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重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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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超限、超重、集重货物运输组织办法

超长、超限、超重、集重货物运输组织办法

超长、超限、超重、集重货物运输组织办法为确保铁路阔大(超长、超限、超重、集重)货物运输安全,规范作业程序和管理,根据国家和铁路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制定本办法。

1、方案审核与报批1.1托运的货物在《铁路装载加固定型方案》中明定的,按《铁路装载加固定型方案》执行。

1.2 托运阔大货物的技术资料和“计划装载加固方案”由托运人提出,在场、区内装车必须向车间业务室提报。

车间业务室在接到托运人提报的技术资料和“计划装载方案”后,要指定专人到现场复核相关数据,并对“计划装载方案”进行修订。

1.3 业务室主管人员负责对托运人提报的技术资料和“计划装载方案”进行审核[包括货物外形三视图(必要时应附有货物照片或复印件)、外形尺寸、中心位置、支重面长度和宽度、自轮运转货物自重、轴数等],对“计划装载方案”进行完善,报车站客货业务收入科审批,然后报路局货运处审批。

1.4 货运业务室接到路局批准《方案》后,及时报告车站客货业务收入科,由客货业务收入科负责向路局相关部门拍发请求承运电报。

2、承运与受理2.1 整车计划员在受理阔大货物时,应对托运单位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认真审核:2.1.1 超限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2.2.2 路局批准的“装载加固方案”;2.2 无定型、暂行、试行或临批方案的,不准受理。

3、装车作业3.1确定方案。

装车前,由主管副主任、业务室主管人员、现场值班员按照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对货物各项数据进行再次测量,对照《方案》和路局审批电报,指定装载方案。

3.2 检查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

必须符合《加规》要求。

3.3确认待使用的车种、车型、车数符合批示电报和装车要求,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的规格、数量和质量符合装载加固方案规定;3.4测量车地板的长度和宽度,在负重车上标画车辆纵横中心线;3.5在货物上标明中心位置、索点;3.6开好工前会,向装车人员布置装车事项。

3.7 现场指导。

装车中,主管副主任、业务室主管人员、现场值班员要对现场装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方案》问题及时纠正。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第四章途中检查..........................................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第七章专列运输..........................................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第十一章附则..........................................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附件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见附件4..第7条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的高度;超限货物分为三种类型: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下部超限..1.上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超过3600毫米;任何部位超限者;2.中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至3600毫米之间;任何部位超限者;3.下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之间;任何部位超限者..第8条装车后;重车总重活载效应超过桥涵设计标准活载中-活载的货物;称为超重货物..第9条根据货物的超重程度;超重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重、二级超重和超级超重..1.一级超重:1.00<Q≤1.05;2.二级超重:1.05<Q≤1.09;3.超级超重:Q>1.09..注:Q为活载系数..超重货物分级表见附件5..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第10条托运人托运超限、超重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并应提出下列资料:1.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格式一;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图中应标明货物的有关尺寸;支重面长度;并以“+”号标明重心位置..2.自轮运转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和运行限制条件..3.申请使用的车种、车型及车数;计划装载加固方案..4.其它规定的资料..托运人应在托运超限超重货物说明书、计划装载加固方案和所提供的资料上盖章或签字;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第11条车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时;应认真审查托运人提出的有关技术资料;测量货物外形尺寸和重心位置;必要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审查后;以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向铁路局请示装运办法..跨及四个及以上铁路局的各级超重货物和超级超限货物由铁路局审查后向铁道部请示..第12条测量超限货物以毫米为单位..装车前后的测量按下列规定办理..1.装车前;按计划的装载加固方案测量1长度:测量其最大长度、支重面长度、重心至端部的距离、检定断面至重心的距离..2高度:自支重面起;测量其中心高度、侧高度和重心高度..①中心高度:自支重面起至最大高度处的高度为中心高度;②侧高度:中心高度以下各测点至支重面的高度..如有数个不同侧高度时;应由上至下测出每一个不同的侧高度..3宽度:测量中心高度处的宽度和不同侧高度处的宽度..①中心高度处的宽度:中心高度处;在货物重心所在纵向垂直平面左侧和右侧的最大宽度;②侧高度处的宽度:每一侧高度处;在货物重心所在纵向垂直平面左侧和右侧的最大宽度..2.装车后;按实际的装载加固状态测量含加固材料1长度:①跨装时;测量支距和两支点外方的长度;②突出装载时;测量突出车辆端梁的长度;如两端突出不相等时;应分别测量..2高度:自轨面起测量其中心高度和侧高度..3宽度:自车辆纵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起;分别测量中心高度和不同侧高度处在其左侧和右侧的宽度..第13条铁道部、铁路局接到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后;向各有关单位批示装运办法..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见附件6..第14条铁路局接到批示或抄送的电报后;应结合管内的实际情况及时批转..对需临时改变建筑物、固定设备的;应在电报中详细指明..管内通行确有困难时;应在收到电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电报通知发局和电报批示单位..第15条车站接到铁路局批示电报后;应按装载加固方案及时组织装车..装车后测量与批示电报不符时;须重新请示..第16条超限、超重禁止无批示电报装车;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第17条装车后;车辆转向架任何一侧旁承游间不得为零结构规定为常接触式旁承的货车除外;遇球形心盘货车一侧旁承游间为零时;可用千斤顶将压死一侧顶起;落顶后出现游间;表明货物装载符合要求..使用落下孔、钳夹式车辆装载的货物;装后货物底部与轨面的距离不得少于150mm..第18条装车后;应用颜色醒目的油漆标画易于判定货物是否移动的检查线;并在货物两侧明显处以油漆书写、刷印或粘贴“X级超限、X级超重”;或挂牌标识..第19条装车后;发站应填写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格式二;在货物运单、货票、票据封套、编组顺序表上注明“超限货物”或“超重货物”或“超限超重货物”;以连挂车组装运时;应注明“连挂车组不得分摘”;限速运行时;应注明“限速XX公里”..并按规定在车辆上插放货车表示牌..第20条发站挂运超限、超重车前;应向铁路局调度所拍发超限超重车辆挂运请示电报条件不具备时也可电话请示..第21条超限、超重货物变更到站时;受理变更的车站应复测货物装车后尺寸;以电报向铁路局重新请示;并注明原批准单位、电报号码、新到站及车号..受理变更的车站;应对货物的装载加固状况进行检查;并在“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中签认..第22条对超限、超重的大型设备;托运人应在设计的同时考虑经铁路运输的可行性;必要时;应分部制造..对通行上有困难的货物;应采取改变包装和拆解货体等措施;尽可能降低超限、超重程度..第23条装后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的货物;经铁道部批准;可不按超限货物办理..第24条为确保特大型超限货物运输安全;可采用检查架等方法检查确认运输线路或区段的限界能否通过..1.检查架的尺寸应与货物检定断面的实际尺寸相同..2.安装检查架的车辆应与拟用车辆的车型相同..3.检查架应安装在货物检定断面所在的位置..当使用其他车辆安装检查架时;应安装在车辆转向架中心销所在横断面位置;检查架的尺寸应考虑拟用车辆的偏差量和倾斜量等..第25条铁路局应于每月5日前;按格式六、格式七要求统计上月本局管内超限、超重货物装车数;并报铁道部运输局..第四章途中检查第26条超限、超重车的途中检查是确保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措施;铁路局必须加强对超限、超重车运行途中的检查;落实区段负责制..第27条途中检查站应按下列内容检查超限、超重车;并记录检查结果:1.有无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及其填写是否完整;2.货物两侧明显位置;是否有超限、超重等级标识;3.是否标画有检查线;货物有无移动;加固材料是否有松动和损坏;4.车辆转向架左右旁承游间不得为零结构规定为常接触式旁承及球形心盘除外..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第28条铁路局调度所接到车站挂运请示或邻局预报后;应根据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批示电报核对挂运请示或预报内容;制定具体运行条件;填写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格式三;纳入日班计划..挂运跨及两个调度所的超限、超重车前;需征得邻局调度所的同意..相邻调度所间的预报内容;应包括挂运车次、批示电报号码、车种车型、到站、品名、超限等级、超重等级和有关注意事项等..调度所在挂运和接运超限、超重车前;应将管内的具体运行条件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第29条车站接到挂运命令后;应及时做好车辆挂运准备工作;并将调度命令交值乘司机..第30条超限、超重车应经由最短径路运输;但受到建筑限界或其他不利因素影响时;可指定径路绕道运输..运行上有限制条件的超限、超重车;除有特别指示外;禁止编入直达、直通列车..第31条挂有超限车的列车;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规定的线路办理到发或通过..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线路时;须得到铁路局批准..第32条挂有超限车的列车运行在复线、多线或并行单线的直线地段与邻线列车会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邻线列车运行速度小于120公里/小时的;两运行列车之间的最小距离大于350毫米者不限速;300毫米至350毫米之间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小于300毫米者禁止会车..2.邻线列车运行速度大于等于120公里/小时小于160公里/小时的;两运行列车之间的最小距离大于450毫米者不限速;400毫米至450毫米之间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小于400毫米者禁止会车..3.邻线列车运行速度大于等于160公里/小时小于200公里/小时的;两运行列车之间的最小距离大于550毫米者不限速;500毫米至550毫米之间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小于500毫米者禁止会车..曲线地段与邻线列车会车;必须根据规定相应加宽..挂有超限车的列车在CTCS-2级区段的区间禁会动车组..运营专业电20071057号关于修改〈超规〉第32条的通知第33条超限车在运行过程中;如超限货物的任何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限界之间的距离以下简称限界距离;在100毫米至150毫米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2.限界距离在超过150毫米至200毫米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限界距离不足100毫米时;由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运行办法..第34条装有二级及以上超限货物的车辆禁止溜放..第35条各站应将接发超限、超重车组织办法;超限车固定通行线路及其限界纳入站细管理..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第36条电气化区段超限货物停电、不停电运输的条件:1.在电气化区段;超限货物顶部距接触网导线的垂直距离L≥350毫米时;可不停电运输; 100≤L<350毫米时;加盖绝缘软盖板后;可不停电运输; 50≤L<100毫米时;必须停电运输..2.超限货物顶部距接触网导线的垂直距离;在线路平面海拔高度超过1000米时;应按每超过100米增加3.5毫米的附加安全距离计算不足100米时四舍五入计算..第37条电气化区段使用的绝缘软盖板必须是经过铁道部科技鉴定;并经省部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认证的产品..使用前须经耐压试验合格;使用过程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规定..第38条铁路局应指定绝缘软盖板苫盖、撤卸站;绝缘软盖板苫盖、押运人员必须经过铁路局培训合格..第39条绝缘软盖板的苫盖、撤卸、途中故障处理必须在无电区进行..第七章专列运输第40条对国家重点工程和国防建设急需运输的特大型设备和需要派人监护、监测运行的重车;可开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专列..跨及三局运输时;由铁道部批准;跨及两局运输时;由相关铁路局协商决定;局管内运输时;由铁路局自定..第41条专列开行前;批准单位应召开运输协调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运输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第42条铁路局须成立专列运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列运输方案在本局管内的实施..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第43条铁路局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定期对管内建筑限界进行检测;并将办理超限货物运输线路的建筑限界资料报铁道部备案..第44条建筑限界资料应包括分区段的综合最小限界尺寸表和断面图;以及线路的相关技术资料最小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最小道岔辙岔号等..第45条办理超限货物运输线路上需要临时缩小既有限界施工时;施工单位应书面向铁路局申请;铁路局审核后上报铁道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第46条未经铁道部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缩小原限界..设备和建筑物违章侵入铁路建筑限界的;应追究责任单位责任并限期拆除..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第47条经由铁路运输的进口包括过境超限货物;铁道部国际合作司简称国际司根据国际联运有关规定;在接到有关国铁路商定超限货物的文电后;会同运输局必要时请有关铁路局参加共同审核确定..对于可以接运的;除以电报答复有关国铁路外;还应通知国内有关国境铁路局..国境站接到邻国铁路国境站的预确报后;须做好接运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超限货物到达国境站后;应根据本规则第10、11条的规定;向上级请示装运办法;根据批示的装运办法及时组织换装..第48条经由铁路运输的出口包括过境超限货物;装车站应按本规则第10、11条的规定;向铁路局请示..铁路局审核后向运输局和国际司请示..国际司接到请示后与运输局协商必要时请有关铁路局参加;并根据国际联运有关规定同相关国铁路商定;商定结果通知运输局;由运输局下达有关铁路局..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第49条长大货物车的备用、解除、使用和回送;应根据铁道部的调度命令办理;铁路局调度所间须互相进行预报..铁路局在接到铁道部下达的调度命令或接到邻局的预报后;要及时纳入日班计划;将车辆向指定到站挂运..沿途各站应快速挂运;不得积压..车站回送长大货物车时;应填写“特种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并注明到站和调度命令号码..第50条铁路局应在每月25日前向铁道部运输局提报次月长大货物车使用计划..每日18点将自局管内的长大货物车的出入、现在车位置、空重状况;按车型、车号、位置、发站、到站及时登记;并上报铁道部运输局..第51条长大货物车应严格按照车辆技术条件运用..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见附录一..第52条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和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见格式四和格式五..第十一章附则第53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第54条铁路其它有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与本规则不符时;以本规则为准..第55条铁路局可依据本规则;制定局管内的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第56条本规则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铁道部前发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79〕铁运字1900号同时废止..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一、用一辆六轴及以下货车装载时1.当货物的检定断面位于车辆两心盘中心之间时;其计算公式为:36-+=内内C B X mm式中 B ——实测宽度;即;货物检定断面的计算点至车辆纵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的距离;mm ;C 内——货物检定断面处的内偏差量;即;车辆纵中心线在货物检定断面处偏离线路中心线的距离;mm ;其计算公式为:10008)2(22⨯-=Rx l C 内 mm式中 l ——车辆转向架中心距;m ;x ——货物检定断面至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m ; R ——曲线半径;m..2.当货物的检定断面位于车辆两心盘中心外方时;其计算公式为:36-++=K C B X 外外 mm式中 C 外——货物检定断面处的外偏差量;即;车辆纵中心线在货物检定断面处偏离线路中心线的距离;mm ;其计算公式为:10008)2(22⨯-=Rl x C 外mmK ——货物检定断面处的附加偏差量;mm ;其计算公式为:)4.12(75-=lxK mm 注:当4.12≤lx时不计算.. 二、用普通平车跨装时1.当货物的检定断面位于两货物转向架中心销之间时;其计算公式为:36-+=内内C B X mm其中;C 内的计算公式为:10008)2(222⨯-+=Rx l L C 内 mm式中 L ——跨装支距;m ;l ——负重车的转向架中心距;m ;x ——货物检定断面至跨装支距中心线的距离;m.. 2.当货物的检定断面位于两货物转向架中心销外方时;其计算公式为:36-++=K C B X 外外 mm其中;C 外的计算公式为:10008)2(222⨯--=R l L x C 外 mmK 的计算公式为:)4.12(75-=LxK mm 注:当4.12≤Lx时不计算..三、用六轴以上长大货物车装载时1.当货物的检定断面位于大底架两心盘中心之间时;其计算公式为:36-+=内内C B X mm其中;计算公式为:10008)2(2221⨯-++=Rx L L C n内 mm式中 L 1、…、L n ——分别为长大货物车由上向下各层底架心盘中心距;m ;其中;n 为长大货物车底架层数;x ——货物检定断面至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m..注:用具有导向装置的长大货物车装载时;C 内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计算..2.当货物的检定断面位于大底架两心盘中心外方时;其计算公式为:36-++=K C B X 外外 mm其中;C 外的计算公式为:10008)2(2212⨯---=RL L x C n外 mmK 的计算公式为:)4.12(751-=L xK mm 注:当4.121≤L x时不计算..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附件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建筑限界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超重货物分级表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注:粗线栏内由铁路填记发货单位戳记 20 年月日提出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甲页×级超限×级超重单位:毫米注:1不用的各栏应划去;2按电报批示尺寸填记;小于批示时;将实际尺寸填于记事栏内;大于批示尺寸时;必须重新请示;3“重车重心高”栏在不超出2000毫米时须以/号标示之;4一式两份;第一份仅为甲页留站存查;第二份为甲、乙页;随货运票据送到达站..规格270×185mm检查结果纪录乙页规格270×185m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铁路局用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注:本表铁路局、站段适用..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铁路局年月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铁路局年月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注:L1、L2、L3、L4为长大货物车由上向下各层底架心盘中心距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超限运输 名词解释

超限运输 名词解释

超限运输1. 定义超限运输是指在道路、水路、铁路等交通运输中,超过了法定规定的尺寸、重量或其他限制条件的货物进行运输的行为。

这些货物通常具有体积庞大、重量超标或形状特殊等特点,无法通过常规的运输方式进行搬运和运输。

2. 超限运输的类型2.1 尺寸超限尺寸超限是指货物在长、宽、高等方面超过了法定规定的尺寸限制。

例如,一些大型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在尺寸上可能会超出标准的公路车辆或铁路车厢的承载能力。

2.2 重量超限重量超限是指货物的总重量超过了法定规定的重量限制。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需要将大块石材、钢材等重型物品从生产地点运送到目的地。

2.3 形状特殊形状特殊是指货物具有非常规形状,无法适应普通车辆或船只的装载要求。

例如,一些巨型风力发电设备、航天器件等都属于形状特殊的货物。

3. 超限运输的挑战3.1 安全风险超限运输由于货物体积庞大、重量超标,对运输工具和道路设施的要求较高。

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3.2 运输成本超限运输需要特殊的运输工具和装备来满足货物的需求,这些设备通常价格昂贵。

此外,由于尺寸和重量超过常规标准,需要额外的人力、时间和资源来确保安全顺利进行。

3.3 道路限制由于超限运输对道路设施要求较高,很多地方存在严格的限制条件。

一些窄小的街道、桥梁、隧道等无法容纳超限货物通过,这就增加了货物运输的困难和复杂性。

4. 超限运输解决方案4.1 特殊装备为了满足超限货物的需求,需要使用一些特殊装备。

例如,可以使用低板车、平板拖车等专门用于载重较大或尺寸较大货物的车辆。

这些车辆通常具有更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4.2 预先规划超限运输需要提前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准备工作。

运输公司应该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制定详细的运输路线、时间表和安全措施,确保货物能够安全顺利地到达目的地。

4.3 安全监管超限运输需要加强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超限货物进行审查和许可,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给道路交通和其他参与者带来危险。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规定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铁路作为一种高效、快捷、安全的运输方式,成为了我国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之一。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铁路运输中超限超重货物的问题也日益严重,为此,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铁路货运的管理,推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其中就包括“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规定”。

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和有效实现铁路运输的管理,管理部门发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需要提交申请书和电报,并规定了申请书的格式。

在申请书中,要明确列出超限、超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和填报露天发掘物品目的地、用途、产地、区段限重、出发地和运输方式等内容。

《规定》的出台,具有较强的规范性,既规范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又明确了企业的要求,增强了铁路运输中安全和有效性的保障。

二、信号落实和管理在实际运输中,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的管理,确保信号能被正常传达和接收,从而减少因信号丢失、处理延误等原因造成的运输风险。

为了保证信号的有效性,落实电报的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强化信号的信息传递。

在信号发出后应将信号发送给所有区域,包括相关管理部门及其他环保执法部门,确保所有部门都能了解货物运输的详细信息;2、准确掌握货物信息。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部门应当熟悉货物的品质、品种和数量,掌握货物的焚烧、化学和生物特性等,并根据改标对超高限货物的分级、限制状态、禁运质量百分比等进行判断;3、定期检查信号处理情况。

每月对信号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统计传达、接收、处理情况并分析原因,及时解决汇报中的问题,完善信号处理管理工作。

三、信息共享与数据采集在《规定》的实施过程中,链条中每个环节的信息共享和数据采集都至关重要。

信息共享是指部门之间能够顺畅地交流信息的能力,铁路货物运输部门应该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掌握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各个商业环节的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货运专业常用规章)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货运专业常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2007]62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途中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专列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现场管理)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管理)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管理)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第五条超限超重货物装载加固和超限、超重等级划分等应符合铁路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局和站段必须高度重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委员会,各有关站段要成立以主管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第七条铁路局货运处(青藏公司为营运部,下同)是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的责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的请示、批示,以及相关行政许可的资质审查等。

铁路局调度所负责超限超重车的运行组织和运行掌握,以及装运超限超重货物所需空车的调配。

第二章受理第八条发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资料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还应要求托运人提供下列资料:1.托运超限超重货物说明书(格式一),货物外形三视图(必要时应附有货物照片)、外形尺寸、重心位置(以“+”号标明)、支重面长度和宽度。

必要时应提供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货物重量的计量证明文件。

2.自轮运转超限超重货物的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运行限制条件、安全运输应急预案和车辆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等,必要时应提供相关车辆动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既有架桥、铺轨等铁路工程建设用自轮运转铺架机械设备应提供铁道部建设司核发的复查合格证。

国外进口和新研发、试制及重大技术改造的设备,需提供铁道部科技司出具的技术鉴定或技术评审合格证明文件。

3.申请装运超限超重货物的车种、车型及车数,计划装载加固方案(必要时应附相关说明)。

使用企业自备车时应提供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许可证。

第九条托运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符合规定,且货物发到站(含专用线、专用铁路)具备超限超重承运人资质的,发站应给予资料受理。

第十条资料受理后,发站须认真审查资料,必要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照资料核查货物实际,复核货物重量,测量核对货物外形尺寸和重心位置;拟定使用货车的车种、车型及车数,拟定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计算超限(装后尺寸)等级和超重等级;向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主管部门提报铁路特种车使用计划、拍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济南铁路局文件济铁货发[2007]82号转发铁道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的通知各车站,各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建筑段:现将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的通知》(铁运[2007]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五日铁道部文件铁运〔2007〕62号关于印发《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制定了《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79〕铁运字1900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

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

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在运输领域中,超限运输是指货物的尺寸、重量或者其他特定参数超过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的情况。

超限运输不仅会对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造成影响,还可能对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基础设施的完好,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超限运输规定。

本文将介绍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并分析其实际应用。

一、超限运输的定义和分类超限运输是指货物在尺寸、重量或其他方面达到或超过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限制的情况。

根据超限运输的不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尺寸超限运输: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长货物、超宽货物等。

2. 重量超限运输:货物的重量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重货物、重型设备等。

3. 负荷超限运输:运输车辆承载的货物总重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载货车。

二、超限运输规定的制定和目的超限运输规定是国家或地区为了规范道路运输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基础设施完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包括:1.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超限运输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威胁,例如超高货物可能碰撞到行车道上方的桥梁、隧道等建筑物,超宽货物可能导致行车道与对向车道的交通受阻。

2. 保护基础设施完好:超限运输会对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例如超重货物可能导致道路断裂、桥梁倒塌等。

3. 维护交通秩序:超限运输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超限运输规定的主要内容超限运输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尺寸、重量和负荷的限制,以及相应的罚则和处罚措施。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超限运输规定:1. 尺寸限制:货物的最大长度、宽度和高度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货物的长度不得超过XX米,宽度不得超过XX米,高度不得超过XX米。

2. 重量限制:货物的最大总重量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货物的总重量(包括车辆本身)不得超过XX吨。

3. 负荷限制:运输车辆承载货物的最大总重量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运输车辆承载的货物总重不得超过XX吨。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见附件4。

第7条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的高度,超限货物分为三种类型: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下部超限。

超限超长超重货物运输方法

超限超长超重货物运输方法

超限超长超重货物运输方法超限超长超重货物运输方法外形尺寸有任一部分超过参加运送的任一铁路装载限界的货物,称为超限货物。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超限超长超重货物运输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定义外形尺寸有任一部分超过参加运送的任一铁路装载限界的货物,称为超限货物。

长度超过18M(经由越南为12m)的货物属超长货物。

重量超过60吨(在换装运送中对越南为20吨)的货物为超重货物。

2.确定方法(1)适用《国际货协》国家的铁路装载限界共七种,包括:中铁1435mm轨距铁路装载限界:中铁1000mm轨距铁路装载限界;蒙铁/俄铁等独联体铁路,立铁/爱铁/拉铁1524mm,1520mm 轨距铁路转载限界图;保铁/匈铁/波铁/罗铁/捷铁/斯铁1435mm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越铁1435mm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越铁1000mm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朝铁1435mm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2)首先确定货物运输路径,然后根据货物经过国家铁路装载限界,只要货物装车后任一部分超过任一经由路的铁路装载限界,就应给按超限货物组织运输。

(3)在换装运输中,计算货物是否超限时车底板距轨面的高度定为1300mm(运往越南米轨为1100mm),车辆纵向中心线与铁路中心线重合。

(4)经由我国铁路的超限货物应按我国《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确定是否超限。

3.运输条件(1)原则规定:需由参加运送的各国铁路预先商定后才准许运送。

(2)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超长货物,除运往越南的以外,不经过预先商定即可运送:不换装运送中,装在一辆车上,长度超过18m,而不超过25米的货物。

长度不超过30米(欧洲铁路为36米)的铁路铁轨和钢筋混凝土用的圆钢筋。

(3)国际联运中的超限、超长、和超重货物在我国铁路区段的运输,应按我国铁路对阔大货物的运输要求进行组织。

4.特别要求和限制条件(1)发货人比寻在托运货物的一个月以前(需换装的'需在两个月前)向发站提出每件货物的容器或包装种类、重量、尺寸等有关资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07)62号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07)62号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07)62号2007年3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见附件4。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2016)260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2016)260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2)第三章办理线路和车站 (3)第四章受理和承运 (7)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 (11)第六章途中检查和卸车 (14)第七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 (15)第八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 (15)第九章附则 (16)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图 (19)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 (20)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 (24)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 (26)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 (33)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34)附件7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规定 (35)附件8 超限超重货物测量及装车作业规定 (45)附件9 车站超限超重货物发送作业质量控制表 (49)附件10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51)附件11超限超重货物专列运输管理规定 (53)附件12 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 (63)附件13 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 (64)附件14 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 (65)附录1 长大货物车常用参数表 (67)附录2 平车常用参数表 (6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

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在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时,铁路局应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安全内容纳入有关运输安全协议。

与国家铁路接轨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时,铁路局应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安全内容纳入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第三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实行AB岗双人负责制。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临时变更线路时,须得到铁路局批准。 第 挂有超限车的列车运行在复线、多线或 32 并行单线的直线地段与邻线列车会车 条 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邻线列车运行速度小于120公里/小时 的,两运行列车之间的最小距离大于350毫 米者不限速,300毫米至350毫米之间者运 行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小于300毫 米者禁止会车。 2. 邻线列车运行速度大于等于120公里/ 小时小于160公里/小时的,两运行列车之 间的最小距离大于450毫米者不限速,400 毫米至450毫米之间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 公里/小时,小于400毫米者禁止会车。 3. 邻线列车运行速度大于等于160公里/ 小时小于200公里/小时的,两运行列车之 间的最小距离大于550毫米者不限速,500 毫米至550毫米之间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 公里/小时,小于500毫米者禁止会车。 曲线地段与邻线列车会车,必须根据规 定相应加宽。 挂有超限车的列车在CTCS-2级区段的
16 条 第 17 条
实行装间 不得为零(结构规定为常接触式旁承的 货车除外),遇球形心盘货车一侧旁承 游间为零时,可用千斤顶将压死一侧顶 起,落顶后出现游间,表明货物装载符 合要求。 使用落下孔、钳夹式车辆装载的货 物,装后货物底部与轨面的距离不得少于 150mm。 第 装车后,应用颜色醒目的油漆标画易于 18 判定货物是否移动的检查线,并在货物 条 两侧明显处以油漆书写、刷印或粘 贴“X级超限、X级超重”,或挂牌标 识。 第 装车后,发站应填写超限超重货物运输 19 记录(格式二),在货物运单、货票、 条 票据封套、编组顺序表上注明“超限货 物”或“超重货物”或“超限超重货 物”;以连挂车组装运时,应注明“连 挂车组不得分摘”;限速运行时,应注
区间禁会动车组。 第 超限车在运行过程中,如超限货物的任 33 何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时,应遵守下 条 列规定: 1.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限界 之间的距离(以下简称限界距离),在100 毫米至150毫米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 里; 2.限界距离在超过150毫米至200毫米之 间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限界距离不足100毫米时,由铁路局根据 实际情况规定运行办法。 第 装有二级及以上超限货物的车辆禁止溜 34 放。 条 第 各站应将接发超限、超重车组织办法, 35 超限车固定通行线路及其限界纳入《站 条 细》管理。 第六章 电气化区段运输 第36 电气化区段超限货物停电、不停电运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组织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组织
2.二级超限限界,二级超限货物装载的最 大轮廓图,超过此限界即为超级超限。其 最大半宽为1940mm,最大高度为 5000mm,如图6-3(b)所示。
建筑限界
建筑限界系指在线路两侧及上部的建筑物、 设备距钢轨平面最低和距线路中心线的垂直 面最窄尺寸的轮廓图。铁路建筑物限界在 《技规》中规定。
D
P>403
450 t落下孔车
P>632
二、测量超限货物的有关尺寸
测量的基本要求
一、测量时是要以毫米为单位,认真细致如实,尺寸准确, 记录完整。
二、测量时要合理选择计划装车方案。根据货物的外形、 重量和结构特点,结合装运车辆的技术条件,综合考虑装 车方案。
三、装车前按计划装运方案进行测量,以发站列车运行方 向为前方,以货物重心为准,分别测量中心高、中心宽和 侧高、侧宽。
有关尺寸,支重面长),并以“+”号标明 货物重心位置。 3.申请使用装运超限、超重货物的车站、车 型及车数,计划装载加固方案。 4.自轮运转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 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距离、 制动机型式及限制条件。 5.其他规定的资料。
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发局 到局
装车站 到站
D
P>331
D32
491<P≤515
D
372<P≤391
350t落下孔车
490<P≤514
D
310<P≤326
D35
502<P≤527
D
P>374
D38
543<P≤571
D
P>545
450 t落下孔车
580<P≤609
D2
330<P≤343
D
388<P≤403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2007]62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目录第一章总则0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1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3第四章途中检查7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8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10第七章专列运输11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11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12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13第十一章附则14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14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15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18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18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25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27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28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29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31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32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33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34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35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36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40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62号」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62号」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62号」《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指导手册-铁运62号一、引言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是指超过铁路限载限界和限重限界的货物运输。

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车辆、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则和要求。

二、运输准备1.超载货物运输许可申请:货物运输单位必须提前向铁路管理部门提出超载货物运输许可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货物的种类、重量、尺寸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运输方案的制定:根据超载货物的尺寸和重量,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包括选择合适的车型、运输路线等。

3.车辆检验:超载货物的车辆必须经过铁路管理部门的检验并获得合格证明,确保其满足运输要求。

4.运输路线审批:运输单位必须将运输路线提交给铁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确保运输路线安全合理。

三、装载和固定1.货物装载:货物装载必须按照运输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并确保货物的平稳装载,防止货物晃动和倾斜。

2.货物固定:装载后的货物必须经过有效的固定,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倾斜或脱落等情况。

使用合适的固定材料和装置,确保货物牢固稳定。

3.防护措施: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超限货物不会对行车安全和线路设施造成损坏。

4.相关配套设施:在超载货物运输过程中,必要时要采取加强型车辆或其他配套设施,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四、行车和安全1.车辆调度:超限车辆需提前向铁路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调度,确保超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得到适当安排。

2.行车速度:超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在坡道、弯道、桥梁等特殊路段要特别注意减速慢行。

3.安全监控:超限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人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事故和故障处理: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超限货物运输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疏导和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

5.安全防护:在超限货物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对铁道线路和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进行。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流程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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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度
(1)最大长度 (2)支重面长度 (3)重心距货物两端的距离 (4)其它影响超限程度的部位距重心的距离
最大长度 突出部位
重心距货物两侧的距离 支重面长度 目录
⑴一级限界,一级超限货物装载的最大轮廓图, 超过此限界即为二级超限。其最大半宽为1 900mm,最大高度为4 950mm。 ⑵二级限界,二级超限货物装载的最大轮廓图, 超过此限界即为超级超限。其最大半宽为1 940mm,最大高度为5 000mm, ⑶《超规》建筑限界。其最大半宽为2 100mm, 最大高度为5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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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机车车辆限界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1)定义:是机车车辆横断面的最大轮廓图,也 是机车车辆各部位距钢轨面最高和距线路中心线 最宽距离。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通 过该界限范围(受电弓除外)。 (2)尺寸:最大中心高:4800mm; 高1250~3600mm, 最大半宽1700mm; 小于1250mm,半宽逐渐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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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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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接近限界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1)定义:为保证机车车辆安全运行,线路附 近的建筑物和设备在修建安装时,规定距轨面 最低和距线路中心线最窄的标准。除机车车辆 和与机车车辆有相互接触的设备外,其它建筑 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该界限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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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货物装载限界 •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简称《加 规》)规定的货物装载限界,为除超限货 物外货物装载的最大轮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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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超规》规定的各级限界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2)尺寸:国家标准基本限界最大高度: 5500mm;1210~3000mm,半宽 2440mm; (3)曲线区段加宽:3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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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特定区段装载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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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小于《超规》规定的建筑接近限界的 个别区段称为特定区段。装运通过特定区 段的货物应按特定区段的装载限界办理。
若测量的尺寸不准,有误差:其尺寸大于实 际,就会把一般货物误认为超限货物或将超限 等级低的提级,从严了运输条件造成不必要的 限速、禁止会车、误收运费等;若测得的尺寸 小于实际,就可能将超限货物误认一般货物或 降低超限等级,从而降低了运输条件,易于酿 成事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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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要求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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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九线:经深圳北运往九龙的货物,装载 货物中心高度由轨面起360~3600mm处的半 宽不得超过1550mm; (2)丰沙线:沙城~三家店上行,装载货物中 心高度由轨面起不得超过4600mm; (3)运往朝鲜的货物,最高不得超过4750mm; (4)京包线:南口~西拨子,最大半宽 1600mm。
1、测量前合理选择计划装载方案;
2、装前按计划装载方案测量,根据超限 车运行方向确定货物的左、右侧; 3、高度严格按垂直距离,宽度按水平距 离; 4、装后要进行复测,与批示文电对照; 5、配备质量良好的测量工具; 6、测量尺寸均以mm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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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装车前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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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重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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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重货物是指货物装载后,重车总重活载 效应超过桥涵设计活载标准(中-活载)效 应者。 • 根据货物的超重程度,超重货物分为:一 级、二级、超级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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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超限货物的测量及超限电报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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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超限货物种类和等级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1. 超限货物种类
超 限 货 物 种 类 最初挂运列车 运行方向
左侧超限 右侧超限 对称超限
两侧超限
非对称超限
上部超限(3600mm以上) 超限部位在高 度上的位置 中部超限(1250~3600mm) 下部超限(150~12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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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超限货物的定义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1、定义
一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 停留时,货物的高度或宽度有任 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 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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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超限 (2)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 半径为300m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 外侧的计算宽度仍然超限的,亦为超限货物。 (3)经过特定区段,超过特定区段装载限 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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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限货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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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简化手续,便于分级管理,确定运输条 件、请示范围和文电内容,并作为核收运费的依据。 (2)按超限程度确定等级 一级超限(上部、中部超限) 二级超限(上部、中部和下部超限) 超级超限(上部、中部和下部超限) (3)判断方法:根据实测宽度和计算宽度,对比 各级超限限界确定。
– 理解铁路限界和超限货物的定义 – 了解超限货物测量方法 – 掌握超限货物等级的确定方法 – 了解超限货物运输组织的相关内容
• 重点
– 超限货物等级的确定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 组织方法。 Nhomakorabea目录
第一节 超限、超重货物概述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一.铁路限界 (1)作用:保证机车车辆运行及周围 建筑物的安全,是铁路业务部门必须 共同遵守的基本技术标准。 (2)种类: 机车车辆限界 建筑接近限界 《超规》采用的建筑接近限界和特定 区段装载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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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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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超限、超重货物概述 第二节 超限货物的测量及超限电报 第三节 超限等级的确定 第四节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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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要求
第 八 章 超 限 、 超 重 货 物 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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