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和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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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将业务招待费列入可抵扣的费用范围。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1. 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3%。

2. 单笔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 5,000 元,超出的部分不能作为费
用进行扣除。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将增值税税额计入业务招待费中扣除,但需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扣除业务招待费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必须是企业本身,而非员工个人。

2. 招待对象必须是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3. 招待行为必须是真实的、合理的,并与企业的营业活动有直接关联。

4. 招待费用必须有明细的票据、凭证记录,如发票、收据等。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情况会进行严格的审核,企业需要保持相关记账凭证并合规操作,以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具体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企业在申报时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相关部门的意见。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企业开展业务活动中,用于招待客户、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先进行扣除的金额标准。

下面,我将通过具体案例来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假设某企业为了与客户洽谈合作项目,特意举办了一场酒店宴请活动,邀请了10位客户参加。

该企业为此支出了酒店宴请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

现在我们来分析该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应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能超出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合理范围。

在本案例中,企业的宴请活动是为了洽谈合作项目,是开展业务必要的一环,因此这些费用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

其次,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出的业务招待费应当作为费用核算,并扣除在企业的所得税税前。

具体的扣除标准如下:1.单次扣除标准:目前,单笔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500元的部分,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以此案例为例,该企业支出了1万元用于招待客户,超过单次扣除标准的500元,因此可以将超出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超出部分为1万元-500元=9500元。

2.年度累计扣除标准:企业一年内对同一个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累计扣除标准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目前,年度累计扣除标准为5000元。

以此案例为例,该企业宴请了10位客户,每位客户支出的费用为1万元/10=1000元,由于每位客户的费用都没有超过年度累计扣除标准的5000元,因此无需进行年度累计扣除。

综上所述,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先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按照本案例的具体情况,该企业可以将部分费用进行扣除,超过单次扣除标准的部分为9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个示例案例,实际情况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税法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扣除、扣除的标准等。

企业在遇到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规操作。

关于业务招待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关于业务招待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关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合理筹划的思考一、业务招待费税法相关规定(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进一步明确,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组成。

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中。

其他收入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外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付的应酬费⽤。

下⾯⼩编为⼤家详细解析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欢迎阅读。

基本扣除规定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企业发⽣的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按照发⽣额的60%扣除,但最⾼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的5‰。

计算和申报步骤 纳税申报表报: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A105000《纳税调整项⽬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第15⾏“(三)业务招待费⽀出” 1、填报第1列“账载⾦额” 纳税⼈会计核算计⼊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额,即“实际发⽣额” 2、确认“当年销售(营业收⼊)” *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中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1条,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额应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可以按规定的⽐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需要注意的是,国税函[2010]79号没有明确执⾏时间,但是由于该⽂件是对执⾏《企业所得税法》的解释,⼀般认为应该在2008年开始实施。

3、计算和填报第2列“税收⾦额” 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出的⾦额,即 “账载⾦额×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5‰”的孰⼩值 *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可按实际发⽣额的'60%计⼊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界定标准的问题解答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界定标准的问题解答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界定标准的问题解答示例文章篇一:《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界定标准的问题解答》一、什么是业务招待费呢?哎呀,业务招待费啊,就像是公司在外面交朋友的开销呢。

比如说,爸爸在公司里,有时候会有一些客户或者合作伙伴来谈生意。

那爸爸总得请人家吃个饭呀,找个好地方坐下来聊聊合作的事儿吧,这吃饭的钱就可能是业务招待费。

还有啊,如果带客户去看个演出或者参加个活动啥的,买门票的钱说不定也是业务招待费哦。

那怎么知道哪些能算,哪些不能算呢?这可就有点复杂啦。

二、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我问过爸爸公司里的叔叔,他说业务招待费包括很多方面呢。

像刚才说的招待客人吃饭,这是最常见的啦。

但可不是所有吃饭的钱都能算哦。

如果是公司自己员工吃饭,那可不算业务招待费,那是职工福利费之类的。

招待客人吃饭的时候呢,要是在那种特别高档的餐厅,花了好多钱,这时候就要小心啦。

叔叔说啊,这里面的标准可严格着呢。

还有啊,送客人一些小礼物,像有公司标志的小纪念品啥的,这也可能是业务招待费的一部分。

不过要是送了特别贵重的东西,那就得另当别论啦。

比如说,送个大金链子给客户,这肯定不行呀,这就不像正常的招待啦,感觉就有点像贿赂啦。

这就好比你给同学送个小贴纸是友好,送个特别贵的游戏机那可就不对劲儿了。

三、如何界定合理的业务招待费这是个大问题呢。

我听爸爸说,首先要看招待的对象是谁。

如果是和公司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那招待是正常的。

可是如果是和业务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那这招待费就不合理啦。

就像你在学校,你请和你一起做小组作业的同学吃个糖是正常的,你要是请隔壁班从来不认识的同学吃大餐,这就不合理啦。

还有啊,招待的金额也很重要。

要是一顿饭花了好几万,这合理吗?除非是特别大的生意,不然肯定是不合理的呀。

这就像你去买个小铅笔,结果花了一百块,谁会觉得正常呢?而且啊,招待的时候要有正当的理由。

不能说随便找个借口就去招待客人,这可不行。

比如说,不能说今天天气好,就请客户吃顿豪华大餐,这肯定说不过去呀。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2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2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2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其超标扣除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

企业如果不能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不仅可能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还可能增加企业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量。

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正确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

对此,本文将详述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假定某企业2022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2500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120万元。

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000某0.5%=12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120某60%=72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1.《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就需要至少作40%的纳税调整。

以前,无论原《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都不存在这种将业务招待费先打六折,再计算剩余部分是否可扣除的规定。

2.在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中,可扣除上限不得超过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5‰。

相对于原《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按业务收入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根据业务收入大小,最高可按业务收入的1%计算扣除)而言,扣除比例大幅下降。

3.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分行业,都按统一标准执行。

改变了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区分不同行业,按不同的扣除标准计算扣除额。

4.在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只要发生业务招待费,就必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中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具体规定

企业所得税中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具体规定

企业所得税中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具体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两个条件都要考虑。

举例说明对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的理解:1、假设销售收入为20000万元,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20000×5‰=100,80×60%=48,100>48,则在税前扣除48万元。

2、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20000×5‰=100,200×60%=120,100<120,则只能在税前扣除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在记帐时按全额入帐,年底所得税清缴时按其发生额的60%和收入的0.5%孰低法允许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范围: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招待形式也出现多样化,如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活动等。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到底哪一些支出是属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收制度上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例如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当然这对企业并不适用,并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作为“其他扣除项目”,而并未作为“招待费”处理。

业务招待费的含义和范围

业务招待费的含义和范围

业务招待费的含义和范围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了开展业务活动、促进业务往来、加强
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关系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它通常涵盖了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相关方进行商务活动时所产生的餐饮、交通、住宿、娱乐等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包括商务宴请、会议费用、
商务旅行费用、礼品赠送等。

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商务宴请,企业为了与客户或合作伙伴进行商务交流、洽谈
业务而发生的餐饮费用,包括在餐厅或宴会厅的用餐费用。

2. 商务旅行,企业员工出差拜访客户或参加商务会议时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比如机票、火车票、酒店住宿费、出租车费等。

3. 礼品赠送,企业为了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关系,或者在商务活动中进行促销推广而购买的礼品费用。

4. 会议费用,企业组织或参加各类商务会议、培训、研讨会等
活动所发生的场地租赁费、餐饮费、礼品费等。

业务招待费的含义是为了促进企业的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提
高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合作,从而促进业务发展。

企业通过合理、合规地使用业务招待费,可以
增进商业伙伴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推动业务的顺利进行。

然而,需
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使用业务招待费时应当遵守相关的财务制度和
法律法规,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避免滥用和浪费。

同时,
企业也应建立健全的费用报销制度和审批流程,加强费用的监管和
控制,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符合企业的战略和道德规范。

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一、广告宣传费扣除标准
1、对集团公司在实施企业品牌形象宣传及横向宣传活动的广告费用的扣除,可以按照平均每年50%进行扣除,但最高限额不超过年实际支出额的20%;
3、对于集团公司部分经营项目的广告费用可以全额扣除,只需要与所处行业的广告宣传费用做相应的比较核算;
4、实施粗放型、重用型广告宣传活动时,报销费用可以按照实际支出数额的60%进行扣除;
1、依法支出的正常的业务招待费基本报销费用的50%可以作为报销扣除,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20%;
2、集团公司有社会影响力的大型活动或经费开支较大的活动可以按正常业务活动的3倍标准报销,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20%;
3、集团公司有重要客户重要合作单位拜访,为维护客户关系而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可以按正常标准报销,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50%;
4、集团公司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征收税收案件的过程中,支出的合法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按实际支出数额的50%进行扣除,最高不能超过实际支出数额的20%。

会计实务: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及扣除标准

会计实务: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及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及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基本概念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税收相关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可以据实列支。

因此,税法规定和会计规定存在差异,企业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重视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否则会面临纳税风险。

合理界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一些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核算、税前扣除等规定不太熟悉,有的甚至把礼品、礼金、回扣、个人消费等支出列入其中,这不仅导致企业所得税计算出现误差,还易产生涉税风险。

实践中,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果、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具体范围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

企业招待费扣除标准

企业招待费扣除标准

企业招待费扣除标准企业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了开展业务活动或者维护客户关系而发生的费用,通常包括商务宴请、商务旅行、礼品赠送等。

在税收政策中,企业招待费可以作为费用扣除,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定。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首先,企业招待费必须是合理、真实、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

这就要求企业在发生招待费用时,必须有明确的业务目的和必要性,不能存在过度奢侈、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

比如,商务宴请应当是为了商务洽谈、合作交流而进行的,而非纯粹的私人消费。

其次,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要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实际发生的、与企业业务活动相关的合理费用。

同时,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招待费用,还需要进行备案或报批手续,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再者,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还需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招待费应当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细列示,并符合会计核算的相关要求。

企业需要对招待费用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核算,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此外,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还需要符合税务机关的审查和认可。

在税务审核中,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材料,如发票、费用明细表、业务目的说明等,以证明招待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审计工作,确保招待费的扣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企业在进行招待费的扣除时,还需要注意合规风险的防范。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招待费的管理和监督,防范费用的滥用和风险。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招待费使用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综上所述,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问题,企业在进行招待费的扣除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以确保招待费的使用符合企业的经营需要,同时又不违反税收法规的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59号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59号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正文:----------------------------------------------------------------------------------------------------------------------------------------------------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59号)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明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水平,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制定本规定。

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会制度和本规定执行,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一)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1%。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一律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

对于公务费中财政安排的专项会议费、专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及其他一次性专项经费,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应予以扣除。

(四)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如由接待单位负责安排食宿的,接待单位应在内部宾馆、招待所安排;没有内部宾馆、招待所的,接待单位按当地规定的接待费用开支标准之内可在外部宾馆安排食宿。

以上两种接待安排,都要按照现行差旅费标准收费,不足部分可由接待单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四、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和管理在财政部制发的“1998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中增设一个“业务招待费”目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2”。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明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水平,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制定本规定。

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明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水平,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制定本规定。

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会制度和本规定执行,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一)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1%。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一律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对于公务费中财政安排的专项会议费、专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及其他一次性专项经费,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应予以扣除。

(四)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如由接待单位负责安排食宿的,接待单位应在内部宾馆、招待所安排;没有内部宾馆、招待所的,接待单位按当地规定的接待费用开支标准之内可在外部宾馆安排食宿。

以上两种接待安排,都要按照现行差旅费标准收费,不足部分可由接待单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四、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和管理在财政部制发的“1998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中增设一个“业务招待费”目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2”。

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统一在本科目中列支。

实行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外。

1.出差人员按本规定实际发生的食宿费超出差旅费开支规定标准的部分,可以由接待单位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部分在接待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篇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一、适用范围(一)基本原则1.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2.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包括:(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二)其他规定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仅限于生产经营所得,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其他所得。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这个税目征税。

3.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5.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经营项目不属于原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计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业”并且“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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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业务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税前扣除的一般条件和原则。

具体可以从一下几方面分析:
1、企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正常和必要的。

这一规定虽然没有定量指标,但有一般商业常规做参考。

比如,企业对某个客户业务员的礼品支出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业务的利润水平严重不相吻合;再比如,企业向无业务关系的特定范围人员所赠送礼品,而且不属于业务宣传性质(业务宣传的礼品支出一般是随机的或与产品销售相关联的)。

2.业务招待费支出一般要求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

由于商业招待与个人消费的界线不好掌握,所以一般情况下必须证明业务招待与经营活动的直接相关性。

比如是因企业销售业务的真实的商谈而发生的费用。

3.必须有大量足够有效凭证证明企业相关性的陈述:比如费用金额、招待、娱乐旅行的时间和地点、商业目的、企业与被招待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等。

4.特别要注意的是,虽然纳税人可以证明费用已经真实发生,但费用金额无法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推算最确切的金额。

如果纳税人不同意,则有证明的义务。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
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是正常的商业做法,但商业招待又不可避免包括个人消费的成份,在许多情况下,无法将商业招待与个人消费区分开。

因此,国际上许多国家采取对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在税前“打折”扣除的做法,比如意大利,业务招待费的30%属于商业招待可在税前扣除,加拿大为80%,美国、新西兰为50%.借鉴国际做法,结合原税法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制扣除的经验,同时考虑到业务招待费管理难度大,坚持从严控制的要求,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与旧税法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餐费是否视同于业务招待费?
来源:-时间:2009-1-911:40:12字体:大小【我要纠错】疑难问题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这是《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最具影响的条款之一。

很多大型企业的销售收入很高,按照过去的旧规定,一般不会出现业务招待费超支,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形。

但是根据新规定,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需要做纳税调整。

在实际理解“业务招待费”的时候,企业普遍的误解是:把餐费和业务招待费画上等号,导致企业多缴所得税。

问题解答
其实餐费与业务招待费不是一回事!
首先,业务招待费除了用于接待的餐费,还包括向客户赠送的礼品、安排客户进行各项旅游活动等。

其次,餐费的用途有很多,不一定都是用于业务招待:
a)企业到年底常常会安排一次全体员工大聚餐,这是一种福利活动,发生的餐费应当列入福利费
用;
b)企业员工到外面出差,出差途中发生的餐费,例如在机场的餐厅吃昂贵的快餐,这些餐费都应
该列入差旅费;
c)企业的经理人到某个安静的山庄召开会议,中午安排工作餐,这些属于会议费用的一部分;
d)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会,安排董事就餐,这些属于董事会费的一部分。

因此,企业发生的餐费应该根据具体用途归属到不同的费用项目,而不能将餐费都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给企业增加税负。

疑难剖析
为了准确划分餐费的费用项目,建议企业完善费用报销制度。

在报销餐费时,应填写餐费报销单,列明用餐目的、参加人员等相关项目,并根据提供的相关的证据,如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这样既可以加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又有利于税务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纳税。

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不属于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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