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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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
(A类企业)
一、出口业务
1.预收货款报告:
(1)报告类型:
①预收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出口,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预收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
②预收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出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收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收货款报告;
(2)报告期限:
①收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出口或延迟出口)
②收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日期调整
(3)注意事项:
①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
②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出口企业收汇后第一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收入申报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收货款报告,即收汇-申报-报告;
③预收货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收汇调整至货物出口当月进行总量核查;
④预收货款报告后货物未出口发生退汇的:退汇日期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出口日期调整至退汇日期;如果退汇日期和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汇等同于货物出口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⑤一笔预收货款,分批出口的:可将预收货款金额分拆,在同一笔预收货款项下添加几笔货物预计出口日期的信息;同一合同项下多笔预收货款的,需对每一笔预收货款单独做报告。
(4)现场报告:
①由于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报告属于强制性报告,而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自主报告时间也为30天,因此原则上不存在预收货款现场报告,对于因企业遗漏原因而不得不现场报告的,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
②预收货款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收入申报单(银行代申报)或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收入申报界面打印(企业自主申报)
情况说明(样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
我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现有笔预收货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预收货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预收货款国际收支申报号码为:,预计货物出口日期为年月日。
我公司已知悉,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义务性报告,未按规定办理预收货款报告将影响我公司分类状况,并承诺将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予以办理。
如一次性办理多笔预收货款报告,可列表说明:
序号申报单号申报单金额报告金额预计出口日期1
2
×××公司(盖章)
年月日
2.延期收款报告
(1)报告类型:
①货物报关出口后预计90天以上收汇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延期收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
②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收汇,但收汇日期与报关日期不在同一月份,且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出口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延期收款报告;
(2)报告期限:
①报关出口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收汇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收汇或延迟收汇)
②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预计收汇日期调整
(3)注意事项:
①延期收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
②延期收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货物出口记录调整至收汇当月进行总量核查;
③延期收款报告时间的把握:
A.出口时已可确定收汇时间在报关日90天后的,立即做延期收款报告,且预计收汇日期尽量往后延迟,在提前收汇后在系统中对报告日期进行调整,避免多次对预计收汇时间进行后延;
B.出口时无法确定是否能在90天内收汇的,建议在出口后30天内做延期收款报告(避免现场报告),且预计收汇时间适当延长,90天内提前收汇时在系统中对收汇日期进行调整;到预计时间仍无法收汇的,可在到期日前进行后延。
④延期收款报告后,因各种原因无法收汇的:
A:如发生对应无法收汇金额的货物退运,退运报关进口日期在报告的预计收汇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收汇日期调整至退运报关进口日期;退运报关进口日期和报告的预计收汇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运报关进口等同
于收汇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B:如无货物退运报关进口,而直接不收汇的:将原有报告记录删除(自主删除或现场删除),然后做差额报告
(4)现场报告:
①现场报告的时间:报关出口后30-90天,超过90天的现场报告,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
②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出口报关单
情况说明(样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
我现有笔货物出口因超过30天的自主报告期限,无法在监测系统内完成延期收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货物出口日期为年月日,出口报关单号为,预计收汇日期为年月日。
我公司已知悉,延期收款报告属于义务性报告,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收款报告将影响我公司分类状况,并承诺将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予以办理。(超过90天的现场报告需加入)
如一次性办理多笔延期收款报告,可列表说明:
序号报关单号报关金额报告金额预计收汇日期1
2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二、进口业务
1.预付货款报告:
(1)报告类型:
①预付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进口,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预付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
②预付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进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付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付货款报告;
(2)报告期限:
①付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进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进口或延迟进口)
②付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进口日期调整
(3)注意事项:
①预付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付汇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
②预付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进口企业付汇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付货款报告,即付汇-报告;(付汇业务由银行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