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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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实意义及发展前景
【摘要】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实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以前,在落后的医疗机制下,农民普遍存在“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是一个十分成熟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不少困难与问题,但只要政府能持续保持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动姿态,不断吸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确保形成健全、良好、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中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会拥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看病难现实意义发展前景
一、落后的社会现状导致看病贵,看病难
农民是一个低收入阶层,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偶尔感冒发烧还可以凑合着治治,可一旦生了大病,有的借钱看病,有的因治病倾家荡产,也有人因治疗费用太高而等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例屡见不鲜。农民戏称“治病三部曲”:“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因此,许多地方农民的健康状况受到严重影响,一些曾经已被消灭或被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出现甚至流行,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一些调查,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20-30%。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
80年代以前,我国农村长期实行的是“廉价医疗”政策,活跃于农村社会的“赤脚医生”,使农村社会的医疗卫生状况稍有改观。但80年代以后,整个社会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经济领域,在经济改革中,对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关注度大大降低[1]。近年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在医疗资源的配置上,县以上的医院规模庞大,但医疗价格昂贵,农民根本享受不起这种服务。高一级医院的价格更高,也使乡村基层的医疗设施价格被抬高,乡村医疗的资源面临着县市大医院的抽空和个体医生的挤压,同时乡村医疗设施的内部也面临着利益最大化的分化,其服务于农民的功能大打折扣。农民收入没有实质性提高,所以,看不起病是农村普遍的状况。
二、新农合的现实意义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本着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它服务于农民。
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的发展趋势,是非常必要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1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2—3千元,是个人交费的2—3百倍。如果仍有较大困难,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在部分地区,政府支持的资金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反而是一大损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非常合算的。由此可见,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直接关系我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安排,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实施的部情况看,主要表现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在中国农村,落后的医疗制度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障意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二)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参保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就能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共计40元的补贴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制度相比,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该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
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3]。绝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比较满意。
四、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志不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民,由于缺乏宣传力度,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所以他们的参与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因此,如何通过宣传使农民从思想上意识到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性便成为一大问题。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合作医疗,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志,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志。再加之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政策缺乏深度认识,工作方法简单,对合作医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4],导致许多农民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对制度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以至于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效应。
(二)医疗条件落后
1.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简陋。由于资金的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基础设备损坏无力维修,医疗设备使用率较低,不能满足卫生医疗的需要,严重影响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进度。
2.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就农村与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来说,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农村配置的比例极少,造成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低下、质量偏低、部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局面,有些地区由于乱办医、盲目扩张地方医疗机构,使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突出。
3.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据有关部门调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所占比例为11.5%,专科以上学历为19.3%。在大多数的农村卫生队伍中,仍存在着一些没有过硬技术的医务人员,而这些医务人员根本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得不到农民的认可,从而影响了农民参保意愿。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存在不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由于农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志不够、理解不透彻,再加上农村居民比较分散,乡镇人员采用上门收费的方式,加大收费难度。同时,部分地方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专项医疗拨款迟迟不能到位,农民最终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主力。