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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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精选多篇)
第一篇: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保国土资电〔2014〕55号)文件的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检查。

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
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都要由所长亲自带队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此次开展清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整治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探)矿,加强对无证非法开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探)矿的违法行为,杜绝新的非法采(探)矿发生,避免出现伤亡事故,切实加强巡查和监管;二是坚决查处持过期采(探)许可证从事开采、勘查的活动,并制止和严厉查处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三是对清理出的无证非法采(探)点,要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依法进行封停、取缔;四是认真组织开展
对关闭矿山“回头看”行动。

通过专项检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对本辖区范围内无证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和持证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都非常重视,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共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4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1份,没收非法开采工具61件,封停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49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2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其中西邑及汉庄还对3个正在办理开采许可证,而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作了停产处理,瓦房乡成立了由公安、司法、安检、林业、农业等部门组成25人的专项行动打击领导小组,对大陷坝无证开采的铁矿采用炸药封洞的措施进行封停取缔,瓦窑镇则成立了针对此项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对重点的毛竹棚村核桃坪、打厂凹、椅子山和中和铁矿四个矿山的偷采盗采违法人进行说服教育,填发了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当场采取没收工具和烧毁工棚措施。

在查处持过期采(探)许可证从事开采、勘查的工作中,全区共清查出过期采矿许可证30个,现已办理延续登记的23个,注销采矿许可证7个,并制止和严厉查处金鸡乡的1起越界开采砂场的行为;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对关闭矿山“回头看”行动,经全面摸底排查,没有发生出现擅自启封非法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因点多、面广,加上联合执法力度不强,因此无证非法采(探)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及时全面的制止,即
使已关闭取缔的无证非法开采点,也会出现反弹开采的趋势,加之开采业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仍难从根本上清除。

(二)部分乡镇的县乡、乡村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用砂石就地取料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了对无证非法开采监管取缔工作难度大,这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还潜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形成了“刚刚取缔关闭,过后又有人进行非法采(探)”的现象。

导致出现执法成本增加及执法难的工作局面。

(四)部分乡、村干部群众对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观念淡薄,受利益驱动随意配置资源;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专业人员不足,执法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动态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和协调配合,采用联合执法加强打击力度,通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使全区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管理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二)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安全生产的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以巩固无证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三)、加强以砂石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针对我区砂石开采存在数量多、规模小、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安全隐患严重等
到问题,对此要加大对砂石场的重点整治力度。

一是对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无力整改的砂石矿点要坚决封停,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对砂石资源的开采一律实行采矿许可证制度,对符合办矿条件要求的砂石点,要按照采矿登记程序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切实做到依法持证开采。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成果。

为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矿业秩序,保障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工作中要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和执法力度,对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进行维护,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的行为要采取得力措施,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手段予以坚决查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华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
工作简报
(第一期)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华县矿产资源建设生产秩序,巩固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减少采沙取石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和地质环境破坏,切实保护耕地,维护矿业秩序健康发展。

2014年华县矿产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在4月18日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蔡学明主持召开关于严厉打击、取缔
非法采矿行为专题会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余天( 4月19日至4月28日)的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矿的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华整规组?2014?01号),本次整治行动由华县矿产局牵头,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务局、电力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组成6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并雇用吊车2台、装载机2台、氧气焊4套、货车2台、民工20人,先后对柳枝镇、莲花寺镇、瓜坡镇、赤水镇、大明镇等非法采矿点进行整顿。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华县矿产局执法人员不分白天黑夜,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多次对非法业主耐心说服教育,达到自行拆除非法采石场4处;强行取缔非法采石场10处,现场拆除采石设备10套,拆除变压器6台,现场说 1
服并遣散民工100余人,拆除电力线路500余米,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在短短的10天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工作任务。

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震慑了违法开采的当事人,本次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地实效。

下一步,华县矿产局将继续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在工作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工作,逐步消除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采矿企业,为我县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日
(本文来源好)第三篇: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桂花乡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县安委:
我乡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县“打非治违”的精神和乡“打非治违”的实施方案和要求进行,对乡内的各企业开展认真细致的排查,对违规违章行为给予处理和纠正,对涉及非法生产的企业给予关闭和停产处理。

现将我乡的“打非治违”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严厉打击我乡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力度,桂花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安委办牵头,乡综治办、文广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于2014年6月份以来,由分管领导牵头、乡安委办具体实施,组织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烟花爆竹等15家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1
行为,迅速予以核实查处。

三、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此次“打非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乡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乡安委办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

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1、非煤矿山: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县文件要求,不断加强辖区1家非煤矿山企业的监察管理力度,有效杜绝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和非法违法建设,关闭1家露天采沙场。

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2、建设领域:开展以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建筑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黑工地”为重点,深入辖区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登记建筑企业5家、道路施工单位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把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危化物品、烟花爆竹:进一步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通
过对辖区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1家危化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排查安全隐患6个,立即整改4个,限期整改2个。

4、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要组织公安派出所、乡安办、乡公路站、乡农机站、乡综治办、各村(场)道路交通协管员,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治重点内容包括:对无(假,套)牌,无(假)证,挪用号牌及报废、拼装、自行改装的机动车、拖拉机(含变型、多功能拖拉机)要依法予以查扣,对其驾驶员、所有人要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要当场予以查扣并进行整改,虽然此次“打非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桂花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打击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桂花乡党政办公室2014年9月5日印制
(共印3份)
第四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师市安委办:
根据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市安委字?2014?4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团认真研究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了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我团将此次专项行动贯穿于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当中,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有针对性的同时开展、同时检查,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更富成效。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
(一)、领导挂帅,组织保障
我团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团长、政委任组长、其他副职团领导任副组长,团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团安全科,并指定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政委负责此项行动的日常工作,明确了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团各部门在开展打击非法 1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团安委会制定了?一三三团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分管领导何副政委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二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要求全团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对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了团场电视、广播、版报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非”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

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开展情况
团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清理15家,其中合格的有12家,不合格的有3家,已停业整顿。

加强了对客运车辆、摩托车、拖拉机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7起。

执法组坚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的解决了团场的各种违法问题,规范了团场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

三、下步工作
1、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常态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一三三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第五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镇水字[2014]号
镇巴县水利局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水利局:
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对专项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专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
为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进行了扎实安排。

一是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扎实安排,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这次专项行动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为重点,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而予以严厉打击。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镇
巴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采砂现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整治工作力度,强化工作领导,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水利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文广局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以县城泾洋河七里沟河道违法侵占河道整治和泾洋河河道采砂整治为重点,向其它河道延伸的方式,着重对违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禁采区采砂、机子打砂排放浑水问题进行整治。

通过整治彻底禁止了在禁采区采砂的行为,制止非法采砂30起,取缔禁采区采砂3户,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起,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罚款1500元;制止向河弃土30余起,查处
向河道倒土3起,罚款500元;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侵占河道行为进行处理,经过前期告知,其中有三处自行拆除违法修建河堤,消除了防洪隐患,对5处拒不拆除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河道强制清障决定书》,于5月19日,由由县水利局组织国土、住建、文广、泾洋镇在县法院、公安局的配合下,参与联合执法人员60人,组织挖机依法强制拆除5家违法修建的河堤,消除了防洪隐患,极大的震慑违法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

依法审查涉河建设项目13个,对未经审查同意的2起占用河道建房的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在简池镇
渔洞河非法占河道建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当事人做出了限期拆除、罚款的行政处罚;审批办理河道采砂许可5本,征收砂石资源费23万元,堤防工程维护费7.94万元。

依法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严格执法,打击违法,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5起,取缔粘网、地笼500余张付,收缴电鱼器5台,没收非法捕捞水生野动物小鲵2次499条,价值30万元,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放归自然河流,依法查处非法贩运大鲵一起90条,价值6.48万元,作出罚款10300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县渔政部门和各乡镇成立了巡查工作组,快速反应,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水政监察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渔业法》、中省《河道管理条例》、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水资源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

二是规范行政审
批、许可行为,确保按程序办理。

三是加强执法工作力度。

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对重大违法行为按照一般程序采取立案办理。

今年以来,立案22起,结案8起,另外5起已强制消除违害,但罚款义务还未履行。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针对这次专项行动所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密防范,随时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
压打击态势,以维护良好的水利生产秩序。

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有关职能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和审批审查,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使一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无可乘之机。

附:1、打击水利行业共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情况统计表;
2、打击水利重点区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报告
抄送:县安委会。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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