旅游、继承财产和其他私人事务。
第二章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
第三条以下人员需按本规定实行登记备案:
(一)厅级干部(含离、退休厅级干部);
(二)全体在职处级干部;
(三)在编高级职称人员;。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各个教育阶段的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始终保持教育工作者的高尚品德和良好形象。
第四条学校应对教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结果确定奖惩措施,并及时告知教职工。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六条教职工择优聘用,经考核合格后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第七条教职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职手续,提供必要的材料,并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八条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学校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制度等,教职工须全程参加并合格。
第九条入职满一年的教职工,经综合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条教职工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和任务要求,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离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报批。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严守工作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和学生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做到言行一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营利活动。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师生关系,言行举止不得侮辱、歧视学生,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教职工可获得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第十七条教职工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教育法律法规的,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查看、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合理的物质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
第十九条教职工享有按规定享受的休假、病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第二十条学校为教职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缴纳相关费用。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保护教职工的权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全体学校教职工。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教育局和学校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教职工应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按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第二章入职第四条学校教职工的入职程序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经学校面试录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学校对新任教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学校教育教学理念、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七条学校教职工的职责包括: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学生日常管理、学校活动组织、科研和教研等。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按时领取工资、参加社会保险、休假、享受师德考核等权利。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应保证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教材编写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为实现学校教育发展目标而努力。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教育教学规程,按时上课、备课,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传递正能量,不得侮辱、歧视或虐待学生,不得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不恰当的惩罚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应维护学校的声誉,在公共场合不得发表违背师德的言论。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按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教育教学质量及个人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各类培训活动,并根据交流和培训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纪律与处分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对教职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管理,提高教职工素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1.教职工享有平等、公正、合法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
2.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教职工应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定期参加师德师风培训,严守教书育人底线。
4.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应热爱学生,和学生保持良好的关系,传授知识,塑造品德。
5.教职工有权向学校提出自己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6.教职工有权获得正当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根据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奖励。
三、教职工的管理1.考核与评价(1)学校根据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定期进行考核与评价。
(2)考核与评价结果将作为教职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异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适当的褒奖与奖励。
(3)对于工作表现不佳或教育教学能力不过关的教职工,学校将采取相应的辅导措施,帮助其改进,若无改进,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2.培训与进修(1)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相关培训与进修,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机会。
(2)教职工有义务积极参加培训与进修,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奖励与处罚(1)对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杰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2)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1.工作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
2.假期制度教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以及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和探亲假等。
3.加班与补偿教职工如有加班需要,应提前与学校协商,并得到书面批准。
对于加班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的补偿。
五、教职工的待遇与福利1.薪酬制度教职工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执行,根据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差异化设置。
2.社会保险与福利教职工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教职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促进我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职工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严格在编教职工管理第二条凡以“停薪留职”、“勤工俭学”等形式长期脱离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过渡岗位人员除外,下同),原则上由学校书面通知本人十日内回原单位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
否则,按开除处理。
第三条凡在编在职教职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的,将予以解聘。
第四条未经批准,任何教职工不得参加本单位工作以外的活动。
第五条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到本县市教育系统外应聘或报考。
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若擅自离岗,将予以解聘。
第三章教职工调动第六条教职工调动,原则上每年暑假期间进行。
凡拟申请调整人员,须个人填写相关《申请表》,学校同意并由校长签字后,于每年暑假前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教师申请调动期间,应坚守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学校在超编和满编情况下,原则上不调入教职工。
特殊需要的,根据缺科情况,只调入专任教师。
第八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或家庭实际困难,申请调往外地或外系统,经单位同意,教育局批准后,办理正常调动手续。
第九条落实县市教育局教职工交流活动中,在校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教职工,均属于被交流的范围。
被调整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到调入单位报到,工资关系按县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说明情况。
对拒不服从分配,不按要求上岗者,按旷工处理,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严格学校外聘教师和其他临时用工管理,学校外聘人员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备案。
第四章坚持服务期制度第十一条新进毕业生教师,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第十二条鼓励在职教师通过函授、自考、研修等在职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
xx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暂行办法
xx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国际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拓展教职工出国(含出境,下同)研修平台,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双语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和支持优秀中青年教师以专业研修、访学等方式为主出国进修。
第三条教职工出国进修经历将作为职称评聘、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等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时限3个月(含)以上的出国进修,3个月以下的出国进修项目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并提交学校备案。
第二章进修类型及条件
第五条进修类型
(一)公派进修项目
1.经学校同意,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等政府机构选派的出国进修项目。
2.学校通过多种渠道自主设置并组织选派的出国进修项目,以及经所在单位(部门)和学校批准的其他出国进修项目。
1。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管理,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教职工的岗位设置1.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教职工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2.对岗位教师的聘任、考核和晋升进行科学评价,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
三、教职工的权益保障1.学校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教职工的基本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学校应当加强教职工的职业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4.学校应当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环境。
四、教职工的考核评价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等。
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晋升的重要依据,具体评价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学校应当及时、公正地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合格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五、教职工的奖励和惩处1.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建立奖励制度,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学校对教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3.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投诉举报的机制,及时处理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和投诉举报。
六、教职工的职业发展1.学校应当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教职工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学校应当为教职工的学术研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鼓励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3.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制度,为教职工的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七、教职工的行为规范1.教职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教育教学纪律,保证教育质量。
2.教职工应当注重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3.教职工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心学生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制度15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制度15篇教职工管理制度(篇1)一、办公纪律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
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教师子女原则上不擅进办公室,以免影响教师办公。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二、电脑管理使用1、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组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5、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教职工管理制度(篇2)1、热爱幼八,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要亲细、友善、公正,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严禁粗骂、打骂孩子,发现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从当月工资表中扣除。
师生关系要平等和谐。
2、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上班时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穿坦胸露背服饰,不穿背心,裤衩和拖鞋。
3、举止礼貌,坐、立、行、走姿态端正,处处为幼儿作表率,在幼儿面前不准腿坐,不准坐着组织活动和照顾幼儿用餐。
4、文雅,说话轻声和气,上班时在幼儿面前语言要规范,语不俗、语不高,自觉保护每一个幼儿的自信心。
5、待人热情礼貌,主动向客人、家长、幼儿问好,亲切接待来园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发展情景,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提议,妥善处理家长的批评和抱怨。
某学校教职员工管理规定
某学校教职员工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某学校的教职员工行为,
并适用于所有在该学校任教或工作的人员。
2. 职责和义务
2.1 教职员工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履行其教学、科研和
管理职责。
2.2 教职员工应尊重学生和同事的权益,维护良好的师生关系。
2.3 教职员工应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学校内部涉及
机密的事务。
2.4 教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
身专业能力。
2.5 教职员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守信用,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3. 管理措施
3.1 学校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对教职员工的行
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3.2 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绩效对其进
行奖励或惩罚。
3.3 学校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教职员工如发现他人违反管理
规定,可以进行投诉并要求调查处理。
3.4 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
处理。
4. 违规行为处罚
4.1 对于教职员工违反规定的轻微行为,学校将采取口头警告、罚款等纪律处分措施。
4.2 对于教职员工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停职、撤职、追究法律责任等。
5. 其他规定
5.1 学校保留对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5.2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教职员工。
以上为某学校教职员工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教职员工应按照
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为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规范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促使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建设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高素质队伍。
依据登纪法(2014)1号文件,特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一把手为人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要坚持对干部职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
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拿薪不上班”,“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的出现。
今后凡出现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的,将对其所在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免职,根据查实情况,直至给予撤职处理。
如果其严重性达到应给予党政纪处分程度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理的同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工作纪律,规范日常管理1.学校党政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日常上班要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2.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积极自觉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和政治学习以及单位组织的其它一切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
3.学校办公室专门负责考勤工作,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定期公布考勤,考勤资料至少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考勤与工资、校内津贴挂钩,并做为年度考核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4.严格请销假制度。
单位不得随意批假或超时限批长假。
不得擅自批准工作人员以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等形式长期离岗。
5.严格对退出工作岗位人员的管理。
经组织批准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含内退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离岗休息,单位要妥善安排,发挥其作用。
6.保障工作人员休假权利。
工作人员依照规定享受假期待遇。
7.单位不得私自借调外单位人员从事本单位工作。
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同级或上一级及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
对因公外出及借调、抽调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1. 介绍
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职责和权利,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顺利开展。
2. 教职工的职责和权利
2.1 教职工职责
- 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
- 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素质和道德素养
2.2 教职工权利
- 按规定享受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 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和决策
- 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教职工评价和考核
3.1 教职工评价
- 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评价,包括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成
果等方面的考核
- 教职工评价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和岗位调整等的依据
3.2 教职工考核
- 教职工将被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完成情况
- 教职工考核结果将用于绩效工资、奖金等的发放和奖惩措施
的实施
4. 教职工的纪律和惩处措施
4.1 教职工纪律
- 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 教职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4.2 惩处措施
- 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惩处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党纪处分
-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教职工。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法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xx学校教职工婚产假管理暂行规定
xx学校教职工婚产假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教职工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全文》(以下简称《条例》)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婚假、产假管理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1.产假假期:《条例》中规定,女职工产假在国家《劳动法》规定的98天基础上新增60天(内含假期和双休日。
一二胎相同,不再有晚婚晚育假)。
《条例》中新增的60天产假,学校若工作需要,提倡女教师们在完成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实行弹性坐班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月的弹性坐班奖励(遇假期顺延)。
2.流产假期: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为期15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3.哺乳假期: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根据个人情况,每天两次时间也可合并使用。
4、护理假期:男教职工的护理假期,按《条例》中规定的7天(5个工作日)执行,男教职工可在两周内,根据工作情况自行选休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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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教师工作行为,加强学校管理是实现“争创一流学校”办学目标的前提条件。
为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大依法规范办学的力度,依据《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崇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特此制定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体管理
1、全校教职员工实行坐班制管理。
上午时间:8:30——11:30;下午14:10——17:00。
2、三处两室职能部门早上、中午、晚上学生在校时间实行
内部干部、干事轮流工作值班管理。
3、班主任、值班教师管理要求另行规定。
二、考勤管理
1、请假
(1)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出具假条。
半天内无课请假向年级组长请假;一天内的病假协调好课及班务工作后,书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