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精选文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英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

独立董事是一种服务于董事会但却不是为公司事务全职工 作的董事。中国在 2005 年《公司法》修改时,明确地在第 1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将独立董事这一制度正式写

了一些问题。 相关报告反映出一些独立董事在履行他们职责时存 在的问题。 事实上, 英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在长期的运作过程中也 面临着与之相似的问题。这些问题吸引了英国一些委员会的建 立:Cadbury 委员会、Greenbury 委员会和 Hampel 委员会。以及

Derek Higgs 主席和 David Walker 。这些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制 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指出了独立董事制度问题和缺陷所在, 他 们发布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报告评论, 并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提 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真的能解决独立董事所面临的问题吗 本文将对此进行研究。 以期对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得到一些 启示。

、英国独立董事产生的背景

在英国对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最为权威的定义是 Cadbury 委员会于 1992 年发布的“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金融方面的报 中提出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赖以指挥与控制的 系统”。 英国的公司结构是建立在一种三角模式基础之上的。 股东、 董事与审计员各自站在这个三角模式的一端。 董事被看作 公司管理事务的领导, 股东的角色是确保董事代表他们将公司利 润最大化。 而审计员的职责是保证公司经济上的规范运作。 三角模式作为一种平衡制约的机制来约束董事不滥用手中的权 力。董事是公司管理的核心。 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建立 一种系统, 让董事根据公司的运作方向被赋予权力和责任, 而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中入我国的法律中。 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经过多年的运作,暴露 告” 这种

心问题就是要寻求董事被赋予的自由与其承担的责任之间的一种平衡。因此。一种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能提供一种机制规范董事的行为,使其不滥用手中的权力,同时又要确保他们将公司利润最大化。独立董事的角色就是作为这样一种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应运而生的。

二、英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被期待向公司提供出他们的独立见解。Cadbury 委员会的报告强调独立董事的功能就在于提供他们独立的判断。

为独立董事并没有介入到公司的日常运作中来,他们能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角度来看待公司的事务。但独立董事大多通过执行董事推选。与公司可能曾有过商业往来。有些独立董事是别的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曾有过管理经验。因此。他们与公司的执行董事分享着相似的背景与利益。他们同时也依赖执行董事提供给他们履行职务所需的信息。所以他们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能需要与执行董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作为结果。他们的“独立性”让人怀疑。

(二)所获得信息的有限性

独立董事依赖管理者提供信息。才能履行他们的职能。如果执行董事封锁他们信息的来源。独立萤事将无法履行他们应尽的职责。没有足够的权力与信息,独立董事是很难有效监管公司的。

(三)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的模糊性

在给予独立董事经济上的动力去履行他们的职责的这个方面。法律扮演了一个很小的角色。董事们被同样的法律所约束。

而忽略了他们是独立董事还是执行董事。在英国一元模式下的董事会里,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在公司的管理上承担着相同的责任,共同为董事会做出的决策负责。独立董事在董事会里不是全职工作,拿着比执行董事要少的工资待遇,却要与执行董事一样承担相同的责任。

三、英国针对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

从上世纪80 年代末期开始的一系列公司的破产、丑闻事件曝光,将人们的视线吸引到了关于传统董事会的效率以及独立董事的角色和问

题这些焦点上来。这些关注推动了一系列委员会的产生,尽管这些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没有法律上的直接效力。但是伦敦证券交易所很快将其增加到它的上市规则中去,要求上市公司公布与这些上市规则是否一致。下面,将要列举并分析这些委员会针对独立董事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1.Cadbury 委员会:在Cadbury 委员会的报告里,它强调在公司的战略资源包括人员分配等方面,独立董事都要提供他们独

立的见解和评判。另外,独立董事应该独立于管理,与公司没有任何别的关系。实际上,Cadbury 报告只是简单的强调了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并没有提供出明确的标准来确定独立性。而

且独立董事与公司有着某种关系,是很普遍的现象,这也正是董

事会发现独立董事的一种途径。Cadbury 报告进一步要求董事会

至少要有三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并且建议公司成立一个任命委员

会来执行选择独立董事的职能。一个任命委员会的成员大多数由

独立董事组成,这样能促使公司任命更多的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这样的建议是假想一个大多数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任命委员会能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但是,从另一方面而言,独立董事在董事会里所占的数目多少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很好的履行他们的职责。董事会事实上很容易任命一些不合格的独立董事,来满足要求的独立董事的数目。

2.Hampel 委员会:Hampel 委员会不同意给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一个明确定义,他们建议由董事会来决定独立董事是否独立。

正如前面所述,没有明确标准来确定独立性。这就很难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真正独立。这也可能对选举独立董事过程中的透明性产生负面影响。

3.Higgs 的报告:Higgs 的报告针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给出了明确的定义:(1) 在过去五年里他不能在公司工作过:(2) 在过去三年里他与公司没有商业关系,也与公司的咨询者、董事和老员工没有亲属关系;(3) 除去应得的报酬以外,他不能从公司获

取任何别的酬劳;(4) 他不能在别的公司担任董事;(5) 他不能作为公司重要股东的代表;(6) 他不能曾经在董事会工作超过十年。

Higgs 的报告画出了一幅独立董事的完美肖像,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到哪里去寻找满足条件的人。在实践中,大多数的独立董事是通过私人与公司的关系或与董事的友情而被选任,执行董事或股东推荐独立董事也是很普遍的事。严格要求遵守Higgs 的报告里所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这将会大大缩小合格的独立董事的候选范围;另外,假设出现了一个独立董事满足了Higgs

的报告里的所有要求,在实践中董事会可能并不会完全相信他的建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