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业务法律法规汇总
新三板企业股份认购法律文件2024年版
新三板企业股份认购法律文件2024年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认购方1.2 发行方第二条:股份认购2.1 认购数量2.2 认购价格2.3 认购方式2.4 认购款的支付第三条:股份的权利与义务3.1 认购方的权利3.2 认购方的义务3.3 发行方的权利3.4 发行方的义务第四条:股份锁定与解锁4.1 锁定期限4.2 解锁条件4.3 解锁方式第五条:信息披露5.1 信息披露义务人5.2 信息披露内容5.3 信息披露时间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生效条件6.2 合同变更6.3 合同终止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争议解决地点7.3 适用法律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解释9.1 合同的解释权第十条:合同的附件10.1 附件内容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 其他约定内容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日期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地点第十四条:合同的副本14.1 合同副本数量14.2 副本使用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认购方1.1.1 认购方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1.2 认购方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1.1.3 认购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1.1.4 认购方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1.2 发行方1.2.1 发行方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2 发行方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1.2.3 发行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1.2.4 发行方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股份认购2.1 认购数量2.1.1 认购方同意认购的股份总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股2.1.2 认购方同意按照每股: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进行认购2.2 认购价格2.2.1 认购价格的确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2.2.2 认购价格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2.3 认购方式2.3.1 认购方应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进行股份认购2.3.2 认购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4 认购款的支付2.4.1 认购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前将认购款支付至发行方指定的账户2.4.2 发行方应在收到认购款后:____________________内为认购方开具股份证明第三条:股份的权利与义务3.1 认购方的权利3.1.1 认购方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发行方的股份3.1.2 认购方有权查阅发行方的公司章程和相关股东权益的相关文件3.2 认购方的义务3.2.1 认购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认购款3.2.2 认购方应遵守发行方的公司章程和相关股东权益的规定3.3 发行方的权利3.3.1 发行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条件和价格接受认购方的认购3.3.2 发行方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认购方进行认购3.4 发行方的义务3.4.1 发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认购方交付股份证明3.4.2 发行方应保证认购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到的股份享有相关的权益第四条:股份锁定与解锁4.1 锁定期限4.1.1 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4.1.2 锁定期内的股份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4.2 解锁条件4.2.1 解锁条件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4.2.2 解锁条件的实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4.3 解锁方式4.3.1 解锁方式的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4.3.2 解锁后的股份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信息披露5.1 信息披露义务人5.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5.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5.2 信息披露内容5.2.1 应披露的信息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5.2.2 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5.3 信息披露时间5.3.1 信息披露的时间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5.3.2 特殊情况下信息披露的延迟: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生效条件6.1.1 合同的生效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6.1.2 合同生效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6.2 合同变更6.2.1 合同变更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6.2.2 合同变更的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6.3 合同终止6.3.1 合同终止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6.3.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1.1 违约行为的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8.1.2 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8.2 违约责任8.2.1 违约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8.2.2 守约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合同的解释9.1 合同的解释权9.1.1 合同解释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 9.1.2 合同解释的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合同的附件10.1 附件内容10.1.1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 10.1.2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 其他约定内容11.1.1 约定一: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 约定二: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2.1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地点13.1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四条:合同的副本14.1 合同副本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副本使用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股份认购协议附件二:公司章程附件三:股东名册附件四:股份证明附件五:支付凭证附件六:信息披露文件附件的详细要求和说明:1. 股份认购协议:为本合同的正本,详细记录了合同主体、股份认购、股份的权利与义务、股份锁定与解锁、信息披露、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内容。
新三板重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的渠道。
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成长、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新三板重组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其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新三板重组的法律规定入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新三板重组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新三板重组,是指新三板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价值等目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权等进行调整的行为。
2. 分类根据挂牌公司重组的具体内容,新三板重组可分为以下几类:(1)资产重组:挂牌公司通过购买、出售、置换等方式调整其资产结构。
(2)负债重组:挂牌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债务免除等方式调整其负债结构。
(3)股权重组:挂牌公司通过增发、减资、股权转让等方式调整其股权结构。
(4)混合重组:挂牌公司同时进行资产、负债、股权等方面的调整。
三、新三板重组的法律规定1. 重组信息披露(1)挂牌公司进行重组时,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重组信息。
(2)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组方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资金来源、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
2. 重组审批程序(1)挂牌公司进行重组,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监管机构审核等。
3. 重组交易定价(1)挂牌公司进行重组,交易定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交易定价可采用以下方式:市场询价、协议定价、估值定价等。
4. 重组交易方式(1)挂牌公司进行重组,交易方式可采用以下方式:现金交易、股权交易、资产交易等。
(2)交易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
5. 重组后的公司治理(1)挂牌公司进行重组后,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新三板有关法律法规条目一览
新三板有关法律法規条目一览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規则体系[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行政法規]3、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2013年12月13日国发〔2013〕4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7月12日国办发〔2012〕37号)5、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2011年11月11日国发[2011]38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2006年12月12 国办发〔2006〕99 号)[部门規章与規范性文件]综合性7、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辦法(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8、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辦法(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令第89号)公司准入9、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4号)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9号(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6日)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核准等事项1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請文件(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2号)交易1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0号)1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請文件(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1号)融资14、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2号)15、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請文件(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3号)16、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請文件(中国证监会2014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5号)17、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国证监会2014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5号)并购重组18、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辦法(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3号)19、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辦法(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2号)20、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5号)2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4号)公司治理22、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3号)2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1号)税收24、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財政部、国家稅務总局、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27日財税[2014]48号)中介机构25、关于拓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2015年1月19日中证协发〔2015〕17号)26、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3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1号)[业务規则]综合类27、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規则(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28、关于境内企業挂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30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54号)29、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規定和细则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08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3号)30、《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規定(试行)》31、《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12月30日修改)32、《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33、《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34、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指引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08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6号)35、《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36、《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請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37、《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調查工作指引(试行)》38、《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挂牌业务39、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17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18号)40、《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41、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0月9日股转系统公告[2014]101号)并购重组42、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2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4]70号)43、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2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4]72号)44、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2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4]72号)信息披露45、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公告[2013]20号(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6日)附件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模板46、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公告[2013]21号(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6日)47、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交易监察48、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交易结算暂行辦法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2月08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4号)49、《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辦法》50、《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辦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51、关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两网公司及交易所市场退市公司相关制度过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2月08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5号)52、《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辦法》53、《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辦法》收费事宜54、关于收取挂牌公司挂牌年费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14日)55、关于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2月08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7号)56、《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明细表》57、《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及代收税项)明细表》业务指南58、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變更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3日股转系统公告[2014] 62号)59、关于《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變更指引(试行)》的问题解答60、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規定(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6日)61、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公告[2013]31号(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8月22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31号)62、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2013年08月22日63、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變更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7月1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25号)64、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變更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7月1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24号)65、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全国66、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7月1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23号)67、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7月1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22号)68、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請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14日)69、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請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70、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做好申請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17日)附件申請挂牌公司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表71、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备案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4月25日附件一《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备案登记表》72、《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規定》73、关于做好主办券商相关信息在指定平台披露工作的通知(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4月02日)附件主办券商信息披露表74、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申請材料接收须知 (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3月20日)75、股份公司申請在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股票的审查工作流程(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03月19日) 文件模板76、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公告[2013]26号(全国中小企業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24日)。
新三板收购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平台。
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的法律法规的保障。
本文将围绕新三板收购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二、新三板收购的法律依据新三板收购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证券法》:明确了证券收购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要求。
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规范。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对新三板市场收购的具体规则进行了规定。
5.《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了股权转让的基本条款。
三、新三板收购的法律规定1.收购主体资格收购主体应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2.收购方式新三板收购可采用以下方式:(1)协议收购:收购方与被收购方达成一致,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收购;(2)要约收购:收购方向被收购方发出收购要约,要求被收购方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收购;(3)公开征集收购:收购方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征集其他股东同意其收购。
3.信息披露收购方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信息披露:(1)收购方应披露其收购目的、收购方式、收购价格等基本信息;(2)收购方应披露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关联交易;(3)收购方应披露收购完成后可能对公司控制权、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4.收购程序新三板收购程序如下:(1)确定收购方式:收购方根据自身情况和被收购方意愿,确定收购方式;(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3)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收购方和被收购方按照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4)信息披露:收购方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收购完成后,收购方应履行承诺,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5.反收购措施被收购方可以采取以下反收购措施:(1)设置收购障碍:被收购方可以采取设置收购障碍的方式,如要求收购方提高收购价格、延长收购期限等;(2)收购要约:被收购方可以发出收购要约,要求其他股东接受收购;(3)反收购条款:被收购方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限制收购方的收购行为。
新三板相关法律法规大汇总
新三板相关法律法规大汇总新三板交易制度是指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对主体资格、交易规则、报价规则和登记结算的要求。
我国对于新三板有哪些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哪些内容?下文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汇总了新三板相关法律法规,欢迎大家阅读了解!新三板法律法规综合类(18部)0.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4修正)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4修正)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修正)0.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0.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0.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修订)0.10关于境内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0.11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0.12关于收取挂牌公司挂牌年费的通知0.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0.14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0.15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0.16关于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0.1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材料接收须知0.18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附件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明细表附件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及代收税项)明细表一、挂牌相关(14部)(一)200人以下公司(6部)1.1.1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审查工作流程1.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1.1.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1.1.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2014年第二次修改)1.1.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1.1.6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涉及新修订《公司法》相关条文适用和挂牌准入有关事项的公告(二)200人以上公司(3部)1.2.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1.2.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1.2.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三)模板文件(5部)1.3.1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报告1.3.2xx证券公司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推荐意见(适用于已挂牌公司)1.3.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3.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1.3.5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二、股票发行相关(8部)(一)已挂牌公司不超过200人(6部)2.1.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2.1.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1.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2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1.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1.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二)已挂牌公司超过200人(2部)2.2.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3)——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2.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4)——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三、资产重组相关(5部)3.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3.2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3.3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3.4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3.5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四、优先股相关(5部)4.1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4.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4.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4.4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4.5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五、收购相关(2部)5.1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5.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5——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六、信息披露相关(10部)6.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6.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2014修订)6.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挂牌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6.4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6.5关于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6.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填写说明6.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6.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6.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6.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七、主办券商相关(4部)7.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7.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7.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7.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八、投资者管理相关(4部)8.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修改)8.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证券账户信息报送业务指南8.3买卖挂牌公司委托代理协议8.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九、交易及监管相关(13部)9.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9.2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9.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9.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9.5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9.6非上文章来源:律伴网/。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总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总(截至2014年1月5日)一、窗口指导与最新规定1.《关于境内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3]54号,2013年12月30日)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9号》(2013年12月26号)3.《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2013年12月24日)4.《深交所园区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服务指引》(2013年12月18日)5.《关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2013年06月17日)【附件:《申请挂牌公司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表》(2013年06月17日)】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材料接收须知》(2013年03月20日)二、部门规章与基本业务规则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span>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02月0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9号)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号)5.《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2号)6.《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3号)7.《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54号,2013年12月26日)8.《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13]50号,2013年12月26日)9.《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13]51号,2013年12月26日)10.《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会公告[2013]52号,2013年12月26日)1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13]53号,2013年12月26日)三、挂牌及融资的审核流程1.【股转系统审查流程】《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审查工作流程》(2013年3月19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2.【证监会审核流程】《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2013.12.27)3.【证监会审核流程】《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核准》(2013.12.27)4.【证监会审核流程】《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导致证券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或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核准》(2013.12.27)四、挂牌业务规则及指南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2013年08月22日)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2013年6月20日)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2013年02月08日)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2013年02月08日)5.【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6.【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7.【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2013年04月11日)8.【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2013年04月11日)9.【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2013年03月14日)10.【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持续督导协议书》(2013年03月14日)11.【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已挂牌公司申请书及主办券商推荐意见模板》(2013年02月27日)【附件:《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申请报告》(2013年02月27日);《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报告》(2013年02月27日);《XX证券公司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推荐意见》(2013年02月27日)】五、融资业务规则及指南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年12月30日)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2013年4月25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3.【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年12月30日)4.【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2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年12月30日)5.【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年12月30日)6.【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年12月30日)六、信息披露规则及指南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2013年07月15日)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试行)》(2013年07月15日)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年02月08日)10.【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年02月08日)11.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年07月11日)12.【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2013年07月02日)七、挂牌公司规范运作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013年07月15日)2.《关于收取挂牌公司挂牌年费的通知》(2013年06月14日)3.《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2013年02月08日)【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明细表》(2013年02月0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及代收税项)明细表》(2013年02月08日)】八、交易相关规则及办法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2013年12月30日)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12月30日)3.《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交易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年02月08日)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办法》(2013年02月08日)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办法》(2013年02月08日)九、主办券商监管相关规则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02月08日)2.【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2013年06月19日)3.【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关于做好主办券商相关信息在指定平台披露工作的通知》(2013年04月02日)【附件:《主办券商信息披露表》(2013年04月02日)】4.【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2013年02月27日)5.【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证券公司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协议书》(2013年02月27日)6.【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证券公司从事推荐业务自律承诺书》(2013年02月27日)7.【格式指引与文件模板】《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自律承诺书》(2013年02月27日)十、投资者管理制度1.《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2013年02月27日)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13年02月27日)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十一、两网及退市公司相关制度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试行)》(2013年07月15日)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2013]26号》(2013年07月29日)【附件:《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委托协议书》参考文本(2013年07月29日);《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风险揭示书》参考文本(2013年07月29日)】3.《关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两网公司及交易所市场退市公司相关制度过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02月08日)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2013年02月08日)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办法》(2013年02月08日)。
新三板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自2013年成立至今,新三板市场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为了规范新三板市场的运作,保障投资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新三板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新三板市场的基本制度1. 设立目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一条明确指出,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为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2. 适用范围新三板市场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等。
3. 交易制度新三板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投资者可以通过做市商进行买卖交易。
同时,新三板市场也允许投资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4. 退市制度新三板市场建立了退市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司进行退市处理。
退市制度包括:股票终止上市、股票退市。
三、新三板相关法律规定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该规则是新三板市场运作的基本准则,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信息披露、交易、做市商制度、退市制度等方面。
2. 《公司法》《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债券、利润分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新三板市场的公司也不例外。
3. 《证券法》《证券法》对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新三板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部分,也受到《证券法》的约束。
4.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对证券公司的设立、业务、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新三板市场的证券公司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5.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新三板市场的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6.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了新三板市场的设立、运营、监管等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新三板挂牌主要法律法规
新三板挂牌主要法律法规(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法规1.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1.2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1.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1.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适用标准2.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细则3.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3.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3.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3.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定4.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4.2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法规1.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1.2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1.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1.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适用标准2.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细则3.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3.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3.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3.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定4.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4.2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股票的审查工作流程(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指引5.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5.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5.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5.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六)申报材料、年费6.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6.2关于收取挂牌公司挂牌年费的通知6.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材料接收须知。
新三板业务概况与法规体系
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对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服务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难题。通过 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来进行解决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12
场外市场以新三板为核心
2014年1月24日,266家企业集体挂牌新三板,吹响冲锋号角。截至2014年1月24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共计621家。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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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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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新三板企业的法律地位已于2013年升级为公众公司,与A股上市公司相同
2012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5号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非公办法》的出台实施,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在法律地位上,也可以比 同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即都是公众公司。
20.00
纳斯达克与纽交所市值对比 (万亿美元)
2013年12月31日
17.95
25.00
15.00
10.00 6.08
5.00
0.00 纽交所
纳斯达克
20.00
市值(万亿美元)
15.00 10.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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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与A股市值对比 (万亿元)
24.77 2013年12月31日
A股市值
0.04 新三板市值
的证券交易场所。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三板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13年9月20日上线以来,新三板已成为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
新三板的法律规定涵盖了设立、运行、监管等多个方面,本文将对新三板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新三板设立的法律规定1. 设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新三板设立的依据。
《管理办法》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设立目的《管理办法》规定,新三板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新三板运行的法律规定1. 股票发行(1)股票发行主体: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公司,可以申请在新三板发行股票。
(2)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发行可以采取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发行方式。
(3)股票发行条件:发行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股票交易(1)交易方式:新三板股票交易采用协议转让和竞价转让两种方式。
(2)交易规则:交易规则参照《证券法》和《股票交易规则》执行。
3. 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主体:发行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报告、业务报告、风险提示等。
(3)信息披露时间:信息披露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四、新三板监管的法律规定1. 监管机构(1)中国证监会:负责新三板的监管工作。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新三板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 监管内容(1)股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
新三板分红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三板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挂牌。
分红作为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的重要途径,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新三板分红的法律规定出发,对其进行分析。
一、新三板分红的基本概念新三板分红,是指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根据其年度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或股票的行为。
分红是公司对股东的一种回报,也是股东权益的实现方式之一。
二、新三板分红的相关法律规定1. 《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分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可以向股东分配。
(2)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再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 《证券法》《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运行进行了规范,其中关于分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一百五十六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分红方案。
(2)第一百五十七条:上市公司分配年度利润时,应当优先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上市公司分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1)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明确分红比例、分红时间等。
(2)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意愿,优先安排现金分红。
(3)公司应当建立分红决策程序,确保分红方案的合法、合规。
4. 《新三板业务规则》新三板业务规则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分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一百零二条:挂牌公司应当制定分红政策,明确分红比例、分红时间等。
(2)第一百零三条:挂牌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当优先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编(最全)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编(最全)编者自新三板挂牌2013年启动以来就开始做新三板项目,至今主导的已挂牌和正在做的新三板项目已有10多个,由于新三板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广深港法律智库进行了归纳并分享给大家,若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8月27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正)6、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 号)7、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 号)二、部门规章2.1 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12-17)2.2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2.3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01-15)2.4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2.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2.6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7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15-03-21)2.8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06-23)2.9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06-23)2.1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01-31)2.11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12-26)2.12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2013-01-04)2.13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申请文件(2013-01-04)2.14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2013-01-04)2.15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12-26)2.16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12-26)2.17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2013-12-26)2.18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3-12-26)2.19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13-12-26)2.20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06-23)2.21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06-23)2.22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09-19)2.23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8 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2014-09-19)2.24 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 号)2.25 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7 号)2.26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 号)三、业务规则A、综合类3.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12-30)B、挂牌业务类3.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2015-09-08)3.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2013-02-08)3.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2013-06-20)3.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12-30)3.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12-30)3.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2013-02-08)C、公司业务类3.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2015-09-22)3.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2014-07-25)3.1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12-30)3.1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 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2 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 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02-08)3.1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02-08)3.1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07-11)D、交易监察类3.1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试行)(2015-01-07)3.1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2014-07-17)3.2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2014-06-09)3.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办法(试行)(2014-04-28)3.2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2013-12-30)3.2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管理暂行办法(2013-12-30)E、机构业务类3.2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2014-10-09)3.2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2014-06-05)3.2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2013-02-08)F、投资者服务类3.2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12-30)G、登记结算类3.28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2015 年 6 月修订版)3.29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4 年4 月版)3.3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13-12-30)(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深港法律智库).3.31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2015 年 8 月修订版)3.32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优先股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5-11-03)3.33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做市业务指南(2014 年 7 月版)3.34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主办券商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2015 年 6 月版)3.35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15 年 6 月版)四、服务指南A、综合类4.1 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审查工作流程(2013-12-20)4.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材料接收须知(2013-03-19)4.3 关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2013-06-13)4.4 关于收取挂牌公司挂牌年费的通知(2013-06-14)B、挂牌业务类4.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2015-10-20)4.6 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2015-09-14)C、公司业务类4.8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4.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第 1 号—发行备案和申请办理挂牌的文件与程序(2015-09-22)4.1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第 2 号—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09-22)4.1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第 3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2015-09-22)4.12 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审查要点》等文件的通知(2015-05-29)4.13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股份支付(2015-05-29)4.1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2014-12-31)4.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 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2014-07-25)4.1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 2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2014-07-25)4.1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试行)(2014-05-06)4.1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015-11-27)4.1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试行)(2014-05-06)4.2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2013-12-30)D、交易监察类4.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业务办理指南(试行)(2014-04-28)E、机构业务类4.22 机构业务问答(一)——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4.2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2014-06-05)4.2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证券账户信息报送业务指南(2014-04-30)4.2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2015-10-21)4.2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2013-06-19)4.27 关于做好主办券商相关信息在指定平台披露工作的通知(2013-04-02)。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总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总新三板法律法规汇总1. 新三板简介新三板指的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个板块,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证监会设立的一个供中小企业融资和股权交易的平台。
新三板的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投资创新型企业的机会。
2. 新三板法律法规概述新三板作为一个证券市场,其运作需要依据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下面是一些与新三板相关的法律法规概述: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该规定是新三板运作的基本法规,包括了新三板的业务范围、融资及交易方式、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这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也适用于新三板。
该法律规定了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一系列行为的规范,为投资者和发行人提供了保护。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三板的企业都是公司,因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该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为新三板企业营运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对于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有一系列规定,例如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行为的刑事责任。
在新三板中,也适用刑法对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该法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在新三板中,一些投资者可能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新三板交易,因此该法规也适用于新三板。
2.6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基金的备案、投资范围、信息披露等方面。
对于新三板投资者来说,了解该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3. 新三板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新三板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是几个方面说明新三板法律法规的重要性:3.1 保护投资者权益新三板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些中小投资者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和信息获取渠道,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
新三板上市法律法规汇总及法律分析
新三板上市法律法规汇总及法律分析第一部分核心法律法规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修订并发布: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配套规则和协议文本:第二部分新三板上市的具体要求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1.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报挂牌时,要依法存续,经过年检程序。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a)出资的无形资产所有权问题,是否为职务发明;b)出资(财产转移过户)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效;c)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设立时《公司法》的规定。
2006年新《公司法》修订后,无形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70%;d)出资资产的评估报告是否适当,评估价值是否真实合理;e)无形资产与公司业务是否紧密相连,是否后续对公司业绩做出贡献;f)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1.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资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法律规则汇编
【资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法律规则汇编【资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法律规则汇编1. 引言【资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和股权转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则。
本文档将对这些法律规则进行汇编,以便于企业和投资者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法律法规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办法文件类型: 行政法规发布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 2013年2月该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上市公司的准入和退市制度、信息披露要求、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运作起到了基本的框架性和指导性作用。
2.2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文件类型: 交易所规则发布机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时间: 2013年2月该业务规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流程、信息披露要求、交易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和投资者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3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范文件类型: 行业规范发布机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时间: 2013年2月信息披露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投资者了解企业情况以及进行投资决策非常重要。
该规范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要求,包括财务报告、经营情况、风险提示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4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规则文件类型: 交易所规则发布机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时间: 2013年2月纪律处分规则主要规定了对于违反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定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交易、停牌、退市等处分方式。
新三板有关法律法规一览
新三板有关法律法规一览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为了规范新三板市场的运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对新三板有关法律法规的梳理。
一、《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对新三板市场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规定了证券发行、交易、上市公司收购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为新三板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
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概念和范围,对其股票发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而言,这部法规是其合规运营的重要依据。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规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职责、组织架构、自律监管等内容,为新三板市场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这一规则涵盖了新三板市场的股票挂牌、交易、转让、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办券商管理等多个方面,是新三板市场参与者必须遵循的具体操作规范。
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该细则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发行对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它明确了新三板市场股票转让的方式、时间、价格形成机制等重要内容,保障了股票转让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信息披露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关键。
此细则规定了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内容、披露时间、披露方式等,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的相关信息。
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该指引明确了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包括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新三板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
新三板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将从新三板的基本概念、设立目的、运行规则、监管体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新三板的基本概念与设立目的1. 基本概念新三板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依法注册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新三板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其他相关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设立目的(1)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3)推动股权融资市场化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新三板运行规则1. 挂牌条件(1)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满2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规范。
(4)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5)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挂牌程序(1)企业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全国股转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挂牌。
3. 交易规则(1)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协议交易。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涨跌幅限制:首日上涨或下跌幅度不超过规定比例,后续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4. 信息披露(1)定期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2)临时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
四、新三板监管体系1. 监管机构(1)中国证监会:负责制定新三板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全国股转系统运行。
(2)全国股转系统:负责新三板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3)自律组织:如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2. 监管措施(1)挂牌审核:对申请挂牌企业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挂牌条件。
(2)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挂牌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新三板并购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
随着市场的发展,新三板并购活动日益活跃,成为企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新三板并购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围绕新三板并购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新三板并购概述1. 新三板并购的定义新三板并购是指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购买、合并、控股等方式,取得其他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并购可以发生在挂牌公司之间,也可以发生在挂牌公司与非挂牌公司之间。
2. 新三板并购的分类(1)横向并购:指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如A公司并购B公司。
(2)纵向并购: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并购,如A公司并购其供应商或客户。
(3)混合并购:指不同行业、不同产业链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如A公司并购B公司,B公司从事完全不同的业务。
三、新三板并购法律规定1. 《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法》是我国规范公司并购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并购的规定如下:(1)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应当依法进行。
(2)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 《证券法》相关规定《证券法》是我国规范证券市场并购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并购的规定如下:(1)第一百零七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第一百一十条: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3)第一百一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进行。
3.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我国规范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法规,其中涉及新三板并购的规定如下:(1)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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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业务法律法规汇总
新三板体现了我们国家这些年来经济发展的方向,也顺应了经济改革的变化。
以下总结了跟新三板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这些法律法规也能应用到其他项目中,比如PE,基金法务,企业挂牌等等。
所以,我列出以下相关法律及规定,供大家参考。
零、综合类(18部)
0.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4修正)
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4修正)
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修正)
0.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0.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0.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修订)
0.10关于境内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0.11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0.12关于收取挂牌公司挂牌年费的通知
0.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0.14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0.15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0.16关于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0.1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材料接收须知
0.18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附件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明细表
附件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服务收费(及代收税项)明细表
一、挂牌相关(14部)
(一)200人以下公司(6部)
1.1.1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审查工作流程
1.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1.1.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1.1.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2014年第二次修改)
1.1.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1.1.6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涉及新修订《公司法》相关条文适用和挂牌准入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200人以上公司(3部)
1.2.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
1.2.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1.2.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9号
(三)模板文件(5部)
1.3.1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报告
1.3.2XX证券公司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推荐意见(适用于已挂牌公司)
1.3.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3.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1.3.5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二、股票发行相关(8部)
(一)2.1已挂牌公司不超过200人(6部)
2.1.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2.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2.1.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2.1.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2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2.1.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2.1.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二)2.2已挂牌公司超过200人(2部)
2.2.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3)——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2.2.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4)——定向发行申请文件
三、资产重组相关(5部)
3.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3.2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
3.3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
3.4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3.5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四、优先股相关(5部)
4.1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4.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4.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4.4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4.5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五、收购相关(2部)
5.1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5.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5——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六、信息披露相关(10部)
6.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6.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2014修订)
6.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挂牌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6.4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6.5关于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6.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填写说明
6.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
6.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
6.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
6.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七、主办券商相关(4部)
7.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
7.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7.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
7.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
八、投资者管理相关(4部)
8.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修改)
8.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证券账户信息报送业务指南
8.3买卖挂牌公司委托代理协议
8.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九、交易及监管相关(13部)
9.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
9.2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
9.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
9.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
9.5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9.6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9.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9.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
9.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9.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9.1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管理暂行办法9.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试行)
9.13关于做好实施做市转让方式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十、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相关(7部)
10.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10.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10.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试行)10.4关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两网公司及交易所市场退市公司相关制度过渡性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10.5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试行)
10.6《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风险揭示书》参考文本
10.7《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委托协议书》参考文本
十一、其他(7部)
11.1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11.2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11.3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1.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拓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
11.5关于公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11.6新三板常见问题解答第五期
11.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结算账户相关事项的通知
这些我都整理的比较细,相信没有涉及过的同行们也应该能看的懂,每个流程我都已经整理的很明确了。
当然很多法律都是我们平时做的一些案子中没有涉及到的,别看着高大上,其实弄懂了也就那样,说到底还是一部法律法规,带着平和的心情去学习基本都没问题的。
看完会发现,其实有很多法律跟我们平时涉及的资产并购,公司并购,股权问题等都是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