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公开管理办法
农村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严格管理村集体资产,管好用活集体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推动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将乐县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暂行规定》和《将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人员配置及职责1、各村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根据需要配备保管一名,保管员可由其它干部兼任,村书记、主任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出纳不得兼职。
2、各村会计必须接受财经办管理、培训、考核,具备会计资格后颁发会计上岗证,持证上岗,各级培训。
第三章财务公开制度1、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财务公开日,各村必须在财务公开日或公开日前张榜公布上季度(月)财务收支情况。
2、公开内容应当全面,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必须全部进行公开。
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年初公布年度财务计划,年末公布各项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水电费等情况。
3、公开内容应当及时,一般的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和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公开。
集体经济业务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
4、财务公开的程序应当规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民主理财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报镇农经站审核认可,通过村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
5、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村,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由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内账目进行审核,向村民公开,并追究村主要负责人和报账员的责任。
6、财务公开表一式三份,经委派会计、村主任签字后由村、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镇民政各存一份。
第四章民主理财制度1、各村建立3—7人的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须按规定时间定期审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
3、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履行民主理财职责。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根据《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民权镇所有独立核算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文书)存入村账专户。
收入包括:(1)政府拨款、财政补助收入;(2)集体资产拍卖、租赁、发包及上交收入;(3)集体生产、投资、参股分红等经营性;(4)社会捐赠资金、物资;(5)其它收入。
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财政补助收入主要用于村办公经费等开支;其他资金的使用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用途执行。
村级实行零接待。
6、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镇包村领导审核、镇主管财务领导复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7、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各项收支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对外财务结算应当使用国家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内部财务往来结算应当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
不得以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据付款。
8、村委会负责人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9、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代理会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配备报账员,报账员由村文书兼任,具体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日记账的登记以及原始凭证的传递工作。
二、财务公开制度1、村级财务公开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村财务制度公开栏
村财务制度公开栏一、前言作为村庄的管理机构,村委会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证公款使用的透明、规范和公正。
为了让村民们能够监督村庄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们特开设村财务制度公开栏,将村庄的财务制度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建议。
二、村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定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财务事务,确保合法、公开、透明。
2. 谨慎稳健:保持财务稳健,合理运用资金,确保村庄的正常运转。
3. 诚实守信: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虚假操作。
4. 公开透明:村庄的财务信息应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
5. 依法负责:村委会对村庄的财务管理负有责任,依法行使相关职责。
三、村财务管理的基本程序1.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村委会需按照村民大会的决议,制定年度的财务预算,确保收支合理,保持财务平衡。
2. 资金管理:村庄的资金应当开设专门账户,确保收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收支核对:村委会应当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和规定。
4. 资产管理:村庄的资产应当建立清查登记,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5. 财务报告:村委会需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审议。
四、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1. 村财务制度:对村庄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
2.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收支管理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采购管理制度:规定村庄的采购方式和标准,确保采购的公平和透明。
4. 财产管理制度:对村庄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方式和公开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五、村财务制度的优化与完善1. 制度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村财务制度,提高村民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2. 制度培训:对村委会成员进行财务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其对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水平。
3. 制度监督:设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对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Part
02
村级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财务公开
所有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定期 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透明度高
确保村民对村级财务状况有充分 了解,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民主管理原则
民主决策
涉及村级财务的重大事项,应经过村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民主监督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村民对村 级财务管理的监督权。
Part
07
总结与展望
规定办法实施效果评估
1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办法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村 级财务管理行为,提高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 率。
2
通过实施该规定办法,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得到 了更好的监管和控制,减少了财务违规和腐败现 象的发生。
3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办法的实施,促进了村级经济 的健康发展,增强了村民对村级组织的信任和支 持。
02
明确内部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和监督程序,确保内部监督的
有效实施。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03
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
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外部审计监督
引入外部审计机构
聘请专业的外部审计机构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积极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信息,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 作。
资产处置
对闲置或报废的资产进行 处置,包括出售、转让、 报废等方式,确保资产处 置合法、公正、透明。
处置收入管理
对资产处置收入进行严格 管理,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防止流失和挪用。
资产收益分配
01
收益分配原则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合理分配资产收益,保障各方合法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26•【文号】农办经[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6.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办经[20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办):为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管理,现印发《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请各地认真执行。
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及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规范化建设单位)。
第三条规范化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统一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规范化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资产台账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规范化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对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管理、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进行重点控制。
第六条规范化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对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年终进行全面资产清查。
第七条规范化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明确理财小组职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召开民主理财会议。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工作,促进农村村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财务公开制度”)适用于农村村委会、村民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公开、公正透明、责任追究的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并保护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财务预决算公开、资金使用公开、项目审批公开、收支明细公开等。
第二章财务预决算公开第五条农村村务公开财务预算应以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需要为依据,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制定。
财务预算应包括目标、收入、支出等内容,并明确预算使用的期限和范围。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将财务预算向全体村民公开,提供预算总金额、分类支出和重点项目等基本信息,并可通过村务公开平台、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公开财务决算情况,向村民公布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应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支出明细、资产负债状况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条财务决算报告应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并可通过村务公开平台、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第三章资金使用公开第九条农村村务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应遵循合理、规范、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取得预期效益。
第十条村委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用途、管理方式等,并定期进行资金的清查和审计。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将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村务公开平台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公告,并定期向村民公示村级资金使用情况。
公示内容应包括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资金余额等。
第四章项目审批公开第十二条农村村务公开项目审批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村委会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doc 12页)
湖北省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发[2006]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纪发[2007]10号各市、州、县纪委、监察局、农业(经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理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现将《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设立的乡镇财经所,要切实履行村级财务委托双代管职责,既要搞好服务,又要通过审计、检查等措施,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农业(经管)部门要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管理混乱的乡镇和村,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强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情况于2007年6月底前上报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农业厅。
附件: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的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中纪发[2006]2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村级财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制度1、完善会计委托代理程序。
实行村级财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制度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乡镇依托乡镇财经所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委托代理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会计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代理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必须做好补充完善工作。
2、规范会计委托代理范围。
实行“委托双代管”制度后,村级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村级收支与财务决策等由村自主决定。
我国村财务管理制度
我国村财务管理制度引言我国村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农村地区,为了规范和管理村级财务活动而确立的一套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提高村民对财务决策的参与度和监督度,推动村级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有力地维护了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村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
村财务管理的法律依据我国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基于以下法律和法规的规定:1.村民法律身份保障法:确保村民在决策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包括了对村民财务参与和监督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了村财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会计制度,规定了村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3.村务公开办法:规定了村务公开的范围、方式和内容,确保村财务信息得到适时公开。
村财务管理流程村财务管理流程是指在村级财务活动中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我国村财务管理流程的几个关键环节:财务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预算是村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村级经济数据:包括村级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交易流水等数据,以全面了解村级经济状况;2.设定预算目标:根据村级经济数据和发展需要,制定财务预算的目标和指标;3.编制财务预算:根据预算目标和指标,制定财务预算,并进行必要的核算和调整;4.预算审核与批准:对财务预算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5.财务预算执行与监控:根据财务预算,进行相应的资金安排和支出控制,并进行日常的财务监控。
财务收支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是指对村级财务收入和支出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的过程。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1.财务收入管理:包括对村级财务收入来源的核对和确认,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财务支出管理:对村级财务支出进行预算控制和审批管理,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交易的准确记录和核算。
财务报告与审计财务报告与审计是村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村财务报告编制:根据会计准则和政府规定,编制村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2.财务报告公开:将财务报告及时公开,供村民监督和了解村级财务状况;3.财务审计: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财务报告解读:组织专业人员对财务报告进行解读和分析,向村民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建议。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是指农村村务公开制度中关于财务公开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农村村务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促进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管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管理:规定了村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包括资金的收入渠道、支出范围和审核程序等,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规范使用。
2. 财务报告:规定了村务财务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公开时间,包括村务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情况,以便村民了解村务财务状况。
3. 财务审计:规定了对村务财务进行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村务公开:规定了财务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包括通过村务公开网站、公告栏、公开会议等形式向村民公开财务信息。
5. 村务监督:规定了村民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组织形式,以及村民提出质疑、投诉、举报的途径和程序。
6. 处罚制度:规定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等,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村务机构和村民共同参与,强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动农村村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安徽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决定》,有效防止和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小双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村财乡管。
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实行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制。
二、完善村级支出“一支笔”的规定,实行“3+1”签字支出模式,增强村级财务的公开透明度。
1、凡涉及村级公务支出,一律使用省财政厅或国地说部门负责制的正式发票入帐,由支出当事人签字证明用途、支书签字证明属集体意见、村会计(文书)签字证明票据符合财务规定,上述三人在票据背面履行签字责任后,再由村主任签字批准支出。
2、涉及国家扶贫或专项向乡以上单位报帐支出的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审核、计账三分开责任制度,即由村主任履行法人代表审核权,支部书记履行报账职责、村文书履行履行记账手续,互相监督和制约。
3、涉及村民小组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村支部和村委会及其班子成员一般不直接参入管理使用,但必须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等同国家扶贫资金或专款的办法管理。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不予核销。
情节严重或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财政所联合调查核实后,乡纪委按照违纪事实和规定给予责任人以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不符规定开支或虚列支出属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或财政所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追究责任人的失职责任。
三、严格公务举债程序和条件。
凡涉及村上公益事业必须举债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决议人必须在决议书上签字盖章后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债权人拥有在职村干部签字证实的决议书复印件的同时才能拥有债权。
信用社在审批村干部公务贷款时,也应要求业务员检查在职村干部签字证实的决议书后才能按信用社规定办理。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范文(4篇)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村级财务管理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资产的财务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
村级财务管理的任务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资产的财务收支安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公开透明,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村级财务管理的原则是合法、稳定、公开、透明、责任到人、自我警示。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的职责1. 村委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资产的财务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
村委会应当制定并实施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权限和责任划分。
2. 村委会财务办公室是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财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是村级财务管理的执行者,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资产的财务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准确。
第五条:村级财务管理的内容1. 村级财务预算管理:村委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各项收支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
2. 财务会计管理:村委会财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落实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核算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 资金管理:村委会财务办公室应当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收缴、资金支付、资金存储和资金监管等方面。
4. 资产管理:村委会应当制定国家和上级要求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归类、购置、使用、折旧、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5. 会计监督与审计:村级财务管理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合规。
第六条: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机制1. 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村务公开制度与财务公开制度
先滩镇金堂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一、村务公开的内容:(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二)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三)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四)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五)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六)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七)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八)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十)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十一)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十二)税费收缴情况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十三)招待费支出情况;(十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十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
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一)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二)通过村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一)一般每年定期四次。
每季度的前一个月公布。
(二)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5、水、电费收缴每月公布一次。
(三)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1、经济项目承包;2、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3、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4、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一)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三)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四)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备查。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04]8号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04]8号2004年8月1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员会、办公室):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根据《意见》精神部署的50项具体工作任务中,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牵头的有10项,参与的有18项。
各级主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村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面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和核心。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对尚未进行财务公开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实行财务公开;对已经实行财务公开的地方,要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实行全面公开;对财务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
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扩展公开的内容,逐步实现农村有关经济事务的全方位公开。
当前公开的重点是,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重点公开村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结合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工作,对涉农税费进行公示;结合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点公开粮食直补情况;结合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结合化解乡村债务,重点公开村级债务债权状况等。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
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
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取消村集体自有资金账户,由镇农经站统一开立银行账户,分村记账,分户管理。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章,并经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同时签批后,报镇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入账。
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额制度,1___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 8__元;1201--2___人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 15__元;2___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 20__元,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核销。
对有大宗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
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
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 3--7 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
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保障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财会法律法规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独立核算的村级收支、结算、分配等集体财务活动。
村办企业和其它村属经营单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搞好财务会计工作,维护集体利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村级财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及业务培训。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可接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代为记帐。
第六条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的原则,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必须按照《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登记入帐的各项收支必须要有真实完整的合法凭证。
村集体财务收、付款凭据和会计帐簿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监制。
第八条所有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会计核算。
集体资金包括:(一)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简称"农税"附加,下同);(二)"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三)统一经营收入;(四)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五)土地补偿费;(六)扶贫、救济款;(七)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八)利息等其它收入。
村办企业和其它村属经营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其业务不记入村级财务帐内。
第九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
"农税"附加只能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供养和村办公经费。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2024修正)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25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1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3月27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两项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村集体是指本省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
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乡(镇)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条村集体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
第四条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第六条村集体应当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计划。
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
第七条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
会计年度结束后,村集体应当在次年的二月底前将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3篇)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财会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级包括行政村和居委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村级财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的原则,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村级财务管理第五条: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村账乡代理”,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
统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开设核算基本户。
村级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按村设置账套,进行分类核算。
各村设置报账员一名,并保持相对稳定。
报账员由村支两委除负责人外的其他成员兼任,负责备用金的管理、收支票据的归集和报账。
第七条:所有村级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核算范围。
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统一经营收入,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补偿费,扶贫、救济等专项收入,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利息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村级支出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老干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支出。
村干和村老干职数及补贴补助标准由县组织部门核定;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邮电通讯、差旅费、党报党刊征订等方面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取得村级收入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据,转账收入直接进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现金收入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必须缴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严禁坐支。
收据由报账员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登记领取,定期核销。
第十条:村级经费支出的报账审批程序为: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____元以内由村财务主管干部审签(____元以上的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签)→报账员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中心主管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中心主任复核、审签→中心录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记账会计记账。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富新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村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村会计业务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实行村账镇记。
村的出纳工作,仍由村委会出纳员负责。
第四条村委会日常经济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各种应收应付款的兑现,以及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第五条村委会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记账等工作,并将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现金日记账等送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在报账前,必须先履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基本账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
第八条村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原件在村委会保管,送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档备查。
第三章财务审批第九条村委会的一切经济开支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财务开支审批分类按档次和权限进行。
第十条生产性投资的审批,包括基建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一)2000元以下的,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共同讨论通过;(二)2000元至5000元的,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三)5000元以上的,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非生产性投资的审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一)500元以下的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三)500元至5000元的,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审批。
(四)5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手的开支,实行互签审批制度。
第四章财务公开第十六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按市统一制定的报表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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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公开管理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一、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财务预算1、村级经营性财务收支预算(按经济项目公开);2、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按购建项目公开);3、农业基本建设预算(按建设项目公开);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预算(按投资项目公开);5、专项资金预算(按资金项目公开)。
(二)各项收入1、村提留、街道统筹费(按上缴单位、户名公开);2、发包及上缴收入(按发包及上缴对象分户公布);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按统一经营项目公开);4、集资款(按集资对象分户公开);
5、农业发展基金收入(按收入对象公开);
6、上级部门款(按拨款部门公开);
7、土地补偿费(按征用土地单位公开);
8、其他收入(按项目公开)。
(三)各项
支出1、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按建设项目公开);2、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按支出项目明细公开);3、村组干部工资及奖金(按干部名单公开);4、招待费支出(按接待项目公开);
5、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按支出项目公开);
6、上缴街道统筹费;
7、农业发展基金支出(按支出项目公开);
8、其他支出(按支出项目明细公开)。
(四)各项财产1、现金及银行存款;2、产品物资(按类别或名称公开);3、固定资产(按类别或名称公开);4、对外投资(按投资对象公开);5、其他财产(按类别或名称公开)。
(五)债权债务1、农户往来(按户名公开);2、内部单位往来(按单位公开);3、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按单位、户名公开);4、银行、信用社贷款(按借款银行、信用社公开);5、其他债权债务(按单位、户名公开)。
(六)收益分配1、收益总额;2、交纳税金数额;3、提取公积金数额;4、提取公益
金数额;5、提取福利费数额;6、投资分利数额;7、其他分配(按项目公开)。
(七)其他。
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及以资代劳的收取、使用情况,按户名清单公开。
此外,对社员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公布的专项财务帐目,也应及时公布。
二、财务公开的程序(一)拟订公布文搞。
村、社会计在及时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应按照市有关部门规定的农村财务公布表格式,以会计资料为依据,通过计算、汇总,整理好各类数据,按内容进行分类反映,拟订好公布文稿。
(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
在拟订好文稿的基础上,村民主理财小组应通过审查帐目,对公布内容的完整性、文稿项目数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三)公布帐目。
公布文稿经村社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章后公布。
三、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村社财务公开,要讲究实效,做到及时、全面、具体、真实。
所谓及时,就是公开时间
要及时;全面,就是公开内容要齐全;具体,是指公开形式具体化,应以公开墙、公开栏形式张榜公布;真实,是指公开帐目须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做到真实可靠。
具体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明确公开时间。
村社应在年初公布当年财务预算;7月初,对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布;年末时,对财务决算和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进行公布。
对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应当每月或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
此外,对特定的内容还可采取一事一公开的形式。
如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村社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二)确保内容真实。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村社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做到真实、准确、经得起核查;二是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民主理财小组必须认真审核,
作出真实、准确定论后,方可公布。
(三)严格公开程序。
村社财务公开要注重程序的规范,防止简单应付了事。
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村社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主管会计签章后公布。
(四)规范公开形式。
村社的财务公开,应以设立财务公开墙的形式进行上墙公布,有条件地地方应设置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方便阅览的地方。
财务公开墙、公开栏要经街道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审核认可。
在设置财务公开墙、公开栏的同时,还可采用有线广播、会议进行公布,或印发清单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充,使之更加完善。
(五)建立公开档案。
村社财务公开的内容,就实行档案管理后,村社主要负责人应专门安排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会一般应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民主理财会应着重参与研究决定四个方面的财务问题:(1)、参与制订各项财务
管理制度;(2)、参与确定收益分配方案;(3)、参与研究决定固定资产购置、农田基本建设、安排集体福利事业、兴办经济实体等重大财务问题;(4)、公开帐目。
3、开展财务检查与监督。
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对村社的财务帐目和财产物资进行检查。
财务帐目的查证,应做好“三查”工作,即一查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二查各种会计凭证、帐簿、表册是否符合规范,三查现金、实物是否与帐簿记录相符。
对查出的问题,应根据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提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民主理财的查帐工作,应形成制度,一般应按月或按季进行。
4、实行财务公开。
村社应定期公布帐目,一是可以使群众了解村社的收支情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在明了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监督。
二是可以使每个社员了解自己与村社的经济关系,如承包金的上缴,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完成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为了推进村级基层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强
化村务工作管理,提高办事透明度,增强凝聚力,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内容:1、村级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2、各项收入、支出情况。
3、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含干部工资报酬)。
4、代收代交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
5、村级基建项目、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6、群众所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时间:每年四次(按季度公布)。
三、村务公开方法:室外画廊公布。
四、村务公开由村财务监督负责人(村总会计)负责,由村民委员会讨论确定公布有关内容,并签章。
农村财务公开管理办法责任编辑:曾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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