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

合集下载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操作指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操作指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指引
一、界面登录,用外管局所给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
二、业务操作员维护:
1、
新设
置一
个用
户代
码和
密码,填写相应的信息
2、选中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点击中间的箭头,进
入“已分
配的角色
列表”。


击保存即
可。

3、退出界面,回到初始页面,重新登录。

采用1中新设的操作员用户名称和密码登录。

三、系统业务操作
1、两个系统: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选择“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2、预收货款、延期收款、预付货款、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的操作
新增:输入申报单号——选中该笔,点击右下角的“新增”——跳出“网页对话框”,点击右下角的“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和“报告金额”,选中该条记录,点击“提交”。

修改:输入申报单号——选中该笔,点击右下角的“修改”——跳出“网页对话框”,点击右下角的“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和“报告金额”——选中原有记录,点击“删除”——选中新增记录,点击“提交”
删除:输入申报单号——选中该笔,点击右下角的“删除”
3、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可以查询企业分类)
企业信息管理——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可以查询现场核查通知书及企业分类结论告知书)。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设置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设置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设置指南
本指南仅适用于首次在应用服务平台开户的企业,对于已在应用服务平台开户的企业,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密码不变;已具有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的业务操作员将被自动分配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业务操作员登陆后就可以访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一、企业使用管理员用户代码ba和外管局发放的管理员初始密码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地址:/asone/
二、修改管理员初始密码,设置新密码(密码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等8位组成),设置完点击确定。

三、点击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四、点击用户角色管理下的业务操作员维护。

五、设置业务操作员,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应用代码、应用名称,点击增加。

六、将上一步设置的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填入,填写联系电话,设置操作员初始密码,点击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将其转移到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最后点击右上角的保存。

七、业务操作员增加成功。

八、从管理员代码中注销,跳转到应用服务平台首页,并使用设置好的业务操作员代码登陆
九、设置业务操作员新密码(密码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等8位组成),设置完成点击确定。

十、业务操作员密码修改成功,点击进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十一、操作完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外观。

外汇局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使用流程

外汇局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使用流程

外汇局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使用流程
(以下简称监测系统)
1、监测系统由外汇局统一设置系统管理员,管理员进入系统后必须设置操作员方可操作
2、电子操作员设置
3、登录系统管理员后,换操作员操作需注销系统管理员,重新换做操作员。

原设置两操作员权限一致
4、进入网上服务平台登陆界面需输入企业代码、用户名、密码(注意大小写)确定后进入外汇监测系统
5、操作员进入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选择相应要填写的菜单)
6、外汇局实行监测系统后,不在需要核销单出口前到网上进行备案,但是仍需结汇、赋税
7、监测系统中申报单号、币种、出口/进口合同号不需自己录入,由报送海关、银行自动生成
8、预计出/进口日期是公司出口该批货物大约估计什么时候能进/出口,需要填写参照合同会签装货和到货日期
9、报告金额是你的预收/预付货款的币种、金额实际
10、报关单签发日即出口报关日
11、公司在收到预收款超过预计出口日90天未出口,且无正当理由,外汇局将责令退回预收款
12、做好提款登记后,1-3天将会在电子口岸可收汇余额里产生一个预收款可收汇余额,只有产生这个余额才能到银行结汇
13、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测系统里面登记预出口日期,尽量把日期误差写小点,有利于公司到银行尽快结汇
14、进出口核销改革后,出口操作流程不变,只是取消核销单,多了外汇监测系统,目的在于取消纸质单证后出口不在需要备案、核销直接改由外汇局检测,省事了
15、检测系统报告内容:(我们公司默认为A类企业,若被外汇局处罚可能会降级B类、C类企业)
A类企业报告:30天以上的预付预收,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付汇,
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汇等贸易融资
1。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模板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货物贸易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外汇收支活动。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全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地方外汇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申报外汇收支信息,接受外汇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名录管理第五条外汇局建立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对从事货物贸易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名录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外汇局对申请名录登记的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核发企业名录登记证书。

第八条企业名录分为A、B、C三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A类企业:合规经营,外汇收支行为规范;- B类企业:合规经营,外汇收支行为基本规范;- C类企业:外汇收支行为存在异常。

第九条企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外汇局根据企业外汇收支情况及合规性进行分类调整。

第三章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第十条企业进行贸易外汇收支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依法取得货物进出口经营权;- 交易真实、合法;- 申报外汇收支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向银行提供以下单证:- 进出口合同;-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付款凭证;- 收款凭证;- 其他相关单证。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对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第四章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向外汇局报送贸易外汇收支情况,包括:- 贸易外汇收支金额;- 贸易外汇收支币种;- 贸易外汇收支时间;- 其他相关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外汇局报告:- 贸易外汇收支异常;- 外汇收支行为存在违规;-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章非现场核查第十五条外汇局对企业进行非现场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贸易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企业外汇收支信息申报的准确性、完整性;- 企业外汇收支风险控制情况。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十月目录1企业网上报告管理 (1)1.1贸易信贷报告 (1)1.1.1预收货款报告 (1)1.1.1.1预收货款报告新增 (1)1.1.1.2预收货款报告修改 (4)1.1.1.3预收货款报告删除 (8)1.1.1.4预收货款报告调整 (10)1.1.2延期收款报告 (14)1.1.2.1延期收款报告新增 (14)1.1.2.2延期收款报告修改 (17)1.1.2.3延期收款报告删除 (21)1.1.2.4延期收款报告调整 (23)1.1.3预付货款报告 (26)1.1.3.1预付货款报告新增 (26)1.1.3.2预付货款报告修改 (30)1.1.3.3预付货款报告删除 (33)1.1.3.4预付货款报告调整 (35)1.1.4延期付款报告 (39)1.1.4.1延期付款报告新增 (39)1.1.4.2延期付款报告修改 (43)1.1.4.3延期付款报告删除 (46)1.1.4.4延期付款报告调整 (48)1.2转口贸易收支时间查报告 (52)1.2.1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 (52)1.2.1.1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新增 (52)1.2.1.2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修改 (56)1.2.1.3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删除 (60)1.2.1.4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调整 (62)1.2.2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 (65)1.2.2.1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新增 (65)1.2.2.2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修改 (69)1.2.2.3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删除 (72)1.2.2.4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调整 (74)1.3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 (79)1.3.1境外开户报告 (79)1.3.2境外账户收支报告 (83)1.4其他报告 (87)1.4.1多付汇差额报告 (87)1.4.1.1多付汇差额报告新增 (87)1.4.1.2多付汇差额报告修改 (89)1.4.1.3多付汇差额报告删除 (91)1.4.2多收汇差额报告 (94)1.4.2.1多收汇差额报告新增 (94)1.4.2.2多收汇差额报告修改 (97)1.4.2.3多收汇差额报告删除 (99)1.4.3多进口差额报告 (101)1.4.3.1多进口差额报告新增 (101)1.4.3.2多进口差额报告修改 (104)1.4.3.3多进口差额报告删除 (106)1.4.4多出口差额报告 (109)1.4.4.1多出口差额报告新增 (109)1.4.4.2多出口差额报告修改 (111)1.4.4.3多出口差额报告删除 (113)1.5其他特殊交易报告 (116)1.5.1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新增 (116)1.5.2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修改 (120)1.5.3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删除 (123)2企业信息管理 (126)2.1企业管理状态查询 (126)2.1.1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126)2.1.2业务指标情况 (129)2.1.3基础业务数据 (130)2.2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 (130)2.3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132)2.4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 (133)2.5企业留言 (135)2.5.1新增留言 (135)2.5.2留言查询 (135)1企业网上报告管理1.1贸易信贷报告1.1.1预收货款报告1.1.1.1预收货款报告新增1.1.1.1.1功能说明实现企业操作员对收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天(含)内的收汇数据新增预收货款报告。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A类企业〕一、出口业务1.预收货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预收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出口,不管金额大小,必须做预收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预收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出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收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收货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收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出口或延迟出口〕②收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②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出口企业收汇后第一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收入申报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收货款报告,即收汇-申报-报告;③预收货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收汇调整至货物出口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④预收货款报告后货物未出口发生退汇的:退汇日期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出口日期调整至退汇日期;如果退汇日期和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汇等同于货物出口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⑤一笔预收货款,分批出口的:可将预收货款金额分拆,在同一笔预收货款项下添加几笔货物预计出口日期的信息;同一合同项下多笔预收货款的,需对每一笔预收货款单独做报告。

(4)现场报告:①由于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报告属于强制性报告,而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自主报告时间也为30天,因此原则上不存在预收货款现场报告,对于因企业遗漏原因而不得不现场报告的,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②预收货款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收入申报单〔银行代申报〕或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收入申报界面打印〔企业自主申报〕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现有笔预收货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收货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步骤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步骤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说明:
企业通过“/asone”(即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企业管理员代码“ba”,密码与“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或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管理员密码”一致。

操作步骤:
1、管理员登录后,点击“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查询”,勾选企业已维护的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或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操作员(见下图)。

2、点击“权限修改”,点击“角色分配”项下“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见下图)。

3、点击“角色分配”中间“﹥”符号,将“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转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点击“保存”(见下图)。

如果企业为新设企业,之前未办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应通过“/asone”登录系统,企业管理员代码“ba”,密码咨询支局。

登录后通过“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首先维护企业操作员,将“用户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然后按照步骤“3”将“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业务转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点击“保存”。

注:以后的日常业务操作均通过操作员办理,管理员只负责维护操作员,各企业应妥善保管好企业管理员密码,以便在操作员变更、密码丢失时重
新维护操作员。

企业报告业务办理指南

企业报告业务办理指南

企业报告业务办理指南企业逾期未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办理报告或调整手续的,应按照不同报告类型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手续。

一、贸易信贷报告(一)预收货款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预收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或协议中文翻译件;3.国际收支申报单原件;4.预收货款报告表。

(二)延期收款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延期收款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或协议中文翻译件;3.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4.延期收款报告表。

(三)预付货款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预付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3.国际收支申报单;4.预付货款报告表。

(四)延期付款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延期付款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3.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4.延期付款报告表。

二、转口贸易时间差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从事转口贸易情况、收汇时间及金额、付汇时间及金额,收付汇时间超过90天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进出口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3.国际收支申报单(包括收汇、付汇申报单)原件;4.转口贸易时间差报告表。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用户手册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用户手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用户手册(1.1版本)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一二年七月目录1企业信息查询 (2)1.1企业信息查询 (2)1.1.1功能说明 (2)1.1.2操作步骤 (2)1.1.3操作注意事项 (5)2银行信息管理 (5)2.1违规信息查询 (5)2.1.1功能说明 (5)2.1.2操作步骤 (5)2.1.3操作注意事项 (8)2.2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 (8)2.2.1功能说明 (8)2.2.2操作步骤 (8)2.2.3操作注意事项 (10)2.3银行留言 (10)2.3.1功能说明 (10)2.3.2操作步骤 (10)2.3.3操作注意事项 (11)2.4收付汇错误数据查询 (12)2.4.1功能说明 (12)2.4.2操作步骤 (12)2.4.3操作注意事项 (13)3登记表签注管理 (13)3.1登记表签注 (13)3.1.1功能说明 (13)3.1.2操作步骤 (13)3.1.3操作注意事项 (15)3.2登记表误签注冲正 (15)3.2.1功能说明 (15)3.2.2操作步骤 (16)3.2.3操作注意事项 (17)3.3登记表补签注 (17)3.3.1功能说明 (17)3.3.2操作步骤 (18)3.3.3操作注意事项 (19)3.4登记表签注信息查询 (20)3.4.1功能说明 (20)3.4.2操作步骤 (20)3.4.3操作注意事项 (22)4电子数据核查 (22)4.1出口收汇核查 (22)4.1.1出口收汇核查 (22)4.1.2出口收汇核查撤销 (23)4.2进口付汇核查 (25)4.2.1进口付汇核查 (25)4.2.2进口付汇核查撤销 (27)4.3电子数据核查查询 (28)4.3.1功能说明 (28)4.3.2操作步骤 (29)4.3.3操作注意事项 (29)11企业信息查询1.1企业信息查询1.1.1功能说明实现银行操作员查询全国范围内企业的管理信息、登记表信息,以及签注登记表、对B类企业进行进出口收付汇电子数据核查操作。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及业务员设置和企业管理信息操作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及业务员设置和企业管理信息操作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及业务员设置
和企业管理信息操作指南
问题一:新成立企业首次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有何要求
答:2012年8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后才能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并须及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问题二:企业首次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如何操作
第一步:首次登陆系统的初始密码如何获得
答:首次登录系统(网址/asone),需以业务管理员用户名ba(每个企业只有一个业务管理员)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咨询电话58845215、5884528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进入后修改密码,然后退出,再以修改后的新密码重新进入服务平台。

第二步:如何增加新的业务操作员
答:在页面左上角选择:“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填写新增的用户代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等内容—在“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选择“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移到“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保存后退出。

新增的业务操作员录入用户代码和用户初始密码重新登录服务平台修改密码后退出,再以修改后的密码进入服务平台,选择“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业务操
作。

问题三:企业如何通过系统查询名录状态和分类等级
答:企业管理信息查询(包括企业分类管理登记信息):企业业务操作员进入“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后,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企业管理信息查询”进入到企业管理信
息查询界面就可查询和打印企业分类管理等级等各类管理信息。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 企业现场报告流程和报告表格式规范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 企业现场报告流程和报告表格式规范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企业现场报告流程和报告表格式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企业现场报告流程和报告表格式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企业现场报告流程和报告表格式规范特别提示:201*年8月1日之前发生的贸易信贷业务,是否还需要通过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是否需要通过监测系统进行贸易信贷报告?答201*年8月1日之前发生的贸易信贷业务,8月1日后无需再通过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注销等登记操作。

201*年8月1日后,企业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新发生的贸易信贷业务信息。

对于债权或债务关系发生在8月1日之前、了结于8月1日之后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可根据其对本企业进出口与收付汇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行决定是否报告。

若企业决定进行报告,报告日期距贸易信贷业务发生日期未超过30天的,可通过监测系统网上报告;超过30天的,须到外汇局现场报告。

一、企业报告内容:企业报告包括网上报告和现场报告。

企业自业务发生之日(进出口日期或收付汇日期)起30天内未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企业网上报告模块进行报告操作的,应按照现场报告流程和对应的格式要求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提交现场报告企业报告内容即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或到外汇局现场对贸易信贷、远期信用证、转口贸易、进出口与收付汇存在较大差额、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及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等可能导致贸易外汇收支进出口不匹配的交易进行的报告。

企业报告类别按照业务性质和约束程度可分为义务性报告和主动性报告。

义务性报告包括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远期信用证业务报告、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报告、辅导期业务报告;主动性报告包括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差额业务报告、非义务性报告范围的贸易信贷业务报告或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以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

其中辅导期企业报告、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不能通过监测系统进行报告操作,只能通过现场报告的方式办理,其他报告种类在超过规定时间未在监测系统提交报告的情况下才需现场报告。

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的使用说明

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的使用说明

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的使用说明自年月日起,企业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进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办理业务,原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将停止使用。

1.访问途径应用服务平台的互联网网址为:输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位数字或字母)、用户名及密码,即可登录,如下图:点击“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进入监测系统,如下图:2.关于用户代码企业在监测系统的用户分为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两种,业务管理员代码固定为,业务管理员的权限是进行业务操作员的维护,增加、修改本企业的业务操作员,设置业务操作员的代码、名称等信息,并对业务操作员的权限进行分配、以及设置修改业务操作员的密码等。

业务操作员可以进行各类网上报告业务。

3.关于业务管理员(用户)的初始密码()已于年月日前在外汇局签署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确认书的企业,若此前未开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业务以及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外汇局统一设置了用户的初始密码,否则企业仍将使用原先登录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业务或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密码。

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初始密码:●外汇局柜台(平安银行大厦楼综合窗口)●外汇局对企业进行新政策培训班现场●原网络核销企业可查看网络核销系统公告信息()年月日后在外汇局签署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确认书的企业,外汇局柜台现场打印初始密码给企业。

4.系统设置企业用户的计算机需进行相关设置后才能正常使用监测系统,请下载附件所示(或在应用服务平台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及浏览器设置工具,按手册要求或运行该设置工具进行系统设置。

5.系统使用请下载附件所示(或在应用服务平台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

附件: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浏览器设置工具(互联网)。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一、系统使用要求为能正常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提供的功能,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系统用户的计算机环境要求如下:●Windows操作系统;●IE浏览器,支持IE6、IE7和IE8;●Java运行环境,需要jre1.4.2及以上版本,建议从本系统下载;●Microsoft Office Excel ,支持Excel 2003和Excel2007;●能够访问互联网。

二、浏览器设置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登录和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首先需要对用户客户端的浏览器进行必要的设置。

浏览器版本要求为IE6.0及以上,以下操作均以WINDOWS XP操作系统,浏览器IE8.0为例。

(一)受信站点设置1、打开IE浏览器,选择菜单“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如图2-1所示:图2-12、在“Internet 选项”弹出窗口中,选择“安全”页,单击选中“可信站点”,然后点击右下“默认级别(D)”按钮,设置受信任站点的安全级别为“低”。

如图2-2所示:图2-23、点击“站点(S)”按钮,在可信站点维护窗口中添加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地址和。

具体操作参见图2-3和图2-4。

点击确定保存设置并返回“Internet 选项”窗口。

图2-3注意:该选项不能选中图2-44、最后在“Internet 选项”窗口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所有设置。

(二)兼容性视图设置如果浏览器是IE8版本,还应设置兼容模式,具体如下:1、打开IE 8浏览器后,点击浏览器“工具(T)”菜单,勾选“兼容性视图”,如图2-5所示:图2-52、然后点击“兼容性视图设置”,在设置窗口中勾选“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所有网站”。

如图2-6所示:图2-6(三)弹出窗口设置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在下一级菜单中选择“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如图2-7所示:图2-7(四)cookie设置1、打开IE浏览器,选择菜单“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使用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使用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使用指南模块1:企业信息查询企业信息查询功能说明:对全国范围的单个贸易企业信息进行查询操作流程说明:1、在【企业信息查询】界面中输入查询条件:企业代码;2、点击【查询】按钮后,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并给出以下不同的提示,显示查主体信息内容:如该企业为非名录企业,系统提示“该企业为非名录企业,请告知企业先到外汇名录登记!”,【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为空;如该企业为A类企业,显示【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如该企业为B类企业,则系统提示“该企业为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应当经电核查或凭登记表办理。

”,点击“确定”后,显示【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如该企业为C类企业,则系统提示“该企业为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凭登理。

”,点击“确定”后,显示【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

3、点击【打印】按钮后,打印【企业当前管理信息】信息,同时将系统当前日到页面底部的中间位置(按页面格式打印即可);4、点击【登记表信息】按钮后,在登记表按钮下面显示有效期内,并符合查询业在该银行的登记表信息列表(以【登记表编号】升序排序);5、点击【出口收汇核查】按钮后,系统校验通过后,链接到电子数据核查模块收汇核查功能,供银行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具体的核查实现请参照【电子数据核查】口收汇核查】模块功能);6、点击【进口付汇核查】按钮后,系统校验通过后,链接到电子数据核查模块付汇核查功能,供银行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具体的核查实现请参照【电子数据核查】口付汇核查】模块功能);7、在登记表信息列表中,点击【登记表编号】链接后,弹出【登记表详细】页入签注功能。

签注完成后,返回企业信息查询界面,登记表信息列表刷新;(一次只一个登记表,具体的签注实现及内容请参照【登记表签注管理】的【登记表签注】模块模块2:银行信息管理违规信息查询功能说明:查询本银行(同一金融机构标识码)自身违规信息操作流程说明:1、在【违规信息查询】界面中输入查询条件:数据类别、违规类别、接收起始日期、接收截止日期;2、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查询条件显示本银行为全国企业办理贸易收付业务的违规信息明细列表。

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登陆地址:互联网
一、登录系统设置企业用户
1、用管理员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ba 密码:外汇局领取
(密码为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密码,新成立企业在外汇局现场领取密码)。

注:业务管理员不能在系统中进行实际的业务操作
2、增加业务操作员并赋权限。

操作员用户设置步骤:
第一步:点击“用户角色”管理版块,点击“业务操作员维护”
第二步:点击“增加”,设置操作员用户名和密码,
点击后,出现下图:
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
第三步:对操作员赋予业务权限
上图下半部分左边“未分配的角色列表”,点击“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变为蓝色后点击中间箭头,点击保存。

3、用企业操作员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

二、企业网上报告管理操作步骤(以贸易信贷报告为例)
用企业业务用户名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入企业网上报告管理版块,1、点击预收货款报告新增,输入查询日期,点击查询,然后在结果中查找并打钩后,点击新增
2、进入新增界面,点击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关联关系和报告金额,如这一笔收汇项下同时包含几笔不同出口日期的预收款可点击新增继续,完成后点击提交,报告成功。

三、企业被列为现场核查企业之后信息反馈操作步骤
如果企业被外汇局列为现场核查企业,需要在《核查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签收反馈外汇局,并下载数据包。

1、用企业业务用户登录系统,点击“企业信息管理”-“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2、选取“外汇局通知类型”等查询项目后,点击“查询”
3、在需要反馈的现场通知书前勾选,点击“签收”
4、点击“下载”,下载数据包,查看列入核查的明细数据。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

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委 转。
托方收取代理方外汇局划出款项时,无需进入其待核查账户。 3、待核查账
待核查账 4、转让信用证项下贸易收汇,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转让信用证相关 户中的外汇
户收支管 约定判断款项归属,并按照“谁出口谁收汇”的原则进行解付, 资金必须先
理 其中属于第二受益人的出口收汇应直接划入第二受益人的待核查 划入企业经
3、对于 90 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以及其他 监测系统。对于按规定应
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企业可根据相关业务对其贸易外 当报告的业务,若因企业
1、对 业务实 业端进 业务实 系统企 行数据 证明材 2、对 据或收 企业端 外汇局 时修改 相应处 3、区 贸易信 在监测 4、外 留存相
1、按 行表外 实际对 不包括 其中: 期为准 的付款 2、对 过表外 迟对外 物进口 据修改 可通过 进行数
1、属地管理原则。 2、外汇局按下列原则 对收付汇错误数据进 行处理: (1)属于贸易外汇监 测范围的,通过金融机 构从源头修改并重新 报送; (2)不属于贸易外汇 监测范围的,在监测系 统中直接删除。
贸 汇 息与
管理原则 注意事项
待核查账 户开立管

1、金融机构为企业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 户)时,应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该企业是否已在开 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基本信息已登记的,金融机构可 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2、金融机构为企业开户后,应于次日按照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 报送数据的要求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外汇局。
账户。
常项目外汇
5、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不进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划入企业 账户后方可
的人民币账户。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A类企业)一、出口业务1.预收货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预收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出口,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预收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预收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出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收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收货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收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出口或延迟出口)②收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②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出口企业收汇后第一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收入申报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收货款报告,即收汇-申报-报告;③预收货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收汇调整至货物出口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④预收货款报告后货物未出口发生退汇的:退汇日期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出口日期调整至退汇日期;如果退汇日期和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汇等同于货物出口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⑤一笔预收货款,分批出口的:可将预收货款金额分拆,在同一笔预收货款项下添加几笔货物预计出口日期的信息;同一合同项下多笔预收货款的,需对每一笔预收货款单独做报告。

(4)现场报告:①由于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报告属于强制性报告,而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自主报告时间也为30天,因此原则上不存在预收货款现场报告,对于因企业遗漏原因而不得不现场报告的,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②预收货款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收入申报单(银行代申报)或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收入申报界面打印(企业自主申报)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现有笔预收货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收货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A类企业)一、出口业务1.预收货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预收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出口,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预收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预收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出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收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收货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收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出口或延迟出口)②收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②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出口企业收汇后第一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收入申报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收货款报告,即收汇-申报-报告;③预收货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收汇调整至货物出口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④预收货款报告后货物未出口发生退汇的:退汇日期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出口日期调整至退汇日期;如果退汇日期和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汇等同于货物出口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⑤一笔预收货款,分批出口的:可将预收货款金额分拆,在同一笔预收货款项下添加几笔货物预计出口日期的信息;同一合同项下多笔预收货款的,需对每一笔预收货款单独做报告。

(4)现场报告:①由于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报告属于强制性报告,而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自主报告时间也为30天,因此原则上不存在预收货款现场报告,对于因企业遗漏原因而不得不现场报告的,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②预收货款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收入申报单(银行代申报)或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收入申报界面打印(企业自主申报)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现有笔预收货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收货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预收货款国际收支申报号码为:,预计货物出口日期为年月日。

我公司已知悉,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义务性报告,未按规定办理预收货款报告将影响我公司分类状况,并承诺将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予以办理。

如一次性办理多笔预收货款报告,可列表说明:序号申报单号申报单金额报告金额预计出口日期12×××公司(盖章)年月日2.延期收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货物报关出口后预计90天以上收汇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延期收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收汇,但收汇日期与报关日期不在同一月份,且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出口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延期收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报关出口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收汇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收汇或延迟收汇)②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预计收汇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延期收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②延期收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货物出口记录调整至收汇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③延期收款报告时间的把握:A.出口时已可确定收汇时间在报关日90天后的,立即做延期收款报告,且预计收汇日期尽量往后延迟,在提前收汇后在系统中对报告日期进行调整,避免多次对预计收汇时间进行后延;B.出口时无法确定是否能在90天内收汇的,建议在出口后30天内做延期收款报告(避免现场报告),且预计收汇时间适当延长,90天内提前收汇时在系统中对收汇日期进行调整;到预计时间仍无法收汇的,可在到期日前进行后延。

④延期收款报告后,因各种原因无法收汇的:A:如发生对应无法收汇金额的货物退运,退运报关进口日期在报告的预计收汇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收汇日期调整至退运报关进口日期;退运报关进口日期和报告的预计收汇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运报关进口等同于收汇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B:如无货物退运报关进口,而直接不收汇的:将原有报告记录删除(自主删除或现场删除),然后做差额报告(4)现场报告:①现场报告的时间:报关出口后30-90天,超过90天的现场报告,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

②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出口报关单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现有笔货物出口因超过30天的自主报告期限,无法在监测系统内完成延期收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货物出口日期为年月日,出口报关单号为,预计收汇日期为年月日。

我公司已知悉,延期收款报告属于义务性报告,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收款报告将影响我公司分类状况,并承诺将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予以办理。

(超过90天的现场报告需加入)如一次性办理多笔延期收款报告,可列表说明:序号报关单号报关金额报告金额预计收汇日期12×××公司(盖章)年月日二、进口业务1.预付货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预付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进口,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预付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预付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进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付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付货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付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进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进口或延迟进口)②付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进口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预付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付汇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②预付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进口企业付汇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付货款报告,即付汇-报告;(付汇业务由银行代申报)③预付货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付汇记录调整至货物进口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④预付货款报告后货物未进口,发生退汇的:退汇日期在报告的预计进口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进口日期调整至收到退款日期;如果退汇日期和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收到退汇等同于货物进口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⑤一笔预付货款,货物分批进口的:可将预付货款金额分拆,在同一笔预付货款项下添加几笔货物预计进口日期的信息;一个合同项下多笔预付货款的,需要对每一笔预付货款单独做报告。

(5)现场报告:①由于30天以上的预付货款报告属于强制性报告,而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自主报告时间也为30天,因此原则上不存在预付货款现场报告,对于因企业遗漏原因而不得不现场报告的,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②预付货款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付汇申报单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现有笔预付货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付货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预付货款国际收支申报号码为:,预计货物进口日期为年月日。

我公司已知悉,预付货款报告属于义务性报告,未按规定办理预付货款报告将影响我公司分类状况,并承诺将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予以办理。

如一次性办理多笔预付货款报告,可列表说明:序号申报单号申报单金额报告金额预计进口日期12×××公司(盖章)年月日2.延期付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货物报关进口后预计90天以上付汇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延期付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货物报关进口后90天内付汇,但付汇日期与报关日期不在同一月份,且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进口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延期付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报关进口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付汇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付汇或延迟付汇)②报关进口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预计付汇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延期付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②延期付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货物进口记录调整至付汇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③延期付款报告时间的把握:C.出口时已可确定付汇时间在报关日90天后的,立即做延期付款报告,且预计付汇日期尽量往后延迟,在提前付汇后在系统中对报告日期进行调整,避免多次对预计付汇时间进行后延;D.出口时无法确定是否能在90天内付汇的,建议在进口后30天内做延期付款报告(避免现场报告),且预计付汇时间适当延长,90天内提前付汇时在系统中对付汇日期进行调整;到预计时间仍无法付汇的,可在到期日前进行后延。

④延期付款报告后,因各种原因无法付汇的:A:如发生对应无法付汇金额的货物退运出口,退运报关出口日期在报告的预计付汇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付汇日期调整至退运报关出口日期;退运报关出口日期和报告的预计付汇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运报关出口等同于付汇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B:如无货物退运报关出口,而直接不付汇的:将原有报告记录删除(自主删除或现场删除),然后做差额报告(4)现场报告:①现场报告的时间:报关进口后30-90天,超过90天的现场报告,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

②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进口报关单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现有笔货物进口因超过30天的自主报告期限,无法在监测系统内完成延期付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货物进口日期为年月日,进口报关单号为,预计付汇日期为年月日。

我公司已知悉,延期付款报告属于义务性报告,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款报告将影响我公司分类状况,并承诺将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予以办理。

(超过90天的现场报告需加入)如一次性办理多笔延期付款报告,可列表说明:序号报关单号报关金额报告金额预计付汇日期12×××公司(盖章).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