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告知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医医院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家属):

中医医院是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指定医疗机构,根据《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承担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义务,在此告知您基金申请、垫付、报销的工作流程:

一、救助基金的申请

县交警对受害人情况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可申请垫付抢救费用。

方可领取《日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告知单》。

二、抢救费用医院垫付

医务科收到《日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告知单》后,进入我院垫付抢救费用程序,患者在医务科领取《中医医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患者住院押金担保申请表》,需抢救科室填写伤情及诊断,并根据患者病情预估抢救费用(注意是抢救的费用!可多次担保,如:一次2万,但最高垫付10万元),经科室主任、医务科、院领导签字后交住院处,完成垫付。

三、抢救费用的报销

患者到医务科领取《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表》,抢救超72小时的还需填写《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由抢救科室填写后交回医务科,经院领导、县卫健局审批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交警,审核合格将垫付抢救费用支票交回医院。

四、患者(家属)承担的义务

1、患者(家属)有义务配合交警及医院完成救助基金的垫付。

2、急救治疗费用为医院先行垫付,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存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不予垫付的可能性。如果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不予垫付,需患方补缴所欠治疗费用。

如您已知晓以上内容。

请您签名;您与病人的关系。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