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2014-2020年)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一、规划期限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二、规划层次与规划范围1、本次规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
(1)市域:为合肥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924.78平方公里(含巢湖水面72.93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486.6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
2、规划区规划区:为合肥市域范围,总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
三、经济发展目标2015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500亿元,年均增长15%,三产结构比达到3:55:42。
2020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400亿元,全市人均GDP达到20000美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万元。
四、社会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满足人们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积极促进社会公平。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
加快建设信息社会。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
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五、城市性质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六、城市主要职能(1)安徽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
(3) 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
(4)区域性交通枢纽。
(5)区域旅游会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
七、合肥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近期2015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91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1.5%;远期202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108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0.3%。
合 肥 市 域 城 镇 体 系 规 划(2010-2030)-2精编版
靠近小城市和都市区的小城镇可讲污水排 入最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新农村社区:雨污合流,采用人工湿地污 水处理、生物塘系统等。
*杭州新农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
第五章、城乡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二、排水工程一体化规划
2、处理目标 至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 率达到100%,外围组团和中小城市 污水处理率达到90%,建制镇污水处 理率达到70%,新农村社区污水处理 率达到70%。全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 50%以上。
都市区外围水源地如下:
肥东县:众兴水库,岱山水库、谢塘水库、三湾水库
肥西县:杭埠河、丰乐河,磨墩水库、东南塘水库、潜山水库
长丰县:瓦埠湖,龙门寺水库,陶老坝水库
*合肥市水源构成表 水源
董铺水库 大房郢水库 众兴水库 引淠补源 当地水利工程改造
合计
水量(亿m3) 0.33 0.29 0.18 1.96 0.86 3.62
引淠补源 引江济巢
第五章、城乡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区域水资源分配图
第五章、城乡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一、供水工程一体化规划
(2)用水量测算
到2030年,市域供水最高日水量为270万吨/天
*规划区用水指标表 等级
一
都市区
二
小城市
三
一般镇
四 新型社区
范围
9个 28个 360个
用水指标 (L/人·d)
300
250-300 150-200 120-150
卫乡双圩 大兴 迎河
三汊河
第四章、城乡交通体系规划
四、水运港口规划
(2)派河港区
3个作业区,57个生产泊位,年通过能力 780万吨
合肥市整体规划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合肥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目的为指导合肥市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精品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突出合肥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合肥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1.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等上位规划;3、《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区域发展战略;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
第1.4条规划期限2011年2020年。
第1.5条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1、市域:合肥市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市区的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和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1126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范围北至长丰县行政边界,南至巢湖岸边,西至肥西县及南岗镇行政边界,东至大圩镇、淝河镇、大兴镇等行政边界,总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规划区范围为合肥市域,总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
(见附图8)第1.6条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
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
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第2.1.1条城市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扩大经济辐射与服务能力,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升城市首位度和知名度,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努力将合肥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
(2015—2030年)合肥市域最新综合交通规划(图)
• 路外公共停车建设缓慢。
• 老城内停车配建严重不足。
• 缺乏停车差别化管理:停车管理在对
象、时间、空间和价格四维层面上均存 在缺位甚至错配,缺少分时分区分类分 价差别化政策。
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供给
泊位类型 结构
泊位(个)
建筑配建/配置泊位
242535
路内 公共泊位
路外
20537 1958
合计
265030
利用在建商合杭客专通道(合 肥-芜湖-湖州-杭州),结合 “上海-湖州”高铁通道规划 建设,实现“合肥-上海”直 接联系,通道时间约1.5小时。
合宁加密:
目前,合宁间仅有一条铁路 客运通道。规划未来目前的 合宁既有高铁通道调整为客 货混跑线路,平行新建合宁 高速铁路(350km/h)。
南京 宣城
镇江
规划人口分布
规划就业岗位分布
全日出行发生吸引量
主城发展趋势
依据现行轨道和道路规划方案,假定私家车 按当前趋势发展,远期交通拥堵由一环甚至 向二环外扩散,重要通道拥堵较为严重,需 要通过加密轨道交通线网缓解交通拥堵、满 足迅速增长的联系需求。
建议:远期进一步加密轨道线网,远景构建 轨道出行为主导的城市客运体系;引导小汽 车合理使用。
区域重大交通枢纽有效提升城市地位 打通与国家级重要通道的衔接 通达城市数量、效率发生质的变化 对外客货运量年均增长率处于国内前列
综合运输发展模式有待优化
区域运输通道比较缺乏
高等级交通设施较缺乏
重大枢纽集疏运系统缺乏
铁路通达
省内城市
铁路可直接通达 城市
亳州、淮北、宿州、阜阳、蚌埠、淮 南、六安、安庆、芜湖、铜陵、池州、 宣城、黄山
连接陆上丝绸之路:规划合西 高铁线路;
收藏!合肥最新至2035年城市规划图公布,一核四心九副十八片区,建1300万人口国家中心城市!
收藏!合肥最新至2035年城市规划图公布,一核四心九副十八片区,建1300万人口国家中心城市!合肥2021-2035年规划草案公布,未来15年合肥详细发展规划曝光!我们可以看到合肥未来整体的一个发展目标,全合肥的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等。
冲国家中心城市、每年流入超24万人,骆岗成合肥中心,运河新城、少荃湖与蜀西湖同级,三县或县改区...合肥,素有“江淮首郡、吴楚要冲”的美誉,自古以来勇于开拓的楚风和婉约秀丽的吴韵在这片土地上交融生长,凝结成“开明开放,求是创新”的城市精神,赋予这座城市独特的气质和永续发展的无限动力。
建国后的合肥,作为“最年轻的省会之一”,短短几十年蝶变为以科教和新兴产业著称于世的特大城市,绿楔入城的扇叶格局成为中国规划教材上的经典范例,“翡翠项链”成为合肥市民的经典记忆。
今天的合肥,正以追赶者的姿态融入长三角、逐梦新时代,成为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双节点城市,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国家使命,也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发展奇迹。
2020年,合肥已经站上了“GDP过万亿、常住人口近千万、市场主体超百万”的新台阶,迎来了历史发展新起点。
面向2035年的未来,我们理想中的合肥究竟应是怎样的模样?这里承载了我们关于合肥未来的无尽憧憬——明天的合肥,将成为“全球科创新枢纽”,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科研人才贡献智慧、发挥才干;将成为“区域发展新引擎”,保持经济持续发展,让年轻人有更多实现自我价值的选择;将成为“美丽中国新样板”,让八百里巢湖更加美丽动人,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将成为“城市治理新标杆”,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更将成为“美好生活新天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每一个人都可以在这座城市里“诗意栖居”,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一、合肥新规划,1核4心9副中心18片区!3月18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草案),合肥未来15年重点发展方向定了。
安徽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附件3安徽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主要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排水防涝、污水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等,是城市正常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安徽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总结“十三五”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发展形势,阐明“十四五”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指导未来五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十三五”建设成就“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一尊重五统筹”为遵循,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主线,以“四创一建”为抓手,以增强城市承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重点,先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提升行动、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以及城镇“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持续向好,“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225亿元,建设和改造了一大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城市人均道路面积、污水集中处理率、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城市道路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24.29平方米,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7.05%。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15〕12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15〕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30日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城镇化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需求,是稳增长与调结构的黄金结合点,在扩大消费、拉动投资、富裕农民、造福人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皖政〔2015〕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省新型城镇化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突出产业发展、城镇承载力提升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等,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约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5%左右,常住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4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约5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常住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7个百分点。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基本建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精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档案(一)开展城市地下管网(线)普查。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全面开展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输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网(线)普查,2014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地下管网(线)的建设年代、分布、材质、权属等信息,建立数字档案并做好异地备份。
有条件的城市要全面开展城市基础设施调查摸底,建立统一的数字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开展城市排水设施普查。
2014年底前完成城市行洪河道、排水设施、受纳水体等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工作,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准确掌握城市排水系统运行状况。
(三)开展城市既有桥梁安全鉴定。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城市既有桥梁安全检测,加强结构安全评估,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切实保障运行安全。
2015年底前,完成对城市既有桥梁的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
二、坚持规划引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地下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输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设施以及地下交通干道、人民防空、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商业、仓储等地下工程布局,科学推进管线入地,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合肥公共空间导则
1.2 编制依据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2)《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J12549-2014) (3)《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4)《城市交通设计导则》
2.术 语
2.1 人行道: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也称步行通行区或步行通行带,其宽度为步行道的有效宽 度。
2.2 隔离设施:通常用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之间为保障通行进行安全防护隔离的 阻车设施,用来分隔道路空间,防止相互之间交叉干扰。
2.3 建筑退让空间: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的临街面界线后退道路红线形成的空间。
本导则重点对道路两侧视线可及范围内的道路界面、绿化、附属设施等各项要素统筹规划, 提出设计引导和控制要求。充分借鉴沪宁杭等先发地区在公共空间设计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 对照既有设计规范和标准,结合合肥市的地域特点及相关要求编制。
本导则由合肥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使用本导则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与合肥市规划局风景与景观处联系(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1800 号国土规划大厦;邮政编码: 230071 ;电话:63859979 )。
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的指引,特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合肥市区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沿线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指引或整治
提升,重点对道路两侧视线可及范围内的道路街面、绿。
1.3 基本原则 1.3.1 以人为本
从人的需求角度出发,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公共开放空间,并进一步满足市民的审美、 认知及体验需求,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1.3.2 特色美观
2014年合肥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目录
按文件规定执收
(具体标准见电子目录)
政务中心统收
根据国办发〔2011〕45号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免征。
5
城镇垃圾处理费
建筑垃圾消纳处理费
市城管局
省物价局、建设厅皖服〔2007〕207号;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23号
4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市城乡建委
市政府合政办〔2005〕2号;市劳动局、市建委合劳社秘〔2007〕96号;市政府合政秘〔2014〕184号
次干道:0.24-0.32元/m2.日;
支路:0.16-0.24元/m2.日;
街巷道路:0.12-0.20元/m2.日。
单独收取
根据国办发〔2011〕45号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免征。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办
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市物价局、财政局价费字〔1997〕59号;省建设厅建城〔2002〕232号;市政府合政秘〔2014〕184号
住房:5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
单独收取
1.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2.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3.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4.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只收证书工本费10元。5.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减半收费。6.根据国办发〔2011〕45号、财税〔2014〕101号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小微企业,免征。7.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2014〕2149号文,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合肥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合肥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招商引资工程,加大合肥工业园区建设的力度和进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权责结合”的原则,建设合肥现代化新型工业园区,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已编制规划并经批准的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包括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工业产业园区。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供水、污水、雨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卫、消防、公共交通和绿地等设施.第二章规划要求和建设目标第四条工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管理。
各园区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141”战略发展规划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编制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园区内各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总量、建设时序等要求。
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目标为:与园区产业开发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相协调,与整个园区建设同步,保证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前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建设到位。
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第五条工业园区道路建设标准(一)、工业园区规划道路系统宜采用“方格网状"路网结构。
规划道路按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60—80米,双向八到十车道,主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45—60米,双向六到八车道;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30—40米,双向四到六车道,支路18米—24米,双向二到四车道。
园区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和建设。
(二)、工业园区道路用地占园区总用地比例10—18%。
(三)、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规划确定的园区道路交叉口,沿道路红线转角切点位置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米范围,向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其他道路延伸30米范围及立交路口向连接道方向延伸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机动车左转方向出入口。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0•【字号】合政办秘〔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第1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是按计划推进和落实项目的责任单位,要积极会同市重点局成立项目联合工作组,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人负责;要根据计划安排的年度投资、建设内容按月倒排工作计划表,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投资。
每个项目的联合工作组名单和工作计划表于2017年2月底前报市发改委备案,并于每月3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进展、完成投资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市发改委、市目标和督查办将按月进行通报、督查。
二、新开工备选项目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争取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具备开工条件,纳入明年新开工项目计划。
对前期工作进展较快、今年能够提前开工建设并确需支付资金的项目,由市公益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年的切块预留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项目单位根据《合肥市公益性项目流程优化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15号)明确的工作流程,加快办理项目前期工作各项手续,对确需协调审批以及联合审批的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请审批。
市直各项目审批单位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理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审批的督办力度。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要加强列入计划内项目开展选址、用地计划的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属地内公益性项目征地拆迁的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结论:水环境有一定污染,对城市发展存在制约,需 要关注。
• 城镇密集区布局协调与城乡统筹
• 城市生态格局的继承与发扬
• 城市交通பைடு நூலகம்应性改造
• 新区建设特色与建设控制
汇报内容
1、 修编背景与指导思想 2、 规划回顾与评价 3、 城市发展条件分析 4、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5、 城市性质职能、规划层次范围与期限 6、 城市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 7、 市域城镇体系与空间管制 8、 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9、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0、生态与环境保护 11、城市综合防灾 12、近期建设与城市远景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
汇报内容
1、 修编背景与指导思想 2、 规划回顾与评价 3、 城市发展条件分析 4、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5、 城市性质职能、规划层次范围与期限 6、 城市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 7、 市域城镇体系与空间管制 8、 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9、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0、生态与环境保护 11、城市综合防灾 12、近期建设与城市远景
城市建设历程
60年代以前自然蔓延发展 的“小团城”; 80年代以前规划引导发展 的“风扇叶”; 90年开始集聚扩张,环路 建设引导的“摊大饼”; 新时期指状延伸并形成新 的主力集群。
历版规划主要指标比较
规划名称 56版总体规划 79版总体规划
编制时间
1956年 1979年(82年批准)
91版总体规划 1991年(92年批准) 95版总体规划 1995年(99年批准)
规划期
1967 1985年(近期) 2000年(远期) 2000年 2000年(近期) 2010年(远期)
规划城 镇人口 55万 60万 70万 100万 135万 165万
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
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编制组2015年2月目录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总则 (2)5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 (3)6公共教育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3)7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6)8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9)9基本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12)10社会保障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16)11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18)12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20)附录A (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2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合肥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选址布局原则和规划配置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合肥市主城区范围内城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管理。
主城区以外各级城镇、用地特别紧张的旧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差别化配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具体引用文件包括:GB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442-2008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范GB 50188 镇规划标准GB/T 50280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以及其它规范(详见附录条文说明)。
3术语和定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指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医疗卫生设施、社会保障设施、公共安全设施。
基层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特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社区服务站、警务室、菜市场以及村级公共服务设施。
4总则1.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以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统筹布局,集约节约用地。
2.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时,宜将同级别的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形成不同层级的社区服务中心(站),提升服务效率。
3.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与服务的人口规模和服务范围相适应,服务范围应兼顾行政层级,考虑现状设施分布对实际服务范围的影响。
合肥城市整体规划(2010-2020)文字说明
合肥城市整体规划(2010-2020)文字说明合肥城市整体规划(2010-2020)合肥城市整体规划(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人口与用地规模(1)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近期201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5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2%;远期202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7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4%。
(2)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00万人;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60万人。
(3)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城镇空间组织结构:“一核一圈五轴”。
形成以合肥中心城区为核心,周边城镇密集区为重点发展圈层,沿主要交通轴线向东、北、西、西南、东南辐射的五条拓展轴。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市域城镇体系将形成四级结构。
包括:(1)一级城镇:合肥市域中心城市,人口规模360万人;(2)二级城镇:店埠、上派、水湖、双墩、撮镇等5个城镇,人口规模为10—35万人;(3)三级城镇:主要是各重点镇,包括桥头集、三河、梁园、长临河、高刘、岗集、下塘、小庙、山南、紫蓬等10个城镇,人口规模为2—10万人;(4)四级城镇:一般建制镇共16个,人口规模小于2万人。
3、空间分区管制综合自然资源、工程地质条件、生态适宜性、文物保护等多方面因素,规划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原则划定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
4、市域综合交通规划(1)市域铁路系统规划形成六条线(北淮南线、南淮南线、西西宁线、东西宁线、合九线、沪汉蓉铁路),衔接七个方向(淮南、蚌埠、南京、芜湖、九江、西安、武汉),具有以合肥东站为编解系统,以合肥高铁站、合肥站、合肥西站为客运系统和以合肥北站为货运系统的枢纽格局。
(2)市域公路系统市域对外公路主要由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组成,形成“一环十射”的对外公路网络骨架。
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2014-2020年)
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2014-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支撑策略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需求预测第一节供电设施需求预测第二节供水设施需求预测第三节天然气设施需求预测第四节供热设施需求预测第五节通信设施需求预测第六节排水(雨水)防涝设施需求预测第七节污水(含再生水)处理设施需求预测第八节环卫设施需求预测第九节消防设施需求预测第十节加油加气设施需求预测第十一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需求预测第十二节设施需求预测汇总第四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第五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整合第六章近期建设项目库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目的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深化落实“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统筹布局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搭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一平台,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特编制《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5.《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6.《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7.《2015-2020年合肥电网滚动规划》;8.《合肥市城市供水发展专项规划(2013-2020)》;9.《合肥市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2010-2030)》;10.《合肥市城市天然气专项规划(2013-2020)》;11.《合肥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3—2020)》;12.《合肥城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5-2020)》;13.《合肥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0)》;14.《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15.《合肥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14-2020)》;16.《合肥市污泥专项规划(2013-2020)》;17.《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08-2020)》;18.《合肥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07-2020)》;19.《合肥市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2014-2020)》;20.《合肥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2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合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上(2010-2030)
水湖
吴山 高刘
下塘
梁园
石塘
紫蓬
三河
长临河
第二章 、城乡体系规划
四、主要城镇发展指引
长临河
发展定位:合肥市第一批镇级市之一,环巢湖四大核心区之一、城乡统筹示范区、商务游憩 文化休闲胜地 发展规模:203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16万人以内,城镇人口1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4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南。
四、发展指引
3、小城市
在一定区域的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 发挥中心作用,有分担城市职能的作用, 应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特色、健全 公共服务、加强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 等均按照小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应强化 对周边乡村地区的综合服务职能,积极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企业,依托产 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积极培育产业集 群,发展专业产业园区,加快产业集聚。
二、合肥市人口规模、城镇化水平及城镇建设用地预测
名称 中心城市
副中心城区
小城市 一般镇
店埠副中心 城区
上派副中心 城区
南岗副中心 城区
双墩副中心 城区
肥东 肥西 长丰
内容
中心城区 店埠 桥头集 撮镇 上派 桃花 严店 南岗 小庙 磨店 双墩 三十头
石塘、长临河、梁园 紫蓬、三河、高刘、 水湖、下塘、吴山
市域城乡分为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区、 小城市、镇和中心村(社区)等五级等 级。 中心城区:主城区和滨湖区组成 副中心城区:店埠副中心城区、南岗副中心城区、
上派副中心城区、双墩副中心城区等四个副中心城区。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10.21施行日期2004.03.01文号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主题类别城市建设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正文:----------------------------------------------------------------------------------------------------------------------------------------------------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3年10月31日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1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05年8月31日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与维修。
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市、县、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
规划、公安、市容、工商、环保、园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设施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为主,多种渠道筹集。
市政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所需资金,由市人民政府按市政设施量及养护、维修定额标准拨付。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年)
附件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一、线网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合肥市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12条线路组成,总长约336.9公里,其中中心城区线网密度0.49公里/平方公里,设换乘站21座。
预计2020年,合肥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量比例达到66.4%,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量比例达到32.9%。
二、近期建设规划(一)基本原则以线网规划为基础,加密中心城区网络,改善交通状况,加强重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坚持量力而行、稳步发展的方针,力求近期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发展密切配合与衔接,形成轨道交通基本网络。
(二)近期建设方案建设3号线、4号线、5号线,全长114公里。
到2020年,形成5条运营线路、总长166.4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3号线工程自方兴大道至相城路站,线路长37.7公里,设站32座,投资260.7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4~2019年。
4号线工程自侯店路至天水路站,线路长36公里,设站28座,投资242.89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20年。
5号线工程自汲桥路至云南路站,线路长40.3公里,设站24座,投资284.24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三)主要技术标准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
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四)资金安排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787.84亿元,其中资本金比例30%,计236.35亿元,由合肥市财政资金解决。
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实施保障近期建设项目由合肥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合肥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认真总结上轮规划实施经验,重视各项前置条件,深化市域轨道交通线路与城际铁路功能划分,做好与近期建设项目的衔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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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2014-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支撑策略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需求预测第一节供电设施需求预测第二节供水设施需求预测第三节天然气设施需求预测第四节供热设施需求预测第五节通信设施需求预测第六节排水(雨水)防涝设施需求预测第七节污水(含再生水)处理设施需求预测第八节环卫设施需求预测第九节消防设施需求预测第十节加油加气设施需求预测第十一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需求预测第十二节设施需求预测汇总第四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第五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整合第六章近期建设项目库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目的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深化落实“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统筹布局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搭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一平台,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特编制《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5.《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6.《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7.《2015-2020年合肥电网滚动规划》;8.《合肥市城市供水发展专项规划(2013-2020)》;9.《合肥市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2010-2030)》;10.《合肥市城市天然气专项规划(2013-2020)》;11.《合肥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3—2020)》;12.《合肥城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5-2020)》;13.《合肥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0)》;14.《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15.《合肥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14-2020)》;16.《合肥市污泥专项规划(2013-2020)》;17.《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08-2020)》;18.《合肥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07-2020)》;19.《合肥市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2014-2020)》;20.《合肥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2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为核心,建设安全高效的市政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一体化发展。
以提升合肥城市综合承载力为目标,科学判断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需求,统筹安排布局各项市政基础设施,深化落实“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夯实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建设基础。
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17年。
第5条规划层次与范围分为市域和主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市域,为合肥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1433平方公里。
按照“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统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布局。
主城区,包括市区及周边上派镇、桃花镇、花岗镇、紫蓬镇、店埠镇、撮镇镇、桥头集镇、双墩镇、岗集镇等9个乡镇的部分区域,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范围1200平方公里。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支撑策略第6条规划目标到2017年,通过补急补差、优化供给,大幅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到2020年,通过对标追赶、超前谋划,市政基础设施整体服务水平比肩宁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7条支撑策略1.创新建设发展模式,推进城乡设施共建共享(1)加强水电气热等供给类重大设施互联互通,环卫、消防等环境安全类重大设施共享共建;(2)推进城乡统筹,建立相对完善的乡村地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2.丰富资源供给结构,提升供给安全保障水平(1)电源:利用风能、光伏、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等发电作为有效补充;(2)水源:发展调水引流、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工程;(3)气源:推进西气东输五线、中海油调峰管线、川气东送江南联络线芜巢支线建设;(4)热源:推动热电联产,适度规划分布式能源站。
3.系统整合各类设施,促进城市资源集约利用(1)集中整合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或将新增设施与公交场站、停车场结合设置,节约集约用地;(2)适当整合邻避设施,或将新增邻避设施与绿地结合,减少邻避效应;(3)新增市政廊道尽量利用现有市政廊道或交通廊道布局,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对沿线土地利用的影响。
4.超前谋划设施布局,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1)主城区新拓展区域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上要与中心城区等高对接,设施布局无缝对接;(2)提升巢湖、长丰、庐江副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水平;超前谋划空港、庐南、巢北产业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布局。
5.优化主干管网系统,提高市政系统运行效率(1)供电:构建“多环辐射,网络互联”的供电主网结构;(2)供水:建设水厂之间的原水联络通道;(3)供气:推进天然气绕城、环巢湖“双环线”建设,形成“多气源、一张网”结构;(4)供热:构建“相邻热区,热网成环”的热源联络管体系;(5)雨水:提标改造现有雨水主干管涵,完善排水主通道布局。
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需求预测第一节供电设施需求预测第8条用电量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用电量约455亿千瓦时。
第9条用电负荷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域用电负荷约9800MW,人均用电负荷为1.05 kW/人,其中主城区人均用电负荷为1.30 kW/人,用电总负荷为8450MW。
表3-12020年合肥市域用电负荷需求预测一览表规划区域城镇人口规模(万人)人均用电负荷(kW/人)用电负荷预测(MW)第10条供电设施需求预测1.市域供电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需大型电厂4座,500kV变电站5座,220kV变电站49座。
2.主城区供电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主城区需要110kV变电站137座。
第二节供水设施需求预测第11条水资源需求量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1331”各城区需水量为9.48亿m3/年。
其中,主城区及空港经济示范区需水量8.34亿m3/年;巢湖中心城区及合巢产业基地需水量0.61亿m3/年;长丰县城需水量0.17亿m3/年;庐江县城需水量0.28亿m3/年;庐南产业基地需水量0.076亿m3/年。
第12条用水量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1331”各城区最高日用水量为313.58万m3/d,其中主城区最高日用水量为270.6万m3/d。
第13条供水设施需求预测第15条天然气设施需求预测1.市域天然气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需要分输站13座、门站13座、LNG储备站8座。
2.主城区天然气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主城区需要高中压调压站13座。
第四节供热设施需求预测第16条供热负荷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1331”各城区采暖期供热负荷平均值为6134.22t/h,其中主城区采暖期供热负荷平均值为5044.5t/h、巢湖中心城区采暖期供热负荷平均值为173.00t/h、空港经济示范区采暖期供热负荷平均值为119.17t/h、庐南产业基地采暖期供热负荷平均值为797.54t/h。
第17条供热设施需求预测1.市域供热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需要热电厂9座、区域能源站6座。
2.主城区供热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主城区需要调峰锅炉房2座、区域热力站5座。
第五节通信设施需求预测第18条通信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域移动电话拥有量1489万部、固定电话拥有量332.5万部、固定宽带拥有量250万户(其中,固定宽带家庭数超过200万户)、有线电视拥有量293.2万户。
第六节排水(雨水)防涝设施需求预测第24条再生水量预测第25条污水处理设施规模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1331”各城区需要污水处理厂35座,其中主城区需要污水处理厂23座、巢湖中心城区需要污水处理厂5座、长丰县城需要污水处理厂1座、庐江县城需要污水处理厂2座、空港经济示范区需要污水处理厂2座、庐南产业基地需要污水处理厂1座、合巢产业基地需要污水处理厂1座。
第26条再生处理设施规模预测至2020年末,市域“1331”各城区需要再生水处理设施18座,其中主城区需要再生水处理设施13座、巢湖中心城区需要再生水处理设施1座、长丰县城需要再生水处理设施1座、庐江县城需要再生水处理设施1座、空港经济示范区需要再生水处理设施2座。
第八节环卫设施需求预测第27条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指标确定1.合肥市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增长率为3-4%;至2020年末,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5千克/日。
2.外围城区、产业基地: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增长率为1%;至2020年末,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75千克/日。
3.其他镇村区域: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40千克/日。
第28条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100吨/日。
其中主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656吨/日。
市区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29条市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域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座,设计处理能力7956吨/日。
需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
第30条主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主城区规划生活垃圾转运站37座,中转能力7695吨/日。
按照“少见站、建大站”原则,需要对现状中小型垃圾转运站进行改造、并新建大型垃圾转运站,其中取消转运功能的现状垃圾转运站21座;新增大中型垃圾转运站5座。
第31条主城区餐厨垃圾产生量及处理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主城区人均餐厨垃圾产生量为0.1千克/日,餐厨垃圾产生量为650吨/日。
需要餐厨垃圾处理厂2座。
第32条主城区粪便产生量及处理设施需求预测至2020年末,合肥市主城区人均粪便产生量为0.12千克/日,粪便产生量为780吨/日。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70%,则需要无害化处理的粪便量为546吨/日。
需要扩建现状粪便处理厂。
第33条主城区医疗垃圾产生量及处理设施需求预测合肥市主城区医疗垃圾产生量年增长率为3-6%;至2020年末,医疗垃圾产生量为7-12吨/日。
现状医疗废物处理厂可以满足处理需求。
第九节消防设施需求预测第34条消防站设置标准确定2020年合肥市普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1.主城区二环以内按平均7km2;二环以外,中心城区以内按平均不超过15km2;中心城区以外按平均不超过20km2控制。
2.外围城区和产业基地按平均不超过20km2控制。
第35条消防站需求预测第37条加油站需求预测1.市域:2020年,合肥市域成品油销售量为352~375万吨,单站日均加油能力6000-6500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