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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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确保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顺利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311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特制定《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我省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均应纳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管理系统),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三条学籍管理系统采用“一级建设,四级应用”,“一级建设”指建立省级数据业务中心进行物理部署,“四级应用”指省、市(州)、县(市、区)、学校四级应用。

实行“学校登录,以县为主,分层汇总,全省统一"的原则进行管理.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

学校负责学生信息的采集、初审、录入、更新和本校基本信息登录及维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学校、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本单位信息维护;市— 1 —(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信息的最终确认和本单位信息登录及维护。

本系统实行定期锁定及开放。

所有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新增或修改信息只能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和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进行。

已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生成的信息,因错误确需修改而在系统中无法进行修改的特殊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开放期内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提出修改申请,省教育厅统一处理。

第四条学生学籍必须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

学生的学籍号包括学籍主号和学籍辅号(编码规则附后).学籍主号为学生身份证号;港澳台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回乡证号;华侨及外籍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护照号.学籍辅号在学生注册学籍成功后由学籍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学生的学籍号全省唯一,终身使用。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共47页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共47页

交换机
2个或以上千兆口,背板带宽32G或以上,包转发率 9.6Mpps或以上
1
一次性投入费用,用于服务器之间以及与防火 墙的互联

服务器操作系统 WINDOWS 2019 SERVER标准版

数据库软件
SQL SERVER 2019标准版
2
一次性投入费用,根据学籍软件的情况调整
1
一次性投入费用,根据学籍软件的情况调整
通讯
域名 接入线路
市(州)学籍系统域名
市(州)级学籍系统网络带宽,10M或以上,带一个 固定公网IP
1
每年投入费用
每年投入费用,各市(州)根据条件确定带宽要
1
求,建议学籍网络带宽在数据采集、交换
和上报期间能专用
参考价格
由于采用不同品牌的产品价格不同,参考价格:25~30 万元
通讯
通讯:为了使整个学籍系统能实现互联互通,上传下达、
标配双路双核或四核32位至强处理器,4GB或以上 内存,至少支持32GB;4×73GB 10K SCSI 硬盘或2X160G SAS硬盘,至少可支持8块热 插拔硬盘; 至少集成RAID0、1、5;1000M 网卡
平均无故障时间10万小时以上,传输速率200MB/S 及以上,容量可扩展到2TB或以上
数量 2 1
数据汇总等用途,各市州、县、校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网络 通道,具体实现方式如下:
市(州)级学籍系统
网络带宽:10M或以上,带一个固定公网IP。 域名:需向域名运营商申请一个域名。 县级学籍系统、学校学籍系统 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通讯网络 。
三、软件的作用
通过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将极 大提高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水平。

学籍系统介绍05-17-4

学籍系统介绍05-17-4

异 动 业 务
• • • •

按设定时间段,分年级对学生增减情况进行统计。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一、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介绍
初中
毕 业 业 务
• 按年级和班级等条件组合对学生进行毕业操作。 • 统计总人数、借读生、休学生、毕业人数等信息。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一、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介绍
• 对辖区内的学生异动通过学校、姓名、异动类型、异动状态等条件组合进行异动查询;
异 动 业 务
• 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跨区域转学”申请; • 对直属学校提交的“异动申请”进行审核; • 对辖区内所有学生异动情况按时间、学校等条件组合进行统计;
• 对辖区内所有学生增减情况按时间、学校等条件组合进行统计。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一、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介绍
毕 业 业 务
• 市级学籍管理员可以按年级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总人数、 借读生数、休学生数、毕业人数等进行统计; • 导出当前统计数据。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二、数据采集具体工作安排
1、采集学校信息 2、采集学生信息 3、系统使用培训 4、学籍信息导入 5、与教育部对接
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二、数据采集具体工作安排
• 2008学年入学的小学数据的导入
学 校

• • • •
2009学年入学的小学数据的导入
2010学年入学的小学数据的导入 2011学年入学的小学、初中数据的导入 2012学年入学的小学、初中数据的导入 2013学年入学的学生信息在9月新生入学时录入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7.18
•【字号】川教函〔2016〕 379 号
•【施行日期】2016.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川教函〔2016〕379 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简化转学证明材料
通过学籍系统(含普通高中省网系统)办理省内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
供其他材料。

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的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二、规范不同学制的转学业务
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学制(如“六三制”、“五四制”等)地区间办理转学业务时,应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原则上不得变更就读年级,要保障学生完整接受9年义务教育。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8日。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攀枝花市教育局:510400000
编码规则
各市(州)教育局编码列表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成都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绵阳市 广元市
5101 00 000
5103 00 000 5104 00 000 5105 00 000 5106 00 000 5107 00 000 5108 00 000
各县(区)教育局按《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
基本信息规范》对学校编号进行统一编制。
最后由各市教育局统一上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学校编
号代码和主管单位机构代码。
编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则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要遵守《四 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编 码制度。 下面,对部分编码再重点进行一下讲解和明确。 教育主管机构编码(区县教育局) 学校编码 学籍号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
框架介绍及相关内容简介
攀枝花市教育局基教处 攀枝花市电教技装中心
学籍系统是由三个部份组成
硬件平台
管理、技术人员
软件平台
一、硬件
硬件平台建设,以市为中心的数据集中式管理模式,向省报送基础数据。
市(州)级学籍数据管理中心参考配置表
名称
描述
标配双路双核或四核32位至强处理器,4GB或以上 内存,至少支持32GB;4×73GB 10K SCSI 硬盘或2X160G SAS硬盘,至少可支持8块热 插拔硬盘; 至少集成RAID0、1、5;1000M 网卡 平均无故障时间10万小时以上,传输速率200MB/S 及以上,容量可扩展到2TB或以上 百兆硬件防火墙,支持PPPOE与DHCP,集成防火 墙、VPN、IDS、带宽管理功能 2个或以上千兆口,背板带宽32G或以上,包转发率 9.6Mpps或以上 WINDOWS 2003 SERVER标准版 SQL SERVER 2005标准版 市(州)学籍系统域名 市(州)级学籍系统网络带宽,10M或以上,带一个 固定公网IP

四川学籍-新学年学期操作(附异动操作方法)

四川学籍-新学年学期操作(附异动操作方法)

四川学籍管理系统开学操作流程说明一.登陆学籍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08.63.245:93/zdsoft。

二.在输入前台学籍用户账号,点击“学籍管理系统”进入学籍操作界面。

三.学年学期维护:菜单位置:【信息设置】->【学年学期设置】功能描述:维护学校的学年学期信息。

在学年学期设置中增加当前的学年学期,也可以查看或维护历史的学年学期信息。

点击学年学期界面右上角“新增按钮”。

系统会给出默认的日期设置如图,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修改。

异动操作步骤具体如下:首先转出学校操作,再转入学校操作。

转出学校操作:第一步:学籍管理员用有效的身份正确登陆学籍系统。

第二步:登陆系统后,点击学籍系统。

第三步:进入‘学籍系统’点击‘日常管理’。

第四步:点击‘异动管理’。

第五步:点击‘新增’按钮。

第六步:选择异动类型。

如‘转学(转出)’。

选择‘转学(转出)’。

再选择转出子类型。

然后点击右上角。

注:同地区内转出选择‘同域内转出’如同市内各县区的所有学校。

转出市外或省外学校选择‘跨域转出’。

第七步:选择需要转出学生。

注:可在查询条件处按班级、身份证、学籍号、姓名来查找需要异动学生。

第八步:填写异动原因。

选择异动去向。

点击后面的小方框,选择去向学校。

然后点击下方按钮。

提示操作成功,点击右上方第九步:选择填写申请(在前面小方框内打钩),再点击下方提交按钮,选择提交上报至教育局审批。

转入学校操作:第一步:学籍管理员用有效的身份正确登陆学籍系统。

第二步:登陆系统后,点击学籍系统。

第三步:进入‘学籍系统’点击‘日常管理’。

第四步:点击‘异动管理’。

第五步:点击‘异动审核’。

可以查看审核学生进度或对学生审批。

查看:点击弹出审核进度对话框。

(黄色为操作完步骤)审批:点击按钮。

填写审批意见。

注:若选择,则要选择‘去向班级’。

若选择,则不用选择去向班级。

如下所列:然后点击下方按钮即可。

四.新增学年每一学年上半期开学进行毕业操作之后都需要进行一次学年的建立。

学籍操作手册

学籍操作手册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培训讲稿】【此讲稿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浙江大学网路信息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二〇〇八年十一月编制一、四川学籍登陆地址:(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简称:四川学籍)1、访问方式:方式一:直接通过IE浏览器的方式访问平台,访问地址:http://ip:端口号/zdsoft/(例:http://192.168.1.1/zdsoft)方式二:直接通过访问宜宾市教育局网站,后点击首页的学籍管理。

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2、在出现类似时,鼠标左键单击‘个人设置’处修改帐号的密码(首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本人妥善保管,勿忘记!)。

注意:正常登陆四川学籍的首要条件是必须保证网络畅通。

二、账号、权限创建与分配:操作步骤:正常进入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出现类似时,初次可按如下分步操作。

1、部门管理----》部门新增后,要点保存,下表没有列出的项目可不填。

(系统内带红色*标注指标必填)注意:部门名称学校填写:“教务处”;区县教育局填写:“教育科”或“学籍管理”2、教职工管理----》新增教职工信息,用户登陆名按本人填写的职工姓名以标准拼音方式自动生成。

注意:用户登陆名(即帐号)生成后,若密码留空,则启用单位密码规则<当前单位密码规则为:如不输入密码,则为12345678>3、角色管理-------》学校使用默认角色“教务处”,并记住授权;教育局用户:创建角色名称为“学籍”,在方框内鼠标勾选权限并保存。

(难点\重点)4、用户管理-------》可以授权、权限查询、密码规则设置、修改用户密码、帐号锁定或解锁。

注意:在创建教职工信息页面处的同步新增前系统已经默认打上勾,请不要取消,以便同步新增用户登陆名即帐号,目的是登陆使用学籍相关业务系统。

三、登陆四川学籍1、用已经创建的业务账号登陆四川学籍:1)信息设置-----》学校基本信息(注意:小学、初中、高中年制系统默认请勿修改)注意:学校基本信息中:示范级别、所在地区类别、当地经济属性、当地民族属性、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学校简介请真实录入,其余没有指出的项目自愿录入。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小学新生招生流程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小学新生招生流程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暨高中会考管理信息系统学校新生招生流程初、高中招生流程:一、初高中新生招生简述:初中、高中的新生数据由教育局统一添加和分派,且新生数据只能通过导入来添加。

初中学段的新生分派数据由直属上级教育局导入,高中学段的新生分派数据由地市教育局统一导入。

导入方法:1、先下载导入模板,在导入界面点击“模板下载”,并选择所需的数据项;2、制作导入文件,在模板文件中逐行逐项的添加学生数据,每行为一个学生,各字段的格式请参考“模板帮助”中的说明;3、对制作完成的文件进行导入;4、导入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导入记录”来查看导入情况,如果有错误数据,会出现“错误数据”按钮,可下载错误数据来查看;并根据提示相应修改导入文件,可再次导入。

导入文件格式示例请参见注意事项。

分派的新生信息有两种来源,主要来源是市教育局下属学校上一学段的毕业生(即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三年级的毕业生,此类学生有市教育系统的学籍号),在制作导入文件时,此类学生必须填写“学籍号”;另外就是可能有少量的外来学生(即未在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学习的学生,此类学生在市教育系统内无学籍信息),在制作导入文件时,此类学生就不要填写“学籍号”。

分派数据导入成功后,在“未分派”列表中显示学生信息。

分派有两种方式:“全部分派”,会把该教育局“未分派”的所有学生都进行分派;“分派”,则只对选择的学生进行分派。

所有分派成功的新生,各个学校学校可在新生招生中看到分派信息。

如果学生分派错误,且学校退回(学校审核为“未报到”,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生,教育局在此模块选择“解除分派”查看,可以修改分派信息的“学校代码”,重新分派给其它学校。

对于审核通过,已经成功入学籍库的新生,可选择“已经入库”查看。

未分派和解除分派的数据可以删除。

查看分派信息时,可以通过输入学籍号、考试证号、姓名进行简单查询。

二、教育局分派方式招生简要流程:初中、高中新生招生流程如下图所示①教育局启动招生主题;②教育局设置学校招生规模;③教育局发布招生通知;④教育局导入分派学生;⑤教育局分派学生;⑥学校核对分派学生,及维护学生信息;⑦学校将新生信息提交审核;⑧教育局审核分派学生;⑨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新生,系统自动加入学籍库;⑩学校操作新生分班1、数据导入市教育局学籍老师登录系统,在“新生业务”中点击“招生分派”,选择初中或高中分派,如例所示选择高中进行数据导入(图1所示)。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方法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方法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系统学校版)用户手册序民族当自强,教育要先行,教育一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

提高教育水平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奉献教育管理的国产软件精品——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系统学校版),以此来表达我们的一份真诚!尊敬的用户: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使用“浙大网络”的产品,我们愿为您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为了保护您作为正版软件用户的合法权益,在软件安装完成后,请按附件《售后服务证书》正确填写正版用户的回函表格,以便日后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

请您在购买之日起目录第一章学校学籍主界面 (1)1.1 学籍主界面介绍 (1)1.2 公用功能介绍 (2)第二章信息设置 (4)2.1 学校基本信息 (4)2.2 学年学期设置 (4)2.3 年级班级设置 (5)2.4 学号学籍号设置 (6)2.5 办学条件 (7)第三章学生管理 (8)3.1 新生招生 (8)3.2 新生分班 (10)3.3 学生信息维护 (11)3.4 贫困补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学籍权限设置 (13)3.6 未入学儿童管理 (14)3.7 学生修改申请 (15)第四章日常管理 (17)4.1 报到注册 (17)4.2 异动管理 (17)4.2.1 异动申请 (18)4.2.2 异动审核 (25)4.2.3 异动结果 (25)4.3 调班分班 (26)4.4 毕业结业 (28)第五章数据导入 (29)5.1 新生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学生数据导入 (29)5.3 家庭信息导入 (29)5.4 学生照片导入 (30)第六章查询统计 (33)6.1 基本信息查询 (33)6.2 困难补助查询 (34)6.3 报到注册查询 (34)6.4 多条件查询 (35)6.5 异动查询 (36)6.6 异动统计 (36)6.7 毕业结业查询 (37)第七章学籍报表 (38)7.1 辍学名册 (38)7.2 学生人数统计 (38)7.3 毕业生花名册 (38)7.4 报表定义 (39)7.5 报表查询 (42)第八章附录 (44)附录一:新生招生流程 (44)附录二:学生修改流程 (46)附录三:异动审核流程 (47)第一章学校学籍主界面1.1 学籍主界面介绍学校学籍管理首页界面如图 1.1-1所示。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在泸州市各中小学中普遍使用,除了按照教育局的要求正确管理所在学校(乡镇)学生学籍外,在使用该系统时,有几个问题值得广大教导主任或学籍管理员注意。

第一、账户设置的问题。

这个管理系统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的。

每个乡镇有学校管理员(学校账户),该账户具有本乡镇学生学籍管理的最高权限,这个管理员原则上要有中心校教导处负责人担任,这可以保证学校对学籍具备最高管理权限。

其次应该有学籍管理员账户,这个管理员具有最多的学籍管理权限,最重要的一个权限是“学籍权限设置”的权限,这个权限可以左右本乡镇所有账户的权限范围,是至关重要的。

再次是班主任账户,正常情况下,一个乡镇内所有班主任都应该有一个账户,班主任账户可以设置以下权限:学生管理(学生信息维护、贫困补助、未入学儿童管理、学生修改申请、新生招生),数据导入(全部),日常管理(照片拍摄、数据导出、报到注册),查询统计(全部)。

还有就是部门主任账户,学校其他部门对学籍只要具有查询统计的所有权限就够了,不需要增加其他权限(特殊情况除外)。

最后是校长和其他人员账户,校长权限视其对学籍管理的参与度,灵活设置。

这里特别强调的是:除了学籍管理员账户,其他任何账户都不能给与“学籍权限设置”的权限,这一点最重要。

第二、账户管理问题。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泸州市的所有学校管理员账户的原始密码都是一样的,所有普通账户的原始密码也是一样的,这就是说,只要随便输入一个账户和密码,就可能成功登录某一个乡镇的学籍管理系统。

本人就曾经无数次成功登录泸州市内不少乡镇的学籍系统,查询学生、教师、学校的各种信息,如果愿意,还可以对这些信息进行任意的修改,甚至删除这些信息。

所以,各校在成功建立各类账户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儿就是修改所有账户的密码,这是防止非本乡镇教师进入本乡镇学籍系统的重要手段。

对于那些应该存在,但又没有及时修改密码的账户,要进行锁定,如果该账户需要使用,再解锁——修改密码——正常使用。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乐⼭市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学籍管理办法(试⾏)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为深⼊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中⼩学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乐⼭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学籍管理办法(试⾏)》等有关法律、法规、⽂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乐⼭市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学籍管理办法(试⾏)》(以下简称《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乐⼭市市中区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市直学校、民办学校等)。

第三条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学籍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管理。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信息备份,为学⽣建⽴纸质和电⼦学籍档案。

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学籍审核、监督和⽇常管理⼯作。

第四条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学籍实⾏信息化管理,接⼊乐⼭市统⼀的电⼦学籍管理系统。

第⼆章⼊学第五条所有适龄⼉童、少年均应依法按时⼊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区教育局根据本地适龄⼈⼝变动情况及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区域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实⾏免试⼊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实⾏免试就近⼊学。

第六条所有适龄⼉童、少年都应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期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学⼿续。

学校应按规定对新⼊学学⽣进⾏注册登记,并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

适龄⼉童、少年超过规定期限⽆故逾期两周不报到⼊学者,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依法组织动员适龄⼉童、少年⼊学。

第七条 适龄⼉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学或免予⼊学的,由其法定监护⼈提出书⾯申请,经应⼊学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可延缓或免予⼊学。

延缓⼊学期满,应及时⼊学。

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因⾝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第⼋条进城务⼯⼈员随迁⼦⼥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解决。

成都市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成都市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实现"控辍保学"的有效途径。

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为了使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化、网络化、制度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成都市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第三条成都市中小学和各区(市)县教育局学籍管理统一采—1—用《成都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

各区(市)县教育局学籍管理采用《成都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区级版,市教育局采用《成都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市级版。

第四条全市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局普通教育处负责,各区(市)县教育局应制定适应本区(市)县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实际需要的管理办法,落实数据和权限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操作流程,并对辖区内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旦发现违反学籍管理操作的情况,立即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第二章用户和权限设置第五条《学籍系统》的用户分为教育局用户和学校用户两大类,教育局用户又分为教育局网络管理员、教育局学籍管理员、教育局普通用户。

学校用户分为学校管理员、学校普通用户。

教育局应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管理教育网络管理员帐号和—2—教育局学籍管理员帐号。

教育局学籍管理员帐号一般由教育科负责学籍管理的同志管理。

教育局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区电子学籍技术工作,管理学籍管理服务器和软件,保障软件正常运行和网络畅通,根据区(市)县教育局教育科的要求分配帐号,及时对操作系统和学籍系统升级,定期杀毒,禁止在学籍管理服务器上进行与学籍管理和系统维护无关的操作。

四川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四川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导语】学籍管理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的⼊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进⾏考核、记载、控制和处理的活动。

是教务⾏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容⼀般包括:⼊学注册,成绩考核,对升级、留级、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的处理,鉴定,考勤,纪律教育,奖励、处分。

以及对学⽣毕业资格的审查等。

⽬的在于督促管理学⽣,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教学质量。

为了⽅便四川考⽣能快速的查询到⾃⼰的学籍信息,⽆忧考少⼉升学频道特别整理了四川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即可查询。

中⼩学⽣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作为学⽣家长应该关注学籍的哪些相关内容? 学籍是指某个⼉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的⾝份。

学籍档案是记录学⽣就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

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有关各级教育⾏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从⼊学到毕业的学籍进⾏管理的⾏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的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系统管理。

拥有学籍是每个学⽣应有的权益。

在经过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都具有学籍。

新⼊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建⽴或转接学籍,是否“⼈籍⼀致”。

“⼈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影响升学。

学⽣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的去向,⽅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业务。

此外,家长还要对学⽣的学籍信息进⾏核对,确保准确⽆误。

⼆、学⽣⼊学或转学,地⽅教育部门是否可将有⽆学籍作为⼊学门槛或条件?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是学⽣⼊学的结果,不是⼊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学的后置程序,教育⾏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之前有⽆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接收地作为确定⼊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

三、学⽣⼊学后应如何办理学籍⼿续? 学⽣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转接学籍,实现“⼈籍⼀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培训资料(详细)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培训资料(详细)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一、学籍登陆。

1、访问方式:直接通过IE浏览器的方式访问平台,访问地址例:操作步骤:打开IE浏览器输入地址→输入用户名:学校管理员名(如木角小学:mjxx_admin)→密码:默认为123456782、修改用户密码:在出现类似时,鼠标左键单击“个人设置”处修改帐号的密码(首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本人妥善保管,勿忘记!)。

二、账号、权限创建与分配。

(系统管理)1、建立学校部门。

(如:教务处、办公室、学生处等)操作步骤:系统管理→部门管理→新增→进入如下界面:→保存。

2、在部门(如:教务处)下建立学籍管理人员操作步骤:教职工管理→新增→进入如下界面:→保存→确定3、建立“学籍管理”角色操作步骤:角色管理→新增角色→出现如下界面:保存→确定4、赋予学籍管理员权限:用户管理→选择用户(如:在“何玲燕”前的”□”内用鼠标勾选“√”)→角色委派→选择“学籍管理”→委派→确定.三、学籍管理员登陆:操作步骤:打开IE浏览器输入地址或在桌面上打开“我的办公中心”→输入用户名:教务员(如木角小学教务员何玲燕:helingyan)→密码:默认为12345678修改用户密码:在出现类似时,鼠标左键单击“个人设置”处修改帐号的密码。

注意:正常登陆学籍的首要条件是必须保证网络畅通。

四、学籍管理操作A、信息设置1、学校基本信息→按学校实际信息输入即可→保存注意①:学校代码唯一性、学校类别准确性。

注意②:小学、初中、高中年制系统默认请勿改动。

注意③:学校基本信息中:示范级别、所在地区类别、当地经济属性、当地民族属性、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学校简介请真实录入,其余没有指出的项目自愿录入。

2、学年学期设置→新增→保存。

(系统自动生成的)注意:此项工作每学年只需要做一次。

3、年级班级设置(以入学年定级,年级设置系统自动生成)①单个增加班级: 新增班级→进入如下界面:→保存。

②批量增加班级: 批量新增→进入如下界面:(注意:新增班级数按学校的实际情况填写,班级开始代码是自动生成的)→确定。

四川省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四川省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四川省教育厅
前 言
本规范是我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必须遵循的技术标准,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遵照执行,实现系统数据的标准化。
本规范在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基础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兼顾系统逐步扩展至高中及职高的管理需要,补充增加四川省部分学籍标准代码。
金川县
◆ GB/T2261.1-2003《人的性别代码》
代码
名称
0
未知的性别
1

2

9
未说明的性别
◆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和代码》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
汉族
16
哈尼族
31
达斡尔族
46
崩龙族
02
蒙古族
17
哈萨克族
32
仫佬族
47
保安族
03
回族
18
傣族
33
羌族
48
裕固族
04
藏族
19
下表为这种层次表示法的示例。
层次级
表格描述
类别-层次中的顶级
数据元素
层次中的第一级
|--数据元素
第一级的下一级
|--|--数据元素
第四级的上一级
|--|--|--数据元素
层次的第四级
|--|--|--|--数据元素
3.2.数据表格说明
下面介绍表格中每列标题的含义:
名称
数据元素名。
含义
数据元素的语义。
510113

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达教发…2010‟185号达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川教…2008‟24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川教函…2008‟1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学籍信息管理与规范从2010年起全县实行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档案管理,统一采用达州市教育局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全县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由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各学校应确定专职或兼职学籍管理员,管理员负责本校所有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每学年如期采集和上报所有数据。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县教育局一旦发现违反学籍管理操作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中规范性引用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人的性别代码‣等有关标准,省教育厅负责编定主管单位代码,市、县教育局负责编定学校代码,依据•达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达州市教育局关于编报全市中小学校学籍代码的通知‡的通知‣﹙达教发…2008‟124号﹚文件精神,行政区代码和学校序号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见附件一),如因学校合并等因素导致学校代码变更,必须报市、县教育局备案更新系统数据。

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应永久保存。

新生注册信息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信息须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集中通过系统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为学生建立双重学籍的,教育局将对其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申请号页脚内容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确保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顺利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函〔 〕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 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特制定《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我省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均应纳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管理系统),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三条 学籍管理系统采用 一级建设,四级应用 , 一级建设 指建立省级数据业务中心进行物理部署, 四级应用 指省、市(州)、县(市、区)、学校四级应用。

实行 学校登录,以县为主,分层汇总,全省统一 的原则进行管理。

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

学校负责学生信息的采集、初审、录入、更新和本校基本信息登录及维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学校、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本单位信息维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信息的最终确认和本单位信息登录及维护。

本系统实行定期锁定及开放。

所有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新增或修改信息只能在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和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进行。

已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生成的信息,因错误确需修改而在系统中无法进行修改的特殊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开放期内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提出修改申请,省教育厅统一处理。

第四条 学生学籍必须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

学生的学籍号包括学籍主号和学籍辅号(编码规则附后)。

学籍主号为学生身份证号;港澳台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回乡证号;华侨及外籍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护照号。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确保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顺利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311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特制定《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我省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均应纳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管理系统),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三条学籍管理系统采用“一级建设,四级应用”,“一级建设”指建立省级数据业务中心进行物理部署,“四级应用”指省、市(州)、县(市、区)、学校四级应用。

实行“学校登录,以县为主,分层汇总,全省统一”的原则进行管理。

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

学校负责学生信息的采集、初审、录入、更新和本校基本信息登录及维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学校、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本单位信息维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信息的最终确认和本单位信息登录及维护。

本系统实行定期锁定及开放。

所有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新增或修改信息只能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和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进行。

已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生成的信息,因错误确需修改而在系统中无法进行修改的特殊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开放期内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提出修改申请,省教育厅统一处理。

第四条学生学籍必须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

学生的学籍号包括学籍主号和学籍辅号(编码规则附后)。

学籍主号为学生身份证号;港澳台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回乡证号;华侨及外籍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护照号。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

四川省中小学学籍最近很多家长因为自己学籍的问题而焦虑。

他们中的一些人想转学,害怕失去他们的学籍。

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初高中或者初高中的时候选择学校,他们害怕自己的学籍归属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今天,我再给大家讲一讲学籍的事情。

里面全是干货。

建议你关注收藏,转发到朋友圈。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学生目前的学籍情况,有没有人籍分离,可以在搜索《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入里面的《四川普通中小学学籍查询》,进入后输入姓名,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学生对应的学籍情况了。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编码,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终身不变。

现在学生的学籍号是:G+身份证号码(18位)。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非常严格,家长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原则上不允许小学高年级学生转学,尤其是六年级和三年级。

需要转学的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

找个靠谱的渠道,因为每个学校一个学期只有一到两个转学指标,可以通过提前安排提前发生。

第二,私校转现在只能转,不能转。

第三,不能转到同一地区,只能转到其他地区。

如果符合政策,只能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

想转到目标学校,就得漂洋过海,各显神通。

初升高的家长们注意了,高中新生的学籍在孩子初中毕业过后,回收到了教育局的学籍管理池里面,当学生到对应高中报名确认后,再由就读学校自行提档建立本校对应的学籍,每年十月中下旬才正式生成,到时候可以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到,其他借读学生的学籍将会挂靠在别的学校,但是不会影响中考或者高考。

还是那句话,小学六年级和三年级不能转学,其他年级的转学时间在开学前后一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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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确保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顺利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311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特制定《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我省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均应纳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管理系统),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三条学籍管理系统采用“一级建设,四级应用”,“一级建设”指建立省级数据业务中心进行物理部署,“四级应用”指省、市(州)、县(市、区)、学校四级应用。

实行“学校登录,以县为主,分层汇总,全省统一”的原则进行管理。

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

学校负责学生信息的采集、初审、录入、更新和本校基本信息登录及维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学校、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本单位信息维护;— 1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信息的最终确认和本单位信息登录及维护。

本系统实行定期锁定及开放。

所有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新增或修改信息只能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和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进行。

已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生成的信息,因错误确需修改而在系统中无法进行修改的特殊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开放期内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提出修改申请,省教育厅统一处理。

第四条学生学籍必须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

学生的学籍号包括学籍主号和学籍辅号(编码规则附后)。

学籍主号为学生身份证号;港澳台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回乡证号;华侨及外籍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护照号。

学籍辅号在学生注册学籍成功后由学籍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学生的学籍号全省唯一,终身使用。

第五条学生学籍不得同时在两所学校注册。

学生入学注册学籍时,学校应确认学生未在其他学校注册过学籍。

学校以虚假信息注册的学生学籍一律无效。

第六条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全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的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牵头负责,其他处室和有关单位按相关要求各负其责。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适应本地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实际需要的管理办法,落实管理人员、职责,— 2 —落实操作流程,并对辖区内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有效。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校数据的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和其他相关教师是学生信息录入、审核的直接责任人。

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员是本校电子学籍数据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旦发现违反学籍管理操作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第二章用户和管理权限第七条学籍管理系统用户分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和学校用户,采取分级分配管理权限的方式进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分为系统管理用户、学籍管理用户和普通用户;学校用户分为系统管理用户、学籍管理用户、教师用户和普通用户。

第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管理系统管理用户账号和学籍管理用户账号。

系统管理用户经本单位相关领导批准授权后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置用户和分配用户权限并维护本单位的基本信息。

每个单位设一名系统管理用户。

各级系统管理用户一般应设在系统技术支持部门。

学籍管理用户经本单位相关领导批准授权后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 3 —普通用户原则上只有查询信息的权限。

教师用户一般用作教师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信息的录入和更新。

第九条部分暂无条件实行学籍电子化管理的农村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可由中心学校统一实施管理。

第三章学校信息第十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校是指小学到高中含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任务的、有学校标识码的学校。

学校标识码由教育部下发,与教育事业统计中的学校机构标识码对应。

一所学校一个标识码。

新建学校尚未取得学校标识码的,在学校信息录入系统并上报教育部审核后,获取由教育部下发学校标识码。

学校仅改变名称的,沿用原学校标识码。

学校合并时,在不改变学校类别的前提下,新设学校可使用合并前的一个学校标识码。

当学校撤销或改变学校类别时,须重新编码,其原学校标识码作废,系统将对学校做删除标记,学校信息保存在系统中。

已作废的学校标识码不得再赋予其他的学校(机构)使用,以保持学校标识码的唯一性。

已取消的学校恢复使用的,启用原学校标识码。

第十一条学校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由学校提交申请,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修改。

学籍管理系统在每年6月1日至— 4 —7月31日期间开放该项功能。

第十二条需要增设、撤并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完成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修改。

学籍管理系统在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开放该项功能。

第四章学籍注册第十三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乡镇或街道等相关单位,建立户籍在本辖区的所有当年需要接受义务教育(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录入到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该项工作应于每年7月30日前完成。

第十四条学校在每年的9月20日之前完成新生信息采集、确认,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并通过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生上报功能,提交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新生信息审核并提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新生学籍确认,生成学籍主号和辅号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该项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

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重复、身份证号码验证错误的学生,由学校对其基本信息及身份信息进行采集、确认,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生成电子学籍。

港澳台学生由学校对其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确认,用返乡证编号作为其身份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 5 —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生成电子学籍。

外籍学生由学校对其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确认,用护照编号作为其身份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生成电子学籍。

第十五条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合理设定辖区内各学校的招生规模及班额。

第十六条如需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应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审核确认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修改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第五章学籍变更第十七条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规范学籍变更程序。

学生学籍的变更应在学籍管理系统开放期间进行。

所有学籍变更均应遵循学校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程序。

第十八条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变更包括休学、复学、转学(省内转学、转学到省外、从省外转入)、辍学、死亡、出境、出境复学、其他离校、注销、启用学籍等。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打印《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经主管教育行政— 6 —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休学变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学生在休学期满后,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持《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管理系统发起复学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复学变更。

第二十条省内转学,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打印《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入学校审核通过,转出学校确认,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完成转学变更。

转学完成后,原学校不得保留学籍。

跨省转学的,由省内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打印《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完成转学变更。

省内学校应留存省外学校提供的相关转学证明。

待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运行使用后,跨省转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

特殊情况下,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统筹安排学生转学。

学生转学成功后,转出学校应将相关转学证明材料留存备案。

学生转学应在学期结束或开学时进行,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

第二十一条辍学、死亡、出境、其他离校、注销等学籍变更,由学校确认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相应学籍变更申请,— 7 —打印相应的申请(登记)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学籍变更。

学校应将相关转学证明材料留存备案。

第二十二条出境复学、启用学籍,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启用学籍申请,打印相应的申请(登记)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学籍变更。

第六章学生评价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每个学生的电子成长档案,每学期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由学校教师用户录入到学籍管理系统中,并按要求逐级上报相关数据。

学生的成长电子档案包括学科学习业绩、奖励、处分、体格检查、体育健康、评语、考勤、学生任职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

第七章毕业管理第二十四条每学年结束时,学校应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核实毕业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打印《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交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编制毕业生花名册,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毕业操作。

学生的毕业操作在每年的7月31日之前完成。

学生毕业后的电子学籍信息不能修改。

— 8 —第八章学籍信息安全第二十五条学籍管理系统将记录所有用户在软件中的所有操作,以备数据安全责任追查。

各级各类用户应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

第二十六条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学籍数据仅用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业务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任何人不得更改或查询。

第二十七条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永久保存。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三十日后实施,有效期2年。

— 9 —附件1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编码规则1.学生的学籍主号学生的学籍主号为学生身份证号、回乡证号或护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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