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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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规范单位通勤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员工通勤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

一、通勤车的定义通勤车是指由单位购置或租赁的,用于员工上下班、外出工作以及公务接送的专用车辆。

二、通勤车的用途1. 员工通勤:通勤车主要用于员工上下班的接送,以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并减少员工驾车通勤带来的交通压力。

2. 外出工作:在员工外出执行工作任务时,通勤车可提供便利的交通工具,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公务接送:通勤车可用于单位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出行接送,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通勤车的管理1. 购置或租赁:单位应根据需要,按照预算和实际情况,购置或租赁适量的通勤车辆,并确保车辆具备合法的行驶手续和保险。

2. 使用范围:通勤车的使用范围限于员工上下班、外出工作和公务接送,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以防滥用。

3. 使用资格:员工需提前向单位申请通勤车使用资格,并经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不得擅自借用他人名义使用通勤车。

4. 驾驶要求:通勤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驾驶经验,并定期参加相关的驾驶培训和考试。

5. 车辆保养: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车辆保养制度,定期对通勤车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坐安全。

6. 安全管理:通勤车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疲劳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

驾驶人员应时刻保持警觉,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7. 车辆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的台账登记、出入库管理、加油消耗记录等,以确保车辆使用的规范和透明。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通勤车管理制度的人员,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分、罚款、停用通勤车等,以维护通勤车管理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通勤车的保险和责任1. 通勤车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等相关保险,以保障车辆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2. 在通勤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协助处理。

单位的通勤车管理制度

单位的通勤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通勤车管理,提高通勤车使用效率,保障员工上下班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通勤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通勤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经济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通勤车购置需经单位领导批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购置通勤车时,应综合考虑车辆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等因素,优先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型。

第六条购置的通勤车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环保要求;2. 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3. 适应单位员工出行需求;4. 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和牌照。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七条通勤车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调度,确保车辆使用合理、高效。

第八条通勤车使用范围仅限于单位员工上下班出行,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九条使用通勤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 乘坐时,员工应系好安全带;2. 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3. 保持车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4.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十条通勤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的驾驶证;2. 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3. 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4. 经单位培训合格。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通勤车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维护保养档案,记录每次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结果等信息。

第十三条通勤车维护保养周期如下:1. 每月进行一次例行保养;2. 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3. 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第十四条车辆维护保养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五条通勤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报废的通勤车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处理报废车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通勤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通勤车的使用,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通勤车使用效率,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通勤班车管理规定(4篇)

通勤班车管理规定(4篇)

通勤班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通勤班车的管理,确保员工通勤的安全和便利,提高出行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员工乘坐通勤班车往返工作场所的行为。

第三条通勤班车应当按时、安全、有序地运行,严禁超载、超速、擅自改变路线或停靠点。

第四条通勤班车驾驶员应严守交通规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车辆秩序。

第五条通勤班车配备应具备安全、舒适、环保等条件,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整洁、车况良好。

第六条员工搭乘通勤班车应遵守相关规定,如实填报搭车信息,服从管理。

第七条通勤班车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第二章通勤班车的申请和使用第八条员工需提前向企业通勤班车管理部门申请使用通勤班车,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第九条通勤班车管理部门应审核员工的申请,并在核实信息后予以批准。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通勤班车前,应持有有效的通勤班车乘车卡。

第十一条员工乘坐通勤班车时,应主动出示乘车卡,并配合车辆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通勤班车的使用应按照先到先上车的原则,确保员工的乘车权益。

第十三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使用通勤班车的,应提前向通勤班车管理部门申请,并说明情况。

第十四条通勤班车的使用范围应包括企业员工住宿的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三章通勤班车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通勤班车的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第十六条通勤班车驾驶员应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巧,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通勤班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稳定行驶,不得急刹车、急加速等危险驾驶行为。

第十八条通勤班车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九条通勤班车应配备应急设备,如灭火器、医药箱等,以保障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二十条通勤班车驾驶员应主动关注天气和道路情况,通过适当的调整行车路线和速度,确保安全行驶。

第二十一条通勤班车驾驶员应根据乘车人数合理安排座位,严禁超载。

通勤车辆管理暂行制度(试行)

通勤车辆管理暂行制度(试行)

通勤车辆管理暂行制度(试行)第一条总则通勤车是露天矿第二项目部为职工往返生活区上下班提供的专用交通工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通勤车的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准时、舒适通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日常管理1、露天矿第二项目部资料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第二项目部通勤车及驾驶员的管理。

2、通勤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二项目部规定的发车时间、为保证准时和安全途中严禁在非停车站点停车上、下人。

3、驾驶员必须服从第二项目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安全、准点出车、文明行车。

驾驶员应保持车内、外卫生,遵守交规,注意行车安全。

4、完成任务回二项目部的车辆,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地点,不得在其它地方随意停放,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

第四条驾驶员管理1、服从领导、听从调度、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严格遵照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交通法规。

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按照规定规范着装,坚决杜绝故障车上路,做到“病车不上路,严禁酒后开车”,“三超一越”和疲劳驾驶,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3、爱护养护车辆在车辆使用前认真做好“三检”,行车前、行车中、行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治。

4、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附件、证件等。

如发生随车工具、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

第五条处罚标准。

1、未经允许擅自挪用通行车影响接送人员上下班出现一次考核500元。

2、驾驶通勤车辆时违反露天矿规定存在违章行驶、超速行驶等行为的,每次考核200元。

第六条乘车职工注意事项1、乘车员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上车。

2、车辆未停稳,严禁上下车辆。

3、乘车员工无权要求、胁迫驾驶员盲目高速行驶,违章停车。

车辆管理及考核办法

车辆管理及考核办法

车辆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1.目的:1.1规范机动车辆的管理,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公司公务用车。

1.2控制燃油、燃气、维修等费用,降低成本。

1.3杜绝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及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务车辆及通勤车辆及驾乘人员。

3.职责:3.1企管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定期保养、事故处理、费用统计、相关手续办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3.2实行派车单制度。

公司领导,单位、部门(以下简称单位)用车,由企管部车管人员填写《派车单》按流程签批,门卫检查收回派车单,确认无误后放行。

4.内容4.1公务车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4.1.1公司车辆原则上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专人保管制度。

实行以单车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4.1.2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应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行车。

要经常检查所负责车辆的各种证件之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照齐全。

4.1.3公司车辆由企管部负责分别对车牌照登记,建立台账管理。

公司领导、各部门(单位)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告知车管员填写《派车单》,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派车单》须经企管部批准后交车辆司机方可出车,按公司规定计费。

单位合用车辆费用分摊。

4.1.4临时、紧急情况用车须可有企管部应急安排车,事后补办《派车单》。

4.1.5派车调度原则上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4.1.6 专、兼职驾驶员在出车过程中,遇有交通事故发生,必须立即报告企管部,由企管部协同车辆司机进行及时处理。

4.1.7司机在出车或返回前后半小时,须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水、电、油、气),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车辆有损坏或有异常现象司机应立即报告办理修理事宜。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4.1.8车辆设有《车辆行驶记录》,车辆出发前和车辆回公司后,乘车人与司机共同确认行驶里程数,并签字。

《通勤车管理制度》

《通勤车管理制度》

《通勤车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职工乘车安全,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交通伤亡事故,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通勤车的管理要求、通勤车站点的设立以及乘车人员、驾驶员的权利和义务等。

三、职责与权限:3.1、具体负责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并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

3.2、各部门负责落实制度的执行清况。

3.3、各单位对矿区通勤车辆的管理考核依据,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3.4、通勤车的安全管理事宜,由综合组领导、小车班班长进行一体化管理3.5、小车班根据调度室指令安排加班车辆及临时用车车辆,司机因事不能出车的应及时通知班长,做好相应的安排。

6、在册职工有服从通勤车辆安全管理的义务。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4.1、乘车条件:4.1.1、每天上、下班都需要乘坐通勤车的职工。

2、其它乘车人员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原本车,上下班乘车人员有座位的情况下乘车。

4.1.3、凡符合乘车条件的职工应向调度室汇总居住地情况,由调度与小车班班长协商确定乘车站点。

4.1.4、线路与站点的设定须符合交通实际情况,且行驶路线以安全、便捷为前提。

4.1.5、凡节假日、休息日各车间部室因生产计划安排需要临时用车加班的,由小车班安排值班通勤车,行驶路线、站点和发车时间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6、通勤车严禁超员。

4.2、乘车职工注意事项:4.2.1、乘车职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上车。

7、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

4.2.8、乘车职工无权要求、胁迫驾驶员盲目高速行驶,违章停车。

9、乘车职工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切勿遗忘。

4.2.10、不准随地乱扔杂物和将杂物扔出车外。

造成意外,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11、乘车职工不得在车内打闹。

特别是在行车期间,不得互相推扯打闹或做游戏。

12、严禁爬车。

13、乘车职工不得故意损坏通勤车的安全附件和公用设施,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通勤车管理方案

公司通勤车管理方案

公司通勤车管理方案1.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公司通勤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通勤车职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所辖使用通勤车的安全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JT/T796-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_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4.通勤车使用许可集团公司对通勤车实施许可管理,所有使用通勤车的部门应当依照本方案的规定满足许可资格,车辆状况满足通勤车安全行驶要求。

负责通勤车主要管理的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本集团管理要求对租赁车辆招标,集团公司通勤车安全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4.1通勤车符合车辆安全国家法规,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4.3所有集团公司正在运行的通勤车要制定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运行方案。

4.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5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通勤车主管部门必须满足通勤车许可基本条件要求,才能允许提供接送职工服务。

5.管理优化方案5.1安全法规建设5.1.1通勤车管理部门应建立通勤车安全检验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5.1.2通勤车管理部门应建立通勤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驾驶员每日对通勤车例行检查一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通勤车,主管部门不得安排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职工。

5.1.2.1制定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见附表1.),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

通勤车管理办法范本

通勤车管理办法范本

通勤车管理办法范本第一条为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职工乘车安全,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企业职工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以及其他经公司许可,可以利用通勤车上下班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根据通勤人员人数、居住地情况安排通勤车路线、站点、发车和停车时间,经企业负责人确定,以确保每位通勤人员均有座位。

乘车路线将根据实际情况,按季节和员工要求,定时、定点调整,通勤人员如需修改乘车路线或向企业提出建议,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

第四条通勤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通勤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通勤工作秩序。

(1)通勤人员应支持通勤车管理人员为其提供的服务工作,服从通勤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2)通勤人员应按各自始发站的时间,合理安排出行,提前到达候车点,以免误车,误车人员需自行在规定时间到达企业。

通勤人员乘车时,应凭通勤一卡通刷卡上车,对号入座,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

(3)通勤人员乘车时要着装干净整洁,不得穿着有油污、粉尘等可能污染车内环境的服装乘车。

(4)通勤人员应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客行为规范”,严禁在车内吸烟和乱扔杂物,禁止将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扔出车外。

(5)通勤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得在行车期间同司机讲话,强迫司机高速驾驶,违章停车。

(6)通勤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乘车,一经发现,通勤车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7)通勤人员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请勿遗忘。

第五条通勤车驾驶人员与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办法:(1)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衣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驾车安全文明。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规定时速行驶,精心维护车辆,做到安全、准点,车辆内外要保持整洁、舒适、无异味。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提前或者推迟发车,发车前要进行车辆常规和主要部件检查,确保安全准时。

通勤车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通勤车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通勤车管理办法通勤车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勤车作为他们的日常出行工具。

为了保证通勤车的安全、有序和高效,制定一套通勤车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通勤车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帮助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和遵守这些管理规定。

2. 定义和范围通勤车指的是用于非营利性目的,在城市或乡村之间进行定期接送乘客的小型载客车辆。

通勤车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运营或使用通勤车的机构和个人。

3. 运营许可3.1 运营通勤车需要取得相应的运营许可。

运营许可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车辆登记证- 驾驶员执照- 保险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2 运营许可的申请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完成相关培训和考试- 缴纳相关费用3.3 运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4. 车辆要求4.1 通勤车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车辆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2 通勤车必须具备以下设施和设备:- 乘客座椅和安全带- 灭火器和急救箱- 紧急出口标识和破窗器4.3 通勤车应当保持车内干净整洁,定期清洁车体和内部设施。

5. 驾驶员要求5.1 驾驶通勤车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员执照,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5.2 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熟悉交通法规和道路标志- 拥有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具备紧急情况处理能力5.3 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以提高驾驶技能。

6. 运营规范6.1 通勤车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表运营,不得擅自改变目的地或行驶路线。

6.2 通勤车应当保持适当的乘客数量,不得超载。

6.3 通勤车应当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6.4 通勤车应当配备应急,以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与驾驶员或管理机构进行联系。

7. 安全管理7.1 通勤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和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7.2 通勤车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公务、通勤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通勤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通勤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规范驾驶员、乘车人员行为,确保交通安全,降低企业成本和费用支出,依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XXX办〔XXXX〕5号)和《XXXX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XXXX办〔XXXX〕3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是指公务用车和通勤车。

“公务用车”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含轿车、商务车,不包括货车及其他生产性用车。

“通勤车”指公司用于职工上下班的通勤车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管理”是指车辆的配备、保养、维修、日常使用等的管理。

“驾驶员”是指公务用车和通勤车驾驶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作为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车辆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车辆的配备、使用、更新、处置等管理工作;(三)负责车辆的日常调度管理工作;(四)负责车辆的定点保养、维修、油耗管理工作;(五)负责建立车辆的相关台账和单车核算档案;(六)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七)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费用的报销审核工作;(八)负责驾驶员的出勤记录及工资核算工作。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下设小车班,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调度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车辆日常调度工作;(二)负责车辆保养、维修的初步审核,及时督促驾驶员进行常规保养,并建立相关车辆台账;(三)负责车辆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车辆违章情况的登记,并进行年审工作;(四)负责定期检查车辆,使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督促驾驶员做好公司车辆违章和发生事故时的协调处理工作;(五)负责监督和提醒驾驶员的行车纪律、服务态度,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干净;(六)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费用的初步审核工作;(七)负责定期组织驾驶员召开会议,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学习交通法规,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录。

学院通勤车管理办法

学院通勤车管理办法

学院通勤车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学校通勤车辆的使用,发挥车辆的最大效能,提高车辆服务水平,使管理有所依循,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凡学校通勤车之使用、保养、维护、事故处理、费用报销等各项作业皆适用之。

三、管理办法(一)管理与调度1、学校通勤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专人保管制度。

实行单车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司机要经常检查所负责的车辆的各种证件之有效性,出车时必须保证证件齐全,并随车携带备查证件;2、司机在出车或返回前后半小时,须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水、电、油及制动系统),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车辆有损坏或有异常现象,司机应立即报告总务处分管处长办理修缮事宜;3、司机在出车前后必须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内过道、座椅、车窗玻璃及车身干净、整洁;4、司机外出行车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返回校内时,应及时通知总务处分管处长,以利调度;5、通勤车司机在完成当班出车任务后,必须将车驶回指定地点存放;6、司机不得私自出车、载人或绕道行驶,对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绕道行驶发生的费用或事故损失由司机本人负担。

7、为便于车辆之维修与保养,经总务处同意、分管副院长核准后,在定点修车厂负责学院通勤车辆维修与定期保养工作,加油因市场油价不稳定,暂不固定加油地点,但必须在正规加油站加油,不得加用劣质油;8、车辆的入户、办证、年检、投保、购置养路费、领照等由总务处负责;9、由总务处、教务处拟定学院通勤车的线路、始发时间、停靠站点等事宜;10、通勤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始发时间、路线、停靠站点发车、收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延误发车时间,更不得不发、收车,如有上述现象,总务处有权解聘,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车时,须在半个工作日前请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请假。

11、通勤车司机每班出车时必须穿戴由总务处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帽,并佩戴上岗证,一次不穿戴工作服或佩戴上岗证者,扣发半日工资;12、通勤车司机要经常向总务处分管处长反映通勤线路的有关信息和车辆运行情况,以便不断完善通勤方案和了解车辆状况;13、司机在行驶途中临时遇故障需抢修时,应及时将情况反映到总务处分管处长,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于返回学校后交验修理凭证,若有换装零件应将原废旧零件交回总务处。

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办法

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办法

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车辆管理,规范用车行为,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事业单位改革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及通勤车。

公务用车为中心使用车辆,业务用车、通勤车为各分中心使用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中心所有车辆的维修保险统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派遣、调度、使用信息登记、年审手续办理、相关费用缴纳及车辆管理档案建立等工作由车辆使用部门负责。

第四条中心所有车辆需配备专职司勤人员,司勤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五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公务用车在保障本部门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的前提下,可用于重要公务出行。

包括:1.机要文件交换、特急文件和涉密资料取送;2.参加有关涉密或者紧急会议、大型活动等公务活动;3.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扶贫;4.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紧急公务;5.由各级领导干部带队、2人(含)以上的下基层调研、检查;6.公务接待;7.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公款现金或者取送支票;8.人事档案取送;9.相关职能部门督查暗访;10.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就医、出席相关公务活动服务;11.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老干部服务出行。

第六条业务用车、通勤车使用范围:业务用车用于各分中心业务范围内工作使用。

通勤车用于接送单位职工按时上下班,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条跨区域使用公务用车。

跨区域参加上级重大活动与市级重要区域合作活动可申请公务用车;本部门需申请跨区域车辆派遣的,必须经过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用车。

第八条车辆使用实行申请和公示制度。

公务用车:申请:车辆使用人填写“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使用申请登记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加盖公章,车辆完成任务后,需将登记单提交行政办公室存档。

调度:行政办公室主任根据用车申请,安排出车。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单位通勤车的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准时、舒适通勤,提高通勤车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通勤车的基本信息1、车辆数量及型号单位共配备具体数量辆通勤车,车型分别为车型详情。

2、运行路线根据员工的居住分布情况,设定了具体路线数量条运行路线,分别为:路线一:起点途经点 1 途经点2 …… 终点路线二:……3、发车时间工作日发车时间为:早上:具体时间 1晚上:具体时间 2二、通勤车的使用对象1、本单位在职员工。

2、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的临时人员。

三、通勤车的乘坐规定1、员工应提前在指定地点等候通勤车,车辆到达后应有序上车,不得拥挤、争抢。

2、上车后应尽快找到座位坐下,不得站立在车厢内,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3、保持车厢内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严禁在车厢内吸烟、大声喧哗、打闹。

5、爱护车内设施,不得损坏座椅、车窗、扶手等。

6、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7、员工应遵守乘车秩序,尊重驾驶员和管理人员,不得刁难、辱骂。

四、通勤车的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记录。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保持车辆的清洁和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时间。

5、文明服务,热情对待乘客,不得与乘客发生争执。

五、通勤车的调度管理1、设立专门的调度人员,负责通勤车的日常调度工作。

2、根据员工的乘车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和调整运行路线。

3、及时处理通勤车运行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拥堵等,确保员工按时到达工作地点。

六、通勤车的安全管理1、定期对通勤车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轮胎、灯光等,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2、为通勤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等,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3、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通勤车管理办法

通勤车管理办法

通勤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公司通勤车辆的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准时、便捷地上下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通勤车辆及其管理人员和使用通勤车辆的员工。

1.3 通勤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2.1 公司行政部负责通勤车辆的统一管理,包括车辆调度、维护保养、费用管理等。

2.2 车队负责人负责日常的运行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2.3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具体驾驶工作,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调度3.1 行政部应根据员工上下班时间和路线需求,合理规划通勤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表。

3.2 通勤车辆的时间表和路线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3.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在指定地点等候通勤车辆,错过车辆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四章车辆使用4.1 员工在使用通勤车辆时应遵守乘车规则,保持车内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丢垃圾。

4.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4.3 员工应爱护车辆设施,不得损坏车内设备或进行其他损害车辆的行为。

第五章安全管理5.1 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5.2 通勤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3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乘客安全,并及时报告行政部和相关部门。

第六章费用管理6.1 通勤车辆的运行费用包括燃油费、保养费、维修费等,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6.2 行政部应合理控制通勤车辆的运行成本,确保费用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七章违规处理7.1 对于违反通勤车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取消乘车资格等处罚。

7.2 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车辆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8.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8.2 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公司行政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企业通勤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企业通勤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通勤车使用管理,提高通勤车使用效率,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通勤车及其使用者。

第三条通勤车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高效便捷、节约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通勤车管理制度第四条通勤车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和维护,用于为公司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服务。

第五条通勤车使用范围:1. 公司正式员工;2. 经公司批准的临时工作人员;3.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六条通勤车使用申请:1. 员工需填写《通勤车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通勤车使用证》。

第七条通勤车使用时间:1. 通勤车使用时间为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 特殊情况需调整使用时间的,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第八条通勤车使用规则:1. 乘坐通勤车时,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上下车;2. 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乱扔垃圾;3. 不得在车内大声喧哗、斗殴、赌博等;4. 不得将个人物品遗留在车内;5. 不得将非通勤车人员带入车内;6. 不得擅自改变通勤车路线、停靠站点。

第九条通勤车维护保养:1. 公司定期对通勤车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2. 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拆卸、改装车辆;3. 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

第三章通勤车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通勤车驾驶员由公司统一招聘和管理,需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驾驶通勤车的能力;2. 遵守交通法规,无违章记录;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4. 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一条通勤车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服从公司安排,按时、按路线、按站点接送员工;3.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运行正常;4. 为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二条通勤车驾驶员考核:1. 公司定期对通勤车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服务态度、遵守规定等方面;2. 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公司有权进行调整或解聘。

通勤车管理办法

通勤车管理办法

通勤车管理办法通勤车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有效管理公司通勤车的使用,提高通勤车的利用率,便利员工的通勤需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通勤车使用范围和条件1. 通勤车仅对公司员工开放,禁止外来人员使用。

2. 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员工工作证明方可使用通勤车。

3.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地点和通勤需求,安排通勤车的行驶线路和时间。

4. 通勤车使用时,员工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保持车内秩序和安全。

三、通勤车使用流程1. 员工在每月初按照通勤车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需求,制定通勤车使用计划,并及时通知员工。

3. 员工在通勤车使用计划通知后,按时前往指定的上车地点。

4. 员工在上车时,需出示有效的员工工作证明以及通勤车方案通知,验证无误后方可上车。

四、通勤车使用注意事项1. 员工在通勤车上应保持良好的礼貌和秩序,禁止喧哗和吸烟等行为。

2. 通勤车不得携带易燃、爆炸、腐蚀等危险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 员工应按照指定的上车地点和时间准时上车,不得迟到或早退。

4. 如有停车需求,请提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领取停车证。

五、通勤车管理责任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勤车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 通勤车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和乘客的安全。

3. 员工使用通勤车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六、违规处理1. 员工发现他人违反通勤车管理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举报。

2. 违反通勤车管理办法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七、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情况,将另行通知。

以上为通勤车管理办法,希望每位员工都能遵守规定,共同维护通勤车的良好秩序和安全。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

单位通勤车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单位通勤车的使用和运营,提高员工的通勤效率和出行体验,确保员工的安全和权益,制定以下通勤车管理制度。

一、通勤车的定义和范围1. 通勤车是指由单位提供,用于员工上下班和工作期间活动的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

2.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提供的通勤车,不适用于员工私人车辆。

二、通勤车的申请和使用1. 员工须向单位提出通勤车使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2. 通勤车的使用范围包括员工的住所和工作地点之间的通勤路线,以及单位规定的工作期间活动路线。

3. 员工在使用通勤车时,应按时前往指定地点乘车,并按规定地址下车。

不得随意改变车辆行驶路线。

4. 通勤车上禁止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和秩序。

三、通勤车的安全管理1. 通勤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驾驶经验丰富,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2. 通勤车应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安全可靠。

3. 员工在乘坐通勤车时,应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干扰司机的操作,确保乘车安全。

4. 如遇紧急情况或事故,员工应冷静应对,听从司机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处理。

四、通勤车的费用和费用分摊1. 通勤车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员工不需额外支付费用。

2. 若员工私自乘坐非单位通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导致无法按时到达工作地点的,由员工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五、通勤车的维护和整改1. 任何单位通勤车上出现的问题或异常情况,员工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和整改。

2. 如发现通勤车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员工有权利向单位相关部门反映和要求整改。

六、通勤车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通勤车管理制度的员工,单位将依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通勤车司机的违规行为,单位将依法处理,并考虑解除工作合同等措施。

七、制度的审核和修订1.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由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并经公司高层审核批准。

2. 通勤车管理制度的修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及时进行,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理性。

通勤车辆管理制度

通勤车辆管理制度

通勤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通勤车辆的管理,保障员工通勤的安全和便捷,提高通勤车辆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司通勤车辆的员工,以及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负责通勤车辆管理的人员。

第三章通勤车辆的使用1. 公司通勤车辆的使用范围为员工上下班、外出办公和参加公司活动等。

禁止将通勤车辆用于私人行程。

2. 员工使用通勤车辆需提前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 通勤车辆的使用需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需持有效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和违规行为。

第四章通勤车辆的预约与安排1. 员工需提前在公司通勤车辆管理系统中申请通勤车辆,并按照规定填写通勤时间、地点等信息。

2. 公司根据员工的通勤需求和通勤路线,合理安排通勤车辆的使用,确保员工的通勤需求得到满足。

3. 部门负责通勤车辆管理的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通勤车辆的使用,做到车辆资源充分利用。

第五章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1. 通勤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需保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态,确保车辆零事故发生。

2. 通勤车辆驾驶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并按照公司制定的保养计划进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3. 使用通勤车辆的员工需遵守安全规定,严禁在车辆行驶中干扰驾驶人员,保持车内整洁,遵守交通规则。

第六章通勤车辆的保险与管理1. 公司对通勤车辆进行定期的保险投保,确保通勤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 通勤车辆的管理部门需对通勤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对车辆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确保通勤车辆的使用情况得到掌握。

第七章通勤车辆的费用及报销1. 员工使用通勤车辆期间的加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公司全额报销,员工需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

2. 公司对通勤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确保通勤车辆的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和使用。

第八章通勤车辆的违规处理1. 员工在使用通勤车辆期间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可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做出相应的扣减通勤车辆使用权限等处罚。

通勤车管理方案

通勤车管理方案

通勤车安全管理专项方案1.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公司通勤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通勤车职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所辖使用通勤车的安全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JT/T796-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_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4.通勤车使用许可集团公司对通勤车实施许可管理,所有使用通勤车的部门应当依照本方案的规定满足许可资格,车辆状况满足通勤车安全行驶要求。

负责通勤车主要管理的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本集团管理要求对租赁车辆招标,集团公司通勤车安全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通勤车符合车辆安全国家法规,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所有集团公司正在运行的通勤车要制定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运行方案。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通勤车主管部门必须满足通勤车许可基本条件要求,才能允许提供接送职工服务。

5.管理优化方案安全法规建设通勤车管理部门应建立通勤车安全检验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通勤车管理部门应建立通勤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驾驶员每日对通勤车例行检查一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通勤车,主管部门不得安排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职工。

制定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见附表1.),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

公司通勤车管理制度

公司通勤车管理制度

公司通勤车管理制度目的为了提高本公司通勤车的管理,规范、统一员工的乘车行为,创造干净、整洁、安全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优耐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有员工1、通勤车司机必须每日按时按点准时发车,必须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开快车和斗气车,否则每次考核20元。

2、通勤车司机必须每月1日向行政部提供上月车辆耗油情况(并提供百公里耗油数据与上月进行比较,找出差异原因)和车辆行驶记录等相关数据,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每晚一天考核10元。

3、车辆费用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的相关指标。

4、车辆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特殊天气除外),坐套每15天清洗一次,要随时保持干净,如车辆不干净被检查或反馈的每次考核10元/处。

5、通勤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

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乱仍垃圾。

发现一次为爱心基金捐款20元。

6、通勤车司机要对车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上路;每周一要对刹车、机油、防冻液、方向盘、轮胎进行检查(每月要对检查保养项目列出排期表,按照排期表进行检查,检查后要形成记录),无排期表或检查记录,每次考核20元。

7、车辆所带的各类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对车辆所带的工具和配件要在行政部建立资产档案,无档案则对司机考核30元/次。

8、不得私自使用车辆或未收到出车通知而出车,发现一次对责任人作解聘处理。

9、通勤车司机负责监督乘车卡的使用情况,如行政部发现有人员无乘车卡而乘车,每发现一次对司机负激励5元,如乘车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

10、行驶中禁止与司机说话影响司机安全驾驶,否则责任人为爱心基金捐款10元/次。

11、凡乘坐通勤车人员在上车时必须主动出示乘车卡,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其乘车。

12、通勤车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全公司通报批评且负激励50元。

13、通勤车乘车卡应由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行政部挂失,同时交纳工本费10元,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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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JY008-01
**公司通勤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
通勤车是集团公司为干部职工往返市区上下班和公司重大活动提供的专用交通工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通勤车的科学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员工安全、准时、舒适通勤以及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服务范围
1.为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总部周边各子公司往返市区上下班提供交通服务。

2.为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总部周边各子公司举行的各类大型活动提供交通服务,但活动组织者须提前五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

3.目前我公司通勤车运力已经饱和,除上述服务范围外,原则上不提供其它范围的服务。

确因需要需使用通勤车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供有偿服务,但需经相关部门领导的审批。

第三条日常管理
1.**公司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通勤车及驾驶员的管理。

2.后勤管理协办负责车辆调度工作,安排每天的用车计划,并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处理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单车管理档案,按月统计每一部车辆的行驶公里、耗油耗材、事故违章、维修保养等情况,后勤管理室负责基本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定期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4.通勤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发车时间、行驶线路线路、停靠站运行,为保证准时和安全,途中严禁在非停车站点停车上、下人。

同时要求每辆车有明显标志,注明该车停靠地点和发车时间。

乘车须知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并在每辆车内张贴。

5.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安全、准点出车,文明行车。

驾驶员应保持车内、外卫生,遵守交规,注意行车安全,文明待客,严格按照通勤车时刻表执行,保证集团总部和各公司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在执行中如发现由于驾驶员的原因耽误上、下班等,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处罚,必要时调换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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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任务回公司的车辆,须统一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地点,不得在其它地方随意停放,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

7.综合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驾驶员就车辆维护、安全教育、出车任务、车容车貌和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综合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在各项评优活动中给予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处罚。

8.通勤车在运行期间,驾驶员如有问题与意见,可向综合办公室反映,综合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四条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通勤车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对发现问题和出现故障的车辆,应及时汇报后勤管理室,送维修车间进行维修。

2.故障车辆驾驶员在诊断故障时必须在场,准确找出故障原因,协助车辆维修工作。

3.凡未经过车辆维修审批,擅自主张对车辆进行厂外维修的驾驶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交通事故处理
1.所有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行车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禁超速驾驶车辆或其它违规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如实向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事故经过,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进行处理。

3.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要以公司利益为重,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尽量减少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4.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综合办公室将以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或肇事双方的最终协议为依据,根据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程度,要求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赔偿责任,具体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赔偿及处理的办法》执行。

第六条驾驶员管理
1.服从领导,听从调度,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严格遵照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按照规定规范着装,坚决杜绝故障车上路,做到“病车不上路,病人(司机)不上车”,严禁酒后开车、“三超一越”和疲劳驾驶;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3.根据工作安排出车,认真做好对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的驾驶服务,不得使用公车办私事。

4.执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因公、因病、因事(婚、丧、产探亲等)需要请假的,提前申请,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工作时间暂不出车时,必须在值班室或公司内等候工作,并保持通信畅通,临时有事离开必须请假。

5.爱护养护车辆,在车辆使用及交接过程中认真做好“三检”(行车前、行车中、行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6.严禁将通勤车挪作他用,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7.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公务卡、附件、证件等。

如发生随车工具、公务卡、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
罚。

第七条处理程序与处罚标准
1.未经允许擅自挪用通勤车的,一经发现,按照《汽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处分,每次罚款500元,情节较重的,三个月内以考核后绩效工资的80%计发,并在本公司范围内通报”。

2.驾驶通勤车辆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违章行驶、超速行驶等行为的,按照《汽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每次罚款50元—300元,情节较重的,在本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3.由于未能及时清洁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而影响了企业形象和车辆使用的,参照《汽运公司车容车貌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发现一次,对当事责任人处以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4.通勤车司机应服从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派,安全、及时、准确地完成出车任务,不服从调派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5.由于违规操作、不当使用而造成车辆设备、工具受损或造成事故的,追究使用者责任,造成损失的酌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6.虚报过路费、罚款、燃油或其他费用构成欺诈公司行为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理并没收非法所得,屡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在工作中因语言粗俗、态度蛮横、行为举止不文明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者下车接受批评教育,给与警告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八条附则
1. 公司以前规定、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3.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附:《*********有限公司通勤车使用规定(试行)》;
《大客车使用申请表》
主题词:通勤车辆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0年3月20日印发
********有限公司
通勤车使用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通勤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在确保完成职工上下班通勤任务情况下,充分发挥公务车辆生产保障和生产服务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坚持“安全准时,节约成本,优质服务”的原则,确保公司外派公务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大客通勤车的直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车辆调派、司机管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在确保完成职工上下班通勤任务情况下,承接外派公务。

第五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职工可以申请使用。

第六条用车部门或个人应在用车前三天向综合办公室申请预约,并填写《大客车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派车。

第七条收费标准和费用结算
(一)**市区内800元/天,超时400元/台班;
(二)**区内400元/天,超时400元/台班;
(三)外县1200——1800元/天,超时400元/台班;
(四)***1800元/天,超时按1200元/台班;
(五)其它地域按实际收取;
(六)一台班为8小时,具体收费金额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确定。

(七)个人使用应先到财务交款后再派车。

(八)单位用车由用车单位领导在派车单上签字,公务任务完成后结算。

第八条公司以前规定、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通勤车使用申请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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