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殡仪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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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殡仪服务工作方案

区殡仪馆于X年10月建成投运,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目前已具备了正式运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切实改变传统殡葬陋习,规范广大居民的丧葬行为,结合周边市县(区)殡葬服务现状和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殡仪服务提出如下方案。

一、殡仪服务的基本模式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有关精神,以提升社会保障与服务能力为出发点,以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坚持“文明、节简、环保、健康”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运行模式和政府定价、有偿服务的管理办法。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殡葬管理和基本殡仪服务,对基本殡仪服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需求由社会组织承接办理,实行自主经营、微利运行的管理模式,确保我区殡仪服务实现服务优先、运行正常、社会满意的目标。

二、服务项目及价格核定机制

1.服务项目。

结合X丧葬习俗,区殡葬管理中心(殡仪馆)主要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承担遗体运送、存放,为亡故居民家属提供吊唁

(遗体告别)场所及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基本服务需求;社会组织主要开展除上述基本殡仪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延伸服务需求。

2.定价机制。

采取政府定价,阶段性调整。即按照中省市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周边市县(区)和我区实际情况,区民政局按照服务项目分别拟定建议价格,区物价部门采取考察、分析、评估和听证等方式,分别确定具体的服务价格;对基本殡仪服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需求项目由物价部门确定指导价,具体价格由“事主”与管理中心依据服务内容和标准协商确定。

三、服务与经管方式

殡仪服务均实行有偿服务。对基本服务类项目由区殡葬管理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据实收费;对其他非丧葬必需和政府无法提供的服务项目由社会机构承接办理,自主经营。区殡葬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并收取一定比例的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具体比例由殡葬管理中心与社会机构协商确定)。

殡葬管理中心实行全额预算,按照全年运行的实际支出需求由财政部门核定,列入年初预算。所收取的服务、管理费用全部按照“收支两条线”办法上缴财政部门,年终根据殡葬管理

中心经费短缺的实际情况,在上缴的资金中据实予以核拨。社会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及销售收入由社会组织按照法人负责制和相关财务制度自主管理使用。

四、管理与监督

规范殡仪服务是推进殡葬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推进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区民政、公安、城管等单位要加强殡葬管理政策宣传,全面开展综合治理,教育广大居民移风易俗,崇尚文明、节俭办丧。同时,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和引导工作,逐步取消城区内沿街、小区内搭建灵堂等行为,将城区内的丧事活动全部集中到殡仪馆举办。

区殡葬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设施管理、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社会机构代办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殡葬服务能力,确保殡仪服务规范有序,扎实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高标来抓,围绕工作任务,加强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每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加强密切配合。

本工作是一项建设性、基础性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督查考核。

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紧锣密鼓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完成。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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