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同法专题培训讲稿
《合同法》培训讲稿0710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 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 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履行要求。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 (三)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 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 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 行合同义务,又称先履行抗辩权。
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包括:协议解除、法定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节 违 约 责 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
☞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 (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效限制的。
☞(三)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 约束力。
第七节 违 约 责 任
(四)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 合同不符合约定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 定数额的货币。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 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 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新合同法实务培训稿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存在过错, 如未按照约定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可能会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0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合同解除的概述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基 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的行为。
合同解除的条件通常包括根本违约、 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 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己的义务。
不安抗辩权
在履行债务前,如果对方出现丧 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 情形,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一是继续 履行,即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
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受害方可 以要求违约方采取相应的补救 措施,以减少因违约造成的损 失。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主 要方式之一,即要求违约方赔 偿因违约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 实际损失。
合同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 除两种类型。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 1. 合同存在有效成立的前提;
2. 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或约定的事由;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 合同解除须在有效期内行使。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程序 1. 当事人协商一致;
2. 单方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3. 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 4.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精讲】合同法讲稿(ppt554页)教学习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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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 分担方式,将合同分为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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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支付 相应代价为标准,将合同分为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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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为标准,将合同分为
主合同
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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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是否确定将合 同分为:
确定合同 射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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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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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的方式 通知(意思表示) 行为(意思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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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的效力 1、 承诺生效的时间 2、承诺的撤回 3、迟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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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错要约
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为要约,适值对方亦为同 一内容的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均不知道有要约 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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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者
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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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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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特殊形式
一、招标、投标程序 1、招标 2、投标 3、开标、验标 4、定标 5、签订合同
合
人身合同
同
财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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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合同 债权合同
*
小结:
民
事 法
事件
律 人的
事 实
行为
违法 行为
适法 行为
《合同法》培训讲稿共36页文档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合同法》培训讲稿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合同法培训讲稿(法务针对销售部采购部)
合同法培训讲稿(法务针对销售部采购部)第一篇:合同法培训讲稿(法务针对销售部采购部)合同法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合同概述(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
(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违约第二部分合同主体(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二)主要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三)『案例一』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案例二』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员工签单,公司买单A房地产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B餐饮娱乐公司进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栏都注明为“A公司”,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务接待等,累计签单欠款共25520.3元。
《合同法》培训讲座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比例 或法律的规定,对违约行为承担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对违约行为承担 连带责任,即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向 其中一方或双方同时主张权利。
单独责任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独立承担责 任。
05
合同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争议。
06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总结词
合同履行问题
详细描述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能按约定 时间交付房屋,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案例分析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卖方赔偿买方损失。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总结词
劳动权益保护
详细描述
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涉及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不公平待遇,如 加班工资未支付、晋升机会被剥夺等。
案例分析
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加班工资、提供合理的晋升机会等。法院最 终判决雇主赔偿劳动者损失,并给予相应的劳动权益保护。
案例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01
总结词
货物损失赔偿
02
详细描述
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涉及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失,
合同法培训讲座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合同违约与救济 • 合同争议解决 •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培训讲稿
合同法培训讲稿篇一:合同法培训讲稿合同法培训讲稿合同的订立买卖合同的订立技巧及常见问题承揽合同的订立技巧及常见问题第一部分合同的订立案例分析:百货商场是一家经营电器的商场。
1997年1月20日,明星电视机厂向百货商场发函称:愿以每台XX元价格卖给该商场电视机50台.百货商场回函:要以每台1800元价格买50台。
电视机厂收到函后又发一公函称:愿以每台1900元价格卖给百货商场50台电视机,且函到即发货。
百货商场因对条件不满,故未予理睬。
l月30日,明星电视机厂将50台电视机运至商场,商场拒收。
明星电视机厂诉至法院。
要求商场履行合同。
法院会支持电视机厂的诉讼主张吗?本案涉及以下问题:1、电视机厂第一次向百货商场所发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百货商场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3、电视机厂收到函后又发的公函属于什么性质?4、商场拒收于法有据吗?要约一、要约的概念《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义合同的意思表示。
”所谓要约,就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要约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又称报价、发价或发盘。
二、要约应具备的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
第二,要约应当向特定的当事人提出。
第三,要约必须是以订约为目的。
第四,要约必须具有决定合同内容的条件。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只是希望通过产品宣传,使对方产生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愿望而向自己发出要约,即引诱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不是自己向对方发出要约。
因此,要约邀请又叫要约引诱。
《合同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商品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例:销售广告可以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合同法》专题培训讲稿
《合同法》专题培训讲稿培训内容:合同法基本知识,签订、履行合同的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今天借这个机会,准备和大家共同交流的话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日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时又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概念、术语;二是对于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方面的实务操作和操作中的风险防范。
这中间我会结合公司以前订立的合同存在的问题和一些现实案例来讲解。
我们知道,现今法律正日益逐步完善,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也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企业一步步发展,做大做强之后,再靠以前的简单操作,甚至君子协议之类的方式就行不通了。
随着交易的增多,和日益复杂的交易环境,又特别是在我国诚信体制还不健全的环境下,合同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企业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不管是买进还是卖出,都离不开订立合同。
既然合同对于企业如此重要,那么订立好、履行好、管理好合同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可以这样讲,合同的工作做好了,企业的纠纷就少了,企业的运行就顺畅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会提高,企业的发展也就实现了。
首先,我们进行第一部分的内容,关于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知识。
1、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可以说是我国的一部基本大法,共有428个条款,共对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作了规定。
在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共有三个,一个是《经济合同法》,第二个是《技术合同法》,第三个是《涉外经济合同法》。
现行的合同法将以前的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
今年是在二月份还是三月份,我在审查公司的一个合同时,居然发现在合同中对一个违约条款是这样约定的:违约责任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经济合同法废止接近10年了,尽然还在约定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
这是一个基本东西,应该清楚,合同对外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不要犯低级错误。
合同法专题讲座
案例:甲某急需钾肥,乙某声称自己与钾肥厂的负责人很熟络, 可以帮忙弄到。于是,甲某按照乙某的要求向其支付了30万元现 金购买钾肥。甲某与乙某口头商定,甲某付款后三个月内,乙某 负责将钾肥运至甲某的工厂。然而,甲某付款后第四个月,乙某 找到甲某告之,钾肥厂因市场价格上涨,已不愿按照原先甲乙双 方约定的价格供货给乙某,乙某提出将收到甲某的30万元货款全 数退还甲某。甲某认为钾肥厂不守信用,使自己蒙受巨大损失, 现在要向市场采购同等级的钾肥得多支付30%的价款,于是将钾 肥厂告上法庭。 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具有充分效力、没有任何原因使之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 共利益而在法律上不产生合同的效力,对合同当事人均缺乏约束 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本身并非无法律上的效力,但因合同具有瑕 疵,有撤销权的人在一定期限内,有使合同失效或继续生效的选 择权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 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待确定的合同。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4、合同的内容 (1)合同的一般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 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 (2)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有: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提请对方注意的 义务,应对方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的义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当事人主 要权利;或,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案例:甲公司向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抵押。甲公司用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作为标的向银 行抵押。银行要求甲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林木火灾险和盗窃险。甲公司和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 同并缴纳了保费,保险公司将保险合同正本直接交给了银行。后来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甲公 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附加盗窃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理赔。其主张盗窃险条款 不是格式条款,而是双方的协议条款,甲公司违反了免责条款的约定,自然是得不到赔偿的。甲 公司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是格式条款,其免责条款排除了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应归于无效。 5、订立合同的程序 (1)要约 概念: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要约的内容需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案例:甲某向乙公司发出传真,内容为:我打算向贵公司订购一批红枣,能否供货,请回复。 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021年合同法专题培训讲稿
《合同法》专项培训讲稿培训内容:合同法基本知识,订立、履行合同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今天借这个机会,准备和人们共同交流话题重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关于合同法基本知识,涉及寻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步又是非常重要某些概念、术语;二是对于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方面实务操作和操作中风险防范。
这中间我会结合公司此前订立合同存在问题和某些现实案例来解说。
咱们懂得,现今法律正日益逐渐完善,公司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也规定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公司一步步发展,做大做强之后,再靠此前简朴操作,甚至君子合同之类方式就行不通了。
随着交易增多,和日益复杂交易环境,又特别是在国内诚信体制还不健全环境下,合同对于公司经营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公司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不论是买进还是卖出,都离不开订立合同。
既然合同对于公司如此重要,那么订立好、履行好、管理好合同就是一项非常重要工作。
可以这样讲,合同工作做好了,公司纠纷就少了,公司运营就顺畅了,公司经济效益就会提高,公司发展也就实现了。
一方面,咱们进行第一某些内容,关于合同法某些重要基本知识。
1、国内现行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可以说是国内一部基本大法,共有428个条款,共对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作了规定。
在合同法施行之前,国内对于合同方面法律共有三个,一种是《经济合同法》,第二个是《技术合同法》,第三个是《涉外经济合同法》。
现行合同法将此前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此前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
今年是在二月份还是三月份,我在审查公司一种合同步,居然发当前合同中对一种违约条款是这样商定:违约责任依照“经济合同法”规定拟定。
经济合同法废止接近了,尽然还在商定依照“经济合同法”规定。
这是一种基本东西,应当清晰,合同对外代表一种公司形象,不要犯低档错误。
2、谈谈无效合同。
合同有效无效非常重要,不但关系到合同与否能履行,履行后能否达到订立合同目,还关系到咱们行为与否违法。
公司合同法培训讲座
审查租赁物合法性
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核实租赁物的权属、 用途等是否合法。
约定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避免租 金拖欠问题。
约定租赁物维修与保养责任
妥善处理合同变更与解除
明确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责任的划分,确 保租赁物正常使用。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 宜,避免纠纷升级。
02
合同订立过程与注意事 项
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邀请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如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等。
要约
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 行为。
承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在要约确 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书面形式要求及电子签名效力
书面形式要求
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可 以视为书面形式。
严格审查对方资信
在签订购销合同前,对对方的经营状 况、信誉等进行全面调查。
明确货物质量标准
详细约定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等 要求,避免质量纠纷。
合理规划交货方式与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合适的交货方式 和期限,确保合同履行顺利。
约定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
明确双方违约责任,选择仲裁或诉讼 等解决方式。
租赁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分享
了解并遵守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包括起诉、答辩、举证、 质证、辩论等。
诉讼结果
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或裁定,双方应履行判决 或裁定结果。
判决执行以及上诉流程
判决执行
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或裁定,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上诉流程
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将对案件进行 全面审查,并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
2024合同法培训讲稿
2024合同法培训讲稿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全称)乙方:(全称)鉴于甲方需要对合同法律风险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乙方具备提供专业合同法培训的服务资质和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合同法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培训内容1.1 合同法基本概念与原则1.2 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3 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1.4 合同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5 合同管理的流程与方法1.6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二、培训对象、人数及时间2.1 培训对象:甲方全体员工2.2 培训人数:不超过100人2.3 培训时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天三、培训形式、地点及费用3.1 培训形式:线下授课,互动式教学3.2 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3.3 培训费用:人民币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四、乙方的义务4.1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内容提供培训服务,保证培训质量。
4.2 乙方应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讲师为甲方提供培训。
4.3 乙方应提供培训所需的教材、课件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
4.4 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为甲方提供培训证书。
五、甲方的义务5.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并保证支付的及时性。
5.2 甲方应提供培训场地、设施及必要的协助,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5.3 甲方应确保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参加,并遵守培训纪律。
六、违约责任6.1 乙方如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收取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等。
6.2 甲方如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乙方损失等。
七、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汉阳馆法律培训讲稿(合同法) - 副本
合同法培训讲稿一、法、法律法,是国家制订或者认可的,用以调整社会各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分为广义上的法律和狭义上的法律,广义上的法律相当于“法”,狭义上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上的法律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立法解释、行政法规、国务部各部委制订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做出的司法解释。
二、合同法内容讲解1、总则合同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然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务: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承担的给付的义务。
2、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3、合同的效力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3)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4)没有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而未经权利人追认的;(5)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而与其订立合同的;(6)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7)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9)损害社会公共利益;(10)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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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专项培训讲稿培训内容:合同法基本知识,订立、履行合同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今天借这个机会,准备和人们共同交流话题重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关于合同法基本知识,涉及寻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步又是非常重要某些概念、术语;二是对于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方面实务操作和操作中风险防范。
这中间我会结合公司此前订立合同存在问题和某些现实案例来解说。
咱们懂得,现今法律正日益逐渐完善,公司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也规定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公司一步步发展,做大做强之后,再靠此前简朴操作,甚至君子合同之类方式就行不通了。
随着交易增多,和日益复杂交易环境,又特别是在国内诚信体制还不健全环境下,合同对于公司经营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公司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不论是买进还是卖出,都离不开订立合同。
既然合同对于公司如此重要,那么订立好、履行好、管理好合同就是一项非常重要工作。
可以这样讲,合同工作做好了,公司纠纷就少了,公司运营就顺畅了,公司经济效益就会提高,公司发展也就实现了。
一方面,咱们进行第一某些内容,关于合同法某些重要基本知识。
1、国内现行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可以说是国内一部基本大法,共有428个条款,共对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作了规定。
在合同法施行之前,国内对于合同方面法律共有三个,一种是《经济合同法》,第二个是《技术合同法》,第三个是《涉外经济合同法》。
现行合同法将此前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此前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
今年是在二月份还是三月份,我在审查公司一种合同步,居然发当前合同中对一种违约条款是这样商定:违约责任依照“经济合同法”规定拟定。
经济合同法废止接近了,尽然还在商定依照“经济合同法”规定。
这是一种基本东西,应当清晰,合同对外代表一种公司形象,不要犯低档错误。
2、谈谈无效合同。
合同有效无效非常重要,不但关系到合同与否能履行,履行后能否达到订立合同目,还关系到咱们行为与否违法。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5种合同无效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这里我想特别阐明是第五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问题,这是合同无效最普遍形式。
合同法实际是放宽了对合同无效限定,从合同法该条规定可以看到,合同只有在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才是无效。
哪些是法律、行政法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颁布,行政法规即国务院颁布。
在国内法律体系中,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外,尚有各部委规章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
也就是说,合同内容违背了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诸多时候别人征询我订立合同问题时候,诸多都问到,我签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不要成个无效合同就麻烦了。
这样意识还是较好,咱们的确应当尽量避免订立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获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而所受到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因而获得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如果是由于违背了合同法52条前4款状况而导致合同无效,那的确麻烦了,有关财产会被收归国有或返还。
如果合同因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那要区别对待了,有也许对你没有影响,但却会产生某些潜在风险,有也许你就会承担很大补偿责任。
案例:一公司准备在厂区内修建生产用房,找到一种包工头,请她承建,说又不想办产权证之类,也不用要她挂靠,节约了管理费,因此减少费用承包给她,双方订立了100万元工程款“施工合同”。
施工中包工头偷工减料,房子建了大半时候,垮塌了,并导致一种工人死亡。
发包方已耗费了材料款70万元,发包方起诉到法院规定包工头补偿,法院审理以为合同违背《建筑法》和《合同法》认定合同无效,但由于双方均有过错,因此判决包工头承担70%责任,发包方自己承担30%责任。
而死亡工人补偿诉讼,法院判决发包方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补偿责任,补偿约20万元。
这样一种无效合同,实际双方都是受伤,如果发包方找有资质建筑公司,订立有效合同,她也就不会有这些损失了。
提出无效合同话题,是但愿人们在订立合同中,要谨慎,擦亮眼睛,避免订立无效合同,不要订立了无效合同还是我方过错,因而承担大法律责任。
3、表见代理。
《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结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
案例:某手机公司,在某报刊登广告,始终是其推广部人员经办,在某报刊登过多次广告,合同是经办人签字后再拿回公司盖章,日后某手机公司由于宣传方式变化,没有再进行报刊广告,但日后却收到法院传票,某报起诉其支付广告费5万元。
看某报举示合同,本来是其公司推广部经办人和某报签合同,某报也进行了广告刊登,并有报纸为证。
某手机公司说合同未盖章,也没有授权该经办人签该合同,但某报理由是,此前你刊登广告都是该人经办,并且这次合同内容和此前也是同样,因而有理由相信她是代表你公司订立该合同。
后法院认定属于表见代理,支持了某报主张。
某手机公司承担了责任后,起诉该经办人承担擅自订立合同责任,最后该经办人承担了相应责任。
提出表见代理是需要咱们公司和经办人员注意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公司在授权方面,要有详细授权范畴和期限;二是经办人员在履行职务或解决授权事务过程中千万要注意不要被对方随意运用了你表见代理权,否则不但公司要承担责任,你自己也会最后承担责任。
4、几种概念和名词法律含义与区别(1)订金和定金含义、区别要进行某种交易,在订立正式合同之前,订立什么“意向合同”、什么“预购合同”交点订金,或直接在合同中商定定金,是常有事。
例如咱们打算购买商品房,看房满意后,售楼小姐往往会让你交点定金,说将房子给你留到。
这就是普通状况。
但两个定金却又很大学问。
订金,是预付款性质,合同订立后可直接抵冲货款,合同不能订立时退回。
定金,是《担保法》规定五种担保方式之一。
五种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合同法中规定定金就是这个。
它才合用定金罚则。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商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无权规定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两个定金在实际运用中要注意分状况使用。
在重要需要约束对方合同或意向性合同中,最佳就使用定金,可以约束对方,对方不履行将不退回定金。
如果重要约束是我方,那么就最佳使用订金,我方如果要变化主意,就返还订金就行,而不会双倍返还。
案例、、、、、、、(2)罚款、罚金、违约金法律含义和区别寻常合同中大量可见商定什么罚款,罚金,不懂得她们详细法律含义,乱用罚款不是一种合同法用语,而是行政惩罚一种方式,只有享有行政惩罚权机关,才可行使行政惩罚权,如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队作出罚款惩罚。
罚金是刑事惩罚方式,法院在刑事判决中经惯用,例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1000元等状况。
违约金才是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承担一种方式。
实际中应较好运用,商定明确违约金。
合同法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商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照违约状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可以商定因违约产生损失补偿额计算办法。
商定违约金低于导致损失,当事人可以祈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长;商定违约金过度高于导致损失,当事人可以祈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减少。
违约金没有详细原则,当前只有商品房买卖中司法解释对违约金上限做了明确规定,不高于损失30%。
其她均没有明确规定。
案例:某公司被判与余款同额违约金,30万元。
一顾问单位给一总包公司做一学校塑胶操场,竣工后,对方不按合同商定支付尾款30万元,合同商定违约金是工程款150万元30%,对方提出违约金过高,法院最后恰当减少,判对方承担与尾款同额违约金。
我方实际就损失一点利息。
注意: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步合用。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商定违约金,又商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取合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二某些,关于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
咱们前段时间在对公司此前订立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时发现了不少问题,并且有些还是非常重要问题,例如付款时间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无合同订立时间、无违约责任商定、对方未盖章、未商定管辖机构或管辖地、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有歧义等等。
这些合同在履行中很容易浮现争议,并且一旦诉讼,对公司就很不利。
如何订立规范、对权利义务商定明确合同,如何防范合同订立和履行当中风险,下面就来谈谈。
一、先谈谈在合同订立阶段操作和风险防范。
1、订立合同前对合伙对方审查(调查):理解合伙对象基本状况,有助于在订立合同步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用相应对策,避免风险发生。
(1)对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要清晰合同相对方是独立法人还是分支机构还是公司一种部门,不能与没有授权部门订立合同。
尚有就是审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办法就是查看一下对方营业执照和公司参加年检证明资料。
不能仅凭其名片、简介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由于从实际案例中咱们发既有公司由于持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理解合伙方基本状况后,规定其提供并保存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伙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步,当浮现纠纷时候,有助于我方诉讼和法院执行。
(3)审查合伙方有无签约资格。
国内法律对某些行业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例如建筑施工合同,就需要建筑单位有相应资质。
没有从业资格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主体订立此类合同,那么合同就也许无效,也许会给我方带来损失。
(4)调查合伙方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尽量对合伙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调查。
重大合同订立时必要对对方进行调查,在工商登记机关查询其登记档案,与否年检,进行第一项和第四项工作。
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咱们作了规定。
2、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各重要条款要完备,清晰明确除即时清洁交易,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涉及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互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第体现所载内容形式。
这里我要特别说一下是,进出口公司也许经常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毕交易,这就特别需要注意保存好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最佳不要用业务员自己电子邮箱发送资料,避免人员流动带来证据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