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目次2术语 (3)3一般规定 (3)4站址选择 (3)5总平面布置 (4)6加油工艺及设施 (5)9消防设施及排水 (6)10电气装置 (7)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汽车加注加气站设计与建设规范(最新版)
汽车加注加气站设计与建设规范(最新版)本文档旨在提供汽车加注加气站设计与建设的规范和指导,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和符合环保要求。
设计要求1. 加注加气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并获得必要的批准和许可。
2. 设计应充分考虑加注加气站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例如采用节能设备和使用清洁能源。
3. 站点的位置应便于接驳道路和交通流动,同时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安全和便利性。
4. 设计应考虑站点的使用量和服务能力,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5. 站点的布局和建筑物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提供清晰的指示和标识。
6. 设计应充分考虑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 加注加气设备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建设要求1. 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保证建设质量。
2. 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保护周边环境。
3.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并遵守操作规程。
4. 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5. 应建立日常维护和巡检制度,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和部件。
环保要求1. 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例如采用低噪音设备和防漏措施。
2. 废气、废水和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确保对环境的污染最小化。
3. 加注加气站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安全管理1. 加注加气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员的聘任和培训。
2. 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
3. 应建立报警装置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4. 设备和管道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汽车加注加气站设计与建设的规范要求,希望能为您的项目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和主管部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
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8.5.3 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加气枪之间应设储气瓶组(储气井) 截断阀、主截断阀、紧总截断阀和加气截断阀(图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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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8.5.4 加气站内缓冲罐、压缩机出口、储气瓶组应设置安全阀。安 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安全阀的定压P0除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P≤1.8MPa时,P0=P+0.18MPa。 2 当1.8MPa<P≤4.0MPa时,P0=1.1P 3 当4.0MPa<P≤8.0MPa时,P0=P+0.4MPa 4 当8.0MPa<P≤25.0MPa时,P0=1.05P。 注:P--设备最高操作压力。
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 用车载储气瓶运进压缩天然气。为汽车进行加气作业的压缩天然气 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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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储气井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用于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立井。
管道组成件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垫片 、紧固件、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阻火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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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3.0.1向加油加气站供油供气,可采取罐车运输或管道输送的方式 。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不应影响管网其它用 户正常使用。
说明:加气站瞬间流量大,对管网造成冲击,因此对常规站、母站最 好在中高压主管网上取气。
3.0.2 加油站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 联合建站。
说明:没有加油站、LPG、CNG三种同时合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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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3.0.3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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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3.0.5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加气汽车数量、 每辆汽车加气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储气设施的 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18m3; 2 加气子站的站内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8m3,车载储气瓶的 总容积不应超过18m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2.0.5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组储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2.0.6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CNG refuelling station将压缩天然气加注至汽车燃料用储气瓶内的站场。
2.0.7 压缩天然气瓶车 CNG cylinders transportation truck将由管道连成一个整体的多个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固定在汽车挂车底盘上,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和运输压缩天然气的专用车辆,简称气瓶车。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条文说明)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
本条提山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1.0.2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1.0.3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
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难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
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 一般规定3.0.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所用天然气现在基本上是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利用市区已建供气管网时,由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用气量较大,且是间断用气,所以要求设站或引气时不要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本规范允许汽车加油站和汽车加气(LPG、CNG)站合建。
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
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
国外燃气汽车发展比较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利加气站合建方式。
从对国内外LPG加气站和CNG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范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
3.0.3 加油站内油罐容积一般是依其业务量确定。
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也越高。
为区别对待不同油罐容积的加油站,本条按油罐总容积大小,将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等级。
与1992年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相比,本规范增加了各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这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所做的调整。
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条文说明)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条文说明1 范围1.1、1.2 考虑到目前国内加油加气站的现状,为满足深圳市对LNG、L-CNG 加气站建设的要求,特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LNG加气站、L-CNG 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LNG、L-CNG 撬装加气站及LNG、L-CNG加气站和加油站的合建站这几种建设形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
1.3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到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
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
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编制中,所列出的主要引用文件是本规范编制的依据和应遵照执行的相关条款。
3 术语为本规范编制的专用名称的表叙,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
4 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4.1.3 防止LNG储罐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可能产生LNG和低温天然气流淌或散发到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内,引发二次事故。
同样,站内地下管沟和电缆沟须用干砂填充,严禁设置封闭式排放沟。
4.1.4因为一级站储罐容积大,加油、加气量大,对周围建、构筑物及人群的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有害影响也较大,站前车流量大会造成交通堵塞等问题,所以本条规定在深圳市中心城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对于城区的边缘地带、城际公路两侧等开阔地带可建一级站。
同时,在这些地区提高加气站LNG储罐容积,符合今后LNG货车的发展需要。
4.1.5LNG加气站可与L-CNG加气站联合建站,以满足各类天然气汽车加气的需要。
两站合建,两类加气系统可合用卸车装置、LNG储罐、供配电、消防等设施,有利于节省投资、减小用地、方便加气、提高加气站经营效益等优点。
在城区边缘地区、城际公路及公交车场、大型运输厂矿等需建的各类加气站可与加油站联合建站。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2.0.5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组储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2.0.6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CNG refuelling station将压缩天然气加注至汽车燃料用储气瓶内的站场。
2.0.7 压缩天然气瓶车 CNG cylinders transportation truck将由管道连成一个整体的多个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固定在汽车挂车底盘上,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和运输压缩天然气的专用车辆,简称气瓶车。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0092-98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 0092-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compressed naturalgas fueling station for vehicleSY 0092—98主编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工业出版社1998 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文件[98]中油技监字第167号关于批准发布《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五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五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草案),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各项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如下:一、强制性标准序号编号名称, SY0092-98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二、推荐性标准序号编号名称1 SY,T 5143-1998 组合泵简管式泵结构及主要零件基本尺寸(代替 SY 5143-86) 2 SY,T 6313.1-1998 油气水界面确定方法油气、油水界面3 SY,T 6313.2-1998 油气水界面确定方法气水界面4 SY,T 6339-1998 油气相对渗透率测定非稳态法以上标准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8年3月17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95,中油技监字第35号文的要求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有6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加气站内的站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加气站用设备与材料的选用、加气站的辅助生产设施等。
经授权,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小关庙后街用号,邮编,610017,负责本标准的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申远李进才郭培林唐光骏林存瑛邓浦林杨子浦何莉娟刘茂君李仁义1 总则1.0.1 为在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
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标准
1 总如此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
本条提山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如此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应严格执行本规X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1.0.2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X适用X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与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1.0.3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与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X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
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难规X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X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
本规X明确规定者,按本规X执行;本规X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 一般规定3.0.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所用天然气现在根本上是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利用市区已建供气管网时,由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用气量较大,且是连续用气,所以要求设站或引气时不要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本规X允许汽车加油站和汽车加气(LPG、G)站合建。
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开展。
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
国外燃气汽车开展比拟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利加气站合建方式。
从对国内外LPG加气站和G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X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
3.0.3 加油站内油罐容积一般是依其业务量确定。
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也越高。
为区别对待不同油罐容积的加油站,本条按油罐总容积大小,将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等级。
与1992年版《小型石油库与汽车加油站设计规X》相比,本规X增加了各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这是根据形势开展和实际需要所做的调整。
加气站设计规范
加气站设计规范加气站是指供给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加注压缩天然气的设施。
随着天然气在能源领域的广泛应用,加气站的建设规范变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设计规范的角度,对加气站的建设提出以下要求:首先,加气站的选址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加气站应远离人口密集区、敏感点和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站址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便于车辆进出。
此外,站址应该考虑到天然气管线的接入,以便保证天然气的供应。
其次,加气站的布局设计应合理。
加气站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站区的各个功能区,包括进站口、加气区、行车区、车位、出站口等。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指示标志和路标,对不同区域进行明确的标识,方便用户和工作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加气站的站房建筑要符合建筑安全规范。
加气站的站房应具备良好的防火和防爆性能,应选择防火材料和电气设备,确保站区内不易发生火灾和爆炸。
此外,站房要采取合理的排风和通风设计,避免气体积聚,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第四,加气设备的设计要符合技术标准。
加气站的加气设备应具备稳定可靠的加气能力和安全性能。
加气站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加气泵和加气枪,确保加气的过程安全、高效。
此外,加气设备还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报警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第五,加气站的排污和废弃物处理要符合环保规定。
加气站应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对废水和废弃物进行合理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加气站还应设置合理的消防设备和应急预案,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综上所述,加气站的设计规范是保证加气站正常运营和安全使用的基础。
设计规范应综合考虑选址、布局、建筑、设备、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从而确保加气站的建设和运营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并对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产生良好的影响。
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
CJJ 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59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写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
燃气质量;4.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5.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主体设施;6.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主体设施;7.加气站配套设施;8.施工及验收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公用局、广州市公用局、深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煤气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液化气集团公司、北京市液化气公司、成都市煤气实业公司、长沙市液化石油气总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能源化工总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邓渊、徐良、陈光华、吴洪松、林磊、马丹、俞季兴、叶勇、高兴喜、吴国奇、奚仲宽、史业腾、王炤、马丽、王韵茵、樊克俊、康军、袁虎、聂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forAutomobile Gas Filling Station1 总则1.0。
1 为规范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的建设,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充装液化石油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
5 MPa(表压)、环境温度—40~50℃,充装天然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5。
O MPa(表压)、环境温度-40~50℃的新建、扩建及与加油站合建的加气站(以下简称合建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ﻫ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汽车换瓶供气、液化石油气流动加气车供气、天然气汽车低压气囊式充装供气和直接使用液态天然气充装供气。
ﻫ1.0.3 加气站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置。
1ﻫ。
0.4加气站的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采取防止燃气泄漏的安全措施.ﻫ1.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目次2术语 (3)3一般规定 (3)4站址选择 (3)5总平面布置 (4)6加油工艺及设施 (5)9消防设施及排水 (6)10电气装置 (7)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2.0。
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
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
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
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
0。
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
2m的卧式油口储罐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
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
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
0。
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
0。
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
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
0。
4的规定:表4.0。
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总平面布置5.0。
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
0。
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
2m的非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
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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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枪插入汽车加气阀内的加气接头。
2.0.11 gas 储气瓶组截断阀 shutdown valve for group
storage cylinder 截断各储气瓶组气流的截断阀。
2.0.12
主截断阀
main
shutdown valve
截断储气瓶组气区气源的截断阀。
通向消防界的窗口――中国消防人网站( )
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 (CNG) 以甲烷(CH4)为主要组分的压缩气体燃料。 2.0.2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 for vehicle 用作汽车燃料的压缩天然气。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SY/ T 7546 的有关规定。 2.0.3 快加气 fast filling 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少于 5min。称为快加气。 一般用于向过路汽车补充压缩天然气燃料。 2.0.4 慢加气 slow filling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 间超过 5min,称为慢加气。主要用于夜间由站内压缩机直接向停放 在车库内的车辆加气。当达到额定压力时自动关机。
敞开式建筑物中,其建筑宜采用轻型屋盖。 4.3.5 加气机应设置在难燃材料的罩棚内,罩棚净
高不应小于 4.5m。设置加气机的加气岛应高出汽车停
靠地坪 0.2m,宽度不应小于 1.2m。
5
设备与材料
5.1
5.1.1
天然气压缩机
天然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加气站
的总加气能力、压力、气质等参数,经技术、经济 比较后确定。 5.1.2 压缩机组的吸气、排气、泄气管道布置应
机房、消防器材间与办公用房合建时。除应符合防火
要求外,尚应单独设门且向外开启。
4.2.3
站场的竖向布置应根据地形及工艺操作、检修
等要求确定。 4.2.4 加气机宜独立设置,两加气机之间的距离不应
小于 1m,并应保证道路通畅。
4.2.5
加气站内的储气瓶组宜卧式存放。卧式瓶组的
长度,限高为 1.6m ,限长为
3.2.7 加气站内的压缩机组给储气瓶组加气或直接 给汽车加气时,宜采用程序自动控制并能与手动切换 操作。 3.2.8 压缩机组的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装设安全阀 和放空阀,安全阀的泄放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最大 排量; 2 压缩机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高、低限报警和高 限越限停机装置; 3 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置报警或停车装置; 4 压缩机组的涧滑油系统应设置压力低限报警及 超限停机装置; 5 压缩机组试运前,应对机组的运行振动进行检 测。
4.3
4.3.1
建筑物
加气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J16 的规定,且不得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厂房。
4.3.3
压缩机组设置在屋内时,应设隔声值班室及
密封观察窗。压缩机房的高度应符合设备拆装、起吊 及通风的要求,其净高不宜低于 4m。 4.3.4 储气瓶组不应露天设置,宜布置在敞开或半
管 道 的 始 端 、 终 通 向 消 防 界 的 窗 口 ―― 中 国 消 防 人 网 站
( ) 端、分支、转弯处各接地一次,直 线部分每隔 20~25m 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
或紧急检修设备时排出系统的气体,应通过放空管在半小时内迅速
排完。
3.2.3
安全阀的定压不应高于受压设备和容器的设计压
力,安全阀的定压( p0 )应根据操作压力( p )确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 p≤1.8MPa 时,p0=p+0.18MPa;
2
3
当 1.8MPa<p≤4.0MPa 时,p0=1.1p;
2.0.5 固定式加气站 fixed gas filling station 对进站汽车进行加气的一套固定装置。它包括储气瓶 组、压缩机、加气机等。 2.0.6 储气瓶 gas storage cylinder 加气站内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瓶或压力容器。其主要技 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 的有关规定。 2.0.7 储气瓶组 group gas storage cylinder 多个储气瓶采用立式或卧式排列组合,并用管线将钢瓶连 接成一个整体的储气装置。
限宽为一个储气瓶的
5.5m。储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 30mm,储气瓶组的间距
不应小于 2m。
4.2.6
天然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压缩机间通道的
宽度应根据设备操作、检修、拆装和运输的需要确定,
并且不宜小于表 4.2.6 的规定。
4.2.7
加气站内各主要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的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7 的规定。
泄压装置应具备足够的泄压能力。泄放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若泄放流量较小,如安全阀超压泄放的气体和设备泄压泄
放的气体,可用管线排至安全区或通过放空管排放; 2 对泄放流量大于 2m3、泄放次数平均在每小时 2~3 次以上
的操作排放,应设置专用回收罐; 3 泄放流量大于 500m3的高压气体,如储气瓶组放气、火灾
6
辅助生产设施
6.1
6.1.1 6.1.2
供电
加气站供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 加气站的供电电源一般采用 10kV ,并设置 10 /
0.4kV 变电站,变压器的容量应根据电源情况、用电量大小 和年运行费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加气站用电负荷较小,就近 有 380/ 220V 电源时也可直接采用。 6.1.3 加气站内的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或架空
超过 0.283m3/min);
2 慢加气宜采用夜间加气方式,并设置安全限
压装置;
3 加气枪应采用快装式结构,做到灵活方便,
安全可靠。
3.1.9 加气站内与压缩天然气接触的所有设备、材
料应与其相容。
3.2
3.2.1
安全保护
在天然气进站管线上应设置手动紧急截断阀。紧急截断阀
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3.2.2 站内的天然气管线和储气瓶组应设置安全泄压保护装置,
2.0.13 紧急截断阀 emergency shutdowm valve
快速截断加气机气源的截断阀。 2.0.14 汽车三通加气截断阀 three-way fill/off/vent valve
用于快速截断汽车加气气源,并能在加气后放空加气管内残
留高压气的截断阀(简称加气截断阀)。
3 3.1 3.1.1
当 4.0MPa<p≤8.0MPa 时,p0=p+0.4MPa;
4
当 8.0MPa<p≤25.0MPa 时,p0=1.05p。
3.2.4
天然气压缩机的卸载排气宜采用回收罐。回收的
天然气可输入压缩机进气管,不得外排放空。
3.2.5
加气机的加气嘴泄压排气应排向安全方向,以防
止高压气泄放漏失时不安全。
3.2.6 1
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 的规定。
5.3.2
高压管线接头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加气站内阀门和管
线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J 235 的有关规定。
5.3.3
加气系统的软管及软管接头衬里应选用抗腐蚀
材料。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 2 倍工作压力的强度试 验和 4MPa 压力的气密性试验。
并避开窝风地段; 3 应具备可靠的供水、供电条件,靠近公路,交通方便。
4.1.4
加气站与附近工业、企业、仓库、车站及其
他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4.1.4 的规定。 4.2 4.2.1 总平面布置
加气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进出口道路的
坡度不得大于 6%,道路转弯半径不得小于 9m。 4.2.2 加气站构建(构)筑物宜联合建设。当压缩
应低于0.5 级。
3.1.7 加气站内的装置及管线,凡需显示增压、输送及储存压力
的地方,均应设压力测点。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为 2 倍工作压力,压 力表准确度不应低于 1 . 5 级。与压力表连接的接头应有直径为 1.4mm 的泄气孔。
3.1.8
车辆加气应使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进行,并
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快加气宜设置安全限压装置(加气流量不宜
2.0.8
加气机
compressed
natural gas
dispenser
加气站内输气管线以后的紧急截断阀、售气机(计量、
计价)、供气软管、加气截断阀和加气嘴的总称。
2.0.9 加气枪 gas filling hose
售气机以后的供气软管、加气截断阀和加气嘴的总称。
2.0.10 加气嘴 gas filling nozzle
5.3.4
加气站内的管道可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当采
用埋地敷设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埋地敷设的管道,其管顶距地面不应小于
0.5m,冰冻地区的埋地管道宜敷设在冰冻线以下; 2 ; 3 站内埋地管道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压缩天然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净距应便于维修
准《钢质管道及储罐防腐蚀工程设计规范》SYJ7 的规 定,并应采用特加强级防腐层。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
本规范共有 6 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
规定、加气站内的站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加气站用设
备与材料的选用、加气站的辅助生产设施等
1
总
则 为在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设计中
1.0.1
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25MPa(表压),新建、扩
A),阀门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操作。
3.1.4
进站气源管线上应设置调压装置,以保证进气压力平稳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