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私募基金结构化设计

35-私募基金结构化设计
35-私募基金结构化设计

结构化私募作为普遍存在的一类金融产品,与一般的管理型基金不同。它为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提供匹配的基金份额种类。无论投资者风格是保守还是进取,只要进行适当的选择,都能够选到适合自己的结构化私募产品。

结构化产品其实很简单

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偏好,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认购优先级;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购买劣后级。各自的特点如下所示:

通常结构化产品优先级的出资额要高于劣后级,结构比例一般在[2:1]至[9:1]。

结构设计分为三类,收益特征各有千秋

第一种,优先级没有固定的预期收益率,收益的一定比例要分配给劣后级。

这种也常称为风险缓冲类产品。当产品发生亏损时,由劣后级本金补偿优先级本金。比如,某结构化基金优先级与劣后级的资金配比为3:1,优先级超额收益的20%分给劣后级。

最终清盘净值不同,各级投资者收益率有不同表现

第二种,优先级有固定的预期收益,超过部分全部归劣后级所有。

当产品发生亏损时,由劣后级本金补偿优先级本金及收益。比如,某结构化基金优先级与劣后级的资金配比为3:1,优先级的固定预期收益为9%。

最终清盘净值不同,各级投资者收益率有不同表现

第三种,结合前两种,优先级有预期固定收益,又有浮动收益。

这种结构一般是,在产品合同中规定一个较低的预期固定收益;优先级收益超过该固定收益的部分,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劣后级。当产品发生亏损时,由劣后级本金补偿优先级本金及预期收益。比如,某结构化基金优先级与劣后级的资金配比为3:1,优先级的固定预期收益为6%,超过部分的20%分配给劣后级。

最终清盘净值不同,各级投资者收益率有不同表现

投资者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结构化产品?

投资者需根据基金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市场预期、私募管理人投研能力、自身风险偏好等,来选择结构化产品的不同层级进行投资。对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更适合配置优先级。以上三类结构中,第二种

有较高预期固定收益的最为保守,其次为第三种,而第一种无预期固定收益的产品则相对积极。

对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则适合认购劣后级。其中,有预期固定收益的产品劣后级收益波动相对较大。若投资者对管理人投研能力非常认可,且对后市持乐观态度,可选择第二类及第三类产品结构进行配置;第一类则适合对后市持谨慎态度的客户。

私募基金的三种形式

关于私募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 ( 一) 公司制基金 1、公司制基金的结构 公司制基金依据《公司法》成立,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投资,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通常由董事会选择并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 2、公司制基金的特点 ( 1) 投资人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制基金是一个防范法律风险与责任的有效组织形式。 ( 2) 注册资本金制度使基金比较稳定,但可能产生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公司制基金有明确的出资金额、出资期限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 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但管理人的决策权限容易受到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各机构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各自的职权。由于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对投资者保障比较完善,因而易于被各类机构投资者接受。

对于管理公司而言,由于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法定的职权,参与特定事项的投票表决,使得大股东可能干涉经营决策,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公司制基金虽然可以通过分级授权部分解决问题,例如,将部分投资决策授权管理层或外部管理公司行使,但始终存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控制问题。实务中,公司制基金的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权限也通常受到大股东的制约。 ( 4) 投资回收方式受限,清算程序较为复杂。 公司制基金的股东如需要退出,可以通过减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但公司减资需要根据法定程序进行,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相比之下,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更为可行。此外,公司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否则面临着补缴责任甚至行政、刑事责任。 公司制基金的清算需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特定的解散事由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通知债权人、刊登公告,经债权人申报债权等流程后,对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 二) 有限合伙制基金 1、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结构 有限合伙制基金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基金的投资决策权,可以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担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公司制基金的股东所享有的一些决策权。 2、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特点 ( 1) 实行承诺认缴资本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可能产生LP 违约

私募基金的类型、区别、优势及特点比较

一、基金的大致分类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根据采取的交易结构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主要分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类。 如下图所示: 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1、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2、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3、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三种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区别 综合以上,上述三种类型基金的具体区别在于: 1、主体 契约型基金是基于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通过签订三方契约形成的,不依托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有限合伙或公司),基于合同享有投资收益。由基

金管理人成为目标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的显示的股东(属于名义股东,实质为股权代持),所以相对合伙制基金来说少了工商注册等繁琐手续,不用每投资一个项目就设置一个公司。 通过基金合同来约定管理方式、履行包括募集资金、确定投资方向、基金财产管理等职责,通常基金管理人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2、资金流 契约型基金由于没有法律主体,需设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称开立托管账户(目前商业银行对契约型基金能否以基金名义开设托管账户在实践中还有分歧)。3、税收 契约型基金在分配业绩收益时无需承担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而公司制基金需承担企业所得税,并且有限合伙制基金和公司制基金还需承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四、契约型基金的优势 与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相比,契约型基金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募集范围广泛、低成本运作、决策效率高、无双重税负、退出灵活、资金安全性。 1、募集范围广泛 根据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上限是200人,而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因此,契约型基金的募集范围比其他两种形式的基金募集范围更广泛,募集难度也大大降低。 2、专业化管理,低成本运作 契约私募基金因契约法律关系而设立,因而无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资公司,不必占用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和人员的投入。而且契约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和保管者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经营者和保管者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 3、决策效率高 在契约法律关系的框架下,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把信托财产委托给管理公司管理后,投资者对财产便丧失了支配权和发言权,信托财产由管理公司全权负责经营和运作。所以,契约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高。 4、免于双重征税 由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因此只需在收益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 此外,目前我国的公募基金均采用契约方式设立,而公募基金享有较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5、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一大优势就是其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契约的订立可以满足不同的客户群。在法律框架内,信托契约可以自由地做出各种约定。契约可以有专门条款约定投资人的灵活退出方式,这是因为在集合信托的不同委托人之间没有相互可以制约的关系,某些委托人做出变动并不会影响契约型私募基金存续的有效性。此外,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也将大大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 相比较而言,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退出,往往面临繁杂的工商变更手续。 6、资金安全性高

结构化资管计划、私募证券基金的杠杆限制及处罚案例

结构化资管计划、私募证券基金的杠杆限制及处罚案例近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向其理事、监事、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下发《关于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基协字[2016]63号),新版“八条底线”细则浮出水面。 自2015年3月第一版“八条底线”细则发布以来,中国基金业协会已经先后制定了2015年8月、2015年11月和本次2016年5月等三版修订稿,本次征求意见后正式颁布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政策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本次修订的“八条底线”细则虽然变化的条文较多,但其实都是对之前监管政策和“窗口意见”的汇总和明确,并无太多实质的修改。产生重要影响的,一是进一步降低了结构化(分级)产品的杠杆倍数限制,二是将适用范围从证券、基金、期货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资管业务,扩大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次征求见意见稿,笔者梳理了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法律合规要点以及处罚案例,供各位读者参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参照适用。 一、结构化产品的定义 1、定义 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是指存在一级份额以上的份额为其他级份额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或收益分配保障,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由资产管理合同另行约定的资产管理计划。 2、中间级 如果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不仅设有优先级、劣后级,还设有中间级,应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中间级是否接受了风险补偿或收益保障,只要在任一情况下符合风险补偿或收益保障特征,则应当将中间级作为优先级合并计算杠杆倍数。不参与收益分配或不获得高于或低于按份额比例计算的收益的份额,在计算杠杆倍数时可不纳入计算。 3、形式要求 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应包含“结构化”或“分级”字样,资产管理人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充分披露和揭示结构化设计及相应风险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风控措施等信息,明确份额属性划分标准,并向投资者确认其认购的份额归属于优先级还是劣后级。 二、杠杆倍数限制 杠杆倍数= 优先级份额/ 劣后级份额

私募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私募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私募行业发展现状?我国私募行业发展趋势

截止到2017年3月底 管理人数量(家) 基金数量(只)基金规模(亿)基金平均规模 (亿) 公募基金10942088920721.20 私募基金 18596 50424 119000 2.36 私募管理规模VS 公募管理规模私募基金规模自2014年以来高速增长,由2014年底认缴规模为2.63万亿增加到2017年3月底11.9万亿,规模扩大4.5倍,季度环比增长率达到18.26%。 私募认缴规模已经超过公募规模 ①2016年3月底私募实缴规模为8.75万亿,与公募的8.92万亿不相上下,于2016年三季度后开始超过公募基金规模②私募基金管理人数远超公募基金,基金产品数量亦远超公募基金产品数量③私募单只产品平均规模远远小于公募基金,只有2.36亿元,为公募基金产品平均规模21.2亿元的十分之一

政策规范力度、执行力度加强私募行业部分重点监管政策 私募行业相继出台各项监管政策,旨在规范私募机构运营,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中基协2016.02.01)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基协2016.02.04)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 2016.2.5) ?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基协 2016.2.22)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基协2016.04.15)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入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基协 2016.09.08) ?关于做好私募基金“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基协2016.08.29) ?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基协2016.11.15)2016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文8月1日前无备案产品的私募基金将被注销。16年三季度减少8000余家私募,截至3月底目前已经注销私募机构超过12000家。

私募基金组织结构设计

私募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 一、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 (1)权力机构 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基金章程》《资产管理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决定更新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 (2)决策机构 投资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专业的人士和有限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组成投资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做出资金调动的指令等重大事项。 (3)执行机构 基金管理人。负责寻找、论证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项目管理;设计产品方案并进行基金的持续募集等。 (4)资金监管 基金托管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在该行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侵占。 (5)顾问机构 风险控制委员会。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6)资金保管

托管银行。注册资金以及未来募集的有限合伙人资金需要委托给银行进行客户管理。该银行叫做托管银行。按照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对基金的资金调度进行严格监管。而在一个典型的股权基金内部,可以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 A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公司运作的监管和风险管理。 B基金部:负责资金募集。 C项目部:负责考察和投资项目。 D后期管理服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后的服务以及退出管理。 二、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职能 分工和牵制设计,采取多种手段,综合防控风险。 (1)可续的管理机制 基金决策机制:拥有投资决策权(保证决策的公正性)。 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权(突出投资管理的专业性)。 基金托管人:资金监管权(保障资金的稳定性)。 审计/估值/法律机构:投资监督权(投资交易的公平性)。(2)严格的约束/激励机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严谨、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受托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不称职时,基金权力机构可以予以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与业绩挂钩。 (3)专业的技术控制手段 投资前风险控制:充分的尽职调查,独立的中介机构介入,专业的风险评估以及事先设定可退出方案。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对比

一、两者的相同之处 两者的共同之处就是通过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形成独立财产,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基金托管人进行财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包括四个市场主体: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监管机构。 二、两者的区别 (一)主要区别 1.募集对象不同 公募基金的投资门槛为1000元,面向社会大众募集,也就是针对普通人的理财产品。 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为100万,主要是面对有钱人和一些机构(保险公司、社保资金等),其中阳光私募常常借助券商资产管理及基金专户等渠道发行。 2.投资限制不同 公募基金在股票投资上受限较多,如持股最低仓位为6成,不能参与股指期货对冲等。 私募基金在仓位上非常灵活,可以空仓也可以满仓,还可以参与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多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由当初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 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得两类基金在业绩回报预期与稳定上区别很大,按照A股长熊短牛的特点,私募基金的灵活性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证监会对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严格,公募基金每个季度都要详细的披露其投资组合与持仓比例信息。对私募基金则没有这么多要求,这也是私募基金保密性的需要。

4. 业绩报酬不同 这一点我想应该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事情。公募基金的管理人的报酬主要是来自于按照基金规模的固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一般来说1‰的水平,基金规模决定报酬,也就是现在的报酬取决于去年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收益直接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也就是说投资要是赚不到钱,那么管理人也得喝西北风。所以从趋利的本性而言,优劣立判,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从来不鼓励大家买公募基金,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激励制度就有重大缺陷。 虽然公募行业与私募行业的基金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业绩分化,但从格上理财统计的行业平均业绩来看,公募基金只有在大牛市中会跑赢私募基金,而私募基金在震荡市与熊市中表现更加突出 (二)次要区别 1.产品规模 公募基金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通常为几亿至几百亿元,反正池塘里水多,浑水摸鱼也是不错的选择,侧重集体协作。 私募基金市场在中国起步比较晚,整个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再加上市场客观因素导致先天营养不良,发展的不是很好,其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仅有几千万至几亿元,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这个模式是主流,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团队中的某个人的技术实力。 2. 费用 两者都包括认购费、固定管理费、赎回费,除此以外私募基金还多收了一项浮动管理费,其实个人认为没这个必要。 3. 流动性

契约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劣后级投资人

编号:xx xx投资·xx3号结构化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风险揭示书 xxx新区xx新城xx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 为维护您的投资利益,福建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xx投资?xx3号结构化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特提示您在签署《xx投资?xx3号结构化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成为本基金的委托人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计划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福建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xx。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委托财产,不保证委托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管理人在此声明,本基金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一)特殊风险揭示 1、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委托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本投资组合为灵活配置型组合,基金管理人可在资产配置层面采取较为灵活的策略。因此,投资经理的判断可能与市场的实际表现有一定偏离,从而带来对投资收益不利影响的风险。 2、操作或技术风险 非因基金管理人过错发生,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非因基金管理人过错发生,在委托财产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私募基金公司、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3、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委托资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银行理财,存在理财发行银行在能力、意愿等方面无法履行相关合同的兑付承诺的风险。 4、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 非因基金管理人过错发生,如本基金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可能导致本基金提前终止或相关监管机构处罚,从而导致基金委托人利益受损。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及时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2015年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摘要] 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其中,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力量的私募基金更是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目前国内法律及相关配套体系的不够完善,加之私募基金本身的高风险性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够成熟,国内庞大的私募基金仍然处于法律监管体系之外的灰色地带,这很不利于其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对比国外私募基金的发展经历,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现在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相关的建议,展望其发展前景。 [关键词] 私募基金发展现状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前景分析 一.私募基金概述 (一)国内外私募基金起源及发展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末,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等的介绍和安排,将闲置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自由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经过多年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 我国的私募基金始于1993年,发展到现在总规模已经超过一万多亿元,其规模甚至已经超过公募,已经成为国内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了。虽然我国的私募基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由于其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性支持,其运行和发展到现在绝大多数都以地下和半地下的方式进行。 国务院于2010年05月1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国防科技领域。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二)私募基金的含义及优缺点 1.私募基金的含义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

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前各通道的比较

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前各通道的 比较 来源:朝阳永续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13:42作者: 中国阳光私募的历史始于2004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私募证券基金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不断地壮大和成熟。而去年以来政府和主管部门又颁布和落实了一系列政策对私募基金行业予以支持。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今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为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明确的依据,并起到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作用。 据证监会协会统计,国内已备案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1100余家,管理规模逾3000亿元。过去几年中,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渠道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只能通过信托渠道发行,到现在基金专户、私募自主发行契约式基金等。私募产品的投向不断丰富,从最初单纯投向股票型二级市场,到现在可以投向定向增发、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不同的投资工具和领域。 在《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和今年以来股票市场的好转双重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专业投资者有兴趣进入私募行业,想要了解如何设立自己的私募基金。根据证监会和基金业

协会的分类,私募基金根据其投向主要可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下面为大家简要地讲解一下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理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现实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性质相对特殊和使用的法规相对冷僻,有限合伙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区的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有限合伙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了解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一些重要术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对于一些较少接触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不太了解,还有个别有限合伙制私募机构反映在个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 架构比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基金管理人的任命间接直接直接 外部审计机构的任命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基金管理人 参与基金管理不参与不参与不参与 资本退出需管理人同 意需管理人同意不需管理人同 意 审议批准会计报表股东会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股东投票合伙人投票信托合同约定 注: 一般而言,受托人应是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如无重大过失或违法 违约行为,委托人无权解任基金管理人 作为整体,投资者无权参与基金管理。实践中,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 决策的委员会中一般会有个别投资者代表。 依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股东或合伙人转让权益需要其他 股东或合伙人同意。实践中,一般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允许 管理人代表他们同意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的退出。 从《信托法》角度看,委托人可以自行解除委托。但实践中,信托合 同可能会有不同安排。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2、税收地位 从税收地位来看,公司制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缺点:基金作为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的公司

私募基金运营方案

私募基金运营方案 前言概述 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发展 政策东风 去年1月,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更是给聊城市带来了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聊城优势和特色,编制出台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产业和实施路径,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基金发展可以说恰逢其时。私募基金凭借机制灵活、成长性强、管理专业等优势,对于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社会存量资本,化解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服务实体 我们私募基金可以在企业萌芽期、初创期、发展期、成长期、稳定期等阶段均可介入协助企业在关键时期得到帮扶和支持,在助力企业发展和升级方面,不光是资金方面可以为企业排忧解难,还可以提供市场咨询、项目孵化、产品设计、法律、财务、知识产品等众多打包增值服务。多层次、全方位的支持企业壮大。 我们在整个基金的设计和后期运作过程中,还能够帮助企业实现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财务状况、股权结构的优化,为企业以后的新三板上市、债券发行、科创板

上市及主板上市等资本市场融资扫除障碍,提供坚实的基础。为企业打开上行的通道。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为促进当地经济贡献力量。 基金方面,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903家;已备案私募基金73854只;管理基金规模12.60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规模达7.95万亿,占比达63%。在如此大的资产规模中,涉及到众多专业概念的复杂问题,需要基金管理人、托管银行、共同受托责任、资产保全等众多金融从业者的通力合作。 结合聊城当地企业发展的现状来说,传统企业居多,需要转型升级的压力和动力都是存在的。在这样的档口和契机下,我们私募基金更能立足现状及当前经济环境、货币政策等协助企业量身打造适合他们的融资方式。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基金的运作方式。 项目执行方案 简而言之,私募基金的设立需要经过四个环节,即募、投、管、退,我们对这四个环节进行细化,主要按照如下各个阶段简要列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设计到退出的流程。

3分钟看懂信托和私募基金的区别1-精心整理

一、信托和私募的定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私募又称为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对冲基金一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运作的。 二、两者的特点及分类 信托公司产品: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跟投资期限都固定的产品,跟银行存款、国债等类似,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的一种。信托公司主管部门是中国银监会,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产品特点:收益稳定,投资期限1-3年,投资门槛高(100万起),发行规模大,常见起步都在1亿以上。目前国内信托产品的规模:11万亿。 购买的方式及原理:因为信托产品的高门槛,导致我们很多小老百姓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今天我们用众筹的模式,大家合伙筹钱去购买一份份的信托产品,就跟网上合伙购买彩票的原理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购买到过去只有那些“高富帅”才能够买到的产品,让我们也变成高富帅。 基金产品按照投资标的分类有: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风险非常小,如目前网上最火的互联网产品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就是天弘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百度的百发、苏宁的零钱宝、网易的收益宝也同属于货币基金,当然还有各个基金公司自己网站或者通过银行网站系统销售的货币基金。 债券基金:80%以上的债券基金均投资于债券,比如国债、企业债、政府债等,

收益低但是非常稳定。 股票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风险大,收益可能很高也可能亏损,适合于追求高收益且能够承受高风险的人群。 混合型基金: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如保本基金、平衡配置基金。 信托型基金:投资于实体企业、政府基建和重大设施的建设,是近年兴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向,风控方式和市场均跟目前的部分信托产品一样,拥有债权,风险控制好,收益稳定且收益高。适合追求稳定高收益的人群。 三、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的区别 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在过去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分界限,但随着有限合伙私募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将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混淆。所以分享有关信托和私募的区别在哪以及一些有效的区别方法。 最明显的区别——产品管理人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处——产品投资方向 集合信托产品基本都是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这一设计特点多年未变,但近几年市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结构化安排)(律师已审核)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结构化安排)(律师已审核)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全称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签署时间年月日承诺人//私募管理人盖章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

私募基金投资者知晓,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签署时间年月日声明人//私募基金投资者盖章重要提示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市场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投资品种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也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等。 本合同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中国私募基金发展历程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5c8208908.html, 到2017年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已走过12年,无论从私募从业人数,还是产品数量、管理规模来说,都得到了飞速发展,私募与中国股市共同成长,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股重要力量。下面金斧子的小编就帮大家普及一下中国私募积极发展历程 2004年2月20日私募投资人赵丹阳与深国投信托合作,成立“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业内视为国内首只阳光私募产品,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开启了私募基金阳光化的模式。 2006年~2007年公募基金经理转投私募行业的第一波潮流出现,包括肖华、江晖、赵军、田荣华、徐大成等重量级人物纷纷“奔私”,带来新的投资理念和方法。 2009年1月23日银监会印发《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成为第一个规范证券类信托产品的文件,意味着存在多年的阳光私募模式得到监管认可。 2009年第二波“公奔私”热潮风起云涌,曾昭雄、孙建冬、许良胜、李文忠、李旭利等公募基金经理,都在这一年转投私募,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2009年12月7日宁波游资出身的徐翔来到上海成立泽熙投资,发行泽熙瑞金1号。到了2015年11月1日,徐翔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2年~2015年原“公募一哥”、华夏基金王亚伟离开,南方基金投资总监邱国鹭辞职,标志着第三波“公奔私”热潮到来。王茹远、王鹏辉、吕宜振、王卫东等大批公募基金经理随着新一轮牛市的到来投身私募行业,“公奔私”达到高潮。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增加“非公开募集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5c8208908.html, 基金”章节,对私募基金做出相关规定,意味着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成为正规军纳入监管。 2013年12月私募教父赵丹阳认为A股到了价值底部,宣布重返市场,发行首只产品“华润信托-赤子之心价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开启私募基金备案制度,赋予了私募合法身份,同时私募作为管理人可以独立自主发行产品。2014年3月基金业协会为首批50家私募机构发放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取得资格的私募可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成为正规军。2014年6月30日证监会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备案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包括阳光私募在内的私募基金监管做出全面规定。 2016年2月至今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私募行业自律规则,同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从去年11月开始公布了8批失联私募名单。协会希望构建一套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规则体系,规范私募行业发展。 更多市面最火爆的股权投资项目资料查询,请直接拨打电话:【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体系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体系 一、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1)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基金章程》《资产管理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决定更新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2)决策机构投资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专业的人士和有限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组成投资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做出资金调动的指令等重大事项。(3)执行机构基金管理人。负责寻找、论证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项目管理;设计产品方案并进行基金的持续募集等。(4)资金监管基金托管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在该行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侵占。 (5)顾问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6)资金保管托管银行。注册资金以及未来募集的有限合伙人资金需要委托给银行进行客户管理。该银行叫做托管银行。按照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对基金的资金调度进行严格监管。而在一个典型的股权基金内部,可以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A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公司运作的监管和风

险管理。B基金部:负责资金募集。C项目部:负责考察和投资项目。D后期管理服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后的服务以及退出管理。二、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精神进行 职能分工和牵制设计,采取多种手段,综合防控风险。(1)可续的管理机制基金决策机制:拥有投资决策权(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权(突出投资管理的专业性)。基金托管人:资金监管权(保障资金的稳定性)。审计/估值/法律机构:投资监督权(投资交易的公平性)。(2)严格的约束/激励机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严谨、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受托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不称职时,基金权力机构可以予以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与业绩挂钩。(3)专业的技术控制手段投资前风险控制:充分的尽职调查,独立的中介机构介入,专业的风险评估以及事先设定可退出方案。投资中风险控制:通过严密的法律条款设定安全的交易方式,并在投资后采取严密的监管措施。风险化解措施:要求被投资方提供足够的资产担保,及时发现风险,并委托专业机构做还要违约处置能力。(4)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管方式,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年度报告(经审计)、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每一投资人拥有绝对的审计监督权,

结构化私募基金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结构化私募基金合伙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条总则 1.1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 本协议,指《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 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1.1.3 现金管理,指除用于满足项目投资之外,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 1.1.4 预期收益,指根据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根据过去投资业绩、经验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政策,对未来收益的估计和判断,该收益是预期、且并不是真正的已取得或者必然取得的,并不代表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向有限合伙人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1.1.5 预期年化收益率,仅指根据上述预期收益计算的收益率(日收益率、周收益率、月收益率)换算成年收益率来计算的,是一种理论收益率,并不是真正的已取得或者必然取得的收益率。 1.1.6 成立日,对于本有限合伙而言,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 1.1.7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8 关联有限合伙,指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正在或可能将会管理的其他人民币或外币私募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1.9 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指该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与该人同受其他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有权决

从非法集资泛滥看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前景2

从非法集资泛滥看我国民间私募基金发展出路 摘要:近20年,我国的私募基金发展迅速,部分私募基金经公开后成为所谓的“阳光私募”,但大部分私募基金仍然在地下运行,即民间私募基金。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对各类投资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这是近几年非法集资犯罪猖獗的重要诱因。本文从非法集资泛滥态势入手,简要介绍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然后从法制环境、政府监管、社会信用、发展重点等各个方面对未来我国民间私募基金的前景和出路作简要探讨。 关键词: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法制环境政府监管 Abstract: Chinese Private-Issued fund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in nearly 20 years. Little part of it became "sunshine private-issued fund" by publishing, and the majority is still running stealthily. Chinese people's wealth has been going up all along, and so their needs for investing are expanding, which results in illegal fund-raising wildly unfortunatly. From the wild situation of illegal fund-raising, this article presents differences of private-issued fund and illegal fund-raising and discusses how to developing the non-governmental private-issued fund in legal environment or 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so on. Key words: Private-Issued fund illegal fund-raising legal environment government monitoring 1.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 1.1我国当前私募基金发展概况 我国严格意义的私募基金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证券市场的诞生而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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