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四章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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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公司总经理葛军未经董事会讨论,擅自 以公司名义,任命卢侯为下属物资供销分公司经理。
2008年7月12日,卢侯持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 授权证明书,与该市工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金额120万元,期限为6个月。由于该公司经营管 理不善,到2009年1月贷款到期时,只能偿还20万元, 市工商银行找到津心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 承担物资供销分公司的贷款债务。后者以对卢候的任 命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为由,拒绝了工商银行请求。
(二)性质
观点:自治法说、宪章说、合同说(契约说) 章程是发起人签订的合同。
思考:章程与发起人协议的区别。
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
章程与公司法冲突的时候,其效力如 何?
章程违反强行法的规定 章程违反任意法的规定 章程违反公司法的精神
公司法未规定的,章程可以填补 公司法授权的,章程可以规定
【问题】 章程第19条有效吗?
ຫໍສະໝຸດ Baidu
二、公司章程的效力
(一)时间效力 ●章程制定时生效,登记具有对抗效力。 ●章程不具有事后约束力,不得溯及既往。
(二)对人效力
1. 对公司的效力
(1)越权无效
越权无效,是指公司从事章程规定的目的事业范围 以外的交易无效,交易相对方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 行,公司的股东大会也不得进行事后追认。
(二)内容
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
(二)修改
1. 董事会、股东或者监事(会)提案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2.股东(大)会议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英国和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公司章程 包 括 组 织 大 纲 (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 和 组 织 章 程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在美国,公司章程包括组织章程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harter) 和章程细则(bylaws)。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制定
发起设立的公司
发起人组成的创建会制定公司章程。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 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 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1/2以上)通过。
思考
【案情】 2001年11月14日,黄先生、何先生和龚先 生三人均等投资成立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三人一致 同意在章程第19条写入:“股东会决策重大事项时, 必须经过全体股东通过”。何先生被推选为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黄先生和龚先生未 参加公司的具体经营。2003年上半年,他们在如何使 公司的运作更加合理和有效等方面与何先生产生严重分 歧。两人提出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或解散公司。何先生却 不想改变原先状态。他搬出了章程第19条作为依据, 拒绝了两人的主张。2003年12月23日,两人起诉何先 生,要求法院判令改变公司章程第19条的内容。
第四章 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 立的公司的发起人制定的,或者募集设立公 司的发起人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并且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 行为的自治规则。
●在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章程 是一份单一文件。
[问题] 法院是否应当判令公司修改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变更登记
思考
[案情] 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乙的发起人之一,拥有 乙公司35%的股份。后甲公司将其大部分股份转让 给丙公司,丙公司成为了乙公司的股东,且办理了过 户。此后,丙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要求修 改公司章程,把自己写入公司章程。但是当年召开的 股东大会上,尽管丙自己投票支持,但是其他股东投 票反对修改公司章程,将丙记载入公司章程。丙认为 其股东权受到了侵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 令修改章程。
越权无效(ultra vires)越权有效
2. 对其他主体的效力
(1)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效力
对股东的效力:股东资格、股东义务、股东责任 对董事、监事、高管的效力:信义义务、赔偿责
任
(2)对第三人有约束力吗?
章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例
某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会是公 司最高权力机关,下属分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必须经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签字才能生效。”
2008年7月12日,卢侯持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 授权证明书,与该市工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金额120万元,期限为6个月。由于该公司经营管 理不善,到2009年1月贷款到期时,只能偿还20万元, 市工商银行找到津心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 承担物资供销分公司的贷款债务。后者以对卢候的任 命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为由,拒绝了工商银行请求。
(二)性质
观点:自治法说、宪章说、合同说(契约说) 章程是发起人签订的合同。
思考:章程与发起人协议的区别。
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
章程与公司法冲突的时候,其效力如 何?
章程违反强行法的规定 章程违反任意法的规定 章程违反公司法的精神
公司法未规定的,章程可以填补 公司法授权的,章程可以规定
【问题】 章程第19条有效吗?
ຫໍສະໝຸດ Baidu
二、公司章程的效力
(一)时间效力 ●章程制定时生效,登记具有对抗效力。 ●章程不具有事后约束力,不得溯及既往。
(二)对人效力
1. 对公司的效力
(1)越权无效
越权无效,是指公司从事章程规定的目的事业范围 以外的交易无效,交易相对方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 行,公司的股东大会也不得进行事后追认。
(二)内容
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
(二)修改
1. 董事会、股东或者监事(会)提案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2.股东(大)会议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英国和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公司章程 包 括 组 织 大 纲 (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 和 组 织 章 程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在美国,公司章程包括组织章程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harter) 和章程细则(bylaws)。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制定
发起设立的公司
发起人组成的创建会制定公司章程。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 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 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1/2以上)通过。
思考
【案情】 2001年11月14日,黄先生、何先生和龚先 生三人均等投资成立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三人一致 同意在章程第19条写入:“股东会决策重大事项时, 必须经过全体股东通过”。何先生被推选为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黄先生和龚先生未 参加公司的具体经营。2003年上半年,他们在如何使 公司的运作更加合理和有效等方面与何先生产生严重分 歧。两人提出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或解散公司。何先生却 不想改变原先状态。他搬出了章程第19条作为依据, 拒绝了两人的主张。2003年12月23日,两人起诉何先 生,要求法院判令改变公司章程第19条的内容。
第四章 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 立的公司的发起人制定的,或者募集设立公 司的发起人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并且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 行为的自治规则。
●在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章程 是一份单一文件。
[问题] 法院是否应当判令公司修改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变更登记
思考
[案情] 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乙的发起人之一,拥有 乙公司35%的股份。后甲公司将其大部分股份转让 给丙公司,丙公司成为了乙公司的股东,且办理了过 户。此后,丙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要求修 改公司章程,把自己写入公司章程。但是当年召开的 股东大会上,尽管丙自己投票支持,但是其他股东投 票反对修改公司章程,将丙记载入公司章程。丙认为 其股东权受到了侵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 令修改章程。
越权无效(ultra vires)越权有效
2. 对其他主体的效力
(1)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效力
对股东的效力:股东资格、股东义务、股东责任 对董事、监事、高管的效力:信义义务、赔偿责
任
(2)对第三人有约束力吗?
章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例
某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会是公 司最高权力机关,下属分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必须经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签字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