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方案
供电公司服务方案
供电公司服务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电公司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作为供电公司,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用户,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电力供应,我们制定了以下服务方案。
一、稳定供电稳定供电是供电公司的首要任务。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供电的稳定性:1. 完善电力设施,提高供电稳定性。
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供电中断。
2. 加大投资,优化电网建设。
通过升级电力设备,扩大变电容量,提高输电能力,降低线路损耗,减少因电网原因造成的供电不稳定问题。
3. 建立应急预案,提高抗灾能力。
制定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抗灾能力,尽快恢复供电服务。
4. 设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电力故障。
采用现代化的电力监控系统,对供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测,提前发现故障,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供电的稳定性。
二、优质服务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提供多样化的供电服务。
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形式的电力供应,包括家庭用电、商业用电、工业用电等,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
2. 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中心。
建立24小时客户服务中心,提供全天候的咨询、投诉受理、故障处理等服务,及时解决用户遇到的问题。
3. 提供电能管理服务。
为用户提供电能使用评估、能源消耗监测等服务,帮助用户合理规划电力使用,降低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积极开展用户教育宣传工作。
定期开展电力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对电力使用的认识,引导用户注意电力安全,促进节能减排。
三、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是供电公司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用户的电力供应安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标准,确保供电过程中的安全。
2. 增强安全意识,培训员工。
加强对供电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电力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供电公司为民服务实施方案
供电公司为民服务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电服务在人们的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目前我国供电公司在部分地区的服务质量和供电能力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份供电公司为民服务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会群众的满意度、推动电力行业转型升级。
二、方案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以服务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为目标,加快电力行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供电公司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方案重点1. 提高服务能力供电公司需要大力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监督,尽最大努力为广大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2. 改善用电环境供电公司需要加强与用户的沟通,提供用户满意的环境、条件和用电设施,推广节能减排、智能用电等新技术,创造更加智能、便捷、安全、可靠的用电环境,进一步提高用户满意度。
3. 建立健全的投诉机制供电公司需要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用户意见和投诉的回应力度,及时解决用户在用电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建立起满足多元化需求的服务体系。
四、方案实施1. 加强人才建设供电公司在推进服务升级的过程中,需要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的精益化服务队伍,持续加强人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2. 开展电力普及教育供电公司积极开展以用电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技术普及等方式,使公众更加深入了解电力知识,提高自身的用电安全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
3. 推进数字化管理供电公司要加快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等方面的转型,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并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4. 完善服务管理供电公司要加强服务经验总结,学习借鉴国外电力服务的先进经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供电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监督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
五、方案效果本方案的实施将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营造更加安全、便捷、可靠的用电环境。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 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三)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露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第六条行为举止规范:(一)行为举止应做到自然、文雅、端庄、大方。
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txt爱情是彩色气球,无论颜色如何严厉,经不起针尖轻轻一刺。
一流的爱人,既能让女人爱一辈子,又能一辈子爱一个女人!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 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的给予解答;(三) 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漏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接受社会与客户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三)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露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第六条行为举止规范:(一)行为举止应做到自然、文雅、端庄、大方。
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供电服务规范是为确保供电服务的正常运行和用户安全使用而制定的一套行业规定,是电力公司对供电服务质量和要求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供电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供电服务基本原则1. 用户至上。
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出发点,提供满意的供电服务。
2. 公平公正。
对待每个用户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3. 安全可靠。
确保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用电的安全。
4. 高效经济。
合理安排供电计划,提高供电效率,降低供电成本。
二、供电服务责任1. 供电企业应当落实各项供电服务责任,并对供电服务的质量负责。
2. 供电企业应当保证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供电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供电企业应当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教育,提供用电安全指导。
三、供电服务内容1. 用电咨询和接待。
供电企业应提供用电咨询服务,解答用户提出的用电问题。
2. 用电申请和接户。
供电企业应及时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手续,并指导用户接户。
3. 用电变更和停复电。
供电企业应及时受理用户的用电变更请求,并提前通知用户停复电时间。
4. 电费结算和缴纳。
供电企业应提供电费结算和缴纳服务,确保用户按时缴纳电费。
5. 用电设备维护和检修。
供电企业应做好用户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用电故障处理。
供电企业应及时响应用户的用电故障报修,尽快解决问题。
7. 应急救援。
供电企业应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保证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8. 用户投诉处理。
供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
四、供电服务标准1. 供电企业应严格按照供电负荷和用电需求,合理制定供电计划。
2. 供电企业应保证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确保供电服务的连续性。
3. 供电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4. 供电企业应及时响应用户的用电申请、变更和报修,并予以妥善解决。
5. 供电企业应提供用户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建立用电安全档案。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客户服务提供标准(1)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客户服务提供标准(1)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客户服务提供标准1 范围本标准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实现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各项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基本配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区域电网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地市(区)供电企业及县级供电企业,各网省公司可在此基础上,制订实施细则,但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等同于向客户的承诺,仅作为企业内部工作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2000)GB/T 15624—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SBT 10382—2004 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及实施指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7 号令供电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第 8 号令供电营业规则3 术语和定义3.1 客户(Customer)可能或已经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组织或个人。
3.2 供电服务(Power supply)服务提供者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特定方式和手段,提供合格的电能产品和满意的服务来实现客户现实或者潜在的用电需求的活动过程。
供电服务包括供电产品提供和供电客户服务。
3.3 供电客户服务(Power retail Customer service)电力供应过程中,企业为满足客户获得和使用电力产品的各种相关需求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以下简称“客户服务”。
3.4 供电客户服务渠道(Power retail Customer service channel)供电企业与客户进行交互、提供服务的具体途径。
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供电服务规范是指供电公司为用户提供电力服务时应遵循的规定和标准。
为了保障用户的用电安全和满足用户的合理需求,供电服务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用电规定:1. 用户在用电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电力安全用电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
2. 用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随意改变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改动电路线路。
3. 用户在用电时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用户发现电线、电缆、电器设备以及配电设备有破损、老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供电公司进行维修。
二、用电报装和开通规定:1. 用户在需要用电时,应及时向供电公司申请用电报装,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2. 供电公司应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限,对用户的用电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安排用电开通。
3. 供电公司应在用电开通时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用户了解用电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法。
4. 用户在用电前应了解现场用电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说明,遵守电气设备的使用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三、用电负荷管理:1. 用户的用电负荷应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过供电公司规定的用电负荷限制。
2. 用户的用电负荷过大,可能引起线路过载和供电不足等问题,供电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限制。
3. 用户在用电负荷较大的情况下,应与供电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用电问题和安全隐患。
四、用电计量和计费规定:1. 供电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计量和计费规定,为用户安装电能计量设备,并确保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用户应配合供电公司进行定期的电能计量和抄表工作,提供使用电量的真实数据。
3. 供电公司应按照计量数据和相关规定进行电费计算,并及时向用户提供电费清单和收费标准的解释。
五、用电服务质量保障:1. 供电公司应确保用户的用电供应可靠、稳定,不得因为供电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停电或停电时间过长。
2. 用户在用电过程中遇到故障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向供电公司报修或投诉,并积极配合供电公司进行处理和解决。
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三)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露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第六条行为举止规范:(一)行为举止应做到自然、文雅、端庄、大方。
站立时,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身体两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不得双手抱胸、叉腰。
电力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地方电力为地方”的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供电监管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规范是各分公司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各分公司有关部门要统一协调有关工作,采取措施,共同贯彻落实。
要建立供电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和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完善供电服务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改进供电服务工作,保证供电服务规范的落实。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各分公司要制订思想教育和法制培训计划,开展爱岗敬业意识教育、诚信服务意识教育和普法教育,增强员工爱岗敬业意识、诚信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
(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
各分公司要确立“客户的需求,就是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原则,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改善供电服务条件,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漏客户的保密资料;客户信息只用于支持客户与电力公司的用电业务联系,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严禁将客户商业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客户允许或国家法律有要求的除外)。
(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各分公司所有与服务有关的岗位员工,应通过培训与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1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得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得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得监督,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与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就是电网经营企业与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得基本行为规范与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与技能规范:ﻫ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ﻫ (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得合理要求.对客户得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ﻫ(三)遵守国家得保密原则,尊重客户得保密要求,不对外泄露客户得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ﻫ (五)熟知本岗位得业务知识与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得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与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客户得监督;ﻫ(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得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ﻫ(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得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得权利与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得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得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各种方式与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ﻫ(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ﻫ (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ﻫ (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第六条行为举止规范:(一)行为举止应做到自然、文雅、端庄、大方。
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txt爱情是彩色气球,无论颜色如何严厉,经不起针尖轻轻一刺。
一流的爱人,既能让女人爱一辈子,又能一辈子爱一个女人!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 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的给予解答;(三) 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漏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接受社会与客户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为提高供电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供电服务规范》,旨在满足供电服务客户的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
《供电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优化电力供应系统,增强电能质量,严格执行《电力交易价格服务价
格细则》,实施电能供应服务分包,消除电能的缺陷和不良特性,消除变动性和“暗流”问题,定期检查电能质量,对不符合电能质量规定的现象及时纠正,提高供电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服务标准的细化和实施,改进网络装置和设施,加快客户的服务周期,减少客户的后续服务成本。
以及提供客户咨询、服务介绍、安全宣传、培训等外部服务保护等。
三是实施服务提升活动,尤其是利用社会资源,提升服务质量和形象。
特别是
分享经验,利用新技术和方法进行质量改进,同时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服务需求,及时响应。
四是建立供电服务满意度调查体系,及时了解客户对供电服务的评价和满意度,不断开展服务改进,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实行《供电服务规范》,不仅完善了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
而且也实现了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
因此,国家电网公司一定会在供电服务方面取得更大进步。
供电服务规范课件.doc
供电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三章营业场所服务规范第四章“95598”服务规范第五章现场服务规范第六章有偿服务规范第七聿投诉举报处理服务规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子解答;(三)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露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一、服务宗旨二、服务内容2.报装服务:为用户提供新户报装、增改容、变更户名等报装服务。
3.电能计量服务:提供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检测等服务。
4.用电安全宣传:针对用电安全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
5.用电质量保证:维护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供电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故障抢修服务:及时响应用户的故障报修请求,快速解决供电故障问题。
7.断电通知服务:提前通知用户有计划的断电时间,方便用户做好相应的安排。
8.用户权益保护:保护用户的用电权益,处理用户投诉和纠纷。
9.用电信息服务:提供用户的用电信息查询和电费缴纳等服务。
10.应急抢修服务:在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抢修并恢复供电。
三、服务准则1.安全第一:国家电网公司始终将用户和员工的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供电过程安全可靠。
2.高效便捷: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化,提供高效率、便捷的供电服务,尽可能缩短用户的等待时间。
3.公平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用户,不因任何原因歧视任何用户,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4.诚信守约:国家电网公司遵守合同精神,确保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
5.追求卓越:国家电网公司不断追求服务质量的卓越,倾听用户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善服务体验。
四、服务流程2.受理服务:国家电网公司受理用户的申请,并核实相关信息。
3.服务安排: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服务时间和人员。
4.报装/维修:进行报装或维修工作,并在安装或维修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
5.服务评价:用户在完成服务后有权对服务进行评价和提出意见和建议。
6.投诉处理:对于用户的投诉或纠纷,国家电网公司将保持公正中立,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五、用户权益保护1.电费计算透明:用户有权了解自己的电费计算方式,并能够随时查询和了解自己的电费细则。
2.供电安全保障:国家电网公司将确保供电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电力事故的发生。
供电服务规范
供电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三章营业场所服务规范第四章“95598”服务规范第五章现场服务规范第六章有偿服务规范第七聿投诉举报处理服务规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范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范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子解答;(三)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露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范:(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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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 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
第三条本规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通用服务规第四条基本道德和技能规:(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二)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三)遵守国家的保密原则,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对外泄露客户的保密资料;(四)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使用规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五)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诚信服务规:(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二)从方便客户出发,合理设置供电服务营业网点或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代办点,并保证服务质量;(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权责任分界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
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五)聘请供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并走访客户,听取客户意见,改进供电服务工作;(六)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七)以实现全社会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活动,减少客户用电成本,提高用电负荷率。
第六条行为举止规:(一)行为举止应做到自然、文雅、端庄、大方。
站立时,抬头、' 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身体两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不得双手抱胸、叉腰。
坐下时,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或趴在工作台上,不抖动腿和翘二郎腿。
走路时,步幅适当,节奏适宜,不奔跑追逐,不边走边大声谈笑喧哗。
尽量避免在客户面前打哈欠、打喷嚏,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并向对方致歉;(二)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礼貌、谦和、热情。
接待客户时,应面带微笑,目光专注,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与客户会话时,应亲切、诚恳,有问必答。
工作发生差错时,应及时更正并向客户道歉;(三)当客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度相悖时,应向客户耐心解释,争取客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
遇有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客户委婉说明。
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四)为行动不便的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主动给予特别照顾和帮助。
对听力不好的客户,应适当提高语音,放慢语速;(五)与客户交接钱物时,应唱收唱付,轻拿轻放,不抛不丢。
第七条仪容仪表规:(一)供电服务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工号牌:(二)保持仪容仪表美观大方,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敞怀、将长裤卷起,不得戴墨镜。
第八条电压质量标准:(一)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客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1.3 5 kV 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 1 0%:2.1 0kV 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 7%:3.2 2 0V 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 0 %;(二)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客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 1 0%:(三)当客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要求时,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上述限制;(四)城市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 5 %,农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 0 %。
第九条供电可靠率指标:(一)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 9 .8 9 %,农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 9%;(二)减少因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和电力系统事故对客户的停电次数及每次停电的持续时间。
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时, 对3 5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的停电次数,每年不应超过 1 次;对1 O 千伏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每年不应超过3 次;(三)供电设施因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7天将停电区域、线路、停电时间和恢复供电的时间进行公告,并通知重要客户。
供电设施因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应提前2 4 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四)对紧急情况下的停电或限电,客户询问时,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第三章营业场所服务规第十条服务容:(一)受理电力客户新装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业务咨询与查询、交纳电费、报修、投诉等;(二)设置值班主任,安排领导接待日;(三)县以上供电营业场所无周休日。
第十一条服务规:(一)营业人员必须准点上岗,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实行首问负责制。
无论办理业务是否对口,接待人员都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客户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和地址;(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办理居民客户收费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 分钟,办理客户用电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2 0 分钟;(四)受理用电业务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该项业务需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供业务咨询和投诉;(五)客户填写业务登记表时,营业人员应给予热情的指导和帮助,并认真审核,如发现填写有误,应及时向客户指出;(六)客户来办理业务时,应主动接待,不因遇见熟人或接听而怠慢客户。
如前一位客户业务办理时间过长,应礼貌地向下一位客户致歉;(七)因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而影响业务办理时,若短时间可以恢复,应请客户稍候并致歉;若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除向客户说明情况并道歉外,应请客户留下联系,以便另约服务时间;(八)当有特殊情况必须暂时停办业务时,应列示" 暂停营业" 标牌;(九)临下班时,对于正在处理中的业务应照常办理完毕后方可下班。
下班时如仍有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应继续办理;(十)值班主任应对业务受理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环境要求:(一)环境整洁。
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无障碍通道;(二)营业场所外设置规的供电企业标志和营业时间牌;(三)营业场所应贴"优质、方便、规、真诚"的服务标语。
公布供电服务项目、业务办理程序、电价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公布岗位纪律、服务承诺、服务及投诉。
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四)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舒适安全。
设有客户等候休息处,备有饮用水;配置客户书写台、书写工具、老花眼镜、登记表书写示样本等;放置免费赠送的宣传资料;墙面应挂有时钟、日历牌;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有条件的营业场所,应设置业务洽谈区域和电能利用展示区:(五)营业窗口应设置醒目的业务受理标识。
标识一般由窗口编号或名称、经办业务种类等组成。
必要时,应设有中英文对照标识,少数民族地区应设有汉文和民族文字对应标识;(六)具备可供客户查询相关资料的手段。
有条件的营业场所,应设置客户自助查询的计算机终端。
第四章"9 5 5 9 8" 服务规第十三条"9 5 5 9 8" 服务容:(一)"9 5 5 9 8" 客户服务热线:停电信息公告、电力故障报修、服务质量投诉、用电信息查询、咨询、业务受理等;(二)"9 5 5 9 8" 客户服务网页():停电信息公告、用电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供用电政策法规查询、服务质量投诉等;(三)2 4 小时不间断服务。
第十四条"9 5 5 9 8" 客户服务热线服务规:(一)时刻保持畅通,铃响4声接听,超过4声应道歉。
应答时要首先问候,然后报出单位名称和工号;(二)接听时,应做到语言亲切、语气诚恳、语音清晰、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言简意赅。
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说"是" 、" 对"等,以示在专心聆听,重要容要注意重复、确认。
通话结束,须等客户先挂断后再挂,不可强行挂断;(三)受理客户咨询时,应耐心、细致,尽量少用生僻的电力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客户的交流效果。
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向客户致歉,并留下联系,经研究或请示领导后,尽快答复。
客户咨询或投诉叙述不清时,应用客气周到的语言引导或提示客户,不随意打断客人的话语:(四)核对客户资料时(、地址等),对于多音字应选择中性词或褒义词,避免使用贬义词或反面人物名字;(五)接到客户报修时,应详细询问故障情况。
如判断确属供电企业抢修围的故障或无法判断故障原因,应详细记录,立即通知抢修部门前去处理。
如判断属客户部故障,可弓I 导客户排查故障,也可应客户要求提供抢修服务,但要事先向客户说明该项服务是有偿服务;(六)因输配电设备事故、检修引起停电,客户询问时,应告知客户停电原因,并主动致歉;(七)客户打错时,应礼貌地说明情况。
对带有主观恶意的骚扰,可用恰当的言语警告后先行挂断并向值长或主管汇报;(八)客户来发泄怒气时,应仔细倾听并做记录,对客户讲话应有所反应,并表示体谅对方的情绪。
如感到难以处理时,应适时地将转给值长、主管等,避免与客户发生正面冲突;(九)建立客户回访制度。
对客户投诉,应 1 O 0 %跟踪投诉受理全过程,5 天答复。
对故障报修,必要时在修复后及时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9 5 5 9 8" 客户服务网页()服务规:(一)网页制作应直观,色彩明快。
首页应有明显的" 供电客户服务"字样。
为方便客户使用,应设有导航服务系统;(二)网页容应及时更新;(三)网上开通业务受理项目的,应提供方便客户填写的表格以及办理各项业务的说明资料;(四)网上应设立咨询台、留言簿,管理员应及时对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
第五章现场服务规第十六条现场服务容:(一)客户侧计费电能表电量抄见;(二)故障抢修;(三)客户侧停电、复电;(四)客户侧用电情况的巡查;(五)客户侧用电报装工程的设施安装、验收、接电前检查及设备接电;(六)客户侧计费电能表现场安装、校验。
第十七条现场服务纪律:(一)对客户的受电工程不指定设计单位,不指定施工队伍,不指定设备材料采购;(二)到客户现场服务前,有必要且有条件的,应与客户预约时间,讲明工作容和工作地点,请客户予以配合;(三)进入客户现场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并进行自我介绍。
进入居民室时,应先按门铃或轻轻敲门,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征得同意后,穿上鞋套,方可入;(四)到客户现场工作时,应遵守客户部有关规章制度,尊重客户的风俗习惯;(五)到客户现场工作时,应携带必备的工具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