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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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11月11日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不含中医类,下同)的评审、建设和管理。

本市中医类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符合本市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审确定,学科整体实力处于市内领先水平,或者有明显特色、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学科或者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特色优势明显的专科。

第四条市级医学重点学科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鼓励先进、分类实施、围绕临床、注重创新、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自由申报、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系统管理的发展模式。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五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的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评审以及绩效评估指标;(二)发布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组织评审立项,建立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信息管理系统;(三)组织开展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指导、绩效评估、周期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四)协同各相关部门,共同保障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成立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参与医学重点学科相关政策制定,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规划、绩效评估与管理提供专家咨询、政策建议,以及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第六条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的学科进行统筹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申报要求审核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项目,配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二)按照本办法规定,协调区财政部门落实本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财政补助资金,督促本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自筹配套资金;(三)加强本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配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督导检查、绩效评估和周期验收等工作。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带头人的工作职责重点学科建设在医院建设中处于重要的位置,医院领导非常重视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在重点学科的建设中担负着重要的任务。

1、学科带头人均由科主任兼任,科主任作为学科带头人,他是业务建设和行政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肩负着发展本学科专业技术的责任,领导全科人员完成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任务。

2、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监督科室医护人员依法执业。

3、率领全科室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进行合作攻关,不断提高科室整体业务水平。

4、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做好科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

5、学科带头拟定合理的工作流程、草拟各类文稿、处理各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一般性事务,集中精力和时间在管理理念的创新上、业务水平的提高上,工作流程的改造上,使医院卫生人才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学科秘书的主要职责为使学科秘书在重点学科建设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学科秘书应具备以下主要职责:①负责学科日常管理的具体事务;②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初步起草学科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学科带头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③协助做好重点学科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申报工作;④负责做好学科科研活动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⑤负责本学科资料和信息的收集、统计、宣传、发布和归档工作;⑥列席本学科专家组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⑦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与国内外相关机构、人员的交流与服务;⑧协助学科带头人完成学科学术活动的组织安排、过程记录及跟踪落实相关任务的进展;⑨协助学科带头人组织好科室的教学工作;⑩配合医院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完成学科带头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与管理,使其健康发展并在医学科技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依据国家关于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是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与需求,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的培养卫生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及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的重要基地,是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使一批学科总体水平处于省内同类学科前列,其中部分学科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个别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目标是:使一批具有地方突出特色的学科在总体水平上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向重点学科转化,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第四条河南省卫生厅(以下简称“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支持情况,奖优汰劣。

第五条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按照单位申请、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

卫生厅与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制订建设目标,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建设措施。

第二章建设目标和任务第六条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5年为一周期。

计划建设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各50个左右。

争取使一些医学重点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优势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逐步形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医疗特色。

第七条聚集、培育和稳定一批高素质医学科技创新人才及学术带头人;建设一支学术思想活跃、学科知识面广、科技攻关能力强、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医学科技队伍。

第八条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成为面向社会开放的实验示范基地、学术交流平台及科技对外开放的窗口。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第九条申报范围:全省医学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及民营、厂矿、部队等其它行业的医疗卫生单位。

医院科室带头人工作计划

医院科室带头人工作计划

医院科室带头人工作计划
根据医院安排,我将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安排。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本科室的工作符合医院的要求。

2. 组织本科室医生进行临床诊疗工作,保障患者的就诊质量和医疗安全。

3. 协调本科室内部人员的工作安排,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工作效率。

4. 指导本科室医护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临床水平和技术能力。

5.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工作,为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医学科研做出贡献。

6. 处理好本科室的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

7.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本科室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检查。

在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带领本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共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和患者的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职责

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职责

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职责
1、重症医学科科带头人职责
重症医学科科带头人是指在重症医学科工作的医学专家,为重症医学科开展有关治疗、护理、教学等工作,为完成重症医学科的临床、科研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重症医学科科带头人职责包括:(一)建立良好的临床医疗团队
重症医学科科带头人首先要组建一支专业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临床医疗团队,其成员要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实施先进的临床技术,提供安全有效的临床服务。

临床医疗团队还要有严格的临床管理制度,以保证医护人员正确执行临床护理、治疗及管理工作。

(二)开展重症研究
重症医学科科带头人要积极参与重症研究,探索医学新理论,提高重症管理的水平。

要结合重症治疗实践,分析重症的病理机制,并与国内外学者合作,积极发表论文,丰富学术理论,拓展重症医学科的研究领域。

(三)开展重症规范教学
重症医学科科带头人要建立重症规范教学体系,将重症护理、治疗、预防、疗效监控等技术知识融入临床护理的教学课程,有效提升重症护理专业人员的临床能力。

(四)进行重症质量控制
重症医学科科带头人要对重症护理、治疗活动实施严格质量控制,落实重症安全护理、治疗的政策,实施早期干预、多学科联合治疗,
有效降低重症患者的死亡率和复发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促进具有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的重点学科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步伐,切实提高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经合肥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认定的,在学科管理、人才建设、学科影响力、科技优势、教育培训、学科条件和医疗质量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在合肥市具有领先水平或有明显特色或优势,通过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或省内领先以上水平的学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学科,包括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特色专科三个类别。

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主要面向医疗卫生机构有正式编制的学科,突出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特色专科主要面向有正式编制的专科,方向在于特色和创新。

第二章申报评审第四条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根据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学科调整、淘汰增补等需要,按照“依靠专家、择优遴选、公正合理、兼顾布局、科学决策“原则,集中时间申报评审。

第五条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的申报、评审工作在合肥市卫生局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六条合肥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报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

第七条拟申报医学重点学科的各医疗卫生单位需填写《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申报书》,同时提交自评报告,由市卫生局遴选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从学科管理、人才建设、学科影响力、科技优势、教学培训、学科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第八条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学科带头人。

如学科带头人离退休年龄已不足三年,学科带头人应指定一名骨干作为第二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不得兼任其它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带头人或骨干。

每个学科至少有两名业务骨干。

业务骨干不得兼任其它市医学重点学科骨干。

因学科协作确需出现骨干兼任情形的,必须提交确需兼任的详细书面报告,经合肥市卫生局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批准。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二)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发展;(三)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团队建设;(四)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学科建设取得实效。

第二章重点学科建设第四条重点学科的产生:(一)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结合专家评议,择优选择;(二)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实行逐级申报制度;(三)申报程序:科室提出申请,科教处审核,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内容:(一)优化学科布局,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三)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技术进步;(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科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六条组织管理:(一)分管院领导负责,科教处具体实施;(二)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责分工:(一)院领导: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重大决策和统筹协调;(二)科教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考核和评估;(三)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四)学科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八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培养学科带头人,提升学科整体水平;(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结构;(三)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学科成员的学术素养。

第五章评估与考核第九条重点学科评估:(一)定期开展重点学科评估,包括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二)评估结果作为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考核与奖惩:(一)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等挂钩;(二)对表现突出的学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建设不力的学科进行整改或取消重点学科资格。

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相关推荐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奖励机制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一、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网发展共同奋斗,在县级内外学术界享有一定声誉的学者。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组织能力强,办事公正,愿为学科建设孜孜不倦努力工作,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内的在职职工;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富于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的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医疗、教学、科研环节中;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人员;5、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两项:① 近三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著3篇以上。

②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一部。

③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人排名为前三名人员。

④近三年来主持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累计研究经费达5万元以上。

(完整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完整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医院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学科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形成梯队合理的学术队伍,具备一定优势和配套合理的实验室条件,具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并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逐步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开放型医疗、教学和科研基地。

第四条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院级重点学科。

医院根据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合理地培养一批院级重点学科,争取通过3~6年的规范建设,建成更多的校级、省级重点学科,并力争使部分省级重点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标准。

第二章申报和评审第五条重点学科申报和评审每3年开展1次,以二级或三级学科为申报单位,原则上从硕士生培养点或联合培养点中择优选择。

医院鼓励相关学科(科室)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第六条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一)有2个以上稳定的科研方向,有较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二)学科带头人在该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三)学术队伍的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一般要求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3~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学历的学术骨干比例较高;(四)长期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已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得到社会好评;(五)目前至少承担2项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近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曾经出版专著,或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第七条市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重点学科建设是我院为适应医院各项工作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色,展示医院优势,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措施。

医院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推动医疗、科研教学的全面发展.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重点建设我院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逐步达到校级重点学科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水平,并带动医院相关学科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贮备和人才储备.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类别及学科建设数量1/ 36医院设立3—5个院级重点学科以及2-3个院级重点扶持学科(专业)。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1、医院将按照校级、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以医院“十五"及“十一五”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医学科技、医疗技术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校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形成一批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学科队伍.在院级重点学科的成员组成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应达50%以上。

3、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重点学科要根据医学科技的发展和医院发展的需求,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使学科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有较大的提高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优化科研与临床的更加紧密结合,使科研能力的提高和临床医疗水平的提高相互推动,进一步形成医疗特色和优---------------------------------------------------------------范文最新推荐------------------------------------------------------ 势。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实力和学术水平,特设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是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学科的学科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宗旨是:加强医院学科建设的统筹规划,推进重点学科的发展,提高学科建设的整体效能。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第四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任务是:(一)负责确定医院的重点学科和发展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二)主持召开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学科的相关工作;(三)协调重点学科的间接部门及相关组织,推动重点学科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科的国内外影响力;(四)指导重点学科的科研工作,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提高学科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创新能力;(五)组织评估重点学科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对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策略进行调整和优化;(六)协调学科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解决重点学科的发展中的困难和矛盾;(七)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制定医院学科建设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监督执行情况;(二)协调医院各职能部门的资源,为重点学科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三)落实学科建设的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科的整体效益;(四)指导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选拔,加强学科带头人的队伍建设;(五)组织开展学科发展的宣传活动,提高学科的知名度和声誉;(六)对学科建设的中期和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目标;(七)协调解决学科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推动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第六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召开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撰写会议纪要和工作计划;(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跟踪学科建设的实施情况;(三)收集学科建设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四)协助领导小组对学科建设的中期和年度工作进行评估;(五)组织开展重点学科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X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促进具有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的重点学科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提高我院医疗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经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在学科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影响力、技术优势、科研教学和医疗质量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在院内具有明显特色或优势的学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医院成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医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

工作小组由医务部、质控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临床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医院分管科教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第四条医学重点学科所在科室的主任,是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亲自抓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学科要设秘书一人,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第五条各医学重点学科要根据各自的建设目标制订三年周期建设规划和各年度的工作计划上报医院备案,每年末要书面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三年建设期满要报送总结自评报告。

第六条医院每年对医院医学重点学科进行考核,对学科建设明显未达标的重点学科予以警告,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在三年建设周期考未达到建设目标的,将给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医学重点学科称号、追回部分或全部经费。

第三章评审与认定第七条医院重点学科根据全院发展规划,按照“自主申报、择优遴选、兼顾布局、科学决策”原则,集中时间申报评审。

第八条申报院级重点学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学科整体水平处于市内先进,部分技术项目达到市内领先、省内先进。

2、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结构较为合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达到5%以上.3、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近5年至少承担1项集团公司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取得至少1项集团公司以上级别的科研成果奖;在国内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计)人均不少于1篇;引进或开发至少1项具有市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或新项目。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被认定为重点学科的科室。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2.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3. 注重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发展;4.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科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学科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2. 审批重点学科建设资金;3. 监督检查重点学科建设进度;4. 组织重点学科评估;5. 建立重点学科评估机制。

第六条重点学科科室应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学科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责:1. 制定学科发展规划;2. 组织实施学科建设计划;3. 协调学科内外合作;4. 负责学科经费管理;5. 建立学科档案。

第三章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八条重点学科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第九条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制定重点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提升重点学科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四章科研与成果转化第十二条重点学科应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三条学科建设办公室应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明确科研目标和任务。

第十四条学科带头人应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研项目。

第十五条医院应鼓励重点学科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对外交流与合作第十六条重点学科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科影响力。

第十七条学科建设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加。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力等方面。
通过公开竞聘、专家评审等方式选拔学科带头人。
03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
1
对选拔出的学科带头人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学科带头人培养
2
3
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包括学术交流、科研 合作、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
为学科带头人提供参加国内外学 术会议、访问学者等机会,拓宽
学术视野。
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合 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提 高资源使用效率。
管理信息化的推进和应用
建设学科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科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学 科建设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推进管理信息化应用
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学科建设项目在线申报、评审、立项 、实施、验收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 度。
学科布局调整实施
按照优化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科布局调整 ,确保调整过程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
学科交叉融合的探索和实践
交叉融合需求分析
分析医院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需求,找出潜在的交叉融合点和合 作领域。
交叉融合模式探索
探索多种形式的学科交叉融合模式,如联合实验室、跨学科研究团 队等,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深度合作。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 和风险防范意识。
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
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医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进行定期监测 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的健全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06 科研能力提升与 成果转化
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和学科经费使用效能,带动全市医学进一步发展和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深圳市卫生局评审认定的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符合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经评估认定或批准,学科整体实力在深圳市处于领先水平或有明显特色,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的医学类学科。

第三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评估、科学整合优势资源、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以学科或专业科室为建设主体、所在依托单位为重要支撑,明确责、权、利关系,努力提高建设绩效。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市卫生局职责:(一)统一管理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二)制定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政策和评估体系及考评办法;(三)对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予以监督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四)负责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预算管理;(五)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开展绩效评估。

市卫生局应成立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参与医学重点学科相关政策制定、医学重点学科评估、指导、咨询和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第五条市财政局职责:(一)将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设立专项部门预算科目,纳入年度预算;(二)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医学重点学科依托单位职责:(一)统筹管理本单位内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的投资与建设绩效负管理责任;(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规范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三)组织选拔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经学术带头人提名的技术骨干;(四)大力支持学术带头人的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落实建设计划创造条件;(五)督促和支持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进行医学继续教育;(六)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人员编制、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政策优惠,对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不足部分予以支持和补充;(七)确保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接受财政、监察、审计、卫生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职责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职责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职责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目标和时间节点。

2. 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各项措施。

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健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工作机制和流程。

4.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5. 定期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6. 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高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7. 开展临床科研和学术交流,推广临床重点专科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推动学科发展。

8. 建立健全临床重点专科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降低医疗风险。

9. 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医院的整体发展和建设。

总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工作职责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支持和配合,以确保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学科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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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重点学科建设在医院建设中处于严重的位置,医院领导非常重视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在重点学科的建设中担负着严重的任务。

1、学科带头人均由科主任兼任,科主任作为学科带头人,他是
业务建设和行政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肩负着发展本学科专业技术的责任,领导全科人员完成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任务。

2、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
学术交流;监督科室医护人员依法执业。

3、率领全科室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进行合作攻关,不断
提高科室整体业务水平。

4、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做好科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科
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

5、学科带头拟定合理的工作流程、草拟各类文稿、处理各方面
的突发事件、参与一般性事务,集中精力和时间在管理理念的创新上、业务水平的提高上,工作流程的改造上,使医院卫生人才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学科秘书的主要职责
为使学科秘书在重点学科建设中发挥其严重的作用,学科秘书应
具备以下主要职责:
①负责学科日常管理的详尽事务;
②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初步起草学科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学科带头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③协助做好重点学科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申报工作;
④负责做好学科科研活动的详尽组织、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学科资料和信息的收集、统计、宣传、发布和归档工作;⑥列席本学科专家组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
⑦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与国内外相关机构、人员的交流与服务;⑧协助学科带头人完成学科学术活动的组织安排、过程记录及跟踪落实相关任务的进展;
⑨协助学科带头人组织好科室的教学工作;
⑩配合医院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完成学科带头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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